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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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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南导航: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更正)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3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1,554万股,发行价50.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8,47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9,110.37万元 [1] - 截至2024年末募集资金余额40,691.49万元,其中利息及理财收入净额957.33万元,未到期理财产品5,000万元 [1] - 2024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184.03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流4,038.06万元,股份回购支出2,957.24万元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新一代高精度PNT技术项目累计投入12,664.35万元,进度45.32%,预计2025年6月完成 [7]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期至2026年6月,已完成17.29%投资(1,681.46万元),因前期资金未到位暂缓子公司设立 [6]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2,944.93万元,占承诺金额26.77% [7] - 2024年结构性存款投资总额247,200万元,实现理财收益791.22万元,平均收益率约2.3% [3][4][5] 超募资金运用 - 超募资金累计使用12,942.80万元,其中30%(4,038.06万元)永久补流,股份回购支出2,957.24万元 [7] - 股份回购累计支出3,893.17万元,回购108万股,均价36.04元/股(最高41.03元/股,最低28.47元/股) [5] 资金管理制度 - 设立7个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与工商银行、浦发银行等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 - 全资子公司上海钦天导航和控股子公司司南芯途新增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同步开设监管账户 [2] 审计与监管 - 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要求 [6] - 保荐机构核查认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违规使用情形 [6]
宏达股份: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34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4日14:00以视频通讯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金代勇主持 [1] -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日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 [1] 募集资金置换决议 - 监事会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96,541.50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2.36万元,合计96,593.86万元 [1] - 置换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置换时间距资金转入专户不超过6个月 [1] - 监事会确认该操作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未损害股东利益 [1] 募集资金存放方式 - 监事会同意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存款余额 [2] - 该存放方式符合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 - 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 表决结果 - 两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
宏达股份: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存款余额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3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609,6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52,928,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34,758,430.19元 [1] -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5)第0016号)[1] - 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偿还债务拟使用134,751.11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拟使用150,541.69万元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27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83,536.92万元 [2] -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以增加股东回报 [2] 募集资金余额存放安排 - 存放范围包括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存款利率按与银行约定的利率执行 [3] - 存放额度为募集资金余额全部金额,有效期为自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3] - 存放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3] 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通过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认为该安排符合监管规定且不损害股东利益 [4] - 监事会同意该议案,认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4] - 保荐人中信证券认为该事项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
翔宇医疗: 翔宇医疗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2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28.82元,募集资金总额11.52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未披露具体数值[1] - 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于2021年3月26日出具验资报告[1] -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监管银行签订监管协议[1] 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 2025年4月23日董事会决议通过将剩余超募资金7911.96万元(含利息及收益)用于全资子公司瑞贝塔的"康复医疗器械产业园"项目建设[2] - 2025年5月1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资金使用议案[2] - 2025年6月12日董事会进一步决议增设专项账户,并向瑞贝塔增资7911.96万元实施上述项目[3] 专项账户设立与监管协议 - 瑞贝塔在中国银行郑州航空港分行开设专项账户(账号261198749755),专用于产业园研发中心楼及配套建设[4] - 签订四方监管协议主体包括:公司、瑞贝塔、中国银行、国泰海通证券[5] - 协议规定专户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挪作他用,现金管理需符合监管规则并通知保荐机构[5][6] 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保荐机构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公司及银行需配合提供资料[6] - 单笔支出超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在3个工作日内向保荐机构报送支出清单[7] - 协议自签署日起生效,至资金全部支出且督导期结束后失效,争议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7][8]
中科江南: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1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万股,发行价格为33.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90,93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3,978.89万元 [1] - 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于2022年5月12日将扣除承销费6,033.65万元后的余款84,902.35万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1]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1]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在中信银行、广发银行、招商银行开设专项账户存放募集资金 [2] - 2022年5月30日及12月9日分别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 - 截至公告日,募集资金专户包括中信银行西单支行(账号8110701013102298488)、广发银行国寿金融中心支行、招商银行双榆树支行(账号110910411210111) [2]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 公司决议将"行业电子化服务平台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445.4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 - "财政中台建设项目"及"生态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6,515.1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 - 注销中信银行西单支行(账号8110701013102298488)及广发银行国寿金融中心支行(账号9550880206593000466、9550880237769700185)募集资金专户 [3][4] - 账户注销后,相关监管协议终止 [4]
合富中国: 合富中国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4 00:27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951.32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6,960,308.00元 [1] - 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11日全部到位,并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 [1]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规范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等 [2] - 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及多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 -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合益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专户变更及销户情况 - 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将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专用账户资金转存至富邦华一上海徐汇支行新账户并销户 [3] -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及6月25日分别审议通过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 - 公司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包括富邦华一上海徐汇支行的3个账户,截至公告披露日,专户余额已全部转出并完成销户 [4]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完成,相关《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4]
电科院: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4 00:26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1] - 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权性质证券募集的特定用途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1] - 董事会需持续监督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董事及高管需确保资金安全且不得擅自变更用途[1] - 财务部需建立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并报告审计委员会[1] 募集资金存放要求 - 公司需开设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禁止存放非募集资金或挪作他用[2][7] - 多次融资需分设专户,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需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3][7] - 三方协议需包含专户资金支取超5000万元或净额20%时的通知条款,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3] - 控股公司实施募投项目时需纳入三方协议签署方,协议终止后1个月内需重新签订[3][4]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募集资金需严格按招股说明书承诺用途使用,禁止用于理财、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活动[4][10] - 募投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原因,超1年未实施或投入不足计划50%需重新论证[5][12]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审议程序,超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批准[6][8][14] - 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但需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8][9]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取消原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或方式等行为视为改变用途,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10][11] - 实施地点变更或全资子公司间主体调整不视为改变用途,仅需董事会决议[11] - 超募资金应优先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或股份回购,使用计划需明确披露回报率等信息[10][19] 监督与信息披露 - 董事会需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披露专项报告直至资金使用完毕[12][13] - 年度审计时需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出具鉴证报告,异常结论需整改披露[13][14] - 保荐机构需每半年现场核查募集资金使用,发现异常需向监管机构报告[15] - 公司需配合保荐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督导与审计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13][15]
天有为: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15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93.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未明确提及但募集资金净额为3,526,941,817.64元,其中超募资金为522,576,117.64元 [1] - 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4月18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1] -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四方监管协议 - 公司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同意在韩国新设全资子公司实施韩国汽车电子工厂建设项目 [2]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TYW Electronics Korea LLC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及KB Kookmin Bank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3][4] - 韩国汽车电子工厂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为KB Kookmin Bank Trade Center Branch,银行账号为389801-01-241931,截至2025年6月24日账户余额为0韩元 [4] 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协议甲方一为公司,甲方二为韩国天有为,乙方为KB Kookmin Bank,丙方为中信建投,协议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5] - 韩国汽车电子工厂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但可根据实际需求以合理存款方式存放,存放信息需通知丙方且不得质押或转让 [6] - 丙方(中信建投)有权通过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至少每半年度进行一次现场调查 [7] - 甲方二需在专户资金单次或累计支出超过募集资金净额20%时及时通知丙方并提供支出清单 [7] - 协议自签署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并销户后失效,争议解决以中文版协议为准 [8]
国轩高科: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15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384,163,346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9.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302,945,207.46元 [1] - 扣除发行费用72,090,121.84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230,855,085.62元 [1] - 募集资金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1]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与管理进行规范 [1] - 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签署保荐协议,由后者担任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 - 公司与多家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协议履行无问题 [2][3]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2022年公司将募投项目从"年产16GW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变更为"年产20GWh大众标准电芯",实施主体和地点均调整 [4] - 2025年公司将"年产20GWh大众标准电芯"进一步变更为"大众标准电芯产线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 [5][6] 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用途包括高镍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等 [6] - 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涉及金额合计13,417.27万元(含利息) [6][7] - 补充流动资金账户余额305.08万元(含利息)已转入公司一般户,相关专户完成销户 [7]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 公司已完成"国轩材料年产30,000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项目"节余资金转出及专户销户 [7] -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相关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8]
鑫磊股份募资管理违规收监管函 2023上市中泰证券保荐
中国经济网· 2025-07-02 15:34
监管违规事件 - 鑫磊股份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在2024年5月7日董事会通过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后,未在12个月到期后补充审议,直至2025年5月28日才补充披露 [1][5] - 公司行为违反《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第1.3条、第6.3.6条、第6.3.10条 [2][6] - 董事长钟仁志、总经理钟佳妤、财务总监金丹君因未勤勉尽责被同步追责,分别违反上市规则中关于高管义务的条款 [2][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2023年1月19日创业板IPO发行393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25%),发行价20.6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12亿元,净额6.98亿元,超募2.45亿元 [2][3] - 原计划募集4.53亿元用于螺杆式空压机技改(3万台/年)、小型空压机技改(80万台/年)、离心式鼓风机项目(2200台/年)及补充流动资金 [3] - 中泰证券作为保荐机构收取保荐及承销费用7952.99万元,总发行费用1.14亿元 [4] 监管处理结果 - 深交所下发创业板监管函(〔2025〕第87号),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整改问题并杜绝再犯 [5][7] - 浙江证监局同步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2025〕129号)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