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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002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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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31 16:52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5日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2] -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10月31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9:15 - 15:00[2][3][4] -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0月28日[5] 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427,350,297股,占总股份30.7501%[5] -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614人,代表股份155,731,042股,占总股份11.2057%[5] 议案表决 - 增加2024年度子公司担保额度议案,同意570,541,839股,占97.8494%[8] - 增加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议案,同意570,658,939股,占97.8695%[9]
维信诺: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10-30 18:25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4-115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1.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 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 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 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 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1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 ...
维信诺: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10-30 18:25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4-117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115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 3,697,28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比例为 0.2660%。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仍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
维信诺: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10-30 18:25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信诺")第七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 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 号楼环洋大厦二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张德强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4-114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
维信诺(002387)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30 18:25
营收与利润情况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9.14亿元,同比增长34.22%;年初至报告期末为58.47亿元,同比增长41.95%[2]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20亿元,同比增长31.41%;年初至报告期末为 -17.97亿元,同比增长29.22%[2] - 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58.47亿元,较上期41.19亿元增长42%[20] - 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成本82.97亿元,较上期75.13亿元增长10%[20] - 2024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8.19亿元,较上期8.68亿元略有下降[20]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21.87亿元,上年同期为-31.18亿元[2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97亿元,上年同期为-25.39亿元[21] - 基本每股收益为-1.2972元,上年同期为-1.8498元[21] 现金流量情况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86亿元,同比增长184.88%[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60.21%,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支付设备款减少所致[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86亿元,上年同期为-6.91亿元[2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73亿元,上年同期为-14.41亿元[2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4亿元,上年同期为7.66亿元[24]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59.59亿元,上年同期为41.57亿元[2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50.38亿元,上年同期为33.41亿元[23]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127.52亿元,上年同期为129.27亿元[24]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118.52亿元,上年同期为115.48亿元[24] 资产变动情况 - 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增长7401.14%,主要系报告期内理财产品增加所致[6] - 存货较年初增长50.8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为满足客户需求提前备货所致[6] - 在建工程较年初增长201.55%,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产线升级改造所致[6] - 开发支出较年初增长122.84%,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资本化研发支出增加所致[6] - 长期应付款较年初增长76.29%,主要系报告期内应付融资租赁款增加所致[6] - 2024年9月30日货币资金期末余额67.38亿元,较期初66.91亿元略有增加[17] - 2024年9月30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0.22亿元,较期初22.68亿元有所减少[17] - 2024年9月30日存货期末余额7.48亿元,较期初4.95亿元有所增加[17] - 2024年9月30日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39.31亿元,较期初36.13亿元有所增加[17] - 2024年9月30日固定资产期末余额183.30亿元,较期初199.26亿元有所减少[17] - 2024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1.74亿元,较期初81.38亿元有所减少[19] 销售费用情况 - 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75.24%,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规模增加所致[8]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47,335名[10] - 西藏知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9.24%,持股数量267,350,097股,质押240,000,000股[10] - 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团队代表签署协议后,一致行动方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94,676,838股,表决权比例为21.21%[12] 重大交易事项 - 2022 - 2023年公司审议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议案[13] - 2023年6月、8月分别收到深交所第一轮、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并回复[13][14] - 2024年7月公司审议通过调整交易方案等议案[14] - 2024年8月收到深交所第三轮审核问询函,10月进行回复[14] - 截至报告披露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15] 项目投资情况 - 公司拟投资合肥第8.6代AMOLED生产线项目,投资总额550亿元,首期注册资本金20亿元,公司出资4亿元占比20%[16]
维信诺: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30 18:23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4]字 1030 第 0592 号 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信诺")的委托,担任维信诺的专项法律顾问,为 公司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提供法律服务。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
维信诺: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10-30 18:23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十月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目 录 | 第一章 | 声 明 3 | | --- | --- | | 第二章 | 释 义 5 | | 第三章 | 基本假设 7 | | 第四章 | 本次激励计划履行的审批程序 8 | | 第五章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 | | 就情况 16 | | | 一、第三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16 | | | 二、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6 | | |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17 | | |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8 | | 第六章 | 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22 |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担任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维信诺"或"上市公司"、"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
维信诺: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4-10-30 18:23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4-118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相关规定,截至 2024 年 10 月 17 日,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148 名激励对象未在行权期内 行权完成,公司拟对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行权期 148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 3,285,463 份股票期权予 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届 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 ...
维信诺: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维信诺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25 16:35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4]字 1025 第 0589 号 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4]字 1025 第 0589 号 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3.公司保证已提供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完 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并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准 确,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和隐瞒; 4.本法律意见书仅就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并不 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价值、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理性以及会计、 审计、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如涉及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内 容时, ...
维信诺: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10-25 16:35
激励计划权益情况 -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权益总计5383.20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3.94%[5] - 首次授予5073.04万份,占拟授出权益总数94.24%,占股本总额3.71%[5] - 预留310.16万份,占拟授出权益总数5.76%,占股本总额0.23%[5] 股票期权情况 - 拟授予股票期权3501.77万份,占股本总额2.56%[5] - 首次授予3300.44万份,占拟授出股票期权总数94.25%,占股本总额2.41%[5] - 预留201.33万份,占拟授出股票期权总数5.75%,占股本总额0.15%[5] 限制性股票情况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1881.43万股,占股本总额1.38%[6] - 首次授予1772.60万股,占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94.22%,占股本总额1.30%[7] - 预留108.83万股,占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5.78%,占股本总额0.08%[7] 授予与注销情况 - 2021年10月18日首次授予登记股票期权3229.39万份,激励对象331名[10] - 2021年11月完成首次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1487.51万股,激励对象151名[11] - 2022 - 2024年多次注销离职人员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2][16][18][22][24][26][28][30][37][38][39][40][41][42][43][44] 行权与解除限售情况 - 2023 - 2024年多次有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15][19][21][23][27] - 本次符合行权条件激励对象224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7262508份,占总股本0.5226%[2][34][45][53]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比例为获授总数的33%,等待期于2024年10月17日届满[31] 业绩与目标情况 - 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为130.46%,以2020年为基准,目标增长率不低于119.70%[3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专利总申请量为11854件,目标不少于10000件[33] 调整情况 -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528名调整为494名[35] -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由5383.20万份调整为5211.77万份[35] 其他情况 - 公司选择Black - Scholes模型计算股票期权公允价值,自主行权模式对定价及会计核算无实质影响[51] - 监事会、律师事务所、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行权相关事项合法合规[54][5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