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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技(00002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30 17:17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 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12月制定[2] 会议决策权限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审计等需过半数同意[6] - 关联交易等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 会议召开相关 - 可现场、通讯等方式召开,不定期,提前三天通知[9]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表决举手表决等[9] 其他 - 必要时可邀董高列席,聘中介提意见费用公司付[9] - 会议有记录由董秘保存,载明独立董事意见[10]
深科技(00002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0 17:1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9]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9,11,13]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减持与信息披露 - 董事和高管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0] - 董事和高管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10,11] - 股份变动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公告[16] 买卖时间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6]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身份信息[12] - 董事和高管个人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14]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违规深交所视情节处分,5%以上股东违规证监会处罚[20][2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24]
深科技(000021)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0 17:17
信息管理 - 公司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加强管理[2] - 董事等需遵守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并履行流程[2] - 相关人员在特定期间负有保密义务[2] 信息报送 - 公司拒绝无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报送要求[2] 保密规定 -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3] - 信息泄露需通知公司,公司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3] - 使用未公开重大信息需与公司同时披露[3]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致损失,公司依法要求赔偿等[3] 制度实施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实施[4]
深科技(00002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0 17:17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8]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8]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8]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8] 特殊情况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及时披露[13]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业绩预告[9]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等情况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1] 关联信息披露 - 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19]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19]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十以上需披露[23]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披露[23]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百分之十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披露[23]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百分之十以上且超一百万元需披露[2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披露[23]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百分之十以上且超一百万元需披露[23] 其他披露 - 公司编制招股说明书应符合证监会规定,重要信息均应披露[18]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股东会表决时应允许其陈述意见并说明更换原因[2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及时披露关联交易[26]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披露关联交易[26]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及时披露,还需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6] 信息披露流程与责任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董事长督促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披露[29] - 公司发布信息需董事会秘书书面申请,深交所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指定报纸和网站披露[31]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全体成员负连带责任[3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组织信息披露,是直接责任人[3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36]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发现问题调查并提处理建议[37] 其他相关责任与保存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股权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4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告知公司[40]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等存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记录存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0] - 以公司等名义对监管部门的正式行文存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0]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承担应披露信息报告责任[38] - 重大合同相关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应履行审批、报告义务[39] - 公司控股股东等应及时准确告知拟发生重大事件并配合信息披露[40] - 公司应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相关档案[43]
深科技(00002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0 17:17
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8]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11] - 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10] 沟通方式与渠道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分析师说明会等[15] - 设立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专人负责畅通[16] - 在官网开设专栏收集和答复诉求[16] - 可安排现场参观、座谈沟通[16] - 可通过路演、分析师会议等沟通[16] 基本原则与目的 - 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4] - 目的包括提高诚信度、建立关系、完善治理结构等[5] 业绩说明会与记录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20] - 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记录表并刊载[20] 信息披露与调研 - 建立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并披露情况[22] - 接受调研要求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2] - 控股股东等接受调研应告知并全程参加[23] - 与特定对象交流做好记录并存档[24] 互动易信息管理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发布和回复,未经审核不得发布[25] - 充分答复提问,保证信息公平[27] - 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不夸大[28] - 不得对股价预测或承诺,不违法违规[29] 投资者权益与纠纷 - 支持投资者行使权利及维护权益[32] - 纠纷可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32] - 对诉求承担处理首要责任[32] 其他规定 - 区分宣传广告与报道并及时回应[32] - 相关人员违规造成损害应担责[34]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36] - 与其他规定不一致以其他规定为准[36] - 修订、解释权归董事会[37]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7] - 调研人员需做多项承诺,违规担责[40]
深科技(00002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2月)
2025-12-30 17:17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KAIFA TECHNOLOGY CO., LTD.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第 1 页 共 6 页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包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一)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 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
深科技(000021) - 非公开信息知情人保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0 17:17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信息知情人保密制度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信息知情人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知情人保密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非公开信息知情人包括: 1、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3、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由于所任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非公开信息的人员; 5、由于为公司提供服务可以获取公司非公开信息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会 计师、律师、银行等; 6、由于与公司有业务往来而可以获取公司有关非公开信息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公开,是指公司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 ...
深科技(000021)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2月)
2025-12-30 17:17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KAIFA TECHNOLOGY CO., LTD.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工作条例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二五年十二月 第 1 页 共 5 页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 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提升公司环 境、社会及治理(以下简称 ESG)绩效,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及 ESG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
深科技(000021)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0 17:17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和降低市场风险对公司经营形成的影响, 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长城 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衍生品交易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等业 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控 股子公司是否适用本制度由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决定。 第二章 业务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 效的原则,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 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
深科技(00002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30 17:17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KAIFA TECHNOLOGY CO., LTD.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二五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细则。 (四)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 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五) 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证券交易 所所有问询; (六) 组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 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