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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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控股: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15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科华控股,英文名称为Kehua Holdings Co Ltd [4] - 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昆仑街道镇前街99号,邮编213354 [4]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440.7705万元,股份总数19,440.7705万股 [4][5] - 公司系由科华控股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设立时发行股份8,000万股 [2] - 2017年11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3,340万股 [2]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 [39]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不低于1/3,设主席1人 [52]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48]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4][3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连续180日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 [10] - 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对中小股东负有诚信义务 [13]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15][45] 股份发行与转让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5][17]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起1年内不得转让,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过25% [28] - 公司可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10% [6] 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 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等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经出席股东2/3以上通过 [29] - 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等担保事项需股东会审议 [15] - 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超总资产30%或担保金额超总资产30%需股东会批准 [15][29]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1/10表决权股东或1/3董事提议召开 [45][46] - 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应由独立董事占多数 [40]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建议股东会撤换 [38] 信息披露与合规 - 公司需按规定编制并披露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 [56]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 [12] - 公司应保障股东权利,特别注重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9]
*ST艾艾: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07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AA Industrial Belting (Shanghai) Co., Ltd [3] - 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万荣路700号7幢A240室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067.32万元 [3] - 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1667万股普通股 [1] - 公司分别于2018年和2019年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 [1][2] 公司股权结构 - 公司股份总数为13067.32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7] - 公司主要发起人包括涂木林(持股45%)和蔡瑞美(持股44.25%)等 [6]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6]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9] 公司经营范围 - 主要经营塑料制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及销售等业务 [4] - 公司经营宗旨是研发设计精密工业用输送皮带、机械产品,达到国际市场竞争水平 [3] - 公司业务范围包括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及国内贸易代理等 [4]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独立董事 [42]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49]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49] -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的董事长担任 [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 [12]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需披露股份质押情况 [14] - 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15]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18]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回报 [54] - 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 [57] - 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56] - 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 [54] 重大事项决策 - 公司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29] - 对外担保事项根据金额和比例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17] - 关联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5] - 公司重大投资计划需根据金额和比例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43]
罗欣药业: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45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Luoxin Pharmaceuticals Group Stock Co., Ltd [3] - 注册地址为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罗七路18号4号楼,邮政编码276017 [3]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87,588,486元,已发行股份数为1,087,588,486股普通股 [3][9] - 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16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2500万股普通股,并于2016年4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47][48]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 [47][57]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3年 [8][52] - 公司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监事,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时必须采用累积投票制 [37][38] 股份发行与交易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15][17] - 公司成立时普通股总数为7500万股,由11名发起人全额认购 [6][7][8][9] - 2019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向山东罗欣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1,075,471,621股普通股 [2] - 公司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公开发行前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量的25% [28] 股东大会运作 -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8] - 股东大会通知需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召开前一日15:00 [54][55] -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修改章程、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需特别决议 [75][77]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 [50][5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50] - 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未委托他人出席,视为不能履行职责 [44] - 独立董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经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46]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医疗器械生产销售、药品生产批发零售、药品进出口、医学研究试验发展等领域 [13] - 许可项目包括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生产批发零售等 [13] - 一般项目包括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零售、技术服务开发转让等 [13]
嘉事堂: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45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成立于2003年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设立 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在北京市工商局注册登记 [4] - 2010年7月首次公开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同年8月在深交所上市 [4] - 注册资本为29,170.71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 [4]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 董事长辞任即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 [4][5] 公司治理结构 - 设立党委会发挥领导作用 党委书记与董事长由同一人担任 党委成员可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和管理层 [5][14]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其中包含3名独立董事 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名 [51] - 独立董事需满足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等条件 每年需进行独立性自查 [61][62] - 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 [6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基本权利 连续180日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 [16][17] - 控股股东需保持公司独立性 不得占用资金或违规担保 质押股份需维持控制权稳定 [21][22][23] - 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 临时股东会可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10%以上股份股东提议召开 [25][26][27] 股份管理 - 股份发行遵循三公原则 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 已发行股份总数29,170.712万股 [17][18][21] - 公司可因减资、合并等情形回购股份 回购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10% [25][26]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30][31]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涵盖中西药品、医疗器械销售 以及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销售 [6][7] - 同时涉及日用品、化妆品、仪器仪表等商品销售 以及仓储服务、技术咨询等配套服务 [7] 重大事项决策 - 对外担保超过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等情形需经股东会审议 [25][49] - 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议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62][38] - 修改章程、合并分立等事项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 [36][37]
中国中冶: 中国中冶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44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Metallurgical Corporation of China Ltd,股票代码为601618 [1] - 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1日,发起人为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和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1] - 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28号中冶大厦,联系方式包括电话010-59869999和传真010-59869988 [2]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确定 [2][6] 公司经营范围 - 主要业务包括国内外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总承包、工程技术服务、工程设备租赁等 [4] - 经营范围还涵盖冶金设备开发生产销售、金属矿产品投资加工、房地产开发经营、进出口业务等 [4] - 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和代表处等机构 [4] - 公司拥有融资权,包括借款、发行股票债券、资产抵押质押等 [4] 股份结构 - 公司普通股总数为130亿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130亿股 [6] - 2009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35亿股,H股28.71亿股 [7][8] - 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16.14亿股,发行后总股本207.24亿股 [8] - 公司股份分为内资股和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6][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 [16] - 股东可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 [16] - 股东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抽回股本或损害公司利益 [20]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维护公司利益,保持公司独立性 [21][22]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 [22]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 [50] -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外部董事应占多数 [50] - 董事会行使经营决策、高管聘任、管理制度制定等职权 [51] 重要议事规则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或2/3以上表决通过 [38] - 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保障中小股东权益 [41][42]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53] - 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提交股东会审议 [54]
新兴装备: 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3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BEIJING EMERGING EASTERN AVIATION EQUIPMENT CO., LTD. [4] - 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杉创意园四区4号楼,邮政编码100195 [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735.00万元,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 [4] - 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获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35万股,并于2018年8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即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 [4] - 公司设立党组织,委员3至5人,其中党组织书记1人,必要时设副书记1人 [52]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1名 [61][62] - 公司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党组织委员可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 [52] 经营范围与经营宗旨 - 公司经营宗旨为"原创设计和高端制造",专注于伺服传动控制及机电一体化为技术核心的航空装备科研生产 [5] - 经营范围涵盖电机制造、伺服控制机构、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民用航空器生产等40余项业务领域 [7] - 公司承担国家军品科研生产任务,需遵守军工设备管理、安全保密等特别条款规定 [7] 股份与股东权利 - 公司股份总数为11,735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9]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质询权等权利,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行使股东代表诉讼权 [15][16] - 公司控股股东转让股份需遵守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审批程序 [8] 股东会运作机制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应于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 [2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30]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包括修改章程、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 [44] 董事义务与责任 - 董事应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禁止侵占公司财产、谋取商业机会等行为 [56][57]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 [55] - 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时,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新任董事就任 [59] 党组织职能 - 党组织参与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决策,包括发展战略、资产重组等事项 [54] - 党组织履行党的建设主体责任,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 [54] - 党组织集体研究把关不同意的重大事项不得提交董事会决策 [54]
金信诺: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3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Kingsignal Technology Co, Ltd [4] - 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20日,于2011年8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2700万股普通股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662,153,834元人民币 [2] - 公司注册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50号 [4]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 [44]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54] -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 [53] - 公司设总经理1名、联席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56] 公司经营范围 - 主要经营通讯线缆及接插件、高频连接器及组件、低频连接器及组件等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和销售 [4] - 许可经营项目包括电子产品与测试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等 [5] - 公司经营宗旨为诚信、创造、融合、责任 [4] 股东及股份情况 - 公司发起人为黄昌华、王志明、张田和郑军,分别持股53.60%、10.00%、21.09%和15.31% [6] - 公司股份总数为662,153,834股,均为普通股 [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10] 重要财务及决策事项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 [1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 [18] - 公司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并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 [59] 公司重大决策机制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22]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包括修改章程、公司合并分立等事项 [32]
惠达卫浴: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25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注册名称为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HUIDA SANITARYWARE CO.,LTD 集团名称为惠达卫浴集团 [1][2] - 公司住所位于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黄各庄镇惠达路7号 邮政编码063307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0,664,968元 全部为普通股 [2][6] - 公司于2017年3月3日获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7104万股 2017年4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3名 设董事长1人 可设副董事长 [52]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 [48][49] -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董事长辞任即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2]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总数380,664,968股 全部为普通股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6][19] - 公司股份转让需遵守相关限制规定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量的25% [11][30] - 公司可因特定情形回购股份 但回购后持有量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 并需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 [9][10]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包括卫生陶瓷制品制造与销售 建筑陶瓷制品加工与销售 卫生洁具研发制造等 [5] - 经营范围还涵盖家具制造销售 五金产品零售批发 家用电器制造销售等多元化业务 [5] - 许可项目包括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等需经批准的业务 [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 表决权 质询权 查阅权等法定权利 [12][32] - 控股股东需遵守不得占用资金 不得违规担保 保证公司独立性等特别义务 [16][1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董事高管提起诉讼 [15] 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 修改章程 合并分立等 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7][38] - 对外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 [20][23]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2]
金字火腿: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24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JINZI HAM CO., LTD,注册地址为浙江省金华市金帆街1000号 [2] - 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30日,由金华市火腿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2010年12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1,850万股普通股 [2][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11亿元,股份总数12.11亿股,均为普通股 [2][7]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食品生产销售、互联网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股权投资等 [4] 股权结构与股东权利 - 公司设立时总股本5,000万股,主要发起人施延军持股40.72%,施延助持股20%,其他发起人持股比例均低于10% [5][6]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提案权、查阅权等权利,可对违规决议提起诉讼 [13][14] - 控股股东需保持独立性,不得占用资金、违规担保或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17] 公司治理架构 - 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需对重大资产交易、担保、利润分配等事项进行决议 [19][20]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45] - 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关联交易、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 [55][56][57] 重要管理制度 - 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表决 [36] - 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需股东大会审议 [20]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1] 股份相关规则 - 公司股份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可采取增发、配股、公积金转增等方式增加资本 [4][9] - 公司可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情形,回购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10% [10]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后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11]
安恒信息: 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2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为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联慧街188号,邮政编码310051 [2] - 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30日,于2019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1.8519万股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06.5545万元,股份总数为10,206.5545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2][8] -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86623011957,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2]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 [50]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51] - 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137] -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 [136] 股东与股权结构 - 公司发起人包括范渊、沈仁妹、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23名企业或自然人 [6] - 公司股东名册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3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需在股份质押时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41]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占用公司资金或影响公司独立性 [43] 经营范围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与销售、安全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等 [5] - 许可项目包括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 [6] 股东会与董事会职权 -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 [46] - 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等 [11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临时董事会会议需提前5日通知 [119][121] 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存在重大利益关系 [130]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133] -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 [135]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采取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发行 [17][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量的25% [31]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权标的,控股股东转让股份需遵守相关限制性规定 [29][45] 公司章程与合规 -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对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11] - 公司设立党组织,为党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党组织机构设置纳入公司管理机构 [1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或谋取商业机会 [10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