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前生物(688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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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前生物(688526) -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9 19:3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月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 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 的本公司股份。 第五条 ...
科前生物(688526) -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29 19:30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 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 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月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 ...
科前生物(688526) -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19:30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 审议决定。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公司章程所定义的由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十月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 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 ...
科前生物(688526) -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5-10-29 19:30
公司本次拟与华中农大签订合作研发协议,有利于提高公司在生 物制品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加快公司在生物制品行业的发展,并且履 行了《公司章程》、《合作研发管理制度》以及《华中农业大学与武汉 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之合作研发框架协议》规定的程序。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上述交 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与华中 农大签署合作研发协议事项。 独立董事:罗飞 王晖 罗知 2025 年 10 月 29 日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 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公司拟与华中农大签订合作研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 了认真调查和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科前生物(688526) -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10-29 19:30
关联人定义 - 公司关联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等[6] 关联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低于30万元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审议通过[20]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审议通过[20]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但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20]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但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20] 交易标的时间要求 - 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距离审计报告使用日不得超过6个月[21] - 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其他非现金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距离评估报告使用日不得超过1年[21] 关联交易定价与方式 -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参照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可比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等原则执行[14] - 公司关联交易方式包括成本加成法、再销售价格法等[16] 担保与财务资助审议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持股5%以下股东提供担保参照执行,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22] - 公司向前款规定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4] 关联交易金额计算 - 公司进行特定关联交易按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计算关联交易金额[24] 审议程序 - 本办法第十四条、十五条所列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决议由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0] 其他要求 - 公司审议关联交易时相关责任人应了解交易标的和对方情况,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31] - 公司应采取措施控制关联人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等资源[31]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33] 信息披露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特定关联交易以临时报告披露,应在年报和半年报重要事项中披露重大关联交易[34] - 公司可合理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35] - 公司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3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需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36] 特殊交易要求 - 公司向关联人溢价超100%购买资产,交易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需说明原因[37] - 公司应提供拟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报告,无法提供需说明原因并作风险提示[37] 豁免情况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审议和披露[38] - 公司拟披露关联交易属特定情形可申请豁免披露或履行义务[39] 办法相关 -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和章程办理,抵触时以新规定为准[41]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43] -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时亦同[44]
科前生物(688526) -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9 19:30
投资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一切对外投资行为[4] 投资决策机构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统筹等对外投资项目分析研究[7] 投资决策流程 - 对外投资决策须经“申请——初审——审核——审定——备案”五阶段[14] 投资处置情况 - 特定情况可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17][18] - 批准处置权限与实施权限相同[19] 其他规定 - 管理人员造成重大损失应担责[21] - 对外投资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3]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30]
科前生物(688526) -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19:30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职工代表董事[5] 会议召集与通知 - 特定人员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主持[10]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10]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前3日提供资料信息[13] - 定期会议变更事项提前3日发书面通知[13] 会议召开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0]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1]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书面委托并遵循多项委托原则[12][14][16]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4] - 特定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24]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等事项另有要求[27] 会议记录与责任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8] - 决议违规致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异议董事可免责[31] 决议执行与公告 - 董事会决议由总经理组织落实,董事会督促检查[32] - 相关人员汇报执行情况,董事有权质询[32] - 董事会秘书向董事汇报执行情况[32]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披露前人员保密[30] 规则生效与修改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4]
科前生物(688526) -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10-29 19:30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规范工作,提高治理水准[3] - 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5] - 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6] 管理负责人与部门 - 董事长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是主管负责人[8] - 证券部是投资者关系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和日常工作机构[9] 沟通与披露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11] - 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12]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可按程序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12] 工作开展与义务 - 公司应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3]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4] 股东会与说明会 - 公司应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5] - 公司应按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董事长或总经理一般应出席[15] - 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5]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6] 投资者权益与诉求 - 公司应支持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及维护合法权益的活动[16] - 公司对投资者诉求应承担处理首要责任,依法处理并及时答复[16] 媒体相关 - 公司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不影响媒体客观独立报道[16] - 公司应及时关注媒体报道并必要时回应[17] 人员与办法生效 - 投资者关系工作人员需具备专业素质及技能并接受培训[18][19] - 本办法以相关规定为准,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21][22][23]
科前生物(688526) -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9 19:30
内部审计设置 - 公司内设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4] 人员要求 - 内部审计人员应保持客观公正、保守秘密,利害关系需回避[5] 经费与报告 - 审计部门经费列入公司预算并保证,至少每季度报告一次工作[5][6] 档案与报告提交 - 审计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年度和半年度后提交工作报告[14][18] 工作流程与制度生效 - 拟定审计计划经批准实施,结论有异议处理,制度经审议生效[16][25]
科前生物(688526) -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0-29 19:3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10,5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6,612.8056万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6,612.8056万股,均为普通股[1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9]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特定情形,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2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股东相关规定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30日内执行[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况下请求诉讼[36][3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锁定期内不得质押股权,期满后质押比例不得超25%[42]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5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2][73]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职工代表董事1名[9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6]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需出席会议董事2/3以上通过[108] 财务相关规定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3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36] - 公司当年可分配利润为正,满足条件且无特殊情况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10%[141] 其他规定 - 公司与华中农业大学合作研发遵循市场化原则,制定特别条款[176,177]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额超公司股本总额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182] - 市值指交易前1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的算术平均值[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