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雷能(300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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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雷能(300593)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08-18 20:49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持续规范发展,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
新雷能(30059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18 20:49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防范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涉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 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 ...
新雷能(30059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18 20:49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行为和公司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机构和人员在处理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或事件的信息披露、保密等事务时 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披露,是指将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或重大 事件"),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在规定的 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的过程。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除公司本身外 ...
新雷能(30059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18 20:49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髙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新雷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 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一)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申请股票上市时;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所持有的 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四条 公 ...
新雷能(30059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18 20:49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 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 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 动。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一)独资或与他人合资新设企业的股权投资; 第四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 的 ...
新雷能(300593)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5-08-18 20:49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在充分维护股东、债权人及 职工权益的基础上,更好地履行公司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 下统称"子公司")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 予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捐赠事项。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四条 合法合规原则: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 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自愿无偿原则: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 ...
新雷能(30059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8 20:49
薪酬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薪酬委员会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由委员提议召开[13] - 会议应提前三日发通知,特殊情况除外[16]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5] 薪酬与激励方案审批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 股权激励计划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7]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罢免其职务[13]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8]
新雷能(30059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18 20:49
重大信息标准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8] - 重大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10] - 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10] 报告义务人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及下属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等[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相关义务范围内属于报告义务人[3] 报告要求 - 报告人有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重大信息并提交资料的义务[5] - 信息报告义务人有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内部重大信息的义务[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事项变化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提交资料[18] - 信息报告义务人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特定时点的当日向董事会秘书报告[20] 责任界定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工作直接责任人[24] - 公司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第一责任人和联络人承担连带责任[2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和修改[28]
新雷能(30059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18 20:49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倡导理性投资,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 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宗旨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宗旨是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 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通过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促进投资者了解、认同和支持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树立公司良好 ...
新雷能(30059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18 20:49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董事会秘书工作职责和行为规范,提高公司股权管理、信 息披露等方面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 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 联系人。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 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熟悉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知识,掌握履行其职责所 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公关能力和处 事能力。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 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