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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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换届启新程 消费维权再发力
新浪财经· 2025-12-26 03:22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工作成果与未来规划 - 2021年至2025年10月,内蒙古各级消协组织及12315平台累计受理消费者投诉87.3万件、咨询115.97万件,投诉办结率超过98%,涉及争议金额18.1亿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28亿元 [1] - 过去5年,各级消协组织通过发挥12315平台作用、畅通投诉渠道、简化流程及加强部门协同,构建了消费维权新格局 [1] - 为激发消费活力,全区各级消协组织深入开展放心消费环境创建,2023年打造放心消费街区(商圈)90家,2025年启动放心消费承诺活动,目前已培育放心消费承诺单位869家 [1] 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与组织建设 - “十五五”期间,内蒙古各级消协组织将聚焦主责主业,构建“事前预防、事中干预、事后救济”的全流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 [2] - 未来将通过多方共商调解机制、行业共治格局和司法后盾支撑,提升消费者获得感、安全感与满意度 [2] - 新一届消协理事会由63家单位担任成员单位,第七届理事会将强化责任担当,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队伍 [2]
凝聚多方智慧,护航消费安全| 省局调研组莅临我市调研
搜狐财经· 2025-12-25 19:45
调研活动概述 -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调研组于12月23日莅临漯河市,就《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开展专项调研,活动结合实地走访与座谈研讨 [2][4][6] 零售行业观察 - 调研组首站考察漯河新玛特购物广场,实地了解商场消费维权服务站运行、无理由退换货机制落实及日常消费纠纷处理流程 [2] - 调研重点关注零售行业消费维权工作的难点与痛点,旨在为条例修订捕捉一线实践需求 [2] 食品制造行业观察 - 调研组前往卫龙商贸公司,近距离观摩食品生产全流程,并与企业负责人座谈 [2] - 座谈围绕产品质量管控、售后服务体系建设展开,重点倾听企业在应对新型网络消费维权问题方面的实践经验与诉求 [2] 条例修订研讨焦点 - 专题调研座谈会上,各方代表针对牟利性职业投诉人的认定、预付式消费的规范、消费纠纷检测费用分配、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新兴消费业态的监管等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修改建议 [4] - 与会人员包括郑州大学法学院专家、市场监管部门各级负责人、基层执法人员、行业协会、经营主体及消费者代表 [4] 调研成果与后续影响 - 此次调研搭建了“监管部门—市场主体—消费者”的沟通桥梁,旨在使条例修订更贴近基层实际与群众需求 [6] - 漯河市市场监管局将积极跟进条例修订进程,并做好新规落地准备,以更健全的机制和更有力的举措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6] - 此举旨在持续优化漯河消费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 [6]
太平人寿江苏分公司“消保驿站”无锡站揭牌 打造“一站式”金融为民服务新阵地
扬子晚报网· 2025-12-25 13:42
公司战略与举措 - 太平人寿江苏分公司在江苏无锡举行首批“消保驿站”揭牌活动,这是公司深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升级便民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1] - 设立“消保驿站”是公司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金融为民要求的具体行动[3] - 驿站致力于打造一个“在身边、有温度、一站式”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前沿阵地[3] - 未来,太平人寿江苏分公司将在全省设立消保驿站,以驿站为示范点,持续拓展服务内涵[8] 驿站功能与服务 - 驿站集金融知识宣教、保险服务办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社区创新共建四大功能于一体[3] - “金融宣教区”旨在成为社区居民的“金融知识充电站”,通过走进社区、商圈、校园,设置宣传栏、发放手册、举办讲座等形式提升公众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6] - “保险服务区”着力为临柜客户及老年群体等提供便捷、人性化的服务,特别关注外籍人士、老年人、残障人士等需求,通过双语服务、无障碍设施、手语培训等举措努力消除服务障碍[6] - “权益保护区”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调解端口前移,通过与监管、行协共建调解站点,建立投诉处理与调解衔接机制,力求就近、高效、公正地化解消费纠纷[6] - “创新共建区”通过提供微波炉、充电站、饮水点等便民设施与开展技能培训、节日活动等社区活动,架起企业与群众及社区互动的“连心桥”[6] 活动与影响 - 活动现场有公司相关负责人、法律顾问、健康服务合作伙伴、消保大使及客户媒体代表等三十余人共同见证[1] - 一个智能机器人化身“消保大使”与来宾互动,生动介绍了驿站的功能与服务[1] - 揭牌仪式后,嘉宾们参观了消保驿站,创新共建区同步开展的首场中医义诊活动获得了现场人员的好评[8] - 公司计划在提供基础保险服务的同时,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为营造安全、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贡献力量[8]
保险业举办消保专题培训
新浪财经· 2025-12-25 07:57
行业活动与培训 - 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题培训,全市40家保险公司及3家专业中介公司参加 [1] - 培训特邀专业执业律师,围绕《商业保险纠纷与调解实务》进行授课,紧扣行业消保工作实际难点 [1] - 培训聚焦退保、理赔、保险欺诈等常见争议类型,结合真实案例解读相关法律适用要点,并讲解纠纷调解实用技巧 [1] 培训内容与目标 - 课程强调风险前置管理与销售行为规范化的重要性,致力于从源头防范纠纷、减少投诉 [1] - 培训内容务实、案例鲜活,旨在夯实参训人员的法律基础,并提升其纠纷化解与消保实务能力 [1] - 培训目标是以训赋能、以学促干,为湖州保险业消保工作提供专业、可落地的思路指引 [1] 行业倡议与展望 - 市保险行业协会消保专委会呼吁行业从业人员以培训为契机,持续加强专业学习、提升履职能力 [1] - 行业应熟练运用调解机制高效化解保险纠纷,进一步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质增效 [1] - 共同目标是营造健康有序、诚信规范的保险市场环境,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
除了12315,这些正规投诉途径你知道吗?高效维权指南
新浪财经· 2025-12-24 14:19
多元化消费纠纷解决体系 - 中国已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消费纠纷解决体系,12315是官方权威平台,但并非唯一选择,善用多样化正规投诉途径可使维权更顺畅 [1][8][9] 行业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渠道 - 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设立的投诉渠道专业针对性强,处理人员熟悉行业法规与内部标准,能精准推动问题解决 [1][10][14] - 信息通信服务纠纷可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反映,申诉电话为12300或12381 [3][11] - 金融消费纠纷涉及银行保险时,12378是核心投诉热线,中国银行业协会及保险行业协会也设有专业调解中心 [3][17] - 邮政快递服务纠纷可通过国家邮政局申诉网站(12305)处理,其能直接对接快递企业总部督办 [3][17] - 网络信息内容相关问题如欺诈、信息泄露,可向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 [3][17] 大型互联网与媒体公益投诉平台 - 依托大型媒体或互联网企业的第三方公益投诉平台扮演沟通桥梁与舆论放大器角色,利用社会监督促进纠纷解决 [1][14] - 此类平台特点为便捷、透明、传播力强,支持手机快速提交投诉,处理过程可视化,经脱敏的公开投诉可形成社会监督,促使企业快速介入 [2][14] - 以黑猫投诉平台为例,提供低门槛维权入口,支持官网、微信、支付宝、抖音等多渠道登录提交材料 [2][15] - 黑猫投诉采用智能化工单系统实现进展全程追踪,具备“集体投诉”功能聚合同类问题,定期发布“企业红黑榜”考评商家服务质量 [2][15] - 平台内置AI法律助手“法喵星”提供7×24小时免费初步法律咨询和文书生成指导,辅助消费者规范维权 [2][15] 市场经营主体自身投诉渠道 - 大型品牌企业、电商平台如淘宝京东、连锁服务机构均建有较完善客户服务体系,是应优先使用的直接快速解决方式 [2][4][18] - 有效利用需保持冷静、有条理沟通,清晰说明问题、出示证据、表达合理诉求,若一线客服无法解决可要求升级或联系消费者权益保障部门 [4][18] - 此途径是解决问题的最短路径,若商家重视用户体验,常能在此阶段高效化解矛盾 [5][16] 消费者组织 - 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各地消协是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具有公益性与公信力,其调解结果虽无强制执行力但往往受企业重视 [6][7][16] - 消协主要职能包括受理投诉、调查调解、发布消费警示、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及提起公益诉讼等 [12][19] - 可通过消协官方网站、电话(通常为区号+12315)或线下办公地点进行咨询投诉 [12][19] 投诉途径选择与使用策略 - 建议分层递进:优先与商家直接协商;无效则根据问题性质选择行业专线或第三方公益平台施压;涉及明确违法违规则通过12315或行业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7][20] - 证据需贯穿始终,订单截图、聊天记录、照片视频、录音等是有效维权武器 [7][20] - 诉求应建立在事实与法律依据上,合理合法,过高诉求不利于问题解决 [7][20] - 复杂纠纷可多线并行,同步向商家平台、第三方公益投诉平台和12315反映,多维度推动问题关注 [7][20]
开通“一键直达” 取消“九曲十八弯”
新浪财经· 2025-12-24 04:12
行业普遍现象与消费者痛点 - 视频、阅读、快递、网盘等各类App的会员服务已渗透日常生活,“首月低价”、“连续订阅享优惠”等低价营销话术吸引消费者开通自动续费 [3] - 然而,优惠背后平台暗藏“猫腻”,包括以不显眼的站内消息推送扣费通知,未以显著方式提前提醒续费,以及设置复杂的取消路径 [3] - 消费者反映“开通‘一键直达’,取消‘九曲十八弯’”成为常态,不少人在不知不觉中持续支付了数月甚至数年的会员费用 [3] - 在某第三方投诉平台,“自动续费”相关投诉量已超20万条,投诉内容高度集中在平台未提前通知即扣费、仅通过隐蔽方式提醒、扣费后拒绝退款等 [4] 平台提醒机制存在的问题 - 有消费者在会员到期时未收到App的扣费提示,仅在查询银行账单时才发现被扣款 [4] - 平台客服声称已通过“站内消息”提醒扣费,但消费者若已卸载App则无法收到此类通知 [4] - 根据法规,经营者采取自动续费方式提供服务,应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 [4] - 专家指出,仅通过“站内消息”、“App推送”等不易察觉的方式通知,未达到“显著”标准(如弹窗提示、加粗字体等),可能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 [7] 会员取消流程设置障碍 - 消费者普遍反映开通会员自动续费很容易,但取消却异常繁琐,路径复杂得像迷宫,增加了用户取消的时间和精力 [5] - 有案例显示,消费者在快递柜小程序和支付软件的设置中均找不到关闭自动续费的选项,最终需通过电话联系人工客服多番沟通才得以取消 [5][6] - 在一些常用App中,吸引消费者的“连续包月”、“连续包季”、“连续包年”选项被置于普通会员选项之前且价格更优惠,但取消自动续费的路径被设置得较为复杂,多数需要多个步骤才能完成 [6] - 记者实测发现,即使熟悉操作,也常需要5步以上才能完成取消,部分App还需跳转到手机系统设置才能关闭自动续费 [6] 法律定性及专家建议的治理方向 - 法律专家指出,平台故意设置复杂的取消步骤,导致消费者在非自愿情况下被扣费,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的侵害,属于不诚信、不公平的经营行为 [7] - 若平台未尽到显著提示义务,消费者可主张自动续费条款因属于未尽提示义务的格式条款而不成为合同内容,进而无效,并可请求返还不当得利 [7] - 专家建议治理需多措并举:强化行业自律,制定行业规则;加强行政监管,明确平台须履行“强提醒”义务,并确保取消流程与开通流程同等便捷;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7] - 具体建议包括:进一步明确“取消路径”的具体要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检查对平台规则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并依法处理;平台应采用“用户友好设计”,将取消入口放在明显位置 [7]
高额退订费成消费“隐形陷阱”
新浪财经· 2025-12-24 04:12
文章核心观点 - 网络消费平台在酒店预订、旅游出行、娱乐演出等领域普遍存在“不退不改”或高额违约金的格式条款,这些条款常被消费者和专家质疑为不公平、不合理的“霸王条款”,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1] - 消费者在遭遇不合理退订规则时,通过直接联系服务提供商(如酒店、影院)或向12315投诉及媒体曝光,往往能成功维权,这凸显了平台方在规则执行和沟通协调上存在问题 [1] - 法律专家指出,“一刀切”的不予退改规则可能因排除消费者权利而无效,并建议由行业协会或监管部门制定分行业、分阶段的阶梯式扣费指导标准,以平衡经营者成本与消费者权益 [1] 行业现状与问题 - 在酒店预订、生活服务、旅游出行、娱乐演出等网络消费领域,消费者常遇到下单后难退订或需支付高额违约金的情况 [1] - 平台常以“订单规则系影城/酒店规定”、“平台无退款入口”等为由拒绝消费者合理的退改请求,即使消费者提前较长时间(如48小时以上)取消 [1] - 部分平台规则设置不合理,例如某旅游订单的退订政策规定,不同时间取消均需支付100%的违约金,即全额费用 [1] - 平台在消费者投诉时,可能存在未积极与服务提供商沟通的情况,例如有案例中,影院表示从未接到过平台的沟通电话 [1] 消费者维权案例 - 陈女士提前一个月取消价值3000余元的新疆跟团游,被要求支付100%违约金,即全额费用 [1] - 顾女士提前48小时以上退电影票被拒,平台客服最初以影院规则为由拒绝,后在消费者联系影院并获得同意退票的证明后,平台才办理全额退款 [1] - 王先生因急性阑尾炎手术(提供医院证明)需取消3500元酒店订单,平台最初拒绝全额退款并提出最高1000元补偿,消费者直接联系酒店获得同意取消后,平台才同意退回所有费用 [1] - 白先生因祖母离世(提交死亡医学证明和火化证明)需退580元演唱会门票,平台最初以“不支持退换”为由拒绝,经媒体曝光后,平台主动协调并全额退款 [1] 法律与专家观点 - 法律专家指出,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规定“无论任何情况均不可取消”的条款排除了消费者的“任意解除权”,属于无效条款 [1] - 如遇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等突发情况,消费者可依据民法典主张减免违约金或解除合同 [1] - 法院案例(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表明,在消费者无法履约且损失尚未实际产生时,经营者不应要求消费者承担过重违约责任,判决酒店退还消费者960元住宿费(原订单1200元) [1] - 专家建议预订服务应遵循“易预订、易取消”的基本原则,经营者应配套合理的取消机制 [1] - 专家建议由行业协会或监管部门制定分行业、分阶段的阶梯式扣费指导标准,扣费比例应与经营者的实际损失挂钩(例如提前7天取消扣费比例低,提前1天取消扣费比例高),以强化行业自律并平衡双方权益 [1]
手机套餐升易降难,重重套路“绑”不住人心
新浪财经· 2025-12-23 20:55
行业现状与消费者痛点 - 手机通信行业在“提速降费”推行多年后,消费者在变更业务套餐时仍面临“升易降难”的障碍 [1] - 用户试图更换为低价套餐时,常被“需补违约金”或“新老用户有别、无法更换”等理由拒绝,导致用户只能在性价比不高的老套餐中打转 [4] - 运营商在宣传中存在“文字游戏”,例如宣称海量流量但大部分为“定向流量”,无法全天候使用 [4] - 部分用户在不了解具体服务内容的情况下被“偷偷”升级套餐,或被“免费送手机”等噱头诱导签订长达数年的高价合约,后续面临缴纳违约金和无法降级的阻碍 [4] - 运营商通过抬高用户退出成本的方式,试图“捆绑”高价套餐用户,导致许多用户因流程繁琐和合约捆绑而放弃更改,被迫继续使用不合适的套餐 [4] 法规与监管框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 [5] - 运营商设置套餐“升级容易降级难”的障碍、片面夸大资费优惠、或在合约中预埋不合理条款等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5] - 有必要在既有法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行业规定和监管规范,以禁止运营商通过文字游戏和机制设计设置障碍 [5] - 建议通过明确运营商和销售人员的告知义务、禁止设置不合理降级门槛等方式进行有效监管,并可针对“合约捆绑”等投诉集中业务开展专项整治 [5] - 需进一步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并切实落实携号转网制度,以保障用户“用脚投票”的权利 [5] 行业建议与发展方向 - 用户的根本诉求是能根据自身需求,便捷简易地选择合适的手机套餐 [6] - 运营商设置层层关卡捆绑用户于高价套餐的做法,虽可能保住眼前利益,但会透支消费者的信任 [6] - 运营商应从消费者角度出发,改变业绩考核模式,引导一线工作者将精力放在洞悉市场真实需求和提供贴心服务上 [6] -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手机通信是重要的民生服务,运营商应以透明资费、优质网络和公平交易等服务来赢得长久的信赖与支持 [6]
优衣库被曝偷拍顾客,是部分区域管理层下令,照片还被内部群传播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23 20:22
事件概述 - 优衣库部分门店以防盗为由对消费者进行“偷拍”并引发消费者不适和热议 [1] - 相关“偷拍”照片在内部群传播 用于提示各门店防范所谓“11号人员” [4] 法律与合规分析 - 律师指出 应将拍摄行为区分为“合法监控”与“过度拍摄” 在公共区域安装常规监控并提前告知属合法安全管理措施 [3] - 律师强调 防盗并未给侵权提供正当性依据 消费者享有人格尊严和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4] - 管理人员下达指令属于职务行为 公司应对外承担侵权责任 但公司可向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管理人员追偿 [4] - 员工有权拒绝执行明显不当及可能侵权的指令 若执行可能因“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责任 [4] - 在群聊内传播拍摄内容或监控画面会侵犯肖像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若带有“贴标签”式的不当言论还可能损害人格尊严 [5] 行业实践与管理建议 - 监控画面的查询和使用应当符合“合法、正当、必要”原则 [6] - 具体原则包括:提前在监控区域张贴明显提示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6] - 监控范围应仅限于公共区域 严禁拍摄试衣间、卫生间等私密区域 [6] - 监控用途应仅限于防盗和安全管理 不得用于分析顾客消费习惯或筛选“可疑人员” [8] - 监控录像应仅授权专人查看 不随意传播拷贝 存储期限应合理(如按规定留存30天)以避免个人信息泄露 [8] - 建议采用其他技术手段(如电子防盗标签)和专业安保人员来落实防盗 并建立“失窃后报警”机制而非自行对顾客“定性”或“搜查” [5] 市场与财务背景 - 大中华区是优衣库在日本以外的最大单一市场 2025财年其收入占集团总营收约19% [5] - 2025财年 中国内地市场收入下降约4% 利润下降11% [5]
老用户想换手机套餐有点难
新浪财经· 2025-12-21 15:20
核心观点 - 尽管“提速降费”政策推行多年,但消费者在办理或更换手机通信套餐时仍面临诸多障碍,包括新老用户区别对待、套餐降级困难、合约捆绑销售以及宣传误导等问题,这限制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并可能推高其通信支出 [1][2][6] 消费者面临的主要障碍 - **新老用户区别对待**:运营商为新用户提供专属低价优惠套餐(如39元大流量套餐),但老用户无法办理,被建议新办号码,从而被“固定”在原有高价套餐中 [2] - **套餐降级困难**:用户从高价套餐(如每月129元)更换至低价套餐时,可能被要求支付违约金,例如需补交40元乘以未履约月份数的解约赔偿金,变相增加降级成本 [2][3] - **合约捆绑增加退出成本**:运营商通过“免费送手机”或“免费送设备”等活动诱导用户(尤其是老年群体)签订长期合约(如36个月),并绑定高价套餐(如从99元涨至159元),对关键条款如违约责任含糊其词,用户提前解约需支付高额违约金 [3][5] - **宣传存在误导与“文字游戏”**:业务员在推销时,将设备调测费(如3年599元)宣传为“赠送”设备,实则需归还;网络广告中存在“19元235GB”等大流量卡,但用户流量超过阈值后网速会被限制 [4][6] 行业运营模式与监管背景 - **运营商内部考核导向**:营业厅和客服人员的业绩与高价值套餐办理量、用户月均消费额等指标挂钩,形成“推高不推低”的潜规则,导致优惠向新用户倾斜并设法留住高价老用户 [6] - **监管政策与行业承诺**: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明白办、放心用”行动,主要运营商集体承诺将大幅精简套餐数量,确保业务订购得到用户明确同意,并在用户提出变更套餐时“48小时内办结” [7] - **法律依据与专家建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电信条例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权,电信经营者不得限定用户使用指定业务;法律专家建议监管部门应细化行业规定,对运营商销售行为进行约束,并针对“合约机”套路等投诉集中业务开展专项整治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