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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亚德(300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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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亚德(30029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4-23 23:38
人员设置与职责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5] - 财务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财务会计管理等工作[10] 工作流程与规定 - 总经理负责主持日常工作,在资金计划内行使支配权,部分关联交易经会议审议后交董事长审批[7] -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例行出席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等[11] 责任与生效 - 高级管理人员违规将受处分,造成损失应赔偿[15]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
利亚德(30029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4-23 23:38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 会负责,主要职责为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 会计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 ...
利亚德(300296)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4-23 23:38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行为,保证 股东充分行使权力,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利 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投票权等于其持 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应选出的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将所持全部投 票权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名候选人。最后按照得票多少决定 当选董事的一项制度。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度。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投票 第五条 选举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乘以应选出的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将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 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董事候选人。 第七条 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符合法律规定,公 ...
利亚德(30029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4-23 23:38
募集资金支取与专户管理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8] - 公司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专户数量不超募投项目个数[5] 协议签订与期限规定 - 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终止1个月内签新协议[6][8]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3] - 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4] 资金使用与审批流程 - 使用募集资金需履行内部申请和审批手续[10] - 用作特定事项需董事会审议,部分还需股东会审议[12]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原则上到账后六个月内实施[18] 投资项目相关规定 - 投资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12] - 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17] - 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检查项目可行性[18] 节余资金与投向变更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26] - 节余资金达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26] -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需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会审批[21] 超募资金使用 - 使用超募资金应根据发展规划和经营需求,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28] 监督与披露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31]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证券事务部门组织实施[31] - 财务管理部和证券事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33] 审核与核查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33]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并鉴证[33]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一次[34]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35] 异常处理与制度实施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等,董事会需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33]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异常向深交所报告[34][35]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需董事会提交股东会批准[39]
利亚德(300296) - 董事会秘书制度
2025-04-23 23:3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第二章 设置及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 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公司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 门。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 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发 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被中国证 ...
利亚德(30029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哲)
2025-04-23 23:38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哲)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 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应出席的会议,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观点,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2024年度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哲先生,198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央财经大学政府会计 研究中心负责人等,并兼任通用技术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 ...
利亚德(30029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4-23 23:38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提名委员会运作 - 设独立董事主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开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7] 提名委员会职责 - 选举前提供董事和高管人选建议及材料[5] - 审查独立董事被提名人任职资格[7]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9][11]
利亚德(30029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4-23 23:38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控制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利亚德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债权人 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 担责任的行为。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 押及质押。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子公 司发生对外担保,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子公司在对外担保事项递交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之前,应提前五 个工作日向公司进行书面申报,并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当日书面通知公 司证券部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利亚德(30029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4-23 23:38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 为,降低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作价出资,进行设立、并购企业(具体包括新设、参股、并购、重组、股权置换、 股份增持或减持等)、股权投资、委托管理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进 行的各项投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分为一般投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不含期 货和衍生品交易。 一般投资包含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出资新设企业或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
利亚德(30029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4-23 23:38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1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利 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及本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十四)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六)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超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