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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恒汇(30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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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恒汇(30167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19 17:14
担保管理 - 公司对担保事项统一管理,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等提供担保[3] 审批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需董事会决议后报股东会审议批准[7] 流程要求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须经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7] - 担保合同签署7日内报送财务部登记备案[14] 风险应对 - 担保期内财务部发现被担保方状况恶化应及时汇报并提对策[14]
新恒汇上半年营收同比增长14.51% 蚀刻引线框架业务成重要增长点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19 17:09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4.74亿元,同比增长14.51%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95.45万元,同比下降11.94% [1] - 智能卡业务收入2.83亿元,同比基本持平,毛利率同比下降5.33个百分点 [1] - 蚀刻引线框架业务收入1.34亿元,同比增长46.48% [1] - 物联网eSIM芯片封测业务收入2924万元,同比增长25.91% [1] 业务发展 - 智能卡业务受黄金等贵金属价格上涨影响成本上升,但通过高抗蚀合金电镀工艺减少贵金属依赖,部分高端产品进入客户验证阶段 [1] - 蚀刻引线框架业务聚焦车规级、高密度封装等高端领域,相关产品进入客户验证阶段,实现从低端到高端的全方位覆盖 [1] - 物联网eSIM芯片封测业务在智能穿戴、车联网等领域布局逐步落地 [1] 研发投入 - 研发投入2701.37万元,同比增长16.39% [2] - 集成电路领域拥有126项有效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38项 [2] - 研发人员144人,占员工总数17.39% [2] 股东回报 - 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 [2] 未来战略 - 推进"国内、国际双市场"战略 [2] - 智能卡领域拓展高端产品 [2] - 蚀刻引线框架业务加速车规级产品落地 [2] - 物联网eSIM封测加码车联网等场景 [2]
新恒汇(301678.SZ):上半年净利润8895.45万元 拟10派5元
格隆汇APP· 2025-08-18 20:10
财务表现 - 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4亿元,同比增长14.51%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95.45万元,同比下降11.94%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321.79万元,同比下降10.65% [1] 股东回报 - 基本每股收益0.50元 [1]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 [1]
新恒汇:上半年净利润同比下降11.94% 拟10派5元
证券时报网· 2025-08-18 19:59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4.74亿元 同比增长14.51% [1] - 归母净利润8895.45万元 同比下降11.94% [1] - 基本每股收益0.5元 [1] 股东回报 - 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 [1]
新恒汇: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约8895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18 19:56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4.74亿元,同比增加14.51%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8895万元,同比减少11.94% [2] - 基本每股收益0.5元,同比减少10.71% [2] 业绩变动 - 营业收入实现两位数增长,显示业务扩张或市场需求提升 [2] - 净利润与每股收益均出现同比下滑,反映成本压力或利润率收窄 [2]
新恒汇十大流通股东格局生变:巴克莱银行等新进
新浪财经· 2025-08-18 19:44
十大流通股东变动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报告期 新恒汇十大流通股东全部为新进股东 共计10位 [1][2] - 巴克莱银行持股82.96万股 占流通股比例1.82% 为第一大新进股东 [1][2] - 高盛公司持股75.18万股 占流通股比例1.65% 为第二大新进股东 [1][2] - 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宏泽基金持股59.43万股 占流通股比例1.31% [1][2] - 摩根士丹利国际持股57.97万股 占流通股比例1.27% [1][2] - 瑞银集团持股54.76万股 占流通股比例1.2% [1][2] - 中金公司持股52.61万股 占流通股比例1.16% [1][2] -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CICCFT10(R)持股43.21万股 占流通股比例0.95% [1][2] -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客户资金持股35.85万股 占流通股比例0.79% [1][2] -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CICCFT8(QFII)持股35.27万股 占流通股比例0.77% [1][2] - 国泰海通持股35.24万股 占流通股比例0.77% [1][2] 股东持股集中度 - 前十大流通股东合计持股532.48万股 [2] - 前十大流通股东合计持股占流通股比例达11.7% [2]
新恒汇(301678) -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5-08-18 19:32
关联交易 - 2025年度原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750万元[1] - 2025年拟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780万元[2] - 增加后2025年度预计额度不超1530万元[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新增关联交易已发生358.35万元[5] - 2024年新增关联交易发生471.32万元[5] 子公司情况 - 涌泉供水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资产54695.86万元[6] - 中山新诺2025年1 - 6月营业收入16187.34万元,净利润502.35万元[7][9] 公司业绩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939,314.79万元,净资产554,358.80万元[12] - 2025年1 - 6月公司营业收入463,715.03万元,净利润7,343.59万元[12] 其他 - 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定价原则[13] - 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正常商业行为[15] - 独立董事认为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16] - 保荐机构认为增加额度决策程序合规[18]
新恒汇(301678) -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5-08-18 19:32
监管相关 - 保荐人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次数为0次[3] - 保荐代表人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为1次[3] - 现场检查次数为0次[3] 会议与报告 - 上市期间列席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次数均为0次[3] - 发表专项意见次数为0次[4] - 向本所报告次数为0次[4] 其他情况 - 培训次数为0次[4] - 公司各方面未发现问题[5]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均已履行[6] - 报告期无重大事项[7]
新恒汇(301678) -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2025-08-18 19:32
募资情况 - 公司获准发行5988.8867万股,发行价12.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6657.75万元,净额68196.58万元[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51863.13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51863.13万元,超募资金16333.45万元[3] 项目投资 - 多功能智慧物联仓储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7551.80万元,拟用超募资金7551.80万元[6] - 固定资产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100.00%,其中固定资产费用占96.15%,预备费占3.85%[7] 技术情况 - 智慧仓储所需核心技术成熟,AGV自动搬运机器人导航精度达±5mm[13] - 公司已建立完善信息化管理体系,ERP与MES系统运行成熟[14] 项目进度 - 项目计划2025年9月到2026年3月完成土建施工,4 - 6月设备安装调试,7月正式运营[15] 项目效益 - 原材料配送准时率可提升至99.5%,库存资金占用减少15%,设备运维综合效率稳定在90%以上[16] - 项目支撑公司产能扩张30%,带动淄博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产值增长2%[18] - 项目创造16个直接岗位[18] 用户数据 - 现有仓储区域日均货物周转率达1.2次,远超0.8次的合理阈值[20] 系统优势 - 自动化分拣系统能将货物分拣错误率降至0.1%以下,库存盘点效率提升80%[22] - 库存优化模型可使原材料安全库存水平降低20%-30%[22] - 智能路径规划系统使货物搬运成本下降40%[22] 供应策略 - 公司将筛选2 - 3家备用供应商[25] - 主供应商延迟交付2周后,备用供应商立即启动生产[25] 能力目标 - 公司确保2年内具备自主调试及简单改造能力[25] 决策审批 -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议案[32] - 监事会认为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32] -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符合相关规定,未与募资项目实施计划抵触,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32] -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32] - 保荐机构认为该事项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33] -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33] -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是谨慎、合理决策[33] - 该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33] -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事项无异议[33]
新恒汇(30167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18 19:31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独财[6]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公司需重新论证是否继续实施并披露情况[9] - 超过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9] 协议签署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相关方签三方监管协议[6] 资金置换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置换[11] 账户管理 - 公司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12] 公告事项 - 公司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需公告现金管理相关内容[14] - 公司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公告募集资金相关内容[15]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应将资金归还至专户并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6] 资金使用限制 -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临时补流,单次时间不得超12个月[14] - 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他用[6] - 公司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等行为[9]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7]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达到或超过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7]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最近披露投资计划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信息[21] 核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1]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随年报披露[21] 募投项目变更 - 公司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及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20]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由董事会决议,无需股东会审议[20] 信息披露 - 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