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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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农商行: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1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 -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股本 [1] - 可转债处于转股期,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并调整现金红利总额 [1] - 实施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且通过后未超过两个月 [1][2] 权益分派方案实施细节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9日 [2] - 扣税后不同股东类型分红差异:深股通香港投资者、QFII等每10股派1.08元,个人及基金按持股期限差异化征税 [2] - 个人股息红利税暂不扣缴,转让股票时按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股1个月内补缴0.12元/10股,超1年免税) [2] 分派对象与方法 - 分派对象为2025年7月8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 - A股股东现金红利于2025年7月9日通过托管机构划入资金账户,部分股东由公司自行派发 [3] - 转托管投资者股息在原托管机构处领取 [3]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 青农转债转股价格将因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具体见同日披露的公告(编号2025-031) [3] 咨询与备查文件 - 咨询方式包括董事会办公室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4] - 备查文件含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文件 [4]
金力泰: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0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公司拟以总股本475,429,5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预计分派现金股利9,508,591.8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2] - 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910,620.1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666,829.33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23,468,193.77元 [2] - 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76% [3] 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认为符合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经营发展战略及未来主营业务发展规划 [1] - 监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认为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 -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现金分红方案具体情况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 [4]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9,508,591.8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 [5] - 2024年度研发投入43,221,873.09元,营业收入731,544,749.84元 [4]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24% [4] 其他说明 - 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规定,由董事会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制定 [5] - 实施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5]
香飘飘: 香飘飘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31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412,874,1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3,218,525元(含税)[2] - 分配方案经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5月17日刊登于指定媒体[1] - 若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现金红利由原103,171,125元调整为103,218,525元[1] 实施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8日,除权(息)日和最后交易日均为2025年7月9日[1][2] - 现金红利发放日未明确披露,但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将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系统派发[2]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代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发放日领取,未办理的暂由中登保管[2] - 公司股东蒋建琪、蒋建斌等5名股东的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2] - 本次分配不涉及送红股或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2] 税收政策差异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内按20%征税(税后0.20元/股),1-12个月按10%征税(税后0.225元/股),超过1年免税(0.25元/股)[3][6] - QFII和沪港通投资者均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225元[6][7]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缴税,税前每股0.25元[7]
芯源微: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芯源微2024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30
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 - 截至申请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股份数量为102,607股[3]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回购细则》规定,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3][4] 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以总股本扣减回购账户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3][4] - 新增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139,200股,总股本增至201,277,846股[4] - 实际参与分配股本数为201,175,239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相应调整[4] 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 除权参考价公式:(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4][5] - 每股现金红利计算为0.1099元/股(201,175,239×0.11÷201,277,846)[5] - 以申请日前收盘价93.70元/股模拟计算,实际除权参考价为93.59元/股[5] - 虚拟分派与实分派参考价差异仅0.000107%,影响小于1%[5][6] 法律合规性结论 - 本次分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6] - 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6]
福莱蒽特: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20
利润分配方案调整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以总股本133,34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012,100股后的股本130,327,900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13,032,790.00元(含税),现金分红占2024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9.19% [1] - 因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由3,012,100股减少至732,100股,导致可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数量变动 [2][4] - 调整后现金分红总额增至13,260,790.00元(含税),每股派发现金股利维持0.10元(含税)不变,现金分红占2024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提升至60.23% [3][4] 股本变动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33,340,000股,回购专用账户持股降至732,100股,调整后拟发放现金红利的股本基数为132,607,900股 [3] - 2025年6月27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280,000股股票非交易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账户 [2] 方案实施细节 - 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3] - 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股本再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并相应调整总额 [2]
天汽模: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17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015,138,7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454,161.24元(含税)[1] -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1]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1] 分红实施细节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9日[2]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7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2] - 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发放[2] 税务处理 -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元[1]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1] -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红利税,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1]
*ST艾艾: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07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AA Industrial Belting (Shanghai) Co., Ltd [3] - 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万荣路700号7幢A240室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067.32万元 [3] - 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1667万股普通股 [1] - 公司分别于2018年和2019年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 [1][2] 公司股权结构 - 公司股份总数为13067.32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7] - 公司主要发起人包括涂木林(持股45%)和蔡瑞美(持股44.25%)等 [6]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6]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9] 公司经营范围 - 主要经营塑料制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及销售等业务 [4] - 公司经营宗旨是研发设计精密工业用输送皮带、机械产品,达到国际市场竞争水平 [3] - 公司业务范围包括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及国内贸易代理等 [4]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独立董事 [42]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49]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49] -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的董事长担任 [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 [12]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需披露股份质押情况 [14] - 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15]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18]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回报 [54] - 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 [57] - 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56] - 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 [54] 重大事项决策 - 公司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29] - 对外担保事项根据金额和比例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17] - 关联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5] - 公司重大投资计划需根据金额和比例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43]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7-01 04:12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24元(含税),以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准 [2] - 分配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 - 总股本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从1,003,285,687股调整为1,003,054,887股 [4] - 调整后分配总额为240,733,172.88元(含税),按调整后总股本1,003,054,887股为基数派发 [4] 分配实施细节 - 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向指定交易股东派发,未指定交易股东的暂由保管 [6] - 不涉及红股派发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7] -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8] 税务处理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内按20%税率征税,1个月至1年按10%,超过1年免税 [9]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税后每股0.216元 [10] - 沪港通香港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税后每股0.216元 [10]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缴税,税前每股0.24元 [10] 实施时间及咨询 - 方案经2025年5月1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 公司地址及联系方式为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9号,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23-68851877 [11]
证券代码:000407 证券简称:胜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号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6-30 06:44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880,084,65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6,963,555.55元(含税)[1] - 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发展主营业务,2024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 - 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1] 权益分派方案 - 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采用固定总额方式分配[2] - 方案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3] - 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78元[4]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4] 权益分派时间安排 -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7日[4] 权益分派对象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7月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5] 权益分派方法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股东资金账户[6] 咨询方式 - 咨询机构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地址为济南市高新区港兴三路北段济南药谷1号楼B座32层[7] - 咨询联系人为宋文臻、曹蓓,电话为0531-86920495、0531-88725687,传真为0531-86018518[8]
胜利股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30 00:17
利润分配方案 - 以总股本880,084,65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含税),共计派发36,963,555.55元 [1] - 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用于发展主营业务,2024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及境外机构每10股派0.378元 [1] 权益分派实施细节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7日 [2]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7日通过托管机构划入股东资金账户 [2] 税务处理规则 - 个人持股期限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税0.084元,1个月至1年补税0.042元,超过1年免税 [2] -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税,内地投资者实行差别化税率 [1] - 公司暂不代扣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按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