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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银行(002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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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银行股价微跌0.64% 上半年净利润增长16.63%
金融界· 2025-08-16 00:53
股价表现 - 截至2025年8月15日15时,公司股价报4.63元,较前一交易日下跌0.64% [1] - 当日成交量为33.6万手,成交额1.55亿元,振幅2.36% [1] - 8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84.18万元,近五日累计净流入893.19万元 [1] 公司概况 - 公司是江苏省区域性商业银行,主营业务包括存贷款、结算、理财等传统银行业务 [1] - 近年来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优化信贷结构 [1] - 加大对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等领域的投入 [1] 公司动态 - 8月15日晚间公告称,董事陈强因个人原因辞去股权董事职务 [1] - 同日披露2025年半年报,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4.01亿元,同比增长10.45% [1] - 归母净利润8.46亿元,同比增长16.63% [1] 财务指标 - 截至6月末,公司不良贷款率0.86%,与年初持平 [1] - 拨备覆盖率提升至381.22% [1]
江阴银行:董事陈强辞职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15 21:53
公司人事变动 - 陈强因个人原因辞去江阴银行股权董事职务 [2] - 陈强辞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2] - 其原定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 财务数据 - 2025年1至6月公司利息收入占比120.54% [2] - 同期非利息收入占比3.53% [2]
江阴银行:2025年上半年营收、净利润双增长
中证网· 2025-08-15 21:34
经营业绩 - 公司存款总额达1621.76亿元,较年初增长6.82% [1] - 贷款总额达1314.20亿元,较年初增长5.87% [1] - 营业收入24.01亿元,同比增长10.45% [1] -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8.46亿元,同比增长16.63% [1] - 不良贷款率控制在0.86%,拨备覆盖率持续提升 [1] - 关注类贷款占比较年初下降0.12% [1] 业务结构优化 - 贷款占总资产比重63.31%,较年初提升1.32% [1] - 科技创新、绿色金融、普惠金融、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贷款增速显著高于全行平均水平 [1] - 优化"三台六岗"信贷流程,推动移动展业和全流程线上化,提升客户服务效率和用户体验 [1] 发展模式转型 - 全面推进"总行统筹、支行创新、机制保障"的三维转型路径 [2] - 总行加快构建六大专业化业务中心 [2] - 支行依托"十百千工程"实现差异化发展,主题银行建设持续推进 [2] - 聚焦价值创造导向,推动从规模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跃升 [2]
江阴银行: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6.63%
证券时报网· 2025-08-15 20:30
财务表现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4.01亿元,同比增长10.45% [1]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归属母公司净利润8.46亿元,同比增长16.63% [1] - 公司截至2025年6月末资产总额2075.7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67% [1]
江阴银行(002807.SZ):上半年归母净利润8.46亿元 同比增长16.63%
格隆汇APP· 2025-08-15 20:18
财务表现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4.01亿元 同比增长10.45% [1] - 利润总额达9.43亿元 同比增长38.30%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6亿元 同比增长16.63% [1] - 扣非净利润8.27亿元 同比增长21.26% [1] - 基本每股收益0.3437元 [1] 盈利能力 - 利润总额增速(38.30%)显著高于营收增速(10.45%) 显示盈利能力提升 [1] - 扣非净利润增速(21.26%)高于归母净利润增速(16.63%) 表明主营业务贡献度提高 [1]
江阴农商行上半年归母净利同比增长16.63%
北京商报· 2025-08-15 19:52
财务表现 - 公司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达24.01亿元,同比增长10.45% [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8.46亿元,同比增长16.63% [1] 资产负债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资产为2075.77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67% [1] - 总负债为1883.75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86% [1] - 存款总额达1621.76亿元,较年初增幅6.82% [1] - 贷款总额达1314.20亿元,较年初增幅5.87% [1] 资产质量 - 不良贷款率为0.86%,与年初持平 [1] - 拨备覆盖率较年初提升11.9个百分点 [1]
江阴银行:8月1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15 19:43
公司会议与经营情况 -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在江阴市澄江中路1号银信大厦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第十次董事会会议 [1] - 会议审议了《2025年上半年经营情况报告》等文件 [1] 财务表现 - 2025年1至6月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中利息收入占比120.54% [1] - 2025年1至6月非利息收入占比3.53% [1] 市场表现 - 公司当前市值达114亿元 [1]
江阴银行(002807) -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
2025-08-15 18:49
股东规定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为提案权股东[3] - 单独或合并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为主要股东[3] - 同一投资人及关联方参股商行不超2家,控股不超1家[6] 股份变动 - 拟首次或累计增持超5%需报总局核准,批复有效期6个月[6] - 持股1%-5%应10个工作日内报告[6] - 金融产品单一相关方持股不超5%[9] - 主要股东不得用金融产品持股[9] - 主要股东五年内不得转让股权,特殊除外[10] 股权质押 - 特定股东出质股份须事前备案[11] - 完成质押登记2日内书面报告[12] - 质押超50%限制表决权[12] 授信限制 - 对单个主体授信不超资本净额10%[12] - 对单个主要股东及相关方合计授信不超15%[12] 其他 - 办法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股东会通过生效[14] - 公司按原则披露股权信息[14] - 主要股东应建立风险隔离机制[13]
江阴银行(002807) -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章程
2025-08-15 18:49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行")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健 全内部审计体系,提升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有效性,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指引》等法 规及《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内部审计是本行内部独立、客观的监 督、评价和咨询活动,通过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审查 评价并督促改善本行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内控合规和公司治 理效果,促进本行稳健运行和价值提升。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章程 第三条 本行建立独立、垂直的内部审计体系,向董事会负 责,并向董事会、行长室报告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内审部门 的领导。 第四条 本行内部审计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受法律保 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和干涉,不得打击报复审 计人员。 第五条 本行内部审计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坚持 依法合规,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 1 - 第六条 本行内部审计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与评 估。 第二章审计目标与范围 第七条 本行内部审 ...
江阴银行(002807) -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8-15 18:49
关联交易委员会与人员报告 -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人[5] - 董事等相关人员任职起15个工作日内报告关联方情况,变动后15个工作日内更新[6] - 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的主体达到条件起15个工作日内报告关联方情况,变动后15个工作日内更新[6] 关联交易披露与审议标准 - 重大关联交易指单笔或累计占上季末资本净额1%、5%以上的交易[1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提供担保除外)需披露[11]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披露[11] - 应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指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以上[12] - 应提交股东会关联交易指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部分除外)[12] 关联交易金额计算 - 授信类关联交易以协议金额计算交易金额[13] - 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以交易价格或公允价值计算交易金额[13] 关联交易表决与协议 - 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2/3以上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对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表决通过可决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和应否回避[19] - 公司与同一关联方长期持续发生需反复签协议的关联交易,可签统一交易协议,期限一般不超三年[22] 关联交易披露时间 - 重大关联交易、统一交易协议的签订等应在签订交易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逐笔披露,一般关联交易应在每季度结束后30日内按交易类型合并披露[25] 关联交易免审议和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单笔交易额在50万元以下或与关联法人单笔交易额在500万元以下,且交易后累计未达重大关联交易标准的关联交易,可免审议和披露[26] 关联方授信限制 -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授信发生损失,自发现损失之日起2年内不得再向该关联方提供授信,经董事会批准除外[32] - 公司对一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32] - 公司对一个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总数不得超过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32] - 公司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上季末资本净额的50%[32] 关联方定义 - 持有或控制公司5%以上股权,或持股不足5%但对公司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自然人属于关联自然人[41] - 控股股东指持股比例达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控制性影响的股东[44] - 控股子公司指持股比例达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能通过安排施加控制性影响的子公司[44] - 商业银行主要股东指持有或控制商业银行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或不足5%但对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46] - 上市公司关联法人包括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47] - 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48] 关联交易检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及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33] - 公司董事会应每年向股东会就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关联交易情况做专项报告,并向监管机构报送[34] - 公司应按季度统计全部关联交易金额及比例,向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报送关联交易情况报告[31] 关联交易禁止行为 - 公司不得向关联方提供无担保贷款,不得接受本行股权作为质押提供授信,不得为关联方融资行为提供担保(关联方提供足额反担保除外)[32] - 公司不得聘用关联方控制的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为其提供审计、评估等服务[32] 关联交易类型 -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61] - 商业银行关联交易包括与关联方各类表内、外业务、资产转移和服务交易等[61]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提供财务资助、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等[62] - 关联交易事项含购买原材料、销售产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62] - 关联交易类型包括购买或销售商品及其他资产[63] - 关联交易类型有提供或接受劳务、担保[63] - 关联交易包括提供资金、租赁、代理[63] - 关联交易涉及研究与开发项目转移、许可协议[63] - 关联交易包含代表企业进行债务结算[63] - 关联交易涉及关键管理人员薪酬[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