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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双马(00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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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双马(000935)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9 16:59
会议情况 - 四川和谐双马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7位董事全出席[2] 议案表决 - 《关于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款的议案》等多项议案表决均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8][10][12][14][17][19][21][23][35][37] 制度修改与制定 - 公司拟根据2024年度股东大会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等修改《内部控制制度》[34] - 公司拟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36] 公告信息 - 公告由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30日发布[40] 备查文件 - 包含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会议决议等[38][41]
四川双马(000935.SZ)发布上半年业绩,归母净利润1.29亿元,同比增长13.42%
证券之星· 2025-08-29 16:42
财务业绩表现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6.29亿元 同比增长30.42%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9亿元 同比增长13.42%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达1.62亿元 同比大幅增长70.14% [1] 每股收益指标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7元 [1]
四川双马(000935)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6:29
资金管理 - 制度适用于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与公司资金管理,子公司等也适用[3] - 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资金[4][6] 担保审批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7] 监督管理 - 董事会负责防止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设领导小组监督[9] - 财务总监监控关联方与公司资金、业务往来[11] 审计与整改 - 注册会计师审计需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说明,公司应公告[11] - 公司应对资金往来和担保情况自查并整改[13] 责任追究 - 关联方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董事和高管擅自批准将被追责[14]
四川双马(00093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6:29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6]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6]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6] 报告内容 - 年度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6] - 中期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7]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且投资者未知时应立即披露[10] - 大额赔偿责任、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属重大事件[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 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属重大事件[11] 信息变更披露 - 公司变更名称、股票简称等信息应披露[12] - 披露重大事件有进展或变化应及时披露[12] 特殊行为披露 - 收购、合并等致股本总额重大变化应履行报告、公告义务[12] 异常情况处理 - 关注证券异常交易及媒体报道,必要时澄清或披露[12] 传闻调查 - 董事会调查核实传闻针对内容是否属实等,调查对象含股东等[13] 报告提供 - 相关人员按要求提供定期报告等内容并特定时点报告未公开信息[14][15] 重大事件报告 - 董事等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董秘审核后组织披露[16] 信息更正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应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16] 信息披露流程 - 对外发布信息披露文件经编制、审核、报送等流程[18] 信息豁免披露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符合条件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20][21] 暂缓豁免披露后续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21]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经董秘审核、董事长审批并登记入档[21] 登记材料报送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报送相关部门[23] 责任承担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承担首要责任,董秘负责组织协调[24] 关联信息报送 - 特定人员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9] 股份持有告知 - 通过特定方式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30] 授权发言人 - 董事长、总经理和董秘是公司授权对外发言人[31] 经营情况报告 - 总经理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等情况[28] 董秘职责 - 董秘负责信息保密、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等工作[28] 股东实控人告知 - 公司股东、实控人发生重大事件应主动告知董秘办公室[29] 资料提供 - 公司向聘用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执业资料[30] 解聘说明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说明具体原因和其陈述意见[30] 子企业披露 -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发生重大事件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3] 信息报告责任人 - 公司各部门及子企业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33] 信息保密 - 相关人员对未公开重大信息严格保密,未经许可不得提前披露[35] 信息控制 - 董事会将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关注核心人员媒体信息发布[35] 紧急披露 - 重大信息难保密或已泄露、股价异常波动时应立即披露[35]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遵循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36] 内控职责 - 董事会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定和执行[37] 内审部门设置 - 公司设内部审计部门,制度和负责人任命经董事会批准[3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协调内外部审计关系[37] 内审部门工作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开会,每年提交审计报告[38] 履职记录 - 董秘办公室记录董事等履职行为,保管相关资料[39]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可受处分并被要求赔偿[41]
四川双马(000935)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6:29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运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 "互动易平台"),规范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 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的行为,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 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坚守诚信原则,严格遵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 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 ...
四川双马(000935)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6:29
内部控制目标与原则 - 内部控制目标包括保证经营合法合规、保障资产安全等五项[3] - 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遵循全面性、重要性等五项原则[4][5] 内部控制要素与结构 - 建立与实施有效内部控制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等五要素[6] - 公司治理结构中股东会、董事会等各有职责权限[8] 风险识别与应对 - 识别内部风险关注人力资源、管理等因素[13] - 识别外部风险关注经济、法律等因素[14] - 采用定性与定量结合方法分析排序风险[14] - 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降低等策略控制风险[21] 控制措施与制度 - 运用不相容职务分离、授权审批等控制措施控制风险[16][17] - 建立绩效考评制度,以考评结果确定员工薪酬及职务变动[20] 应急与沟通机制 - 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32] - 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明确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22] 反舞弊与检查 - 建立反舞弊机制,明确重点领域和职责权限[23] - 将四种情形作为反舞弊工作重点[24] - 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内控制度落实情况[26] 评价报告 - 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包含多项内容[27]
四川双马(00093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6:29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4] - 董事和高管自实际离任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份[6] - 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6] 减持规则 - 董事和高管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0]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7]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应在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7][8] 其他披露 - 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8] 增持规则 - 董事和高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日起不超六个月[8] - 拟增持股份金额下限不得为零,上限不超下限一倍[8] - 增持主体需在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在期限过半时通知公司披露进展公告[9] 身份申报 - 董事和高管应在两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向深交所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2] 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等特定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9] - 董事和高管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12] 其他规定 - 公司及董事、高管应及时向深交所申报信息并保证真实准确完整[10] - 因特定情形对董事、高管股份转让设限的,公司应申请登记为限售股[11] - 限售条件满足后,董事、高管可申请解除限售[11] - 锁定期间,董事、高管所持股份相关权益不受影响[11] - 董事、高管买卖股票前应通知董事会秘书[11] - 董事、高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1]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股份数据信息并检查披露情况[12]
四川双马(00093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6:29
制度目的 -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2] 信息披露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财务报告、其他信息、业绩预告等方面[4] 责任追究 - 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等原则[3] - 查实原因报董事会追究责任,恶劣情形从重惩处[5] - 结果可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6]
四川双马(00093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9 16:29
管理层构成 - 经理层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4] 总经理职责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工作[4][8] - 每季度召开总经理会议,讨论公司重大事项[9][15] 财务负责人职责 - 负责编制公司月、季、中期、年度财务报告[10] 细则执行 -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5]
四川双马(000935) - 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9 16:29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 | 第一章 | 总则 | | --- | --- | | 2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 | 2 |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 | 3 | | | 第四章 | 决策程序 | | 5 | | | 第五章 | 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 | 7 | | | 第六章 | 议事与表决程序 | | 7 | | | 第七章 | 回避制 | | | 度 9 | | 第八章 | 附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程序,建立健全考核和薪酬管理机 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 名和薪酬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 则。 3 第二条 提名和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制定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