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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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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起诉海辰储能不正当竞争,后者正闯关港股IPO
第一财经· 2025-07-07 20:42
宁德时代与海辰储能诉讼事件 - 宁德时代以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起诉海辰储能等被告 核心争议点为海辰储能587Ah电芯与宁德时代专利产品参数高度重叠 能量密度偏差仅4 4% 远低于行业10%的技术代差红线 [1][2] - 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6月25日立案 案件将于8月12日开庭审理 [3] - 海辰储能创始人及多名高管有宁德时代任职履历 公司被称具有"宁德系"基因 [4] - 2023年宁德时代曾以违反竞业协议为由起诉海辰储能创始人吴祖钰 最终吴祖钰支付100万元违约金 [5] 海辰储能业务发展 - 海辰储能2024年4月发布587Ah储能电池及储能系统 并联合多家合作伙伴定义该电池尺寸标准 两个月后宁德时代宣布量产同规格587Ah电芯 [4] - 公司是行业首批将280Ah储能电池用于大型储能项目的企业 也是首批量产314Ah储能电池并应用于海外大型储能项目的企业 [6] - 五年内成为全球锂离子储能电池出货量前三企业 2024年底规划年产能62GWh 预计2026年总设计产能超100GWh [7] 海辰储能财务与IPO进展 - 2022-2024年营收分别为36 15亿元 102 02亿元及129 17亿元 年复合增长率达89% [8] - 同期储能电池出货量年复合增长率为167% [8] - 2024年3月25日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 8月12日开庭审理时间正值港股IPO聆讯阶段 诉讼结果可能影响其IPO进程 [6]
每经热评︱反不正当竞争法再修订 以法治利剑斩断“内卷”枷锁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7-01 19:41
新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核心内容 -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 将于2024年10月15日起施行 这是该法自1993年实施以来的第三次修订[1] - 新法针对当前市场"内卷式"竞争问题进行了针对性修订 从法律制度层面根治低价恶性竞争、链主企业滥用市场地位、企业间互相拉踩等乱象[1][5] 低价恶性竞争治理 - 新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商品性能、功能、质量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加强对劣质产品的监管[2] - 禁止平台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 堵住平台牺牲中小商家利益获取高利润的途径 罚款金额设定为5万-200万元[2][5] 链主企业市场地位规范 - 新增规定禁止大型企业滥用资金、技术、交易渠道等优势地位 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交易条件或拖欠账款[3] - 法律保障使中小企业获得与链主企业平等对话机会 省级以上监管部门可直接责令违规企业限期改正[3][5] 企业间不正当竞争行为整治 - 禁止经营者编造、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 监管范围扩展至网络水军背后的利益链条[4] - 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消除地方政府通过补贴、税收洼地、要素价格歧视等方式制造的不公平竞争环境[4] 监管强化与处罚升级 - 商业贿赂罚款上限从300万元提高至500万元 新设平台强制销售罚则[5] -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监管部门举报不正当竞争行为 监管部门需依法及时处理[5] - 监管层级提升至省级以上 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干扰[5]
槟榔品牌“碰瓷”超豪车企,宾利紧急下场澄清
北京商报· 2025-06-26 19:54
宾利与和成天下联名事件 - 宾利官方声明与和成天下的联名活动无任何关联 未获得品牌授权或认可 [1] - 和成天下在社交平台发布联名礼盒发布会信息 现场采用古代帝王及英国女王形象站台 [3] - 活动文案引发争议 网友质疑宾利"尊贵优雅"品牌调性与槟榔企业联名的合理性 [3] 和成天下公司背景与营销行为 - 公司注册资金6180万元 从事槟榔种植、收购、加工和销售业务 [7] - 此前营销活动中曾未经授权使用劳斯莱斯、迈巴赫、保时捷等豪车品牌为其站台 [5] - 微博持续发布宾利联名内容未删除 宾利称将采取法律措施维护权益 [7] 槟榔行业监管政策 - 世界卫生组织将槟榔列为1类致癌物 《柳叶刀》研究显示其导致全球1/3口腔癌病例 [7] - 中国市场监管部门明确槟榔制品不属于食品 禁止与食品混放销售 [8] - 2019年起禁止槟榔广告宣传 2021年广电总局叫停广播电视及网络节目推广槟榔 [8]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二审:大型企业等经营者不得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中国新闻网· 2025-06-24 10:22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二审核心内容 - 草案二审稿规定大型企业等经营者不得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 [1] - 草案二审稿禁止大型企业滥用资金、技术、交易渠道、行业影响力等优势地位,强制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交易条件 [1] - 国家将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保障各类经营者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和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1] - 平台经营者被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1] 平台经营者监管要求 - 平台需在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中明确公平竞争规则,并建立举报投诉及纠纷处理机制 [2] - 平台发现不正当竞争行为时需及时采取处置措施、保存记录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2]
反不正当竞争法、民用航空法等法律草案提请审议 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 促进低空经济发展
上海证券报· 2025-06-24 03:22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 - 修订草案拟提请二次审议 贯彻党中央关于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的精神 [1] - 增加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定 修改完善治理平台"内卷式"竞争方面的规定 [1] - 完善平台经营者处置平台内经营者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义务 [1] - 明确将他人商标作为字号使用等行为构成混淆类不正当竞争的标准 [1] - 明确侵害数据权益和恶意交易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 [1] - 着重解决大型企业滥用相对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 [1] - 针对网络领域竞争新特点 总结执法司法实践经验完善相关规定 [2] - 明确平台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 [2] - 规定平台需建立不正当竞争举报投诉和纠纷处置机制 [2] 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 - 修订草案拟提请二次审议 充实促进民用航空事业发展举措 [2] - 增加"发展促进"一章 完善民用航空制造业创新体系 [2] - 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研发 提高大型飞机和先进发动机研发设计能力 [2] - 推进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 促进民用航空制造业发展 [2] - 明确国家优化低空空域资源配置 推动建设民用低空飞行服务监管平台 [2] - 建立健全适应低空经济发展的适航审定、飞行管理等制度和标准 [2] - 拓展应用服务领域 促进低空经济发展 [2] 旅客权益保护 - 运输总条件格式条款增加"客票销售、退票与变更、乘机、行李运输"内容 [3] - 航班延误或取消时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机场应为旅客做好"食宿"安排 [3]
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共查办不正当竞争案件14188件
快讯· 2025-06-20 10:18
市场监管总局加强商业秘密保护 - 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并持续部署专项执法行动 [1] - 2024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14188件 [1] - 其中侵犯商业秘密案件数量为143件 [1]
抖音副总裁回应遭遇“黑公关”:系某电商平台授意造谣攻击,下次要点名
新浪科技· 2025-06-20 10:02
抖音指控公关公司造谣事件 - 公关公司"新知百略"负责人张某编造"部分家电企业在抖音直播间引导用户违规申领国补"等虚假信息,并通过旗下账号"新经济大咖说"发布,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1][5][6] - 抖音集团副总裁李亮指出新知百略受某大型电商平台授意,长期以"商业打手"模式运作:对客户内容过度美化,对竞争对手(如抖音)发布批评报道甚至谣言 [1][3][8] - 该电商平台采用隐蔽造谣手法:通过小号或朋友圈图片首发谣言后删除,再利用营销号二次传播,规避溯源责任 [1][3][4] 造谣内容及影响 - 虚假信息涉及格力、美的、海信、TCL等企业,造谣称其在抖音"骗补",相关谣言被多家媒体报道并误导舆论 [8] - 新知百略2024年以来还发布"抖音珠宝商退货率90%"、"女装退货率80%"等不实信息,抖音已提起诉讼 [9] - 该公司历史上有多次名誉权侵权记录,曾被海尔、百度、哔哩哔哩起诉并败诉 [9] 行业竞争与应对措施 - 抖音选择在618大促后披露事件,暂不点名涉事电商平台,但强调未来将直接公开此类行为 [1][4] - 呼吁行业共同打击黑公关,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共建健康网络环境 [9]
不正当竞争!杭州纯真宠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被罚10万
齐鲁晚报· 2025-06-16 07:03
公司违法行为 - 杭州纯真宠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因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被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 [1] - 公司通过第三方服务公司在淘宝平台对销售其动物食品的店铺实施控价,并对不服从控价的店铺发起恶意商标侵权投诉 [1] - 第三方利用PS、商品标签追溯码不全等手段制作虚假商标侵权鉴定报告,公司明知报告虚假仍加盖公章 [1] - 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从2021年6月至2024年8月,案发前公司已自行终止与第三方的合作 [1] 行政处罚详情 -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和第二十三条 [2][5] - 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杭萧市监处罚《2025》893号,处罚类别为罚款 [4][5] - 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6月13日,罚款金额10万元,无没收违法所得 [5] - 鉴于公司案发前已停止违法行为并配合调查,依法从轻处罚 [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15日,法定代表人为曹佳,注册资本116.9853万元人民币 [6][7] - 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华瑞汇金中心1802室 [7]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9MA2H3LPF1K,登记机关为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7] - 公司主要从事动物食品(饲料)开发、经营,拥有自主品牌"布兰德"(商标注册号第44726757号) [1][7] 股东结构 - 控股股东包括自然人曹佳、上海莓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3010.SZ) [5][8] - 其他股东包括杭州营养主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盐城信澄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和杭州纯真伙伴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8][9] - 共查询到6个股东记录,包括自然人和企业法人类型 [8][9]
10块钱买一条“中华”?低价茶打擦边球仿香烟售卖
新京报· 2025-06-15 15:28
直播销售乱象 - 主播在社交平台直播间销售包装类似知名香烟品牌(如中华、荷花、南京)的茶叶产品,售价为10元或9.9元一条,但未明确说明产品为茶叶,存在误导消费者嫌疑 [1][4][6] - 直播间采用模棱两可的话术如"懂的都懂"来介绍产品,产品详情页未明确标注产品信息,仅写有"浓香型茶叶礼盒装高档茶送礼2024新茶"字样 [6] - 消费者反映收到货后发现产品与预期不符,包装与直播间展示不一致,且茶叶品质差,存在货不对板问题 [7][13][15] 产品包装侵权 - 茶叶产品包装设计与中华、荷花等香烟品牌高度相似,包括颜色搭配、图案设计等,但存在细微差别如"华"字少一横 [7][19] - 律师指出该行为涉嫌商标侵权、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权利人的利益 [20][21] - 上海烟草集团和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在相关商标类别中未注册茶叶类商标,但律师认为"中华"商标可主张跨类别保护 [19][20] 产品质量问题 - 茶叶品质极差,行业人士品鉴后认为干茶色泽乌黑,滋味寡淡,茶香微弱,与标注的品种(如肉桂)不符 [22] - 产品存在缺斤少两问题,标注6克一包实际仅4.84克 [22][24] - 部分产品生产信息标注不规范,仅写"生产者:林师傅",未提供详细生产商信息 [24] 消费者反馈 - 产品评论区显示差评占比高(8条差评 vs 2条好评),消费者普遍反映产品与描述不符,品质低劣 [10][13][14] - 消费者表示产品"骗人"、"垃圾"、"难喝",并指出包装混淆视听,误以为是香烟 [13][14][15] 销售渠道异常 - 销售店铺如"盼之梦食品"和"牛牛滋补企业店"在交易完成后下架所有产品,客服无响应 [15] - 相关直播间在记者调查后停止直播 [25]
资本游戏还是两方对垒?护肤品牌绽美娅卷进隔空骂战的隐秘角落
经济观察报· 2025-06-13 20:54
美妆行业骂战事件分析 - 美妆品牌之间的公开骂战本质上是营销策略和流量获取手段 行业专家指出这种冲突虽能带来短期关注 但长期会损害消费者信任和品牌价值 [1][4] 绽美娅与艾尔肤专利争议 - 争议焦点围绕"国产首款人造皮肤"宣传 艾尔肤指控绽美娅宣传片混淆技术来源 侵犯其已失效的专利1(CN2007100189136) [2][6] - 绽美娅回应称使用自研专利2(ZL2017104604945) 与艾尔肤无关 并指出专利1因未缴年费已进入公有领域 [3][7][9] - 法律专家认为核心问题在于是否构成虚假宣传或商业诋毁 而非专利侵权 现有证据较难认定侵权 [13][14] 双方技术背景 - 专利1属于组织工程皮肤技术 由第四军医大学和艾尔肤联合开发 发明人金岩团队现任职于绽美娅关联公司佰傲再生 [4][7] - 专利2应用于化妆品成分筛选和功效检测 与专利1在技术应用领域存在差异 [7][12] - 艾尔肤旗下安体肤产品曾是国内首个获批上市的活体人造皮肤 主要用于烧伤修复 但商业化进展不佳 [8][18] 企业股权关系 - 艾尔肤原属中国再生医学(8158HK) 2020年被出售给张政武控制的利佳发展 与现母公司存在负面历史 [10][17] - 绽美娅母公司佰傲再生2023年完成数亿元C轮融资 正筹备IPO 与艾尔肤存在交叉股东关系 [7][17] 行业现状分析 - 美妆行业技术发展快于标准制定 导致宣传模糊地带和混战乱象 [4][21] - 行业缺乏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 消费者难以验证产品功效宣称的真实性 [22] - 频繁的营销战会解构消费者对国货品牌的信任 呼吁企业专注产品研发和透明化标准建设 [21][22] 市场表现 - 绽美娅深度绑定李佳琦营销 其能量棒产品在2023年618期间GMV增长超过20000% [2] - 艾尔肤公众号停更近5年后突然发声 被质疑选择618营销节点借势炒作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