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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泽:中国是全球金融机构展业兴业的沃土
快讯· 2025-06-18 10:54
金十数据6月18日讯,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在2025陆家嘴论坛上表示,中国金融高水平开放前景广 阔。当前,全球经济变局下,中国经济发展的稳定性确定性更加彰显。中国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必 然是全球金融机构展业兴业的沃土。 (上证报) 李云泽:中国是全球金融机构展业兴业的沃土 ...
金融如何支持海峡两岸融合发展?一文读懂央行、外汇局这份重磅文件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6-12 19:16
深化两岸金融领域融合发展政策 -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提出12条政策措施,聚焦优化两岸"生活圈"金融生态、跨境贸易试点、资本项下便利化及金融监管四大方向 [1] - 政策亮点包括允许福建银行为台胞办理商品房跨境人民币收付款、优化台资企业融资通道,并推动福州、厦门、泉州三地简化外汇流程、扩大轧差结算 [1] 优化两岸共同"生活圈"金融生态 - 支持福建开展境外人员境内支付服务先行先试,推行线上预约开户,加大ATM改造力度以支持境外银行卡取现,加快外币兑换点建设 [2] - 通过支付便利化措施强化福建作为"台胞登陆第一家园"的吸引力,包括自动取款机功能升级和外币兑换场景覆盖 [1][2] 资本项下跨境投融资便利化 - 台资企业在福建开展再投资可参照外商投资企业免登记,外债及境外上市外汇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 [3] - 允许福建企业开展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集中管理境内外资金,开展资金归集、调剂及经常项目轧差结算 [3] - 推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台资板"创新升级,加强与新三板合作,鼓励台资企业在大陆上市 [3][6] 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 - 福州、厦门、泉州三地试点优质企业可简化经常项目外汇收支流程,单笔超5万美元的服务贸易支出可事后核验税务备案表 [4] - 支持银行自主办理新型跨境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优化结算服务 [4] 对银行业务影响 - 福建银行业涉台业务量将提升,外债及再投资登记流程简化带动台企融资便利化 [5] - "台资板"对接新三板及A股将促进投贷协同,跨境结算、数字人民币支付等中间业务收入增长 [5] - 银行需强化科技赋能以优化跨境支付系统,适应两岸金融深度融合 [5] 企业境外上市便利化 - 福建省纳入境外上市外汇登记银行直接办理试点范围,企业H股上市后可直接在银行办理外汇登记及开户 [6] - 政策延续2023年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方向,此前试点覆盖上海、江苏等6省市 [6] 台资企业专项金融服务 - 福建省设立60家重点银行保险机构服务台胞台企,配备专柜办理结售汇等全品类业务 [7] - 兴业证券、华福证券设置30个台胞专柜,提供线上线下证券账户开立服务 [7] - 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为台资企业提供37项资本市场专项对接,包括新三板上市辅导 [7]
重磅!央行、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
新华网财经· 2025-06-12 18:18
金融支持福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 - 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若干措施》,提出12条政策措施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涵盖优化金融生态、跨境贸易试点、资本项下便利化及金融监管四方面 [1] - 政策目标为深化两岸金融领域融合,助力台胞台资企业登陆第一家园建设,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 [1] 优化两岸共同"生活圈"金融生态 - 允许福建省内银行为台胞办理商品房交易相关跨境人民币收付款及境内支付业务 [4] - 支持境外人员境内支付服务先行先试,推行线上预约开户,改造ATM支持境外银行卡取现,加快外币兑换点建设 [4] 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福州/厦门/泉州) - 审慎合规银行可为试点优质企业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业务,单笔超5万美元的服务贸易外汇支出可事后核验税务备案表 [5] - 鼓励银行创新新型跨境贸易结算服务,自主办理真实合规业务 [6] - 试点优质企业可与境外交易对手开展经常项目轧差净额结算 [6] - 货物贸易特殊退汇免登记,服务贸易代垫/分摊业务由银行审核真实性后办理 [7] 资本项下跨境投融资便利化 - 台资企业在闽再投资参照外商投资免登记,外债及境外上市外汇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 [8] - 支持福建企业开展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集中运营境内外资金 [8] - 推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台资板"与新三板合作,鼓励台资企业大陆上市 [9] 金融监管与风险防控 - 建立试点专项监测机制,定期评估银行及企业运行情况 [10] - 强化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防范跨市场风险传递,运用现场核查等手段及时处置风险 [10] 政策实施计划 - 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局将推动措施落实,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2]
《关于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印发
快讯· 2025-06-12 16:04
金融支持福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 - 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12条政策措施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1] - 政策聚焦两岸共同"生活圈"金融生态优化及台胞台资企业服务 [1] - 福州、厦门、泉州将开展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 [1] - 措施涵盖资本项下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及金融风险防范 [1] 政策具体方向 - 支持构建两岸"生活圈"金融生态,促进交流交往交融 [1] - 强化台胞台资企业在福建的金融服务,助力第一家园建设 [1] - 跨境贸易试点与资本便利化措施同步推进 [1] - 金融监管全面加强以保障政策实施安全性 [1] 政策影响 - 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 [1] - 金融高水平开放政策首次在福建三大城市集中试点 [1] - 资本流动便利化将提升区域跨境投融资效率 [1]
上海:将在浦东引领区、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立更多与国际规则接轨的金融交易机制与监管制度
快讯· 2025-05-30 10:52
金融高水平开放 - 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在浦东引领区、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立与国际规则接轨的金融交易机制与监管制度 [1] - 提升金融市场国际化水平,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来沪展业兴业 [1] - 落实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化行动方案,强化金融对"走出去"企业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支持能力 [1] - 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监管交流协作,增强金融风险防控能力 [1]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起草《通知》——完善境内企业境外直接上市资金管理
搜狐财经· 2025-05-25 06:17
政策背景与目的 - 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起草《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旨在完善境内企业境外直接上市相关跨境资金管理,提升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1] - 现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已实施10年,在登记时间要求、账户使用、资金汇兑等方面有待提升便利化[2] - 政策优化基于前期银行办理境外上市登记业务在北京、上海、广东等12地的试点情况[2] 政策核心内容 - 统一本外币管理政策,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等所得可以外币或人民币调回,相关资金均可使用资本项目结算账户汇出入[3] - 企业募集资金境内使用和外汇风险管理更为灵活便利,境外上市募集资金以外币调回的可自主结汇使用[3] - 简化管理程序,放宽登记时限要求,将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相关登记的办理方式由外汇局办理调整为银行直接办理,将发行上市、增发登记时限由15个工作日延长为30个工作日[3] - 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所得资金原则上应汇回境内,但若企业已获得发改、商务等业务主管部门批复或备案文件,也可留存境外开展境外直接投资、境外放款等业务[3] 政策影响与意义 - 政策将推动中国资本市场开放从"量的突破"迈向"质的提升",为企业境外上市提供制度保障,增强市场活力[1] - 有助于推动制度型开放,对接国际规则,降低企业"双重合规"成本,促进双向资本流动,增强市场韧性[4] - 促进离岸人民币市场建设,提升汇率定价权,助力人民币国际化[4] - 政策从资金管理各环节为企业境外上市提供便利,将推动A股公司赴港上市,提高企业上市积极性[3]
央行、外汇局拟出新规,优化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
第一财经· 2025-05-23 20:58
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新规 政策背景与目标 - 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局联合起草《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旨在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完善本外币一体化跨境资金管理,支持境内企业高效国际融资 [1] - 现行政策实施逾10年,存在登记时限、账户使用、资金汇兑等便利性不足问题,需结合北京、上海、广东等12地试点经验更新政策 [1] - 中国证监会将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及H股"全流通"管理从审批制改为备案制,需同步调整汇兑环节资金管理政策 [1] 核心政策内容 本外币管理统一 - 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所得可选择外币或人民币调回,资金可通过资本项目结算账户汇出入,人民币调回还可使用境内企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 [2] - H股"全流通"上市主体对境内股东分红款将以人民币形式境内派发 [2] 资金使用与外汇管理 - 外币调回的募集资金可自主结汇使用,上市主体可自主选择银行或券商办理即期结售汇及套期保值交易 [2] - 境外上市前已获发改、商务等部门批复的企业,可留存境外资金用于境外直接投资、境外放款等业务 [3] 程序简化与时限调整 - 境外上市相关登记(除回购、增持外)从外汇局办理调整为银行直接办理 [2] - 发行上市、增发登记时限从15个工作日延长至30个工作日,减持登记时限从减持前20个工作日调整为减持后30个工作日 [2] - 企业信息变更、部分股权结构变化等登记时限要求放宽 [2] 资金管理规范 - 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所得原则上需汇回境内,股东增持汇出资金剩余或交易未达成时需及时汇回 [3] - 明确境外发行可转债及转股相关管理要求 [3] 政策影响 - 新规优化资金管理流程,提升跨境资金使用效率和便利化水平,支持境内企业国际融资 [3] - 银行直接办理境外直接上市登记等试点经验已具备全国推广条件 [2]
投资中国意味着更高的确定性!证监会最新发声
天天基金网· 2025-05-19 13:43
证监会副主席李明5月19日在深交所2025全球投资者大会开幕式上表示,近年来,中国证监 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的重要部署,深入推进市场、产 品、机构双向开放,持续提升跨境投融资的便利性、稳定性。 "外资是中国资本市场重要的参与者、建设者。中国证监会将始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 化方向,以更实的举措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李明说。 着力增强双边和多边跨境监管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规则制定,进一步加强内地与 香港市场合作,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近期,将出台深化科创板、创业板改革政策措施,为企业创新成长提供更加适配、更 加包容的制度支撑 持续引导上市公司积极通过现金分红、回购增持、并购重组等方式提升投资价值,不 断打造高质量、有活力的上市公司群体,为全球投资者提供更多优质的投资标的 李明表示,对外开放是中国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无论外部环境如何变化,始终坚持对外开放 不动摇。近年来,中国证监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的重要部署, 深入推进市场、产品、机构双向开放,持续提升跨境投融资的便利性、稳定性。目前,各类境外投 资者持有A股流通市值稳定在3万亿元左右, ...
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 加大金融支持广州南沙建设力度
中国证券报· 2025-05-13 04:44
总体要求 - 加大金融支持南沙建设力度,强化南沙对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动力源的支撑作用,将南沙建设成为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金融创新功能承载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重要节点 [1] - 提出30条重点举措,涵盖创新创业金融服务、社会民生领域金融服务、特色金融服务、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跨境金融创新与交流、金融监管机制等方面 [1] 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 - 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票据贴现产品、加强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新模式,支持保险机构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或直接投资科创企业 [2] - 支持高端制造产业发展,引导政府基金聚焦南沙重点产业及关键共性技术清单,鼓励金融机构接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支持制造企业、科创企业发行科创债和科创票据,探索股债混合型融资模式 [2] - 支持数字产业发展,建设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关键数字技术与金融场景融合应用的数据算力中心、研发认证中心、测评中心及监管平台,支持广州数据交易所完善数据流通交易服务,与香港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加强合作 [2] 开展跨境金融创新与交流 - 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研究加快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引入主权财富基金、家族办公室、风投创投等多元化投资机构,支持港澳投资者设立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参控股境内期货公司 [3] - 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推动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允许结算银行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直接办理人民币资本金入账结算业务,无需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3] - 境外机构在南沙区银行开立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资金可转存为定期存款或购买大额存单 [3] 下一步计划 - 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人民政府将推动《意见》各项举措落实落地,强化金融对广州南沙和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助力金融高水平开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