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普信(002215)
搜索文档
诺 普 信(002215) -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2025年)
2025-10-28 20:42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 项资产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为 了准确计量公司各项资产的价值,确保财务状况的客观性、真实性,根据《企业 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各子(分)公司应按照本办 法规定执行,或根据该规定制订各自关于资产减值准备的管理细则。 第三条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或资产组,下同)的未来现金流量净值、可 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第四条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应收款项月度,存货季度、其他资产年度) 检查、测试各项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减值的迹象,如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资 产发生减值的,根据后续的方法提取减值准备。 第五条 资产减值准备提取范围包括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 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 第六条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 融资产,或因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了当期损益,不属于本制度规范范围。 第二章 资产减值 ...
诺 普 信(002215)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
2025-10-28 20:42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本制度所称"报 告义务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公 司派驻各分支机构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报告,并 知会董事会秘书的制度。 3、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4、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5、提供担保(含 ...
诺 普 信(002215) -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
2025-10-28 20:42
信息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部门、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等[2] 信息保密要求 - 定期报告公布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4] -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6] 对外报送规定 - 无依据外部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5] - 对外报送信息需多级审批[6] - 报送时需提供保密提示函并要求签署回执[4] 信息泄露处理 - 信息泄露公司应向交易所和证监局报告并公告[6] 制度生效与制订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订等[7][8]
诺 普 信(00221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
2025-10-28 20:42
深圳诺普信科学作物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诺普信科学作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诺普信 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 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 成的误导。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 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五条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除非得到明确授 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 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
诺 普 信(00221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
2025-10-28 20:42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它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信息披露 文件的形式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临时 报告和收购报告书等。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 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1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
诺 普 信(00221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
2025-10-28 20:42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第四条 公司应当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管理能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科学、民主、审慎地进行决策,强化对募集资金使用及投资项目的 可行性分析,切实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
诺 普 信(0022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
2025-10-28 20:42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管 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公司其 他部门、子公司等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人,负责其涉及的内幕 信息的报告、传递。证券投资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 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的登记、披露、备案、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 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投资部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 证券公司等机构及 ...
诺 普 信(00221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
2025-10-28 20:42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含三分之一)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由委员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 ...
诺 普 信(00221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
2025-10-28 20:42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规范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诺普信 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 ...
诺 普 信(00221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
2025-10-28 20:42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 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