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星新材(002585)

搜索文档
双星新材: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4-28 15:55
关联交易金额 - 2024年与双星国际酒店、景宏科技预计关联交易不超1300万元[3] - 2023年与二者关联交易总额821.9万元[3] 具体交易情况 - 2024年向双星国际酒店服务预计300万元,2023年底已发生294.29万元[4] - 2024年向景宏科技出售产品预计1000万元,2023年底已发生527.61万元[4] 交易完成比例 - 2023年向双星国际酒店服务完成比例100%,差异1.9%[4] - 2023年向景宏科技出售产品完成比例0.39%,差异78.89%[4] 关联方财务数据 - 2023年底双星国际酒店总资产1504.34万元等[7] - 2023年底景宏科技总资产81589.43万元等[11] 其他要点 - 关联交易有效期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13] - 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市场协商确定[12] - 独立董事同意2024年关联交易预计事项[15]
双星新材: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8 15:55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 制,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勤勉尽责。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尽快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 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上述事项应有 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
双星新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8 15:55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为了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会的经营管理权限,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江苏双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 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二条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对全体股东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建议。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共有七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五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但因其他原因辞职的除外。董事任期届满, 可以连选连任。 第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人,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任命;董事会秘书主要负责公 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权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宜。 第十条 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一条 董 ...
双星新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4-04-28 15:55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 修订,具体对照如下: | | 公司章程修订前 | 公司章程修订后 | | | --- | --- | --- | --- | | |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 | | | (一) |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 | (二) | 要约方式; | |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 | (三) |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 |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 | | 第四十六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第四十六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一) |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 ...
双星新材: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8 15:55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3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 2024 年度经营发展需要,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生产经营目标及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状况,在与银行充分协商的基础上,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7 亿元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有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 可循环使用。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各银行预授信额见附件《公 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明细表》,综合授信业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 银行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在总授信额度及 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授信银行或调整银 ...
双星新材:关于改选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4-04-28 15:55
公司治理 - 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1] - 审议通过改选审计委员会委员议案[1] - 吴培服等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1] - 推举曹薇为审计委员会委员[1] - 审计委员会由曹薇、黄力、陈强组成[1]
双星新材: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8 15:55
业绩相关 - 2023年行业设计产能683.2万吨,实际有效产能约532.9万吨,设计产能增长率22.4%,需求增长率5.28%[3] 新产品与新技术研发 - 2023年落实自主创新32项新产品量产,新增专利申请76件,授权专利52件,自主立项创新成果课题12项[4] 公司治理 - 2023年召开4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5][8] - 2023年4月2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申请不超85亿元授信额度议案[5] - 独立董事应参加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2次,均亲自出席[11] 未来展望 - 2024年董事会发挥核心作用决策重大事项[16] - 2024年争取完成经营指标,提升运营治理水平[16] - 2024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16]
双星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力)
2024-04-28 15:55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 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 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黄力,男, 196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南京大学财 务处处长。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3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出任独立 董事本人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 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独立履行职责,符合相关规定中对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 ...
双星新材: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8 15:55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独立董事委员应占成员总数1/2以上[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提前五日通知;临时提前三日[10][12]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13]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4] - 讨论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过半数出席及通过[15] 资料保存与细则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4] - 工作细则董事会通过生效,由其修订解释[18]
双星新材: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8 15:55
审计机构情况 - 2023年末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65人,注会351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超150人[2] - 2023年众华业务收入58278.95万元,审计业务45825.20万元,证券业务15981.91万元[2] 审计相关决策 - 2023年4月25日、5月17日会议通过续聘众华2023年度审计机构[3] - 2023年4月25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议案[5] - 2024年4月25日审计委员会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5] 审计结果 - 众华对公司2023年度财报及内控有效性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