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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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原粮仓装上法治安全阀
河南日报· 2025-10-24 07:31
法规背景与核心目标 - 河南省通过《河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标志着粮食安全保障工作从政策引导进入法治化、规范化治理新周期 [2] - 条例涵盖10章65条,构建“产储运销应急”全链条保障体系,旨在破解粮食生产、储备、流通等核心挑战 [2] - 条例核心思路为“全链条覆盖、全主体参与、全风险防控”,构建“生产筑基、储备稳市、流通提效、产业增值、调控兜底”的制度框架 [5] 河南省的粮食产业地位 - 河南是全国小麦生产第一大省,粮食总产量常年占全国十分之一,小麦产量占全国四分之一 [3] - 每年外调原粮及制成品约600亿斤,相当于全国人民约42天的口粮 [3] - 粮食总产量连续8年稳定在1300亿斤以上,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近9100万亩 [4] 生产环节保障 - 构建硬核支撑体系,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5.7%,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超97%,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达88.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 [4] - 条例严守耕地红线,要求逐步将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并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养护 [6] - 实践案例显示,高标准农田项目能使小麦亩产提升15%,农药化肥使用量减少15% [7] 种业创新与发展 - 条例将种业发展置于战略优先位置,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鼓励种业科技创新,并建立种子储备制度 [7] - 中原农谷建设种质资源库,征集优质种质资源;神农种业实验室培育的“郑麦136”等品种已实现大面积推广 [7] 储备与流通体系 - 构建“政府储备+企业储备”协同机制,要求储备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调用高效 [9] - 智能储粮技术广泛应用,损耗率控制在0.8%以内,储存四年的小麦仍保持良好品质 [10][11] - 加强粮食收购管理,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小麦交易平台和大数据中心,打造粮食资源配置枢纽 [11] 风险调控与应急保障 - 条例在全国地方立法中首设“粮食调控”专章,建立粮食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并创新引入金融工具,推进粮食期货市场发展 [11][12] - 系统性强化应急保障,支持配备应急加工设备,并计划到2025年培育骨干冷链物流重点县市,实现冷库库容超2000万立方米 [12] 产业升级与价值转化 - 推动从“卖原粮”到“精深加工”转型,通过“企业+农户”订单种植模式形成完整产业链,2024年秋粮产销合作洽谈会达成近5亿元签约订单 [13] - 发展粮食产业新业态,如粮食文化体验馆年接待游客超10万人次,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3%以上 [14] - 支持创建大宗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美豫粮油”及“新乡小麦”、“正阳花生”等品牌叫响全国 [15]
《河南省社会治理条例》《河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社会治理与粮食安全添法治“护身符”
河南日报· 2025-10-17 07:43
《河南省社会治理条例》 - 该条例是全国首部关于社会治理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属于创制性立法 [2] - 条例系统总结了基层基础建设、社会治安防控等成熟经验,并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一村(格)一警等创新做法固化为法规制度 [2] - 针对矛盾纠纷化解效率不高、民生保障措施不足等问题,条例对健全多元化解机制、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等内容作出规定 [2] - 条例为加强对新就业群体的关爱凝聚服务提供法治保障,鼓励其担任网格助理员等角色参与基层治理 [3] - 条例为不同场景的治理难题提供解决方案,政法部门将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推进社会治安整体防控 [3] 《河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 - 该条例旨在构建更全面、更具权威性的粮食安全保障法治体系,以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4] - 条例突出河南特色,聚焦其作为全国小麦核心主产地的优势,加强小麦交易平台和大数据中心建设 [4] - 条例围绕“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融合共促,聚焦“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以提升粮食生产能力 [4] - 条例明确规定保障种粮农民利益,包括完善生产扶持政策、保护种粮积极性、支持粮食企业一体化发展 [5] - 粮食部门将落实条例,统筹夏秋粮收购工作并搭建新的产销合作平台,以维护种粮农民利益 [5]
河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
河南日报· 2025-10-16 07:47
文章核心观点 - 河南省为保障粮食有效供给、提高风险抵御能力、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并通过了《河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该条例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1][3][5] 粮食生产 - 各级人民政府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确保耕地长期稳定和永久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11]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分类、分区域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提质改造,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 [12] - 政府加强粮食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鼓励种业科技创新,省人民政府建立种子储备制度用于灾害时的生产需要 [14] - 政府扶持和培育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 [14] - 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15] - 省人民政府建立对产粮大县的利益补偿机制,提高相关指标在产粮大县考核中的比重 [16] 粮食储备 - 粮食储备包括地方政府储备和企业储备,企业储备包括社会责任储备和商业库存,地方政府粮食储备实行省、市、县分级储备 [18]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导规模以上粮食加工企业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并鼓励粮食经营企业建立合理的商业库存 [19][20] - 承储地方政府粮食储备的企业需将储备业务与商业性经营业务分离,实行人员、实物、财务、账务管理分开 [21][22] - 地方政府粮食储备实行均衡轮换制度,优先轮换储存时间较长或接近不宜存的储备粮 [23] - 政府加强粮食储备基础设施和智能化监管平台建设,运用绿色智能储粮技术,降本增效,减少储备损耗 [24] 粮食流通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建设与收储规模和保障要求相匹配的粮食仓储、物流等流通基础设施 [26] - 因自然灾害等造成粮食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省人民政府按规定组织收购处置,费用可从粮食风险基金列支 [27] - 省人民政府加强小麦交易平台和小麦大数据中心建设,推进河南成为全国小麦的价格指数中心和权威发布中心 [29] - 发挥交通运输枢纽优势,完善公路、铁路、水运多式联运物流体系,推动内河港口建设,畅通跨省粮食物流通道 [30] 产业发展 - 政府引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发展粮食产业,促进粮食就地就近转化,形成与生产、储备和需求相匹配的产业布局 [31] - 支持粮食产业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引导企业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增加优质、营养及功能性产品供给 [32] - 政府围绕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引导粮食企业与农户等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支持一体化发展 [33] - 加大粮食文化资源开发利用力度,鼓励粮食种植、加工与旅游、教育、文化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新业态 [33] - 落实粮食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 [34] 粮食调控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粮食安全监测预警机制 [36]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粮食风险基金,主要用于支持粮食储备、稳定粮食市场、保护农民利益等 [37][38] - 省人民政府推进粮食现货、期货市场发展,支持粮食批发市场、交割仓库建设,鼓励粮食期货品种上市 [39] - 支持粮食期货交易所优化交易规则,推进"保险+期货"等产品创新,增强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功能 [41] 粮食应急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粮食应急体系建设,健全粮食应急工作指挥机制,省人民政府制定粮食应急预案 [43] - 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服从政府统一指挥和调度,配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43] - 政府落实应急粮源及其仓储、加工、运输和供应等应急保障措施,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 [44] 监督管理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对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等实施监督检查,建立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 [46] - 政府加强粮食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粮食生产经营者信用记录,并根据信用记录实施分类监管 [47] - 省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对设区的市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情况的考核 [48]
数读“十四五”答卷丨年均收购量超4亿吨!一组数据读懂如何守住、管好“大国粮仓”
央广网· 2025-10-15 15:59
粮食流通与收购 - 年均粮食收购量在4亿吨以上 [1][5] - 市场化收购占收购量的90%以上 有效发挥畅流通增活力的作用 [12] 仓储设施与能力 - 全国粮食标准仓房完好仓容超过7.3亿吨 较"十三五"期末增加5800万吨 [1][15] - 具备低温准低温储藏能力仓容达到2.2亿吨 较"十三五"期末增加7000万吨 [15] 绿色储粮技术应用 - 已建立30个绿色储粮技术集成应用示范点 计划逐步增加到100个 覆盖7个储粮生态区 [1][18][19] 应急保障能力 - 36个大中城市成品粮油储备持续保障15天以上市场供应量 其他城市也保有一定数量储备 [1][22] 法律与制度建设 - "十四五"期间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 修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7][8] - 制修订4部部门规章及2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8] 项目投资与提质增效 - 2025年首批支持40个产粮大县实施270多个粮食流通提质增效项目 带动总投资近100亿元 [25]
荒地复耕、种粮补贴、转种补偿!《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修订了这些内容
南方农村报· 2025-10-13 18:32
条例修订概况 - 广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0月11日修订通过《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2] - 修订后的条例共9章45条[3] - 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3] - 修订内容涵盖耕地保护、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应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完善[4] 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 - 条例第九条明确补充耕地责任及验收管护要求,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组织开发补充耕地,并做好数量认定与质量验收工作[6][7] - 县级政府需建立健全补充耕地后期管护机制,确保补充耕地长期稳定利用[8][9] - 条例第十条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并将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11][12][13][14][15] - 第十一条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应开展撂荒地摸底调查,通过土地托管、代耕代种、土地经营权流转等措施恢复粮食生产[16][17][18] 粮食生产能力建设 - 第十二条提出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支持粮食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及良种选育、生产、更新和推广,建立健全种子储备制度[19][20][21][22] - 第十三条明确大中型灌区建设、改造与维护的责任主体,要求保障粮食生产合理用水需求[23][24][25] - 第十四条至第十七条对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气象灾害防御及生物灾害防治作出细化规定,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26][27][28] - 第十八条要求各级政府制定扶持政策,落实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目标,并通过种粮补贴等方式引导粮食生产[29][30][31][32] 粮食储备体系完善 - 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及第二十五条明确建立省、市、县三级政府粮食储备体系,规范储备规模核定、轮换原则及动用调用要求[33][35][36][37][38][39][40][41][42][43][44] -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及第二十六条补充规定承储主体的确定方式、储备粮采购销售方式及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增强可操作性[45][46][47][48][49][50][51][52][53][54][55] - 第二十九条明确粮食企业社会责任储备作为政府储备的补充,县级以上政府应给予支持指导,形成功能互补的储备体系[56][57][58][59] 应急保障能力提升 - 第三十四条规定省级粮食应急预案由省粮食和储备主管部门制定,地级以上市政府根据省级决定统筹本区域预案制定工作[63][64][65][66][67][68] - 第三十五条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健全粮食应急储存、运输、加工、供应网络,确保与口粮供应匹配的应急供应能力[69][70][71] - 第三十六条鼓励建设跨区域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健全政府储备动用协调机制,对接主产区建立粮源基地,提高跨区域应急保障能力[72][73][74][75] 监督管理机制强化 - 第三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需加强粮食市场形势监测、分析和预警,健全信息发布机制[78][79][80][81] - 第四十条要求粮食和储备主管部门加强对政府粮食储备数量、质量及收储、销售等的监督检查,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动态监管[82][83][84][85][86][87][88][89][90][91] - 第四十一条明确县级以上粮食和储备主管部门可依法委托符合条件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以增强基层执法力量[92][93][94] 利益补偿与政策支持 - 第三十二条参照国家政策性收储制度,建立本省适用的政策性收储制度,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98][99][100][101] - 第十八条规定在粮食严重紧缺时,经省政府批准,可将生产非粮作物的耕地用于恢复粮食生产,对因转产造成的损失由县级以上政府给予公平合理补偿[102][103][104][105] - 第二十七条完善储备粮食核销规定,明确遭遇不可抗力时申请核销的程序及负责主管部门,减轻承储主体经济负担[106][107][108][109][110]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 黄楚平主持会议
南方日报网络版· 2025-10-11 09:41
立法审议与制度建设 - 会议听取多项条例草案审议结果报告 包括《广东省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促进条例(草案)》和《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轨道交通发展条例(草案)》[1] - 会议听取《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及《广东省促进粤港澳气象合作发展条例(草案)》等法规的审议结果报告[1] - 会议书面听取广州等地级以上市十项法规的说明及省人大法制委的审查报告[1] 财政预算与政府债务管理 - 会议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省级财政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的审查结果报告[2] - 会议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及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的监督调研报告[2] 行业发展与政府工作报告 - 会议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情况的报告[2] - 会议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老年助餐服务和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2] - 会议听取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2] 执法检查与专题调研 - 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及广东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2] - 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2] - 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群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的专题调研报告[2]
《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修订草案)》提请审议
南方农村报· 2025-10-10 11:02
核心观点 - 《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稿强化粮食安全多维度保障 重点涵盖科技创新 产业发展 全链条节粮减损 种源保障 储备应急体系及信息化监管 [1][2][3][4] 科技创新支撑 - 修订草案细化上位法 增加强化科技创新对粮食安全支撑作用的内容 [4][5] - 补充完善种源保障 农业机械化 农业技术推广等相关条款内容以提高粮食生产效率 [7] 粮食产业发展 - 增加支持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内容 [5][6] 节粮减损与宣传教育 - 将粮食节约与宣传教育内容分成两条表述 并补充完善相关内容以推动全链条节粮减损 [6] 储备与应急体系 - 修改完善粮食储备体系规定 使体系更明确合理完善 [8][9] - 调整政府粮食储备承储主体条件的表述 [9] - 增加制定粮食应急预案 建设跨区域粮食应急保障中心等内容 [9] 监督检查措施 - 补充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联网监控 实现远程动态监管的内容以使监督检查措施更加有效 [10][11]
决胜“十四五” 打好收官战|“齐鲁粮仓”持续丰盈——山东多措并举确保粮食稳产增产
新华社· 2025-09-19 21:52
大豆单产潜力 - 嘉祥县新一代高油高产大豆大面积种植高产潜力超过640斤/亩 [1] - 夏津县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地块预计亩均增产5%以上 [1] 农业技术与模式应用 - 宽幅精播等高产栽培模式应用占比达73.1% [1] - "一喷三防"等技术实现全覆盖 [1] - 广泛应用"北斗导航+"、小麦高性能复式精量播种机、大喂入量联合收割机等先进装备 [1] - 通过铺设滴灌带、应用水肥一体化设备促进单产提升 [1] 政策与体系建设 - 山东统筹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并出台粮食安全保障条例 [1] - 德州市启动"吨半粮"生产能力建设并建立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粮"机制 [3] - 横向上推进小麦、玉米、大豆、花生等粮油作物协调发展 [3] - 纵向上推动良田、良种、良机、良法、良制"五良"集成攻关 [3] 产能建设成果 - 山东已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7759万亩 [1] - 依托国家小麦重大品种研发推广一体化试点新增良种推广面积超200万亩 [1] - 山东夏粮连续3年实现面积、单产、总产"三增" [3] - 今年夏粮播种面积6044.4万亩同比增加8.1万亩 单产452.8公斤/亩 总产547.4亿斤同比增加4.1亿斤 [3] 当前农事管理 - 山东各地落实病虫害智能监测、减损收获等关键技术助力秋粮丰产丰收 [4] - 组织省市县乡四级1.8万名农技人员通过"田间课堂"、定向帮包指导等措施推进关键技术落实 [4]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办法
陕西日报· 2025-08-29 06:46
法规框架与实施 - 陕西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制定地方实施办法 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2][3] - 法规明确坚持国家粮食安全战略 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方针 确保口粮绝对安全 [3] - 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制 县级以上政府承担具体责任并保障财政预算经费 [4] 主体责任与协同机制 - 县级以上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粮食储备等十余个部门需协同履行粮食安全保障职责 [4] - 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需按职责配合粮食安全保障工作 [5] - 国有粮食企业需发挥主渠道作用 政府支持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参与粮食生产经营 [5] 科技与创新投入 - 县级以上政府需加大科技投入 支持粮食领域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 [6] - 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研发新技术新品种 提升全产业链科技支撑能力 [6] - 依托秦创原平台、自贸试验区等资源加强国际粮食安全合作与贸易 [7] 耕地保护与治理 - 建立耕地保护激励机制 每年对成效突出的市县级政府通报表扬 乡镇政府给予资金奖励 [8] - 采取卫星遥感、大数据等技术开展撂荒地调查 分类推行复耕复种 [10] - 加强盐碱地综合治理 在陕北风沙草滩区等区域推广耐盐碱品种及配套农艺措施 [11] 种业与机械化发展 - 省政府建立种子储备制度保障用种安全 支持种业企业培育高产优质抗逆品种 [12][13] - 推广绿色智能农业机械 加强农村机耕道路建设 提升耕种管收机械化水平 [13][14] - 在关中小麦玉米区、陕北杂粮区等重点区域推进现代粮食生产园区建设 [14] 储备与流通体系 - 建立省级为主、市县为辅的分级粮食储备体系 储备粮权属同级政府 [19] - 承储企业需实行政府储备与商业经营业务分离 建立全流程追溯管理制度 [20][21] - 鼓励规模以上加工企业建立社会责任储备 支持农户科学储粮 [22] 市场调控与应急保障 - 粮食价格显著波动时 县级以上政府可依法采取调控措施 [28] - 加强粮食应急体系建设 落实应急粮源、加工企业及运输保障能力 [30] - 建设西北区域粮食应急保障中心 提升跨省份协同供应能力 [30] 产业支持与品牌建设 - 完善粮食生产政策性保险制度 保护生产者积极性 [16] - 扶持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 推广订单式、托管式经营模式 [17] - 推进"陕西好粮油"公用品牌建设 加强地理标志和商标保护 [18] 基础设施与减损措施 - 支持建设粮食仓储、加工、物流综合产业园 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流通基础设施 [26] - 实施粮食产后节约减损行动 加强产地烘干能力建设 [33] - 粮食经营者需执行特定情况下最低或最高库存量义务 [27]
《山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9月1日起施行
大众日报· 2025-08-01 08:57
立法背景与实施时间 - 《山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1] - 条例由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共11章64条 [2] 立法核心内容 - 条例聚焦耕地保护、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应急、节约、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 [2] - 立法原则强调问题导向、地方特色和系统思维,旨在增强制度机制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 [2] 耕地保护与农田建设 - 严格控制占用耕地行为,禁止违规绿化造林、挖湖造景及使用有毒有害废物造田 [2] -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化规划布局,强化资金监管,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建设和管护 [2] 粮食生产促进措施 - 要求落实粮食生产者收益保障机制,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作用 [3] - 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保护种粮积极性 [3] - 强化种业高质量发展和科技支撑,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3] 粮食储备制度 - 压实地方政府储备责任,实行分级管理,优化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 [4] - 承储企业需对储备粮食数量、质量及安全负责,建立风险报告制度 [4] - 推进储备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储备检查 [4] 产业与流通管理 - 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完善流通和应急机制 [4] - 强调全链条节粮减损,健全监管制度 [4] 地方特色与创新 - 突出陆海统筹,发展近海养殖、深远海养殖及藻类食物开发 [3] - 因地制宜发展木本粮油、林下经济、饲草产业等,拓展食物来源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