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治理
icon
搜索文档
24项举措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权威发布)
人民日报· 2025-07-05 05:56
数据来源:水利部 版式设计:张丹峰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发 布。7月4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 江河安澜如何保障? 构建"三大体系",系统提升洪涝灾害风险防控能力 水利部副部长陈敏介绍,《意见》明确了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到2035年,现 代化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基本完善,防洪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城乡供水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江河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系统健康稳定;水文化繁荣发 展,影响力显著增强;江河保护治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人水关系更加和谐。 《意见》从全力保障江河安澜、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江河水生态保护、持续改善江河水环 境、传承弘扬水文化、完善江河保护治理机制等6个方面24项举措,对江河保护治理任务作出系统安排 部署。"江河保护治理涉及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必须综合施策、系统谋划、整体性推 进。"水利部总规划师吴文庆说。 在保障江河安澜方面,加快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构建雨情水情监测预报体系,健全洪涝灾害防御工 作体系。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
中国软件: 中国软件公司章程(2025年第一次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4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SOFTWARE & SERVICE COMPANY LIMITED [4] - 成立于2000年8月28日,由北京中软融合网络通信系统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7] - 2002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3000万股 [3]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40,093,188元,股份总数同注册资本 [6][7] -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18号,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 [4][8]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职权包括决定经营方针、选举董事/监事、审议重大资产交易(超过总资产30%或2亿元)等 [17][41]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3人,第一大股东推荐董事名额占比过半 [52]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主席由第一大股东推荐 [72] - 党委会依据党章设立,参与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决策 [13][67] 业务范围与战略 - 经营宗旨为"发展民族软件产业,推进国民经济信息化,塑造中国信息化企业形象" [13] - 业务涵盖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云计算、人工智能、轨道交通等50余项领域,包括许可项目与一般项目 [4][5] - 战略委员会负责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监督重大投融资项目 [59] 股份管理 - 股份发行遵循"三公"原则,同股同权 [6] - 股份回购情形包括减资、股权激励等,回购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10% [9][10] - 控股股东质押5%以上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 [16] 高管管理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实行市场化选聘与任期制 [62][63]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三会"筹备,需取得交易所资格认证 [67] - 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连任不得超过6年,对关联交易等事项有一票否决权 [47][49] 风险控制 - 审计委员会监督内审制度,负责关联交易管理 [60] - 单笔对外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需股东大会批准 [17] - 总法律顾问制度纳入公司章程,强化合规管理 [13]
嘉麟杰: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34
证券代码:002486 证券简称:嘉麟杰 公告编号:2025-031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2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 事会主席苏国珍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 <公> 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取消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 ...
豫光金铅: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34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决策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河南豫光金 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并对董 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 ...
协鑫能科: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34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五年七月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保 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决策权,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常设决策机构,在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 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董事会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并予以披露。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 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 ...
绿色动力: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23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设立依据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旨在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并完善治理结构 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上市规则》等法规 [1] 委员会成员构成 - 提名委员会由3名以上单数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且至少包含1名不同性别董事 [1] - 委员由董事长或1/3以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 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2] - 主任委员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工作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2][3] 核心职责权限 - 每年至少审阅一次董事会人数、构成与组织结构 提出调整建议并协助编制专长表 [2] - 制定董事及高管选择标准 考虑性别、年龄、文化背景等多元化因素 [2] - 负责遴选董事及高管候选人 审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 提出任命及继任计划建议 [2][3] - 可委托猎头公司寻找候选人 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3] 工作程序机制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议筹备 需与公司部门交流研究人才需求 [3] - 候选人遴选范围包括企业内部及外部市场 需收集职业履历等详细信息 [3] - 需获得被提名人书面同意 经资格审查后向董事会提交建议材料 [3] 议事规则 - 会议需提前3天通知 紧急情况下可豁免提前通知要求 [4] - 需2/3以上委员出席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主任委员在票数相等时拥有决定性投票权 [4] - 可采用现场、通讯或传阅签署方式召开 必要时可邀请董事及高管列席 [4][5] - 会议记录需委员签名 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审议结论需书面提交董事会 [6] 制度实施与修订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后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与上位法冲突时优先适用法规及《公司章程》 [6] - 中英文版本存在歧义时以中文版本为准 [6]
振华新材: 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22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6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4 日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及《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 理制度的议案》。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 《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即将任期届满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 监事会与监事,并相应修订《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章 ...
嘉和美康: 嘉和美康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22
公司章程修订核心内容 -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新设联席总经理岗位,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1] 高级管理人员定义修订 - 修订前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 [1] - 修订后高级管理人员新增联席总经理岗位 [1] 董事会职权修订 - 董事会新增聘任或解聘联席总经理的职权 [1] - 董事会新增听取联席总经理工作汇报的职责 [2] - 董事会可将权限范围内事项授权给总经理或联席总经理执行 [2] 总经理及联席总经理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2] - 新增设联席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2] - 总经理和联席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2][3] 总经理及联席总经理职权 - 总经理和联席总经理共同对董事会负责 [5] - 新增联席总经理与总经理共同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5] - 公司交易、关联交易等事项由总经理或联席总经理批准 [5] - 总经理和联席总经理均可列席董事会会议 [5] 副总经理相关修订 - 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6] - 副总经理需协助总经理和联席总经理工作 [6] - 总经理不能履职时,联席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可代行职权 [6]
航天电子: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2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China Aerospace Times Electronics CO., LTD [7] - 公司成立于1986年,经武汉市体改委和机械局批准设立,注册于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 - 公司于1995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99,299,334元,总股本为3,299,299,334股普通股 [7][21] 股权结构 - 1986年首次公开发行550万元人民币普通股,1989年增发2180万元 [3] - 1993年总股本为5124.89万股,其中国家股2212.71万股,发起人法人股182.18万股,社会法人股230万股,个人股2500万股 [3] - 公司发起人为武汉电线厂、武汉爆破线厂、武汉长江电缆电气成套公司 [20] 公司治理 - 公司实行党委领导下的现代企业制度,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 [101][103]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独立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18] - 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3][54]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48]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包括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卫星导航服务等 [7] - 许可项目包括微小卫星生产制造、火箭控制系统研发、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等 [7] - 公司接受国家军品订货,保证完成国家军品科研生产任务 [6]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需保持控股地位 [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 [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49] - 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40] - 控股股东转让股份需遵守相关限制性规定 [45]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119] - 董事会可决定单笔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对外担保 [122] - 董事会可决定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的对外投资 [122]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需遵守回避表决规定 [84] 特别条款 - 涉及保军资产交易需经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审批 [6][58] - 公司控股股东变化需向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履行审批程序 [6] - 公司董事长、总裁变动需向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 [6] - 公司选聘境外独立董事或外籍人员需事先报批 [6]
鸿远电子: 鸿远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2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 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元六鸿远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程。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置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的构成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由 3 名以上董事构成; (二)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三)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四)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当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会计专 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