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坤科技(30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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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科技(301305) - 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2025-10-24 17:16
证券代码:301305 证券简称:朗坤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6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原因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为真 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相关 规定,对 2025 年前三季度末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 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 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 2025 年前三季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 款项及存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 2025 年前三季度末各 项减值准备共计 24,886,823.43 元,详情如下表: | 项目 | 年 1-9 月计提的减值损失(元) 2025 | ...
朗坤科技:第三季度归母净利润1.02亿元,同比增长39.55%
新浪财经· 2025-10-24 17:09
朗坤科技10月24日公告,2025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32亿元,同比增长8.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1.02亿元,同比增长39.55%。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3.86亿元,同比增长0.17%;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9亿元,同比增长28.89%。 ...
朗坤科技(30130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10-24 17:02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 管理制度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 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其就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 项作出的承诺。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 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
朗坤科技(301305) -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
2025-10-24 17:02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各 子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防范财务报告风险,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财务报告,是指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 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及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 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子公司。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加强对报 告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全过程的管理,明确工作要求,落实编制责任,确 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 第五条 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审核财务报告的编制 质量;董事会负责审议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财务报告行 使监督职责。 第六条 公司财务管理 ...
朗坤科技(301305) - 薪酬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0-24 17:02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委员会工作制度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薪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作为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主持薪酬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 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 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 名委员履行召集人职责。 第七条 薪酬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 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增补新的委员。 第 1 页,共5页 第八条 薪酬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形成风险与收益相对应的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 ...
朗坤科技(301305)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4 17:02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事方式 和决策程序,保证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合法有效的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朗坤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诚信、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应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以合理的谨慎、注意和应有的能力在其职权和授权范围内处理公司事务,不得利 用职务便利,从事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董事会相关决议,不得擅自变更、 拒绝或消极执行董事会决议。如情况发生变化,可能对决议执行的进度或结果产 生严重影响的,应及时向董 ...
朗坤科技(301305) - 战略及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0-24 17:02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及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及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 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国家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战略及发展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及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及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及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 以上(含三分之一)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及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作为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主持委 员会工作。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 ...
朗坤科技(30130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4 17:02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 其内部控制报告,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 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 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 ...
朗坤科技(301305) -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0-24 17:02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结构,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 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 (含三分之一)的全体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作为召集人,由提名委员会委员选举一名独 立董事委员担任,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并报董事会批准。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 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 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 ...
朗坤科技(30130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10-24 17:02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 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工作。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 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