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萤石网络: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23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核心内容 制度目的与适用范围 - 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及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公平性 [1] - 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能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1][2] - 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责任主体,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 [1] 内幕信息定义与范围 - 内幕信息包括经营方针重大变化、重大投资(资产变动超30%)、重大担保(超净资产20%)、债务违约、股权结构变化等 [2][3][4] - 其他情形:重大诉讼、控股股东涉嫌犯罪、资产抵押/质押超30%、新增借款超净资产20%等 [4][8]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 涵盖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中介机构人员、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等 [4][8] - 包括知悉内幕信息的自然人配偶、子女及父母 [8][9] 登记备案管理流程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填写档案,记录知悉时间、方式、内容及所处阶段 [5][9][18]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登记,档案保存至少十年 [5][11]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记录各环节时间、参与人员及决议内容 [9][19][20] 保密管理措施 - 禁止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信息或建议他人交易 [6][15][33] - 重大合同需与交易对手/中介机构签订保密协议 [13][26] - 内幕信息载体需专人保管,限制复制及外传 [12][27][29] 责任追究机制 - 内幕交易或泄露信息需承担赔偿或刑事责任 [15][33][35] - 中介机构违规可解除合同并追究责任 [15][36] - 公司需在2个工作日内向监管机构报送违规处理结果 [16][37] 制度实施与更新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17][40][41]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需通过交易所系统提交,并在信息变化时补充报送 [10][20][21] 附件与执行细节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知悉时间及方式等字段 [18][19]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需由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19][20]
萤石网络: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2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萤石网络于2022年12月28日以每股28.77元发行1.125亿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32.366亿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8914.98万元后实际到账31.475亿元,净额为31.214亿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1] - 募集资金于2022年12月22日全部到账,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报告[1] - 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签署三方监管协议[2] 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包括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新一代物联网云平台、智能家居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四大项目[2]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7.385亿元,占预计总投资额44.135亿元的84.7%[2][3]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 - 截至2025年7月25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4.701亿元,自有资金净投入10.015亿元,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7616.13万元[3][5] - 节余资金总额7.274亿元,其中待支付金额6.130亿元,实际可支配节余1.144亿元[5] - 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节余1.559亿元(不含未来收益),其中4153.97万元将转至产业化基地项目补足尾款,剩余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 项目结项安排 - 四大募投项目均已完成投入或达到预定状态,满足结项条件[6] - 新一代物联网云平台和核心技术研发项目将办理专户销户,重庆基地和产业化基地账户保留用于支付尾款及质保金[7] - 节余资金产生原因包括成本控制优化(降低实施成本)及现金管理收益(闲置资金理财及存款利息)[8] 资金调整影响 - 结项及资金调整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监管规定且不影响日常经营[8]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8] 审议程序 - 2025年8月1日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9] - 监事会认为调整符合公司实际需求及股东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权益[9] - 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对调整事项无异议,认为程序合规[10]
萤石网络: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23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 [1] - 关联交易定义涵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源或义务转移事项,包括日常经营范围内可能引致的交易 [1][2] - 关联人认定标准包括自然人亲属关系、法人控制关系及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特殊关系方 [1][3] 关联交易审批权限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单笔或12个月内累计低于30万元由董事长审批,超过3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 [2][5] - 与关联法人交易:单笔或12个月内累计低于300万元或总资产/市值0.1%由董事长审批,超过需董事会审议 [5][6] - 重大关联交易:单笔或累计超3000万元且占总资产/市值1%需审计评估,经董事会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7] 关联交易类型与累计计算规则 - 关联交易类型包括资产买卖、对外投资、研发项目转让、担保、租赁等11类具体事项 [3] - 累计计算规则适用于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同一类别标的的交易,已履行审批义务的交易不重复计算 [7][8]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 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时提交股东会 [10] - 关联股东在股东会表决时需回避且不得代理投票,关联方包括交易对方及其控制方等7类情形 [11][12] - 日常关联交易超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协议超3年需每3年重新审议 [9][12] 信息披露要求 - 披露标准:与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或与法人交易超总资产/市值0.1%需及时披露 [12][18] - 定期报告需分类汇总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符合协议条款的可简化披露 [12][19] - 豁免披露情形包括公开招标、国家定价交易、单方面获赠资产等9类特殊交易 [12] 子公司与制度实施 - 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需遵循同等管理制度 [13]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与国家法规冲突时以法规为准 [13][26][27]
萤石网络: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23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科创板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2] - 募集资金定义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专指通过发行股权性质证券募集的特定用途资金[2] - 董事及高管需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使用,禁止擅自改变用途,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得占用或挪用资金[2][4] 募集资金存储规范 - 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超募资金也需纳入专户管理,禁止混入非募集资金[3][5] - 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需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需包含资金集中存放、月度对账单抄送、查询权限等核心条款[3][4] - 财务部门需建立专用台账,详细记录开户信息、项目金额、支付时间等资金流转数据[5] 募集资金使用要求 - 资金使用需严格遵循招股说明书所列用途,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原因及后续计划[6][7] - 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项目搁置超1年或投资进度不足50%等情形时,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7] - 禁止将资金用于财务性投资、变相改变用途或提供给关联方,科技创新领域为主营业务投向重点[8][12] 闲置资金管理规则 - 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但仅限于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质押[9][14]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通过专户操作,单次期限不超12个月且不得用于证券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0][16] - 超募资金应优先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或股份回购,使用计划需董事会决议及股东会审议[12] 资金投向变更程序 - 取消原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或方式等行为视为改变用途,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3][15] - 变更后项目必须聚焦主营业务,董事会需进行可行性分析并披露新项目投资计划及风险[15][20] - 项目转让或置换需公告原因、已投入金额及效益,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15][17] 监督与信息披露机制 - 董事会需每半年核查募投进展并编制专项报告,披露资金存放、使用情况及实际与计划差异原因[16][24] - 年度报告需包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及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重大影响事项需及时公告[16][25] - 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同样适用本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制度经股东会批准生效[16][18][26][30]
萤石网络: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23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的信息沟通,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1] - 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价值,实现尊重、回报和保护投资者的目标[2] 基本原则与目的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需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状况,禁止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或操纵股价等违规行为[3] - 四项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符合法律法规)、平等性(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性(主动听取意见)、诚实守信(诚信规范运作)[4] - 管理目的包括增进投资者了解、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形成服务文化、促进股东财富增长及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5] 管理范围与方式 - 工作对象涵盖在册/潜在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及监管部门等[6] - 沟通内容涉及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ESG信息、文化建设及股东权利行使方式等[6][9] - 采用多渠道多平台方式,包括官网、新媒体、电话、路演、分析师会议等,需清除沟通障碍并区分宣传与媒体报道[8][9] 组织机构及职能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执行部门,其他部门及子公司需配合工作[10][11] - 董事会办公室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投诉、维护沟通渠道及保障股东权利行使[11] - 需对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从业人员需具备全面公司知识、证券法律素养及沟通写作能力[12][13][16] 投资者关系活动规范 - 需设立专用咨询电话并保持畅通,及时回复互动平台提问并汇总展示高频问题[15][16] - 官网需开设投资者专栏,为中小股东现场参观提供便利[17][18] - 机构投资者等现场参观需提前预约登记,由董事会秘书或指定人员陪同并签署承诺书[19][20] - 重大事项受质疑时需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董事长等高管应出席并回应问题[21][22] - 说明会可通过现场/网络形式召开,需提前公告时间地点及参与方式[23][24] 档案管理与支持机制 - 投资者关系活动需记录参与人员、交流内容及演示文稿,并通过互动平台发布[25] - 支持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配合调解纠纷,采访调研前需知会董事会秘书并编制记录表[26][27] -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以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保存活动记录[29] 附则与附件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30][32] - 附件包括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及承诺书模板,后者要求参与者保密未公开信息[15][16]
萤石网络: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23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为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制定本制度,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1] - 制度依据包括《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的实施需符合上交所相关规则要求 [2] - 公司需审慎确定暂缓或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并采取防泄密措施 [3]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可依法豁免披露,公司需履行保密义务且不得借涉密名义进行业务宣传 [4][5] - 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在三种情形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侵犯商业秘密或严重损害利益 [6] - 暂缓披露商业秘密的情形消除后需及时披露,包括原因消除、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等情况 [7] -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的涉密信息可采用代称、汇总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处理 [8] 暂缓与豁免披露的审核登记程序 - 公司需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豁免事项,经部门主管、董事会秘书及董事长签字确认并归档保管 [4] - 登记内容包括豁免方式、文件类型、信息类型、内部审核程序等必要事项 [4] - 涉及商业秘密的暂缓披露还需登记公开状态、认定理由、影响评估及知情人名单 [5] - 公司需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暂缓披露登记材料报送上交所及证监局 [11] - 相关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 [12] 制度附则与执行 - 制度与后续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最新规定为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13][1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程序相同 [15] - 配套文件包括《内部登记审批表》和《知情人保密承诺函》,明确审批流程及保密责任 [6][9]
萤石网络: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23
董事会组成与职责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需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4] -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等法规管理公司法人财产并对股东会负责 [4] - 董事长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兼任办公室负责人 [2][4] 会议制度与提案规则 -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每年至少2次)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 [7][14] - 提案需符合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明确议题和决议事项,专门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提案需先经委员会审议 [10][11]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等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5][12] 会议召开与表决机制 - 会议原则上现场召开,特殊情况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非现场方式需通过签字或确认函计算出席人数 [26]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投票,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等特殊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 [31][32] - 关联交易中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提交股东会审议 [33][14] 会议记录与信息披露 - 会议记录需包含出席人员、议程、发言要点及表决结果,董事需签字确认,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39][42] - 涉及重大事项需按监管规则及时披露,独立董事意见分歧时需分别公告 [43][44] - 董事对决议承担责任,但表决时明确异议并记录的可免责 [41] 其他规则 - 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视为失职,董事会可建议股东会撤换 [24] - 利润分配决议可先要求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草案,通过后再补充正式报告 [35] - 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修改需经股东会审议 [47][50]
萤石网络(688475.SH)发布上半年业绩,归母净利润3.02亿元,增长7.38%
智通财经网· 2025-08-01 20:53
财务表现 - 公司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28.27亿元,同比增长9.45%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2亿元,同比增长7.38%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98亿元,同比增长7.69%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8元 [1] 经营策略 - 公司持续聚焦核心优势,夯实技术研发,推出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 [1] - 公司完善境内外渠道建设,加大境内外市场投入,优化业务结构 [1] - 公司构建各类核心产品线在境内外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1] 业绩增长 - 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实现稳健增长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