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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判2025!中国再生涤纶短纤行业政策汇总、产业链、发展现状、竞争格局及发展趋势分析:政策积极推动再生纤维应用,推动行业产量增长至421万吨[图]
产业信息网· 2025-08-03 11:24
再生涤纶短纤行业概述 - 再生涤纶短纤以废旧聚酯瓶片、纺丝废丝等为原料制成,具有强度高、耐磨性好等优良性能,广泛应用于家具填充料、服装、家纺等领域 [3] - 2020-2024年中国再生涤纶短纤产量波动上行,2024年达421万吨,同比增长5.8% [1][14] - 产品类型包括普通纤维、中空纤维、三角丝、阻燃纤维等,规格覆盖1.5D-20D,长度32-102mm [3] 政策支持 - 2022年4月《关于加快推进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的实施意见》鼓励纺织企业优先使用绿色纤维原料,提高再生纤维替代比例 [5][7] - 2024年3月工信部发布通知推动废旧纺织品、瓶片高值循环利用,促进行业结构调整 [5][7] - 《化纤工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优先在再生涤纶等领域加强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 [7] 产业链分析 - 上游原料包括废旧纺织品、聚酯瓶片及乙二醇等化学原料,2024年中国废旧纺织品回收量达515万吨(2019年为400万吨) [8][10] - 中游生产企业如扬州天富龙、优彩资源等,产品涵盖再生有色短纤维、低熔点纤维等差异化品类 [16][17][19] - 下游最大需求来自服装领域,家纺和产业用纺织品(如汽车内饰)市场快速增长 [8] 行业竞争格局 - 龙头企业包括扬州天富龙(差别化涤纶短纤维)、优彩资源(再生有色短纤维)、闽瑞股份(仿羽绒产品)等 [16][17][19] - 宁波大发化纤为全球最大再生中空涤纶短纤维生产商,产品达100多种规格 [17] - 优彩资源2024年再生有色涤纶短纤维营收5.41亿元,同比下降3.27% [19] 发展趋势 - 全球环保政策趋严推动需求增长,汽车内饰等领域渗透率提升 [23] - 差异化产品如再生有色短纤维因低碳、低成本优势市场前景广阔 [24] - 技术创新将提升产品功能性(如抗菌、吸湿速干),并优化生产工艺降低能耗 [26] 行业经济数据 - 2024年中国纺织行业营收48,353.66亿元,同比增长3.87%;2025年Q1营收10,741.39亿元,同比增0.90% [12] - 废旧纺织品回收量从2019年400万吨增至2024年515万吨,为再生纤维提供稳定原料 [10]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8-02 07:14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1日以通讯及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由董事长申东日主持,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5人 [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8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召开 [2] - 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内部规定 [2] 公司章程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以符合2023年《公司法》、2025年《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法规要求 [3][15] -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取消监事会设置,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增设职工代表董事1人;统一使用"股东会"表述并删除监事会相关条款 [16] - 同步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3][15] - 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任监事会成员将履职至议案通过 [4][16] 基本管理制度修订 - 修订15项基本管理制度,包括《独立董事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 [6][14] - 修订依据为最新法规及《公司章程》调整,其中1-6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7] - 具体修订文件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7] 临时股东大会安排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8月18日召开,通知已刊登于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9] 表决结果 - 三项议案均获全票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8][10] 文件备查 - 会议决议文件作为备查资料留存 [11]
朗姿股份: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36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1日以通讯及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申东日主持,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5人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8日通过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召开 [1] - 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内部章程规定 [1] 公司章程及制度修订 - 为落实《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新规,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1][2] - 修订后公司将取消监事会设置,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现任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职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 [2] - 同步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15项基本管理制度,其中6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计划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章程修订及相关制度调整事项 [3] - 股东大会通知将发布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3] 表决结果 - 所有议案均获董事会全票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事宜 [2]
朗姿股份: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35
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 公司将于2025年8月18日下午14: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朗姿大厦18层 [1][2]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具体时间未披露)和互联网投票系统(9:15-15:00)进行 [2][6] - 股权登记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出席,可委托代理人表决(代理人无需为公司股东) [2] 审议事项 - 主要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等提案,其中章程修订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 - 所有议案均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需对持股5%以下股东单独计票披露 [4] - 议案2包含6项基本管理制度修订内容,具体条款未披露 [4] 参会登记方式 - 自然人股东需持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登记,法人股东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 [4][5] - 允许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需在2025年8月(具体截止日未明确)前送达 [5] - 授权委托书需在会议现场提交原件 [5] 网络投票流程 - 非累积投票提案可选择同意/反对/弃权,累积投票需按候选人分配票数 [6] - 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总议案与具体提案冲突时按具体提案优先 [6] - 互联网投票需提前办理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认证 [6] 其他会务信息 - 会议联系人王建优、易文贞,联系电话(010)53518800-8179,电子邮箱wangjianyou@lancygroup.com [5] - 备查文件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5] - 授权委托书模板包含委托人持股性质/数量、股东账号及对每项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 [7][8]
朗姿股份:8月18日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日报· 2025-08-01 21:41
公司公告 - 朗姿股份将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 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修订及其附件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议案》 [2]
朗姿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01 21:41
公司治理 - 朗姿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三项议案 [2]
朗姿股份(002612) -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08-01 19:3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6] - 董事人数不足4人、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6] 股东会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在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5] 会议相关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6]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提案与投票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16] - 单独计票结果应及时公开披露[25]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5]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5] 投票制度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6]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6] - 累积投票制下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26] 其他事项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20天通知[17] - 股东会对发行优先股应就种类和数量等事项逐项表决[26]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9]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0]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32]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及实施[34]
朗姿股份(002612) -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01 19:32
组织架构与职责 - 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和财务总监[7]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7] 决策与制度 - 解聘总经理需董事会决议并提前一月通知[8] - 总经理辞职需提前一月申请,同意后离任[7] - 大额款项支出实行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联签[12] - 公司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制度[13] 会议与报告 - 总经理办公会分例会和临时会,按需召开[12] - 特定情形下,高管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17] 考核与奖惩 - 考核总经理指标有总资产、净资产、销售收入等[21][22] - 任期成绩显著有现金、实物等奖励[22] - 业绩突出董事会应重奖,失职失误可追责[24][25] 其他 - 总经理离任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3] - 违反规定利益归公司,损害需赔偿[23]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25] - 总经理应加强员工培训,改善生活条件[18]
朗姿股份(002612) -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01 19:32
内部审计部门设置 -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和负责人[7][8] - 审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任免,无违纪不得随意撤换[8] 工作汇报与计划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11] - 会计年度结束后提交年度报告和次年度计划[11]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6] 审计检查频率 - 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1] - 至少每季度审计募集资金存放等情况[14] 及时审计事项 - 重要对外投资、资产买卖、担保、关联交易后及时审计[11][12][13] 其他工作内容 - 业绩快报披露前审计[15] - 确定审计重点,拟定计划报批准后实施[21] - 制定审计工作方案[22] - 审计后提交报告并征求意见[22] - 可向董事会提表扬或奖励建议[25] 资料保存与制度生效 - 工作底稿等资料保存10年[1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28]
朗姿股份(002612) -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2025-08-01 19:32
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8月9日获批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月30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442,445,375元[7] -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15000万股[13] 股东信息 - 申东日持股110,907,750股,占当时总股本比例73.94%[13] - 申今花持股16,476,900股,占当时总股本比例10.99%[13] - 申炳云持股14,538,450股,占当时总股本比例9.69%[13] 股份限制 - 公司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0]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特定情形下请求相关方起诉或直接起诉[2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4] - 董事人数少于4人或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等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7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78,79] - 符合特定情形时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7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4] - 公司年度、中期现金分红利润应不少于当期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9] - 公司出现最近一年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等情况之一,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10]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1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