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议

搜索文档
*ST凯鑫: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7-04 00:27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公司将于2025年7月23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14:30,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分两个时段进行:上午9:15-11:30和下午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放时间为9:15-15:00 [1] 参会人员资格 - 股权登记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可委托非股东代理人表决 [2]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聘请的律师等人员应当出席会议 [2] - QFII股东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办理登记手续 [5] 审议事项 - 主要议案为《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8项相关制度的议案》,属于非累积投票提案 [3] - 议案1、2.01、2.0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 - 议案3需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持股<5%的非董监高股东)投票结果 [4] 会议登记安排 -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20日9:00-17:00及21日13:00-17:00 [4] - 自然人股东需持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原件,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 [4][5] - 支持异地股东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需在截止前送达并确认 [5] 网络投票操作 - 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投票 [6] - 对总议案投票视为对所有非累积投票议案表达相同意见,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8] - 互联网投票需提前办理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认证 [8] 其他事项 - 会议联系人毛翔祖,联系方式包括电话021-58988820、传真021-58988821及电子邮箱shkx@keysino.cn [5] - 现场会议食宿交通费用自理,参会人员需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5] - 备查文件包括网络投票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参会登记表模板 [6][8][9]
奥特佳: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25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议事效率并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公司章程规定情形出现后两个月内召开[1] - 董事会需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若无法按期召开需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意见,同意则5日内发出通知[3]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若董事会未反馈或拒绝,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审计委员会需5日内发出通知[5] - 若审计委员会未按期召集,连续90日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6][12]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需2日内公告补充通知[7] - 年度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公告,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提案内容、股权登记日等16项要素[7][8] - 股东会通知不得随意延期或取消,若变更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原因[9]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形式,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15:00或晚于当日9:30开始[9] - 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委托书需载明委托人信息、股份类别、表决指示等[11][12]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其持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需在决议中披露[16][17] 股东会决议类型与公告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修改章程等[19][20] - 决议公告需列明出席股东持股比例、表决结果及决议详情,未通过提案需特别提示[20][22] - 若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程序违规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但轻微瑕疵不影响决议效力[21] 其他规则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内容包括出席人员、表决结果等,由董事、董事会秘书等签字确认[13][14] - 规则修改权归属股东会,解释权由董事会行使,条款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不含本数[22]
华谊集团: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21
股东会议事规则核心要点 总则 - 规范公司股东会行为,确保依法行使职权,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1] - 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均适用本规则 [1] - 董事会需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全体董事负有勤勉尽责义务 [1] 股东会类型与召开条件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和临时股东会(触发条件后2个月内召开) [1][5] - 临时股东会召开条件包括:董事不足5名、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1/3、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 [4][10] - 无法按期召开需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2] 股东会职权范围 - 职权包括选举董事、批准财务方案、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修改章程等 [3][9] - 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如合并分立、章程修改、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等 [14][15][16] - 对外担保需股东会审议的情形包括: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等 [4][11] 召集程序与提案规则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10日内反馈 [5][13][15]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需2日内公告补充通知 [8][20] - 年度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公告,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公告 [8][21] 表决与决议机制 - 普通决议需过半数表决权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 [14][15]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17][48] - 累积投票制适用于董事选举,持股30%以上股东或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强制采用 [18][51] 会议记录与法律责任 - 会议记录需包含出席情况、表决结果、质询答复等,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23][24][67] - 违规召集或信息披露不符合规定的,证监会可责令整改或采取监管措施 [25][26][70] - 本规则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修订需股东会审议 [8][26][75]
嘉事堂: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45
股东会议事规则核心内容 - 规范公司股东会运作,明确职权范围,保障股东权益 [1] -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 [2] - 适用于公司全体股东、董事、高管及列席人员 [2] 股东会职权 - 选举/更换董事,决定董事报酬 [3] - 审批董事会报告、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及亏损弥补方案 [3] - 决议注册资本变更、债券发行、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 [3] - 修改公司章程及附件(含本规则) [3] - 审批单笔超净资产10%或总额超总资产30%的担保 [4] 会议召开条件 - 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 [5] - 临时股东会触发条件包括:董事不足6人、亏损达股本1/3、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 [6] - 无法按期召开需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交易所报告 [7] 会议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10日内反馈 [11]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未获响应可自行召集 [13][14] - 自行召集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16] 提案与表决规则 - 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 [18]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 [39]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44] 会议记录与执行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包含出席股东持股比例及表决结果 [48][49] - 董事会负责执行决议,总裁具体实施 [52] - 决议内容需依法披露,董事长承担信披首要责任 [53] 规则修订与解释 - 规则修订需董事会拟草案并经股东会批准 [57] - 董事会拥有本规则最终解释权 [58]
新兴装备: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33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股东会行为并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1] - 董事会需确保股东会按时召开,全体董事应勤勉尽责保障股东会职权行使[2] - 股东会职权范围受《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约束,召开时需聘请律师对会议程序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3] 股东会类型与召开条件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5] - 触发临时股东会的情形包括:董事不足法定人数或章程规定2/3、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5] - 若公司未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原因[5]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董事会为股东会主要召集方,若董事会不履职,审计委员会可召集;审计委员会不履职时,连续90日以上持股10%的股东可自行召集[7]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意见[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时,公司需承担会议费用,董事会应配合提供股东名册等支持[13] 提案与通知要求 - 提案需符合股东会职权范围,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临时提案[15] - 年度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公告,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公告,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议程、股权登记日等信息[16][17] - 董事选举事项需在通知中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包括教育背景、持股情况、关联关系及处罚记录等[19] 会议召开与表决机制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与网络结合形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或迟于当日9:30[23] - 股东会表决实行"一票一权"原则,公司自有股份无表决权,违规买入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8] - 选举董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持股30%以上股东或选举独立董事时必须采用该制度[40] 决议类型与记录保存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适用于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事项[48] - 特别决议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涉及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改、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等事项[48] - 会议记录需包含出席人员、表决结果、质询答复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并由董事、召集人签名确认[52][53] 决议执行与股东权利 - 新任董事按《公司章程》就任,利润分配方案需在股东会后2个月内实施[56][57] - 股东可查阅会议记录等资料,但需提供持股证明文件,公司核实身份后应予配合[54][21] - 股东会决议若程序或内容违法,股东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50]
安恒信息: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22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1] - 董事会需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并依法行使职权,全体董事应勤勉尽责 [3] - 股东会包括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行使职权范围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4] - 公司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对会议程序、人员资格、表决合法性等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5] 股东会召集程序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如董事不足法定人数、亏损达股本1/3、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下2个月内召开 [6]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意见,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 [7]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时,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否则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 [8]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若董事会未及时反馈或拒绝,股东可转请审计委员会召集,若仍无响应,连续90日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 [9]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审计委员会或股东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交易所备案,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10][12]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提案需明确议题且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提案 [13][14] - 临时提案需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交,召集人需2日内补充通知并公告,违规提案不得审议 [14] - 年度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发出,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需完整披露提案内容及决策所需资料 [15][16] - 董事选举提案需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教育背景、持股情况、关联关系等),并采取单项提案或累积投票制 [17]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由副董事长或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主持;自行召集的会议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 [34] - 股东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每股份一票表决权,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依法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 [48][49]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违规买入的股份36个月内无表决权 [55] - 表决结果需当场公布,决议需形成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17][21][22] 股东会决议与执行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程序或表决方式违法可被股东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22] - 新任董事按《公司章程》就任,利润分配方案需在股东会后2个月内实施 [60][61] - 争议事项需及时诉讼,判决前应执行决议,公司需配合信息披露及执行法院裁定 [22] 其他规则 - 本规则由董事会拟订修改草案,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68][70] - 规则中“以上”“以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69]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6-28 07:40
公司治理修订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1][2] - 修订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需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1] 董事会决议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合法合规 [5] - 董事会审议通过五项议案,包括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召开临时股东会等 [6][7][10][13][16] - 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11][14][17] 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 - 公司名称拟变更为"招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拟变更为"招金黄金",注册地址拟变更为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25-6号山东财欣大厦9层 [21] - 变更原因为控股股东变更为山东招金瑞宁矿业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仍为黄金矿产资源勘探与开发投资,旨在强化主业影响力和品牌形象 [22] - 变更事项已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预保留,尚需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证券代码"000506"保持不变 [23] 临时股东会安排 - 公司定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27] - 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9日 [28][29]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9:15-15:00,投票代码为"360506",投票简称为"中润投票" [35][36]
ST中迪: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48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股东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 ...
金风科技: 2024年年度股东会及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7 00:42
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下午14:30依次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 [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1] - 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会议出席情况 - 2024年年度股东会出席股东及代表913名,代表股份1,741,882,6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549% [2] - 现场出席会议股东11名,持有股份1,101,745,4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63.2503% [2] - 参与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902名,持有股份640,137,2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36.7497% [2] - 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出席股东912名,代表股份1,601,295,423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46.4323% [3] - 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出席股东1名,代表H股股份172,622,573股,占公司H股股份的100% [6]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6]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H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等 [6]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境内外发行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等 [7] - 2024年年度股东会第15.00项议案关联股东武钢先生(持有62,538,411股)和曹志刚先生(持有12,743,283股)回避表决 [8] 其他事项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不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9] -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0]
大族激光: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26 10:21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股东会运作并保障股东权益[1] - 股东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包括董事任免、重大资产交易审批、章程修改等15项法定职权[1][2] - 董事会需确保股东会合法召开,全体董事负有勤勉义务保障会议程序合规[1] 股东会职权范围 - 重大决策需经股东会批准: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对实控人关联方担保、年度担保总额超总资产30%等情形[3][5] - 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章程修改等,需获出席股东2/3以上表决权通过[29][26] - 普通决议事项如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报告等,需过半数表决权通过[26] 会议召集程序 - 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触发情形包括董事缺额、亏损达股本1/3、10%以上股东请求等[4][8] - 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时,董事会须在10日内反馈,5日内发出通知[10][11] - 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股东会,但需提前锁定股份且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6][7] 提案与表决机制 - 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在会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内容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且符合法规[17][18] - 表决采用记名投票,关联股东需回避,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22][56] - 董事选举可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分开选举,确保中小股东代表权[23][24] 会议召开规范 - 现场会议需配合网络投票,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15:00或迟于当日9:30[12][26] - 会议主持人有权维持秩序,可要求无资格参会者或扰乱秩序者退场,必要时寻求警方协助[13][31] - 股东发言需提前登记,按持股数排序,质询环节董事及高管应予以回应[20][48] 决议与记录管理 - 决议公告需包含表决权比例、表决结果等细节,未通过提案需特别提示[26][69]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包含出席人员、表决结果等要素,并由董事及秘书签字确认[30][34] - 程序瑕疵的决议可被法院撤销,但轻微瑕疵不影响决议效力[3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