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高水平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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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行动方案》印发—— 以金融高水平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经济日报· 2025-06-19 04:13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行动方案核心内容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行动方案》,旨在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力和影响力,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与经济高质量发展 [1] - 方案贯彻落实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决策部署 [1] - 目标包括强化上海金融开放枢纽门户功能,增强人民币资产全球配置中心和风险管理中心地位 [1] 金融机构集聚与功能优化 - 推动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集聚上海,支持商业银行总行通过专设机构或授权方式加大支持力度 [2] - 鼓励外资金融机构发挥更大作用,推动重点对外开放项目优先在上海落地 [2] - 优化在沪金融机构服务功能,引导机构间协同合作 [2] 金融制度型开放与国际合作 - 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探索金融制度型开放,持续优化跨境金融服务 [2] - 推进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和航运保险发展,研究探索离岸金融创新 [2] - 全球前50大银行中42家在华设机构,40家最大保险公司近半数已进入中国 [3] - 80%全国性银行通过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提升治理效能 [3] 金融监管与风险防控 - 推动在沪金融机构提高前瞻性风险管理能力,强化央地协同建立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 [2] - 支持上海设立金融监管总局数据分中心,提高监管科技水平 [2] - 探索通过监管互动机制实施金融创新试点,设定风险熔断点 [4] 创新试点与科技金融联动 - 鼓励上海在科技金融、跨境金融等领域开展创新试点,发挥金融改革试验田作用 [3] - 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开展跨境银团贷款等非居民贷款业务 [4] - 深化国际金融中心与科技创新中心联动,探索适合科技企业的金融服务模式 [4] 人才与配套支持 - 支持上海引进和培养高水平金融人才 [2] - 打造新型资产管理服务平台 [2]
潘功胜、李云泽、吴清、朱鹤新最新发声!发布一揽子重要金融政策 | 宏观经济
清华金融评论· 2025-06-18 19:22
2025陆家嘴论坛核心观点 - 论坛以"全球经济变局中的金融开放合作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一揽子重要金融政策 [2] -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聚焦国际货币体系、跨境支付体系、全球金融稳定体系、国际金融组织治理四大领域提出改革方向 [4][6][9][12][16]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云泽强调开放合作是金融发展时代主题,中国金融高水平开放前景广阔 [19][20][23][24][25][26] - 证监会主席吴清提出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31][32][34][36][37][38] - 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提出推进外汇领域"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更加智慧"的深层次改革 [43][45][46][47][49][50] 国际货币体系改革 - 国际货币体系演进呈现多极化趋势,欧元在全球外汇储备占比约20%,人民币成为全球第三大支付货币和贸易融资货币 [7] - 单一主权货币作为国际主导货币存在内在不稳定问题,易被工具化、武器化 [6] - 改革方向包括形成少数强势主权货币良性竞争机制或推动IMF特别提款权(SDR)成为超主权国际货币 [7][8] - 需优化SDR分配发行机制,扩大使用范围至私营部门,建立适应大规模使用的结算机制 [8] 跨境支付体系发展 - 传统跨境支付存在效率低、成本高、易被政治化等问题,G20已制定改善路线图 [10] - 多元化发展趋势明显:本币结算增加,中国建成多渠道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网络 [10] - 支付系统互操作性提升,亚洲通过二维码支付互联互通便利零售跨境支付 [11] - 区块链、央行数字货币等新兴技术重塑支付体系,实现"支付即结算"但带来监管挑战 [11] 全球金融稳定体系 - 多层次金融安全网持续完善,中国与30多国签订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12] - 中国全面实施《巴塞尔协议III》,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全部达标,存款保险覆盖99%以上存款人 [13] - 面临监管碎片化、数字金融监管不足、非银行中介机构监管薄弱等新挑战 [14][15] 国际金融组织治理 - IMF等组织份额和投票权未反映新兴市场国家经济地位,需提高代表性 [16][17] - 应强化经济监督职能,加强政策协调维护国际金融体系稳定 [17] 中国金融开放进展 - 外资银行保险机构总资产超7万亿元,外资保险市场份额从2013年4%升至9% [21] - 全球前50大银行42家在华设机构,40大保险公司近半数进入中国 [21] - 金融监管总局将推出《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行动方案》,批准友邦人寿等外资机构在沪筹建保险资管公司 [28][29] 资本市场改革 - A股上市公司2024年研发投入1.88万亿元占全国一半以上,拥有全国1/3专利 [34] - 科创板将推出"1+6"改革措施,包括设置科创成长层、重启未盈利企业上市等 [37] - 将批复首批2只数据中心REITs,发展科创债ETF等股债结合产品 [38] - 外资QFII可交易期货期权品种将拓展至100个,研究推出人民币外汇期货 [40] 外汇管理创新 - 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年内升值1.6%,企业外汇套保比例提升至30% [43][44] - 推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深化外汇市场开放 [46] - 在自贸区实施新型国际贸易结算、扩大QFLP试点等10项便利化政策 [50] 重点领域发展机遇 - 绿色金融:中国绿色信贷规模全球第一,2030年碳达峰资金需求超25万亿元 [24] - 养老金融:2035年中国60岁以上人口将突破4亿,银发经济规模有望达30万亿元 [25] - 财富管理:中国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家庭金融资产中现金储蓄占比超50% [26]
李云泽,重磅发声!
中国基金报· 2025-06-18 12:45
金融开放现状与成果 - 全球前50大银行有42家在华设有机构,40家最大保险公司近半数已进入中国,八成全国性银行通过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提升治理效能[4][9] - 外资银行和保险机构总资产超7万亿元,外资保险公司保费市场份额从2013年4%提升至9%,外资银行衍生品业务占比近20%[4][10] - 中资机构在70多个国家和地区展业,促进贸易投资发展[4][10] 消费与金融市场潜力 - 中国消费市场规模全球第二,汽车、手机、家电等实物消费量世界第一,服务消费较发达国家仍有十几个百分点增长空间[4][12] - 中国加速成为全球最大消费市场,外资机构在消费金融、普惠金融领域有独特优势[4][12] - 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家庭现金储蓄占比超50%(OECD国家约33%),财富管理需求多元化[14] 科技与绿色金融机遇 - 中国在航空航天、量子科技、人工智能等领域创新活跃,金融监管总局推进科技企业并购贷款等试点[13] - 中国数字金融市场规模全球第一,外资机构可参与科技金融实践促进"科技-产业-金融"循环[13] - 中国绿色信贷规模全球第一,2030年碳达峰资金需求超25万亿元,外资机构引入ESG评级等工具[13] 养老与财富管理发展 - 2035年中国60岁以上人口将突破4亿,银发经济规模有望达30万亿元,第三支柱养老潜力大[5][14] - 过去5年信托、理财、保险资管规模年均增速8%,中国成全球第二大财富管理市场[5][14] - 外资机构可在养老理财、资产配置等领域布局,满足财富保值增值需求[5][14] 制度型开放与上海试点 - 金融监管总局将复制自贸区制度型开放经验,支持外资参与更多业务试点[15] - 上海将开展科技金融、跨境金融创新试点,探索非货币信托财产登记模式[6][18] - 已批准友邦人寿、荷兰全球人寿在沪筹建保险资管公司[18]
李云泽最新发声!四项支持举措蓄势待发
金融时报· 2025-06-18 12:32
中国金融业高水平开放政策 - 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强调中国金融业扩大高水平开放的决心不会改变 并推动建立更加包容的国际金融体系 [1] - 上海作为中国金融高水平开放的窗口 将在科技金融 跨境金融等领域开展创新试点 [1] - 金融监管总局与上海市政府联合发布《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行动方案》 推出一系列务实举措 [1]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举措 - 支持符合条件的全国性银行在沪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1] - 支持探索不动产 未上市股权等非货币信托财产登记上海模式 [1] - 提升上海国际再保险 航运保险承保能力和全球服务水平 [1] - 批准友邦人寿 荷兰全球人寿在沪筹建保险资管公司 [1] 金融制度型开放 - 银行保险领域的限制性措施已经基本取消 [2] - 将大力复制推广自贸区 自贸港扩大制度型开放的经验做法 [2] - 支持外资机构参与更多金融业务试点 [2] - 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协议中金融领域相关规则 探索加大开放力度 [2] 外资营商环境优化 - 加快推进金融领域法治建设 维护金融市场公平秩序 [2] - 健全与外资机构常态化沟通机制 解决难点堵点问题 [2] - 根据外资机构业务特点和风险特征 优化相关政策 [2] 全球金融安全合作 - 中国积极参与制定和维护国际金融监管规则 [2] - 扎实推进巴塞尔协议Ⅲ和保险业新会计准则等制度实施 [2] - 推动国际金融监管改革 支持国际金融组织完善全球金融治理 [2] - 加强多边和双边金融监管协调 促进跨境监管和危机管理合作 [2]
李云泽:中国是全球金融机构展业兴业的沃土
快讯· 2025-06-18 10:54
金十数据6月18日讯,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在2025陆家嘴论坛上表示,中国金融高水平开放前景广 阔。当前,全球经济变局下,中国经济发展的稳定性确定性更加彰显。中国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必 然是全球金融机构展业兴业的沃土。 (上证报) 李云泽:中国是全球金融机构展业兴业的沃土 ...
金融如何支持海峡两岸融合发展?一文读懂央行、外汇局这份重磅文件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6-12 19:16
深化两岸金融领域融合发展政策 -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提出12条政策措施,聚焦优化两岸"生活圈"金融生态、跨境贸易试点、资本项下便利化及金融监管四大方向 [1] - 政策亮点包括允许福建银行为台胞办理商品房跨境人民币收付款、优化台资企业融资通道,并推动福州、厦门、泉州三地简化外汇流程、扩大轧差结算 [1] 优化两岸共同"生活圈"金融生态 - 支持福建开展境外人员境内支付服务先行先试,推行线上预约开户,加大ATM改造力度以支持境外银行卡取现,加快外币兑换点建设 [2] - 通过支付便利化措施强化福建作为"台胞登陆第一家园"的吸引力,包括自动取款机功能升级和外币兑换场景覆盖 [1][2] 资本项下跨境投融资便利化 - 台资企业在福建开展再投资可参照外商投资企业免登记,外债及境外上市外汇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 [3] - 允许福建企业开展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集中管理境内外资金,开展资金归集、调剂及经常项目轧差结算 [3] - 推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台资板"创新升级,加强与新三板合作,鼓励台资企业在大陆上市 [3][6] 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 - 福州、厦门、泉州三地试点优质企业可简化经常项目外汇收支流程,单笔超5万美元的服务贸易支出可事后核验税务备案表 [4] - 支持银行自主办理新型跨境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优化结算服务 [4] 对银行业务影响 - 福建银行业涉台业务量将提升,外债及再投资登记流程简化带动台企融资便利化 [5] - "台资板"对接新三板及A股将促进投贷协同,跨境结算、数字人民币支付等中间业务收入增长 [5] - 银行需强化科技赋能以优化跨境支付系统,适应两岸金融深度融合 [5] 企业境外上市便利化 - 福建省纳入境外上市外汇登记银行直接办理试点范围,企业H股上市后可直接在银行办理外汇登记及开户 [6] - 政策延续2023年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方向,此前试点覆盖上海、江苏等6省市 [6] 台资企业专项金融服务 - 福建省设立60家重点银行保险机构服务台胞台企,配备专柜办理结售汇等全品类业务 [7] - 兴业证券、华福证券设置30个台胞专柜,提供线上线下证券账户开立服务 [7] - 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为台资企业提供37项资本市场专项对接,包括新三板上市辅导 [7]
重磅!央行、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
新华网财经· 2025-06-12 18:18
金融支持福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 - 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若干措施》,提出12条政策措施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涵盖优化金融生态、跨境贸易试点、资本项下便利化及金融监管四方面 [1] - 政策目标为深化两岸金融领域融合,助力台胞台资企业登陆第一家园建设,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 [1] 优化两岸共同"生活圈"金融生态 - 允许福建省内银行为台胞办理商品房交易相关跨境人民币收付款及境内支付业务 [4] - 支持境外人员境内支付服务先行先试,推行线上预约开户,改造ATM支持境外银行卡取现,加快外币兑换点建设 [4] 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福州/厦门/泉州) - 审慎合规银行可为试点优质企业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业务,单笔超5万美元的服务贸易外汇支出可事后核验税务备案表 [5] - 鼓励银行创新新型跨境贸易结算服务,自主办理真实合规业务 [6] - 试点优质企业可与境外交易对手开展经常项目轧差净额结算 [6] - 货物贸易特殊退汇免登记,服务贸易代垫/分摊业务由银行审核真实性后办理 [7] 资本项下跨境投融资便利化 - 台资企业在闽再投资参照外商投资免登记,外债及境外上市外汇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 [8] - 支持福建企业开展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集中运营境内外资金 [8] - 推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台资板"与新三板合作,鼓励台资企业大陆上市 [9] 金融监管与风险防控 - 建立试点专项监测机制,定期评估银行及企业运行情况 [10] - 强化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防范跨市场风险传递,运用现场核查等手段及时处置风险 [10] 政策实施计划 - 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局将推动措施落实,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2]
《关于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印发
快讯· 2025-06-12 16:04
金融支持福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 - 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12条政策措施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1] - 政策聚焦两岸共同"生活圈"金融生态优化及台胞台资企业服务 [1] - 福州、厦门、泉州将开展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 [1] - 措施涵盖资本项下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及金融风险防范 [1] 政策具体方向 - 支持构建两岸"生活圈"金融生态,促进交流交往交融 [1] - 强化台胞台资企业在福建的金融服务,助力第一家园建设 [1] - 跨境贸易试点与资本便利化措施同步推进 [1] - 金融监管全面加强以保障政策实施安全性 [1] 政策影响 - 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 [1] - 金融高水平开放政策首次在福建三大城市集中试点 [1] - 资本流动便利化将提升区域跨境投融资效率 [1]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起草《通知》——完善境内企业境外直接上市资金管理
搜狐财经· 2025-05-25 06:17
政策背景与目的 - 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起草《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旨在完善境内企业境外直接上市相关跨境资金管理,提升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1] - 现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已实施10年,在登记时间要求、账户使用、资金汇兑等方面有待提升便利化[2] - 政策优化基于前期银行办理境外上市登记业务在北京、上海、广东等12地的试点情况[2] 政策核心内容 - 统一本外币管理政策,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等所得可以外币或人民币调回,相关资金均可使用资本项目结算账户汇出入[3] - 企业募集资金境内使用和外汇风险管理更为灵活便利,境外上市募集资金以外币调回的可自主结汇使用[3] - 简化管理程序,放宽登记时限要求,将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相关登记的办理方式由外汇局办理调整为银行直接办理,将发行上市、增发登记时限由15个工作日延长为30个工作日[3] - 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所得资金原则上应汇回境内,但若企业已获得发改、商务等业务主管部门批复或备案文件,也可留存境外开展境外直接投资、境外放款等业务[3] 政策影响与意义 - 政策将推动中国资本市场开放从"量的突破"迈向"质的提升",为企业境外上市提供制度保障,增强市场活力[1] - 有助于推动制度型开放,对接国际规则,降低企业"双重合规"成本,促进双向资本流动,增强市场韧性[4] - 促进离岸人民币市场建设,提升汇率定价权,助力人民币国际化[4] - 政策从资金管理各环节为企业境外上市提供便利,将推动A股公司赴港上市,提高企业上市积极性[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