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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亚德(300296) -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2025-04-23 23:38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规模、行 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制定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及子 公司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 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 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四)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 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作用,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五)成本效益原则。评价工 ...
利亚德(30029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23 23:38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明确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确保董事会工 作的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专业结构合 理。董事会成员应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享有经营管理公司的充分权力,负责公司 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四条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 董事长及职权 第五条 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领 ...
利亚德(30029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4-23 23:38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 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 ...
利亚德(30029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4-23 23:38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 会负责,主要职责为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 会计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 ...
利亚德(30029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4-23 23:38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1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利 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及本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十四)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六)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超过 ...
利亚德(30029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4-23 23:38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 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利 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 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关联方如在股东会上享有表决权,应对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表决时,应当回避;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 ...
利亚德(300296)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4-23 23:38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行为,保证 股东充分行使权力,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利 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投票权等于其持 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应选出的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将所持全部投 票权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名候选人。最后按照得票多少决定 当选董事的一项制度。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度。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投票 第五条 选举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乘以应选出的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将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 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董事候选人。 第七条 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符合法律规定,公 ...
利亚德(30029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哲)
2025-04-23 23:38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哲)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 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应出席的会议,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观点,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2024年度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哲先生,198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央财经大学政府会计 研究中心负责人等,并兼任通用技术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 ...
利亚德(30029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4-23 23:38
第一条 为完善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为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事项以及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 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
利亚德(300296) -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2025-04-23 23:38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 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以及《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 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 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 联方披露》所界定的关联方。一方控制、共同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