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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建股份: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13 20:01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章 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函〔1998〕234 号文)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 在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公司简称:陕建股份 公司英文名称缩写:SCEGC 第五条. 公司住所:西安市高新区成章路 1501 号丝路创智谷 4 号楼 2 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739,735,286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于 2000 年 5 月 1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800 万股,于 2000 年 6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陕西建工集团 ...
泛亚微透: 泛亚微透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6-13 17:4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Pan Asian Microvent Tech (Jiangsu) Corporation [3] - 公司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前漕路8号,经营地址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坂上村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100万元,股份总数为9,1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3][6] - 公司于2020年9月1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50万股 [2]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董事长和3名独立董事 [51]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51] -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12] - 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变更需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可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财务报告等文件 [1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 [14]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需在股份质押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 [41] - 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否则需承担赔偿责任 [40] 股东大会相关规定 -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0]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 [39]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包括修改章程、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 [35] 董事会运作机制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1/3以上董事提议召开 [56]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56]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49] - 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需履职 [49]
科力装备: 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6-13 16: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为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Hebei Keli Automobile Equipment Co., Ltd [4] - 注册地址为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马湖路12号,邮政编码066000 [5]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520万元 [6] - 经营期限为永久存续 [7]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8] 公司设立与股份发行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设立,以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方式成立 [2] - 于2024年2月26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公开发行1,700万股 [3] - 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7,565万股,占当时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00% [2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9,520万股,均为普通股 [21] 公司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包括汽车零部件及机械零部件生产销售、模具设计制造维修销售等 [15] - 涉及技术开发领域包括非金属及合金材料、塑料制品、光伏设备等 [15] - 同时经营房屋租赁及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 [15]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批利润分配方案等职权 [46]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 [109]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12] - 公司设立党组织,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13]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18] - 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19] - 公司不得以赠与、垫资等形式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22] - 公司可回购股份的情形包括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等 [2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 [34] - 股东承担遵守章程、缴纳股款、不抽回股本等义务 [40]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遵守特别规定,维护公司独立性 [43]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48]
思特奇: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12 20:3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中文名称为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SI-TECH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1] - 公司住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6号14层,邮政编码100086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122.9052万元,股份总数33,122.9052万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 [4][20] - 公司于2017年1月13日首次公开发行16,855,000股普通股,2017年2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3]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且包含会计专业人士 [58]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与董事相同,可连选连任 [8][52]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 [17][52]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4][18]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符合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等六种情形除外 [4][24] - 公司董事、高管所持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7][2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可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记录等文件 [9][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对董事、高管提起诉讼 [11][37] - 控股股东不得占用公司资金,若发生侵占行为董事会应启动"占用即冻结"机制 [16][45] 重大事项决策 - 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或担保总额超总资产30%等情形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19][4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超总资产50%或净利润影响超50%且绝对值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48] - 与关联方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并履行披露程序 [22][49]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 [60][63][65]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需2/3以上董事同意 [63][65] - 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不符合独立性要求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67]
斯瑞新材: 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6-11 20:45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Shaanxi Sirui Advanced Materials CO., LTD,注册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七路12号 [4] - 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由陕西斯瑞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于2022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0,000股 [2][3] - 公司注册资本为727,337,890元人民币,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6][19]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107] - 公司设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131] - 公司设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13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会议记录等权利,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31][32]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8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公司资金或强令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40] 公司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宗旨为"做全球细分领域新材料的领跑者",坚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高质量发展 [12] - 经营范围包括电器机械及器材、精密机械、电池及电源产品、钛及钛合金产品、真空镀膜靶材、有色金属材料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3][6] - 公司可经营进出口业务及"三来一补"业务,废旧物资回收与处理(危险废物除外) [6]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16][1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27]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 [11]
科信技术: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11 19:2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Shenzhen Kexin Communication Technologies Co., Ltd. [4] - 公司住所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新能源一路科信科技大厦,邮编518116 [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9,704,612元,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4] - 公司于2016年10月14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4000万股,同年11月2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565 [1]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 [8][42]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含2名独立董事),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54] - 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临时股东大会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 [14][4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临时董事会需提前3日通知 [51][52] 业务范围与经营战略 - 主营业务涵盖通信配套设备、光通信网络设备、数据中心解决方案等研发生产 [4] - 经营宗旨强调通过技术创新为电信运营商提供通信连接设备,创造股东回报 [3] - 业务延伸至新能源充电设备、物联网平台、车联网终端等新兴领域 [5] - 战略布局包括5G通信、工业互联网、智慧城市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 股份与股东权益 - 股份总数249,704,612股,均为普通股 [7] - 股东可行使表决权、分红权、知情权等权利,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股份需书面报告 [11][39] - 公司可回购股份的情形包括员工持股计划、可转债转换等6种情况 [7][8]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 [17][45] 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 对外担保单笔超净资产10%或总额超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批准 [15] - 资产交易超总资产50%或净利润50%且绝对值超5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 [17][49] - 修改章程、合并分立等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2/3以上表决通过 [31] -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具有前置审核权 [54] 信息披露与合规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30][53] - 独立董事需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履职情况述职报告 [29] -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需披露表决结果、反对票数等详细信息 [3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监督财务信息披露 [54]
金种子酒: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6-10 20:57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 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按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秘字[1998]89 号批准证书批准,以募集方式 设立,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第三条 公司于 1998 年 7 月 2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8181 号、182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500 万股,于 1998 年 8 月 12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Anhui Golden Seed Winer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 ...
海波重科: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10 20:57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六月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二零二五年六月) 目 录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 公司由武汉市海波钢结构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公司在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178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若公司被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将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 司将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二零二五年六 月) 第2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中文: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Haibo Heavy Engineering Science and Te ...
外高桥: 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6-10 19:2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为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SHANGHAI WAIGAOQIAO FREE TRADE ZONE GROUP CO LTD [5] - 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市浦东杨高北路889号 邮政编码200131 [5]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59,912,218元 [5]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5]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5] 股份发行与结构 - 首次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9500万股 其中内资股1000万股于1993年5月4日上市 外资股8500万股于1993年7月26日上市 [3] - 目前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1,159,354,718股 境内上市外资股200,557,500股 [7]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27000万股 占当时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74% [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权 表决权 监督权 股份转让权 查阅权等权利 [1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董事 监事提起诉讼 [15] - 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关联交易 利润分配 资产重组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16] 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行使经营方针 投资计划 董事监事选举等职权 [16]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 [2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3]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1人 [49]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大会 执行决议 制定财务预算 利润分配方案等职权 [49][50] - 董事会下设审计 提名 薪酬与考核 战略与发展四个专门委员会 [57] 监事会 -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 设主席1人 可设副主席1人 [63] - 监事会行使检查公司财务 监督董事高管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职权 [63] 党组织 - 公司设立党委和纪委 党委书记按程序进入董事会 [65] - 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 [67] - 坚持"双向进入 交叉任职"领导体制 党委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 监事会 经理层 [67]
美诺华: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6-10 19:2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系由宁波亿贸进出口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于2012年2月14日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2] - 2017年3月10日获证监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3000万股普通股,2017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982.2861万元,股份总数21,982.2861万股,均为普通股 [6][20] - 注册地址为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999弄1号1406室 [5]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决定经营方针、投资计划、董事监事任免等重大事项 [41][14]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106][8]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设监事会主席1人 [143][55]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 [124][52] 股份相关规则 - 股份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次发行同种类股票发行条件价格相同 [16] - 公司设立时向全体发起人发行9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 [19] - 公司可通过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派送红股、公积金转增等方式增加注册资本 [22] - 公司股份转让需遵守锁定期规定,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25% [29] 经营与财务政策 - 经营范围为医药原料及中间体研发销售、药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进出口业务等 [3] - 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61][62] - 法定公积金提取比例为税后利润10%,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152] -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由股东大会决定,聘期1年可续聘 [158] 重要议事规则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人数不足、亏损达股本1/3等情形下召开 [43][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9]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 [76][7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