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奥普特(688686)
icon
搜索文档
奥普特(688686)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0 18:45
会议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3]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议案[5] - 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议案[6]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7][8]
奥普特(688686)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0 18:3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营业收入为682,557,897.43元,同比增长30.68%[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5,997,280.67元,同比增长28.80%[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2,316,590.05元,同比增长36.26%[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3,757,035.25元,同比增长1,123.58%[19] - 基本每股收益为1.1968元/股,同比增长29.06%[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88%,同比增加1.00个百分点[20]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8.93%,同比减少2.12个百分点[20]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32.74%至235,670,423.30元,主要由于营业收入增加[136][14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24.06%至-29,745,963.22元,主要由于支付子公司收购款[137][140] - 货币资金同比增长32.04%至313,915,609.23元,占总资产比例8.65%[142] - 存货同比增长75.08%至252,731,008.56元,主要由于销售订单增加及收购子公司库存[142] - 应付账款同比增长68.58%至270,823,213.33元,占总资产比例7.46%[142] 各条业务线表现 - 3C行业收入同比增长23.82%,锂电行业收入同比增长49.35%[23] - 3C行业收入43,851万元,同比增长23.82%[69] - 锂电行业收入16,686万元,同比增长49.35%[69] - 半导体行业收入3,131万元,同比增长25.51%[70] - 汽车行业收入1,370万元,同比增长65.67%[70] - 2025年上半年工业AI产品相关项目收入8,733万元,同比增长363.00%[79] - 公司机器视觉主营业务收入64,529.62万元,同比增长23.55%,净利润14,326.26万元,同比增长26.38%[78] 各地区表现 - 国产机器视觉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布局欧洲、东亚等新兴区域[54] - 境外资产85,387,146.11元,占总资产比例2.35%[143]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计划未来建立起以向客户提供标准软硬件产品及解决方案的业务模式,未来规划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34] - 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不低于20%(以2024年为基数),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营收增长率[83] - 公司计划通过"视觉+传感+运动+AI"协同发展打造平台型架构,覆盖多技术场景[82] - 实施大客户战略同时开拓中小客户市场,推出标准化产品降低应用门槛[82] - 坚持国内外市场并重,加大海外布局(东南亚、欧洲等制造业集中区)[82] 研发与技术进展 - 公司研发模式包括基础研发、产品研发与前瞻性研发并重,涵盖光学成像、图像处理、工业AI、3D视觉技术等领域[31] - 研发投入达到12,923.19万元,同比增长17.52%[95] - 公司研发人员1,077人,占总人数比例为35.39%[88] - 近3年及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分别为19,102.18万元、20,224.50万元、21,695.99万元、12,923.19万元,占营收比例16.74%-23.81%[86]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获发明专利148项、实用新型专利643项、软件著作权142项[86] - 公司新增发明专利18项、实用新型专利94项、外观设计专利13项、软件著作权12项,累计获发明专利148项、实用新型专利643项[108] - 研发投入总额为129,231,874.79元,同比增长17.52%,占营业收入比例18.93%,较上年减少2.12个百分点[109] - 研发费用增长主要因研发人员薪酬、物料费用及股份支付费用增加[111] 产品与技术性能 - 工业相机采集效率提升45%[98] - 智能读码器动态读码速度突破60帧/秒,支持3米/秒移动目标实时识别[100] - 智能读码器在强光、反光、低光照环境下解码稳定性保持99.99%以上[100] - 3D相机线性度达±0.01%,温漂<0.3像素[102] - 3D相机实现18kHz超高帧率[102] - 线激光系列LPE2系列X数据间隔最小做到2.5um[102] - 双目散斑结构光系列LSA1最大视野达3.4*3.1*2米[103] - 光纤光源兼容性大幅提升[104] - 多分区编码光源采用8分区控制技术[104] - 高均匀照明灯箱实现光照强度高度均匀分布[104] 行业与市场趋势 - 2024年中国机器视觉市场规模为181.47亿元,同比下滑1.97%[40] - 预计2025年中国机器视觉市场规模将突破210亿元,同比增速超14%[40] - 预计至2028年中国机器视觉市场规模将超过385亿元,2024-2028年复合增长率约为20%[40] - 2024年中国机器视觉市场规模约181.47亿元,2025年预计突破210亿元[73] - 未来五年机器视觉行业年均增长率预计为20%,2028年市场规模将超385亿元[73] - 公司所处的机器视觉行业面临技术被赶超或替代的风险[122] - 公司面临产品价格下行及毛利率下降的风险,目前毛利率处于较高水平[127] - 公司主要客户集中在3C电子、锂电等行业,受宏观经济及政策影响较大[132] 公司治理与股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卢治临、卢盛林兄弟[10] - 公司控股股东卢治临、卢盛林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59] - 卢治临、卢盛林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市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59]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承诺限售期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持股总数的25%[159] - 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许学亮承诺担任董事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161] - 千智投资承诺若违反减持承诺,所获增值收益归公司所有[165] - 通过千智投资持股的高管范西西、叶建平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66] - 公司监事及高管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66] - 千智投资承诺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触及退市时不减持股份[164] - 卢治临、卢盛林承诺若违反减持承诺需将增值收益足额交付公司[160]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减持股份需明确并披露控制权安排[160] 社会责任与捐赠 - 公司向东莞理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5万元用于产学研项目[155] - 公司向岳阳市云溪区教育基金会捐赠20万元支持乡村教育[155] - 公司从甘肃采购3万斤沙地西瓜用于员工福利和助农扶贫[155] 其他重要内容 -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4] - 公司注册地址于2023年3月28日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发南路66号之一[12] - 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股票简称为奥普特,代码为688686[15]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许学亮,证券事务代表为余丽[13]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14] - 公司网址为www.optmv.com,电子信箱为info@optmv.com[12] - 公司未进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5] - 报告期内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199] -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担保情况[199] -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200] -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涉嫌违法违规或受到处罚的情况[200]
奥普特(688686)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08-20 18:34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2062.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61,846.38万元,净额153,596.90万元[1] - 前次2000.00万元募集资金于2025年8月20日前全部归还[4] 项目投资 - 截止2025年6月30日,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项目累计投入48,808.44万元,进度81.93%[5] - 截止2025年6月30日,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累计投入12,386.41万元,进度40.40%[5] - 截止2025年6月30日,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10,214.67万元,进度33.57%[5] - 截止2025年6月30日,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10,037.26万元,进度74.79%[5] - 截止2025年6月30日,营销网络中心项目累计投入4,670.16万元,进度103.48%[5] - 截止2025年6月30日,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15,099.62万元,进度100.66%[5] - 截止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01,216.57万元,进度65.90%[5] 资金使用规划 - 公司拟用不超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12个月[6]
奥普特(68868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0 18:32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超过 50%的股权(份),或 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 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二章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原则 第四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 3 / 9 虽不符合上述所列条件,但公司认为需要发展与其业务往来和合作 关系的被担保人,担保风险较小的,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视《公司章程》和本制度要求而 定)同意,可以提供担保。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对相关资料进行审议、表决,对于被担保人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或提供资料不充分的,不得为其提供担保: (一) 资金投向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国家产业政策的; (二) 在最近 3 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或提供虚假资料的; (三) 公司曾为其担保,发生过银行借款逾期、拖欠利息等情况, 至本次担保申请时尚未偿还或不能落实有效的处理措施的; (四) 经营状况已经恶化、信誉不良,且没有改善迹象的; (五) 未能落实用于反担保的有效财产的; (六) 董事会认为不能提供担保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对外担保对 ...
奥普特(68868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0 18:32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1 / 13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依法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应当确保公司依法 合规运作,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维护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四名,每届 任期为三年,连选可以连任。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选举产生。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ESG 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 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 ...
奥普特(688686) - 防范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8-20 18:32
资金占用防范制度 - 公司制定防范大股东和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1]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5]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6] - 控股股东等不得要求公司以多种方式提供资金[8] 资金占用检查与审批 - 注册会计师需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9] - 公司应防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定期检查往来情况[10] - 公司闲置资产给关联方使用需履行审批并收费[11] -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关联方担保需经多层审议[8] 责任人与监督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14]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17] 以资抵债规定 - 关联方以资抵债需聘请中介评估,按规则定价并公告[11] - 独立董事需对以资抵债方案发表意见或聘请中介出具报告[11] - 以资抵债方案须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方回避[11] 违规处理 - 关联方占用资金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措施[11] - 大股东资金占用经批准可冻结股份,可多种方式偿还[11] - 特定主体有权向监管部门报备并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公司每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相关问题[12] - 发生资金占用应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备公告[12] - 董事、高管协助侵占资产将被处分,严重者提议罢免[15] - 违规给投资者造成损失,追究责任人责任[15]
奥普特(68868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0 18:32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的,应 当及时要求归还,并披露占用发生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清偿整 改方案及整改进展情况。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 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适用本制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公司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六条 由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应当按照相关规则及本制 1 / 11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奥普特(688686)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0 18:32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 累积投票制的投票原则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十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的累积投票权总数 1 / 4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建立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 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广东奥普特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应采取累积投票制。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采用的一种 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该次股 东会拟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亦可以分散使用。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六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 ...
奥普特(68868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0 18:32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的义务,并应当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及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六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符合下列法律法规的要求: 2 / 1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 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 1 / 14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 事尽责履职,维护公司整体利 ...
奥普特(68868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0 18:32
投资审议规则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况,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6]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七种情况,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6][7][8] - 投资标的相关营收、利润、净利润占公司对应指标一定比例且超规定金额,按相应标准审议[6][8] 投资额度与期限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7] 授权与监督 - 公司可将部分董事会决定事项授权董事长[11] - 公司年末全面检查对外投资项目,对子公司审计[22] 财务与信息管理 - 子公司定期向公司报送财报,公司可委派财务负责人[22] - 公司账面投资资产由内审人员定期盘点[22] - 投资履行审议程序并报告进展,未公开前保密[22] - 子公司遵循信息管理制度,明确披露责任人并报送信息[2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