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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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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会计差错“露馅”,嘉澳环保又因财报问题被立案
第一财经· 2025-06-24 21:39
信披违规与财务问题 -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近五年内第二次被立案[1][2] - 子公司存在会计差错导致年报披露不准确,2022年和2023年在建工程未按规定转为固定资产[2][3] - 2020年因信披违规被立案,查明2019年年报虚增营收1.79亿元、虚减净利润超百万元,公司及高管被合计罚款300万元[2][4] 财务数据更正与调整 - 2022年和2023年在建工程金额分别调减1.52亿元和1.53亿元,固定资产调增1.33亿元和1.2亿元[3] - 2023年净利润由盈利208.88万元调整为亏损754.02万元[3] - 2020年3月一天连发11份公告更正财报,包括2017年营收由8.78亿元上调至8.83亿元[4] 业绩亏损与负债情况 - 2022年至2024年扣非净利润累计亏损超4亿元(2022年亏4795.14万元、2023年亏1399.72万元、2024年亏3.68亿元)[6][7] - 2024年一季度营收4.67亿元(同比下降6.59%),净利润亏损4703.92万元[6][7] - 资产负债率逐年攀升:2022年63.7%、2023年61.3%、2024年78.6%,2024年一季度末达80.4%[6][7] 资本运作与股价波动 - 上市九年仅两次定增,其中2019年拟募资5.5亿元未实施,2023年拟向实控人定增募资3.67亿元用于偿贷及补流[7] - 股价从2023年年中18元涨至2024年3月最高65.54元,但原定2023年9月审议定增的临时股东大会被取消[7] - 股东中祥化纤(持股5.95%)计划减持不超过75万股(占总股本1%),截至2024年3月底未实施[8]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的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24 03:32
担保事项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九鼎材料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担保额度,为全资孙公司九鼎建材和九鼎特纤分别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担保额度 [1] - 九鼎材料与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协议》,获得最高授信额度1,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25年6月20日至2026年6月19日,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 - 九鼎建材与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协议》,获得最高授信额度1,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25年6月20日至2026年6月19日,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 - 九鼎特纤与华夏银行南通分行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获得最高融资额度5,000万元,其中贷款金额3,260万元,贷款期限为2025年6月23日至2030年6月21日,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5] -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0,590.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87% [6] 行政处罚 -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4年5月24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10] - 公司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深圳翼威及其一致行动人西安正威所持公司股票被冻结事项,涉及股份比例分别为5.28%、19.55%和6.34% [12][13] - 公司未及时披露深圳翼威持有的3.22%公司股票拟拍卖事项 [15] - 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王文银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17] - 公司表示上述事项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17][18]
九鼎新材及时任董事长王文银因信披违规被警告并罚款
搜狐财经· 2025-06-23 21:52
公司违规及处罚 -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被冻结及拟拍卖的重大事件和进展情况 违反《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3] - 江苏监管局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 对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王文银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3] - 公司表示此次处罚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生产经营正常 并向投资者致歉 承诺加强合规管理 [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1994年6月30日 注册资本65163.6241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顾清波 注册地址为如皋市中山东路1号 [4] - 主营业务为特种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玻璃纤维增强复合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 [4] - 公司董事长为顾清波 董秘为缪振 员工人数为3111人 实际控制人为顾清波 [5] - 公司参股公司17家 包括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九鼎工业材料有限公司等 [5] 公司财务表现 - 2022年至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4.42亿元、17.19亿元和14.23亿元 同比分别增长-3.70%、19.22%和-17.22% [5] - 2022年至2024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620.34万元、3879.76万元和2954.63万元 同比分别增长-12.39%、6.41%和-23.84% [5] - 2022年至2024年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6.23%、63.13%和59.25% [5] 公司风险信息 - 公司自身天眼风险448条 周边天眼风险355条 历史天眼风险23条 预警提醒天眼风险85条 [6] 投资者索赔信息 -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 凡在2024年5月24日之前买入并在当日收盘时仍持有正威新材股票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4]
九鼎新材: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快讯· 2025-06-23 18:25
行政处罚情况 - 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 [1] - 时任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王文银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1] 违法事实内容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未及时披露 [1] - 公司股票被冻结和拟拍卖事项未及时披露 [1] 公司经营状况 - 公司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1] - 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1]
嘉澳环保: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快讯· 2025-06-23 17:25
公司动态 -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1] - 公司日常经营秩序正常 各项业务活动有序开展 [1] - 前期因子公司在建工程未按规定转固定资产 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1] - 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工作 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 公告
公司违规行为 - 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披露2014年10月至2018年11月期间的9笔对外担保事项,金额合计46,593.57万元,其中为关联方提供担保33,593.57万元 [2] - 公司未在2014年至2021年期间的定期报告中披露或准确披露上述担保事项,其中2014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中未披露或少披露的担保余额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分别为32.02%、260.03%、239.70%、634.60%、200.15%、774.76%、99.68% [2] - 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15年4月至2019年2月期间的55笔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95,438.66万元 [6] - 公司延迟披露汪东风案(5,832.65万元)、永惠源案(3,887.74万元)和泮戴妮案(76.75万元)等重大诉讼事项 [6] 公司治理问题 - 实际控制人吴联模和张培峰未经公司内部审议程序,擅自以公司名义组织、实施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涉及金额分别为11,593.57万元和20,000万元 [3] - 多名时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积极履职,包括未及时组织信息披露、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事项等 [10][11][12][13][14] - 审计机构对公司2016年度至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11] 监管处罚措施 - 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 [17] - 对实际控制人吴联模处以60万元罚款,对张培峰处以90万元罚款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6][18] - 对多名时任高管处以罚款,金额从10万元至180万元不等 [15][16][17] - 对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彬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8] 公司影响及应对 - 公司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19] - 违规担保和诉讼事项已通过2021年11月5日至12月31日的破产重整全部解决,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19] -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0] - 公司将强化守法合规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
600462,被终止上市!证监会也开出罚单
证券时报· 2025-06-16 21:47
又有上市公司将退市。 *ST九有(600462)6月16日晚间公告,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关于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2025]131号)(简称《决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决定》显示,因2023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5年4月29日,公司发布2024年 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均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等规定,公司股票触及终止上市条 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0条、第9.3.11条和第9.3.14条的规定,经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上交所决定终止你公司股 票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上交所公告对上市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后的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在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5年6月24日,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预 ...
600462,被终止上市!证监会也开出罚单
证券时报· 2025-06-16 21:41
公司终止上市 - 公司收到上交所终止股票上市决定,因2023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且2024年财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 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5年4月29日发布的2024年报显示财务和内控报告均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4] - 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6月24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5年7月14日 [4] - 退市整理期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 [4] -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 [5] 财务造假与信息披露违规 - 公司2020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涉及金额6397.31万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142.30%,导致2020年报虚增利润总额6397.31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471.03% [6] - 2021年至2023年,公司通过虚构业务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其中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4371.21万元(占16.29%),虚增利润总额452.91万元(占5.07%) [7] - 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1.51亿元(占49.44%),虚增利润总额1199.28万元(占13.49%) [7] - 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1.64亿元(占40.64%),虚增利润总额1783.73万元(占27.61%) [7] 证监会行政处罚 - 证监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50万元罚款 [8] - 对实际控制人李明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罚款(直接负责500万元,实际控制人1000万元) [8] - 对金铉玉、朱文龙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 [8] - 对其他相关人员分别处以50-150万元不等的罚款 [8] - 对李明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对金铉玉、朱文龙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9] 公司股价 - 公司现已停牌,停牌前股价报0.96元/股 [10]
汇洲智能主力净流入186.24万元,正被调查受损股民可报名索赔
搜狐财经· 2025-06-16 19:22
公司交易数据 - 2025年6月16日成交额39783.64万元,主力净流入186.24万元 [2] 证监会立案调查 -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 [2] -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依法报名参与索赔 [2] 祥云小额贷款诉讼案 - 2017年9月公司向祥云公司借款7000万元,该笔借款已逾期 [3] - 祥云公司要求公司偿还本金及利息违约金,其他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4]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祥云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4][5][6] - 公司无需承担本案责任,对本期及期后利润无影响 [6] - 二审案件受理费40.33万元由祥云公司承担 [5] 公司经营信息 - 参与招投标项目8次,拥有商标信息126条 [7]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14 03:26
行政处罚决定书核心内容 - 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2025]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3] - 涉案期间为2023年一季度至三季度,涉及子公司成都史纪通过虚构订单、发货凭证及虚假销售业务虚增收入[7][8][9] - 虚增金额具体包括:2023年一季度虚增营业收入840.66万元(占当期28.69%)、利润505.60万元(占当期97.82%)[7];半年度虚增营业收入884.82万元(占16.59%)、利润619.40万元(占26.35%)[8];三季度虚增营业收入1,681.22万元(占19.89%)、利润1,147.11万元(占38.65%)[9] 违法事实认定 - 公司2023年一季度、半年度及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9] - 子公司成都史纪通过三种手段造假:虚构猪疫苗订单提前确认收入、虚假销售业务、虚构业务回款及管理费用[7][8][9] - 公司2024年4月已发布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2023年三份财报进行追溯调整[9] 责任人员认定及处罚 - 时任董事长韩桃子被认定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罚款180万元[10][17] - 董事兼副总经理张扬羽直接组织造假行为,罚款180万元[5][10] - 总经理丁晨、财务总监谢文彬、财务副总监黄卫华分别被罚120万元、120万元、100万元[10][17] - 公司整体被警告并处罚款400万元[17] 公司申辩及监管复核 - 公司及责任人员提出主动整改、配合调查等从轻情节,但监管认为量罚时已充分考虑[11][12][13][14][15] - 监管明确驳回韩桃子、丁晨关于"不知情且已勤勉履职"的申辩,指出其未有效管理子公司及审核财报[16] - 谢文彬、黄卫华提出的经济困难及内部处罚未被采纳为法定减罚事由[16] 公司后续影响 - 公司判断本次处罚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或其他风险警示情形[18] - 当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已对涉事财报进行更正并致歉[18] - 承诺将加强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管理[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