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立旺(688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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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立旺(688678) -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制度
2025-06-30 19:32
财务资助规定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资助,特定情形除外[5]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审议[5] - 为控股、参股公司提供资助有条件[7] 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对外资助有要求[8] 其他规定 - 资助成本按市场利率确定[9][10] - 资助期限届满继续提供需重新报批[10] - 披露资助事项需及时跟进[12] - 违规资助追究责任[17] - 制度经董事会通过生效[21]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20]
福立旺(688678) -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30 19:3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5]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连选可连任[6]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3] - 定期会议提前三日通知,临时会议口头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审议意见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职责与监督 - 行使监事会职权,负责财务审核等工作[8] - 披露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1] 人员管理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董事会增补,未达标暂停职权[5]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建议董事会撤换[16]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和授权委托书由证券法务部保存十年[17]
福立旺(688678) -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6-30 19:32
公司架构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财务总监1名,可设总经理助理若干名[6] 决策权限 - 董事长有权决定非关联交易事项(担保除外),标准为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等[1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单次或连续12个月内累计关联交易金额(担保除外)低于30万元,由董事长或授权总经理决策[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单次或连续12个月内累计关联交易金额(担保除外)低于300万元或占比0.1%以下,由董事长或授权总经理决策[12] 交易标准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下或不超过1000万元[11] -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下或不超过100万元[11]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下或不超过100万元[11] 会议与报告 - 总经理办公会议按需召开,出席人员为总经理等,由总经理做最终决定[18] - 总经理应按时向董事会作中期和年度业务报告,重大情况及时报告[15] 细则生效 -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亦同[25]
福立旺(688678) -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2025-06-30 19:32
制度适用 - 适用范围含公司、部门、子公司等[4] 管理机制 - 董事会为信息报送管理机构,董秘负责管理[6] 信息报送 - 不得擅自提供未公开内幕信息[7] - 年报信息提供时间和内容有要求[8] - 报送前需审批,接收方需保密提示及回执[7][10] 生效与处罚 - 擅自报送内幕信息将处罚责任人[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12][13] 制定时间 - 制度制定于2025年6月[2]
福立旺(688678) -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5-06-30 19:32
捐赠制度 - 公司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规范行为[4] - 捐赠原则含合法合规、自愿无偿等[6] - 捐赠类型有公益性、救济性等[8] 捐赠财产 - 可捐赠财产包括现金和实物资产[11] - 生产经营主要固定资产不得捐赠[11] 审批标准 - 单项或累计捐赠超净利润10%且超100万,董事会审议[13] - 超净利润50%且超500万,股东会审议[14] - 未达标准由总经理或办公会审批[15] 监督处理 - 内部审计部门监督检查捐赠行为[17] - 擅自捐赠等违法违纪依规处理[17]
福立旺(688678) -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06-30 19:32
信息披露制度 - 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4] - 涉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涉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5][7] - 暂缓、豁免披露后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8] 内部审核与生效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需登记并经证券法务部等审核[11][13]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解释和修订[16] 知情人管理 - 知情人需知晓制度内容,有保密义务[21] - 期限届满前不泄露信息、不买卖及建议他人买卖股票[21] - 获悉事项后需备案,保密不当担责[21]
福立旺(688678) -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6-30 19:32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8] - 连续任职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该公司候选人[8]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 - 相关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2] - 最近36个月内不能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15] - 最近36个月内不能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15] 独立董事提名与审查 - 董事会、相关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7]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请求股东委托其提名[18] - 提名委员会审查并报送材料至证券交易所[18]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9]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9]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应60日内补选[20]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4] - 部分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6]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9] 独立董事工作管理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3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1] - 两名及以上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3] 独立董事津贴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35]
福立旺(688678) -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调研和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制度
2025-06-30 19:32
制度规范 - 公司制定投资者调研和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制度规范相关行为[4] - 重大信息包括业绩、股票发行等多方面信息[5] - 接待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等六项原则[7] 管理安排 -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具体接待事务[8]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不接受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活动[10] - 举办投资者关系活动交流内容限于公开披露信息[10] 活动方式 - 举行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可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10] - 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需预约、登记并签署承诺书[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接待媒体采访前需提供采访提纲[13] 信息处理 - 特定对象基于调研或采访形成的文件发布前应知会公司[14] - 大股东及其关联人与公司交流信息泄露需处理[19]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按要求报备和发布信息[17] 预约方式 - 可电话、邮箱、传真等方式预约来访时间[25][26] - 预约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25] - 公司接待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27] 保密协议 - 基于调研等形成的文件发布前需公司审核[30] - 口头交流指定保密信息需书面确认[37] - 接受方应保护保密信息并按要求处理[38][39][41] 协议条款 - 协议生效日后3年终止,部分条款5年内持续有效[44][45] - 协议适用中国法律,经双方书面一致可修订[46]
福立旺(688678) -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6-30 19:32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监高等[8] 信息管理 - 向控股股东等提供未公开信息前明确保密义务[11] - 董事会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14] - 审计委员会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15] - 股东等相关主体填写并分阶段送达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5] - 重大事项发生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6] - 报送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至少包含8类人员[15] 重大事项管理 - 进行重大事项时制作进程备忘录并督促签名确认[17]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和备忘录[18]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有变化补充提交[18] 档案保存与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8]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机构[20] - 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视情节处分、要求赔偿或移交司法[20] - 外部知情人擅自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0] 制度权责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3]
福立旺(688678) -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6-30 19:32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任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10] - 核心技术人员上市12个月内和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11] - 核心技术人员限售期满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超上市时总数25%[11]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不得买卖公司股票[9] - 董事和高管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公司股票[9] - 董事和高管合法买卖后6个月内禁止反向交易[9]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和高管任职等情况变化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4]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6] - 董事和高管计划转让股份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7] 其他规定 - 违反制度董事和高管承担相应责任[20]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