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山鼎(300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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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山鼎: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5 17:05
业绩数据 - 2023年营收24711.74万元,同比升131.27%[8] - 2023年利润总额-10963.8万元,同比降980.65%[8] - 2023年归母净利润-9196.87万元,同比降939.01%[8] - 2023年末总资产102092.61万元,同比升194.57%[8] - 2023年末归母所有者权益20961.45万元,同比降31.19%[8] - 2023年建筑业务收入4904.57万元,利润-2705.20万元[8] - 2023年培训业务收入19807.17万元,利润-8258.60万元[8] 会议决议 - 多项议案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5][7][8][9][11][12][13][15][16][17][18][19][21] - 《2024年度监事薪酬政策》议案7票回避表决[14] -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议案[22] -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23]
华图山鼎: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5 17:05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营业收入247,117,419.34元,上年度106,853,886.66元[12] -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108,443,204.87元,上年度3,682,635.16元[12] -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138,674,214.47元,上年度103,171,251.50元[14] 其他 - 2023年与主营业务无关业务收入含出租固定资产等653,650.71元[12] - 2023年未形成稳定业务模式收入107,789,554.16元,系关联方存量订单委托交付形成[13]
华图山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4-04-25 17:05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七名董事组成,含四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会议规则 - 会议通知提前三天,紧急可口头通知[12] - 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及通过[15] 其他 - 会议记录等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超10年[15] - 工作规则2024年4月修订,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18][19]
华图山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024-04-25 17:05
业绩总结 - 北京华图宏阳教育2023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为11425.69万元[10] 资金往来 - 深圳山鼎2023年期初余额1.10万元,累计发生5.00万元,期末余额6.10万元[10] - 成都山鼎2023年期初余额0.50万元,累计发生 - 0.50万元[10] - 其他关联方2023年期初余额1.60万元,累计发生11430.19万元,期末余额11431.79万元[10] 审计结果 - 审计认为汇总表如实反映2023年度资金往来情况[8]
华图山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4-04-25 16:59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七名董事组成,含四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担任[8]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4]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提前3天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关联委员讨论关联议题时应回避[16] 其他 - 会议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以上[16] - 工作规则自董事会通过生效,由其解释修订[20][21]
华图山鼎: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对照表
2024-04-25 16:59
规则修改 -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2] - 《董事会议事规则》除部分条款调整外其他内容不变[13] -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13] - 本次修改的《董事会议事规则》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 关联交易与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决定[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4][5] 董事会会议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等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并提议案[6] - 其他议案应在董事会召开前10日送交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决定是否列入[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8] - 董事长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8][9]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需顺延或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9]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非现场召开,非现场以特定情况计算出席人数[10] - 出席董事每人一票表决权,董事会决议记名投票表决[10][11]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超过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担保等事项须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11]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等同意[12] - 不同决议矛盾时以时间上后形成的为准[12] - 每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等汇报以往决议执行落实情况,董事可质询,秘书常汇报[12] 公司议案与委员会 - 公司年度发展等计划由总经理拟订,董事长提出;财务预算等方案由财务总监会同拟订,董事长提出[6] - 涉及公司对外担保等议案需包含担保或贷款金额等内容[7] - 公司人事任免议案,董事长、总经理按权限提候选人,董事会表决[7] - 董事会设立提名等委员会,成员为单数且不少于三名,部分委员会需过半数独立董事并由其担任召集人[7]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设独立董事召集人一名[7] - 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至少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8]
华图山鼎: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4-04-25 16:59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各部门、子公司等[2] 信息管理机构 - 董事会是对外报送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3] 信息披露规定 -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向外界泄露内容[5]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不得向无依据外部单位提前报送资料[5] 信息报送流程 - 向政府部门或因特殊情况报送信息需审批并登记内幕知情人[5] 人员责任与实施 - 相关人员对信息真实性等负责,董秘对程序合规性负责[6]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10]
华图山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4-25 16:59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 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 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包括全资子公司),或者持股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 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 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 任的行为,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 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担保金额应当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照担保合同规定实际承担的担保责任作为 计算标准。 第四条 担保形式包 ...
华图山鼎: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25 16:59
证券代码:300492 证券简称:华图山鼎 公告编号:2024-017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从事证券期 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过程汇总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其出具的 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 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表现了良好的 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现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 ...
华图山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制度
2024-04-25 16:59
信息披露制度适用人员 - 适用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 各人员职责 - 控股股东等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告知并配合披露[8] - 董监高应保证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12] - 董事应了解公司情况[12] - 监事监督董高信息披露职责[13] - 高管及时报告重大事件[14] 投资者关系管理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15] - 董监高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6]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15] - 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