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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泉新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1 19:01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的 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1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 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力度,提高年 度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思泉新材: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3-12-21 19:01
证券代码:301489 证券简称:思泉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9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 极性,进一步促进独立董事的勤勉尽责,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 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并提议,拟对独立董事 薪酬方案进行调整,拟将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由每人每年 5.04 万元人民币(税 前)调整为每人每年 6.00 万元人民币(税前),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本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及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调 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履职,本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特此公告。 ...
思泉新材: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3-12-21 19:01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授信期限内适时安排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不再对单一金融机构出具相关决议,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 为准。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融资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质押事项,在不超 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公司董 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 币 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 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等授信品种。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自公司第三 ...
思泉新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1 19:01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会议、通讯方式(含视频、电话等) 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若 采用通讯方式,则独立董事在专门会议决议上签字即视为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并同意会议决议内容。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 行。 二 〇二三年十二月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提高公 司质量,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 ...
思泉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1 19:01
证券代码:301489 证券简称:思泉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6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并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6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在公司综合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 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任泽明主持,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2024 年度向 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
思泉新材: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1 19:01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 〇二三年十二月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生产 经营管理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公司经营管 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 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诚信、忠实和勤 ...
思泉新材: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1 19:01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 〇二三年十二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规章和《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四)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 ...
思泉新材: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21 19:01
证券代码:301489 证券简称:思泉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0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 月 8 日(星期一)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 月 8 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8 日 0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股 ...
思泉新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1 19:01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 规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信息披露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 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 或间接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以及公司 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五条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 督。 第三条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 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 ...
思泉新材: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1 19:01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 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