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姿股份(00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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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4-08-20 17:14
股权结构 - 申东日持股211559098股,比例47.82%[3] - 申今花持股29889100股,比例6.76%[3] - 烜鼎长红七号、六号基金各持股4424500、4424400股,比例均为1.00%[3] 质押情况 - 申东日本次质押923万股,占其所持4.36%,总股本2.09%[1] - 本次质押后申东日累计质押3835万股,占其所持18.13%,总股本8.67%[3] - 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3835万股,占所持15.32%,总股本8.67%[3] 限售冻结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和冻结合计2103万股,占比54.84%[3]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和冻结合计160056148股,占比75.52%[3]
朗姿股份:关于境外控股子公司发布2024年半年度业绩的提示性公告
2024-08-14 16:44
业绩总结 - 2024年半年度营收46730.39万元,较2023年同期降3.89%[3] - 2024年半年度净利润3318.47万元,较2023年同期增11.36%[3] 财务状况 - 截至2024年6月30日资产总额117474.38万元,较2023年末降4.68%[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负债总额25343.36万元,较2023年末降14.81%[3] 原因分析 - 2024年半年度营收下滑、净利润提升因婴童用品销量降及收回账款转回减值损失[3]
朗姿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8-06 16:23
担保额度 - 2024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超42.50亿元[1] -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5,000万元[9] 担保余额 -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76,901万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5.53%[1] - 对资产负债率超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余额为0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9] 子公司情况 - 朗姿股份为全资子公司四川晶肤1,000万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3] - 四川晶肤2023年末资产总额12,287.00万元、负债总额8,409.37万元、所有者权益3,877.64万元[5][6] - 四川晶肤2024年3月末资产总额12,696.52万元、负债总额8,587.69万元、所有者权益4,108.84万元[6] - 四川晶肤2023年度营业收入8,593.09万元、利润总额1,525.81万元、净利润1,296.16万元[6] - 四川晶肤2024年1 - 3月营业收入2,163.27万元、利润总额280.11万元、净利润231.20万元[6]
朗姿股份: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2024-08-02 15:56
财务数据 - 公司注册资本442445375元人民币[3] - 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85488.49万元,2024年3月31日为489418.76万元[5] - 2023年12月31日负债总额195377.28万元,2024年3月31日为199089.64万元[5] - 2023年12月31日所有者权益合计290111.21万元,2024年3月31日为290329.12万元[5] - 2023年度营业收入143949.62万元,2024年1 - 3月为39412.43万元[5] - 2023年度利润总额21766.70万元,2024年1 - 3月为192.04万元[5] - 2023年度净利润22418.12万元,2024年1 - 3月为291.50万元[5] 融资与交易 - 公司向杭州银行申请最高授信额度10000万元,控股股东申东日及其配偶翁洁提供保证担保[2] - 最高融资余额为11000万元人民币[6] - 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公司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382.03万元[8]
朗姿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2024-07-31 16:39
担保情况 - 2024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超42.50亿元[2][5] - 截止公告披露日,对外担保总余额77,794万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25.82%[2] - 对资产负债率超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5,000万元,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余额为0元[13] - 无逾期、诉讼及败诉担责的对外担保情形[2][13] 朗姿医管情况 - 朗姿医管向浙商银行申请8,000万元授信,公司及申东日先生最高担保余额8,800万元[4][9] - 2023年末资产201,385.38万元,负债115,957.74万元,所有者权益85,427.64万元[7][8] - 2024年3月末资产212,379.23万元,负债126,479.48万元,所有者权益85,899.75万元[7][8] - 2023年度营收14,541.39万元,利润总额15,045.04万元,净利润15,070.72万元[8] - 2024年一季度营收5,458.05万元,利润总额735.87万元,净利润472.11万元[8] 关联交易 - 2024年1 - 6月公司与关联人累计关联交易总金额1,382.03万元,含借款利息111.23万元[12]
朗姿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2024-07-26 18:29
股权质押 - 控股股东申东日补充质押140万股,占其所持0.66%,占总股本0.32%[1] - 申东日累计质押2912万股,占其所持13.76%,占总股本6.58%[2] 股东持股 - 申东日持股211559098股,比例47.82%[2] - 申今花持股29889100股,比例6.76%[2] - 合计持股250297098股,比例56.57%[3] 风险情况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无平仓或强制过户风险,控制权不变[4]
朗姿股份: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到期失效的公告
2024-07-19 16:08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2024 年 7 月 20 日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到期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和 7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相关议案已到期自动 失效。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未来公司将根据中长 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计划及资金状况,制定相应的投融资计划。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朗姿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2024-07-10 19:05
股权质押 - 控股股东申东日补充质押100万股,占其所持0.47%,占总股本0.23%[1] - 申东日持股47.82%,本次后累计质押占所持13.10%,占总股本6.27%[2] - 申今花持股6.76%,本次后累计质押0股[2] 股东情况 - 上海烜鼎两基金分别持股1.00%,本次后累计质押0股[3]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6.57%,累计质押占所持11.07%,占总股本6.27%[3] 风险说明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无平仓或强制过户风险,不导致控制权变更[4] 公告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4年7月11日[6]
朗姿股份(002612) - 朗姿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
2024-07-10 16:41
公司一季度整体经营情况 - 2024年一季度公司整体营业收入约14亿元较上年同期同比上升11.42% [2] - 2024年一季度归母净利润约8217万元同比上升15.83% [2] - 2024年一季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约7870万元同比上升25.02% [2] - 2024年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约2.14亿元同比下降12.78% [2] - 2024年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0.1857元同比上升15.8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72% [2]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约76.33亿元较上年末上升1.49% [2]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约30.63亿元较上年末下降1.09% [2] 各业务板块业绩情况 - 2024年一季度女装业务整体营业收入约5.35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3.33% [3] - 2024年一季度女装业务毛利润约3.44亿元毛利率64.36%较上年同期上升7.28% [3] - 2024年一季度女装业务归母净利润约2853万元同比上升134.26% [3] - 2024年一季度医疗美容业务主营业务收入约6.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26% [3] - 2024年一季度医疗美容业务毛利润约3.4亿元毛利率54.77%较上年同期增长0.65% [3] - 2024年一季度医疗美容业务归母净利润约5049.73万元同比增长12.9% [3] - 2024年一季度婴童业务整体营业收入约2.41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18% [3] - 2024年一季度婴童业务毛利润约1.46亿元毛利率60.5%较上年同期增长0.17% [3] - 2024年一季度婴童业务归母净利润约177万元同比上升1284.81% [3] 医美各品牌收入变化趋势 - 2024年一季度米兰柏羽品牌事业部主营业务收入约27406.61万元同比增长4.76% [3] - 2024年一季度晶肤医美事业部主营业务收入约12076.01万元同比增长9.11% [3] - 2024年一季度西安高一生主营业务收入约4692.67万元同比增长16% [3] - 2024年一季度韩辰事业部主营业务收入约9934.79万元同比增长18.86% [3] - 2024年一季度郑州集美主营业务收入约3066.37万元同比增长1.61% [3] - 2024年一季度武汉五洲主营业务收入约5601.89万元同比下降5.19% [3] 前五大医美机构情况 - 2024年一季度收入排名前五的机构分别为四川米兰、昆明韩辰、武汉五洲、高新米兰、陕西高一生 [3] - 2024年一季度四川米兰主营业务收入约15344.7万元同比下降6.62% [3] - 2024年一季度昆明韩辰主营业务收入约6828.19万元同比上升23.95% [3] - 2024年一季度武汉五洲主营业务收入约5601.89万元同比下降5.19% [3] - 2024年一季度高新米兰主营业务收入约5075.79万元同比上升5.17% [3] - 2024年一季度陕西高一生主营业务收入约4692.67万元同比上升16% [3] 医美板块材料成本情况及其变化原因 - 2023年度医美业务板块主营业务成本—材料成本占医美业务收入比27.3%同比下降2.62% [4] - 2024年一季度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材料成本占医美业务收入比24.86%同比下降2.93% [4] 女装存货情况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女装存货总额约6.32亿元较上年末下降9.55% [4]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库存商品净额约4.89亿元较上年末下降13.77% [4] - 其中1年以内约3.46亿元较上年末下降10.5% [4] - 1 - 2年约1.09亿元较上年末下降27.49% [4] - 2年以上约0.34亿元较上年末上升11.79% [4] 女装分渠道毛利率情况 - 2023年女装线上毛利率52.11%较上年下降4.59个百分点 [4] - 2023年直营毛利率62.98%较上年增加1.15个百分点 [4] - 2023年经销毛利率66.85%较上年下降4.80个百分点 [4] 女装维持核心竞争优势的经营举措 - 搭建覆盖多元审美风格的品牌矩阵将日韩审美基因纳入自身产品体系 [4] - 女装业务开展信息化建设较早实现全流程数据可控 [4] - 坚持产品自主研发设计在北京、韩国分别设立研发设计中心 [4] - 布局线上新零售渠道依靠品牌知名度搭载电商直播流量优势 [4] 女装618期间线上销售情况 - 618期间天猫店单店支付金额约1.3亿元在天猫女装行业排名11 [5] - 618期间抖音女装排名前5 [5] 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 - 医美业务方面严管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水平创新医疗技术 [5] - 医美业务方面做好客户的精细化管理 [5] - 医美业务方面在信息化基础上持续提升数据治理能力 [5] - 医美业务方面建立以适应症为基础的甄选产品体系 [5] - 女装业务方面巩固现有供应商拓展新的原材料供应链及供应渠道 [5] - 女装业务方面明晰各女装品牌定位增强品牌辨识度 [5] - 女装业务方面聚焦核心市场与核心店铺影响力的打造 [5] - 女装业务方面设计上持续创新打造IP与话题 [5] - 女装业务方面依托社交平台做品牌展示、渗透和流量导入 [5] - 婴童业务方面加快实现童装的国内产业布局 [5] - 婴童业务方面开展形式多样的品牌推广活动满足个性化需求 [5]
朗姿股份: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朗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6-26 17:5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 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 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 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朗姿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 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2.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