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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风向标 | 伊之密(300415)2025年三季度已披露前十大机构累计持仓占比40.93%
新浪财经· 2025-10-29 10:14
机构持股概况 - 截至2025年10月28日,共有28个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A股股份,合计持股量达1.9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26% [1] - 前十大机构投资者合计持股比例达40.93%,相较于上一季度,前十大机构持股比例合计上涨了1.64个百分点 [1] 前十大机构投资者构成 - 前十大机构投资者包括佳卓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1] 公募基金持股变动 - 本期较上一期持股增加的公募基金共计5个,持股增加占比达0.11% [2] - 本期较上一季度持股减少的公募基金共计5个,持股减少占比达0.86% [2] - 本期较上一季度新披露的公募基金共计13个 [2] - 本期较上一季未再披露的公募基金共计136个 [2] 外资机构持股变动 - 本期较上一季度新披露的外资机构有1家,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
伊之密(300415.SZ):2025年三季报净利润为5.64亿元
新浪财经· 2025-10-29 09:25
核心财务表现 -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营业总收入为43.06亿元,归母净利润为5.64亿元 [1] -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为1.32亿元 [1] - 公司摊薄每股收益为1.23元 [3] 盈利能力指标 - 公司最新毛利率为31.87%,较去年同期毛利率减少2.23个百分点 [3] - 公司最新ROE为18.09% [3] 资产与运营效率 - 公司最新资产负债率为61.60%,较上季度增加0.16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增加5.67个百分点 [3] - 公司最新总资产周转率为0.56次,较去年同期减少0.01次,同比下降1.94% [3] - 公司最新存货周转率为1.51次 [3] 股权结构 - 公司股东户数为3.04万户,前十大股东持股数量为2.11亿股,占总股本比例为44.96% [3] - 佳卓控股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9.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5.45% [3]
伊之密: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约5.64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8 23:50
公司财务业绩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约43.06亿元,同比增长17.21%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5.64亿元,同比增长17.45% [1] - 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1.23元,同比增长19.42% [1] 公司市值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约为113亿元 [2] 行业市场表现 - A股市场突破4000点,结束十年沉寂状态 [2] - 科技板块成为市场主线,推动市场格局重塑 [2] - 市场开启“慢牛”新格局 [2]
伊之密:10月2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8 23:50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第五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审议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文件 [1]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113亿元 [1] 公司业务构成 - 2024年1至12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中,其他行业占比最高,为29.01% [1] - 汽车行业是公司第二大收入来源,占比26.31% [1] - 3C产品收入占比为17.89% [1] - 家用电器、日用品和包装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6.97%、6.4%和5.78% [1]
伊之密(30041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8 19:35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伊之密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的担保。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在内的公 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 或者其他担保方式。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批准, ...
伊之密(30041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8 19:35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伊之 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 ...
伊之密(30041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8 19:35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确保及时地披露所有对本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和《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者事件出现时,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负有报告义务 的报告人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报告的制度。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所有可 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 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常设机构,信息报告 人包括:(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二)公司所属子公 ...
伊之密(300415)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0-28 19:35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Xi{\cal O}\,{\underline{{{-\,}}}}\,\Xi\,\rlap{/}\,\Xi+\rlap{/}\,\Xi$$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 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第三条 本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采 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每位出席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 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权数集 中投向某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任意分配给其有权选举的所有董事候选人,最 后按得票多少决定当选 ...
伊之密(3004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8 19:35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伊之 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或者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 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第四条 除本制度第七条规定情形之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 ...
伊之密(300415)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8 19:35
董事相关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数不超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 总经理任期与职责 - 总经理及管理层成员每届任期三年,聘期届满可连任[6] - 总经理辞职需提前二个月向董事会递交报告[7] - 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提交上一年度经营报告[10] - 需在年度终止前三个月提交次年业务计划[10] 总经理履职特殊情况 - 总经理因故暂不能履职,代职超二十个工作日需董事会决定代理人[11] 财务负责人职责 - 负责公司及下属公司季度、中期、年度财务报表审核[13] 总经理提交方案与汇报 - 向董事会提交多项书面方案供讨论,含年度生产经营计划[18][21] - 原则上每三个月向董事会汇报日常经营,年度报告公司经营情况[32] 总经理办公会 - 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总经理定日期[27] - 会议纪要需在结束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分送并备案[27] 总经理责任与规章制定 - 行使职权违规致公司损害需赔偿[18] - 依据董事会制度和授权制定公司具体管理规章[20] 高级管理人员关系 - 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对总经理负责[20] 职工利益问题 - 决定职工切身利益问题需先听工会和职代会意见[24] 总经理办公会通知 - 由总经办通知,含相关内容[26] 公司报告制度 - 经营活动报告逐级上报,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32][34] 重大事项报告金额 - 2000万元以上合同订立等需向董事会报告[33] - 100万元以上重大亏损需报告[33] - 100万元以上资产损失需报告[33] - 50万元以上重大诉讼等需报告[33] 总经理定期报告 - 每季度书面提交业务报告给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33] - 年度结束后三个月提交年度工作报告[34] 考核与薪酬 - 总经理和管理层接受董事会考核,薪酬由其讨论决定[36] - 公司建立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人力部组织,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指导[36] - 完成年度目标获奖励,未完成受处罚[36] 细则生效与修改 - 细则由总经理拟定经董事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