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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03 03:05
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5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5.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825.00万元 [2] -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574.3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250.66万元,资金已于2022年7月5日全部到位 [2] 新募投项目与资金使用授权 -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及12月11日分别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使用超募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海南国星飞测科技有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并增资,以投资建设新募投项目 [3] -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项目相关事宜,包括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签署监管协议 [3]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 项目实施主体国星飞测新设立了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开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龙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3] - 公司、国星飞测、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两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 募集资金专户具体信息与用途 - 工商银行专户账号为4402205219100190403,截至2026年1月30日专户余额为0元,该专户仅用于“思科瑞检测与可靠性文昌工程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4] - 中信银行专户账号为8111001012401083885,截至2026年1月30日专户余额为0元,该专户用途与工商银行专户一致 [8] - 协议明确规定专户资金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且存单不得质押 [4][8] 保荐机构的监督职责与权限 - 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有权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至少每半年度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9] - 保荐代表人姚召五、李强可随时到银行查询、复印专户资料,银行需予以配合 [5][9] - 银行需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保荐机构 [6][10] 大额资金支取与通知机制 - 若公司一次性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公司及银行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供支出清单 [6][10] - 具体触发通知的金额可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6][10] 协议生效、终止与争议解决 - 协议自各方签署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7][11] - 保荐机构的义务持续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 [7][11] - 若履行协议产生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保荐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11] 银行违约责任与账户处置 - 若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调查,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6][10] - 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调查或处罚,保荐机构有权要求银行立即对专户资金采取冻结等处置行为 [6][11]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12,108.34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7,437.10万元 [1] -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486.0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951.06万元 [1] -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1日全部到位,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验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为规范管理,公司、项目子公司及保荐机构已与相关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1] - 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 [1]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 公司披露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 [2]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 本次注销的专户用于“北方集成电路二期电子大宗载气项目” [2]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8,273.89万元,剩余资金将用于支付尾款,预计无节余 [2] - 存放于中信银行苏州分行(账号:8112001013500832354)的专户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账户将不再使用 [2] - 为方便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决定注销该专户并已完成相关注销手续,对应的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交易概述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袁海朝、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等102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 [1] - 本次交易同时向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广新集团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2,467,191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1元/股 [1] -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97.71元 [1] -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165,331.3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2,834,666.35元 [1] -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1月28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于2026年1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1] 募集资金监管安排 -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专储管理 [2] - 公司与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 - 该专户仅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 - 在履行程序并获得财务顾问同意后,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符合规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形式存放 [3] - 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 三方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负责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5] - 开户银行需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财务顾问 [6]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时,银行需及时通知财务顾问 [6] - 若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情况,公司或财务顾问可要求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6] - 协议自三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6] - 财务顾问的义务持续至2027年12月31日(持续督导结束之日)解除 [7]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重新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1-31 06:31
公司运营与治理 - 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开立、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重新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 - 公司将注销子公司申江通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金桥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剩余全部募集资金转至中国工商银行太仓支行新开立的专户 [1][2] - 此次账户变更旨在配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优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3] - 变更后,公司及子公司将与工商银行太仓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3] - 新协议规定,子公司申江通在工商银行的新专户截至2026年1月23日余额为0万元,该资金为暂存集中管理的募集资金,待有良好投资项目时再履行决策程序使用 [4] - 协议规定,若12个月内从专户累计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公司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7] - 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认为,此次账户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10][11] -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对此次账户变更事项无异议 [12] 财务表现与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600万元到-6,900万元 [16][18] - 公司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920万元到-5,880万元 [16][18] - 与上年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484.37万元相比,2025年亏损减少 [18] - 上年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7,337.60万元 [20] 业务发展状况 - 2025年公司IDC业务增长显著,驱动营收与毛利同步提升 [20] - 伴随IDC业务规模扩大,公司应收账款相应增加,导致信用减值计提增加 [20] - 受原主业行业下行态势影响,相关资产减值规模有所增加 [21] - 为应对行业竞争加剧并提升业务毛利率,公司加大了研发投入 [21] 历史融资情况 - 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2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1] -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为1,193,773,584.91元 [1]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1-31 04:29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25〕2266号)[2] -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87,200.00万元,期限六年,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数量为87.20万手(872万张)[2] - 募集资金总额为87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9,722,406.4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62,277,593.57元,资金已于2025年12月18日到位[2]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安排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3] - 为规范管理,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并与宁波银行苏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3] - 截至2026年1月22日,专项账户(账号:86031110002224508)余额为0万元,该账户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5] 三方监管协议核心内容 - 协议三方分别为:甲方(天准科技)、乙方(宁波银行苏州分行)、丙方(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4] - 丙方作为保荐机构,负责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并需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5] - 乙方需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6] - 若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需及时通知丙方,乙方也需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并提供支出清单[6] - 若乙方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情况,或未配合调查,甲方或丙方可要求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 协议自三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销户且丙方督导期结束之日起失效[7]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与转股安排 - 公司发行的87,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5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准转债”,代码“118062”[12] -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5年12月18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6年6月18日,非交易日顺延)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1年12月11日)止[13] -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参与可转债转股的投资者必须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可进行债券买卖操作,但不能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13]
城地香江审议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变更议案 重新签订四方监管协议
新浪财经· 2026-01-30 23:00
公司董事会决议 - 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以现场结合线上(腾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杨先生主持 [1] -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立、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重新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 - 该议案此前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参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1]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通过开立、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重新签订四方监管协议,旨在加强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与使用 [1] - 此举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监管,防范资金使用风险,保障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高效使用 [2]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规范管理是上市公司保护投资者利益、确保资金安全的重要举措 [2]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1-30 04:26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919,871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599,722.16元 [2] -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782,727.8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3,816,994.29元 [2] - 主承销商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1,886,792.45元(不含税)后,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57,712,929.71元已于2025年12月30日汇入公司银行账户 [2] - 募集资金已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2]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与专户管理 -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 - 募投项目“新型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市大为科技有限公司 [4]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合计6,000.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上述募投项目 [4] - 控股子公司佛山大为已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招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5] - 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5] 三方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新型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7] - 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包括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 [7] - 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随时到银行查询、复印专户资料 [8] - 银行需按月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8] - 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较低者为准)时,公司和银行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8] - 若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情况,或未配合调查,公司或保荐机构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9] - 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销户且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起失效 [10]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1-30 04:16
公司董事会决议与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审议通过了三项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议案,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4][5] - 审议通过的三项议案包括: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 [3][4][5] - 所有议案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详细内容已通过编号为2026-008和2026-009的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4][5][8] 首次公开发行与募集资金概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已于2025年10月24日获上市委审核同意,并于2025年11月12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文 [8][16] - 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1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4.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9,686.60万元 [8][16] -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9,755.5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9,931.10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5年12月11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8][9][16][17] 募投项目调整与资金使用安排 - 公司同意为募投项目“新型高性能通用GPU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增全资子公司沐曦集成电路(南京)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之一,并配套新增江苏省南京市作为该项目的实施地点 [8][10] - 除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外,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建设内容等均不存在变化 [10] - 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南京沐曦提供无息借款,以专项用于实施“新型高性能通用GPU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借款期限至项目完成,资金可滚动使用或提前偿还 [16][18] 内部控制与专项意见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对新增实施主体及提供借款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认为该等事项符合相关监管规则及公司制度,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11][12][13][20][21] - 南京沐曦将在招商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子公司将与该银行、保荐人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确保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和规范使用 [6][19] - 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20]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新浪财经· 2026-01-30 03:50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88,287,227股,发行价格为33.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7346亿元 [2] - 扣除发行费用3173.42313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6826574212亿元 [2] -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7月17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背景与历史 -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监管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等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延期、终止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4] - 为满足新增募投项目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 三方监管协议签署与参与方 - 公司、全资子公司昌飞集团与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财务顾问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已于近日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4] - 协议签署方包括:甲方1(公司)、甲方2(昌飞集团)、乙方(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丙方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丙方2(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5][6] 三方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募集资金可以以不同期限的定期存单方式存储,但不得设定质押 [6] - 独立财务顾问/财务顾问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每半年度进行现场调查 [6][7] - 银行需按月(每月15日前)向公司出具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独立财务顾问/财务顾问 [8]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时,需及时通知独立财务顾问/财务顾问 [8] - 若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调查,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8] - 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10]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1-30 03:06
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19年经核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15,000.00万元(即31.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募集资金净额为312,841.14万元(约31.28亿元)[1]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七个项目,包括“年产17万吨铜及铜合金棒材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年产7万吨空调制冷用铜及铜合金精密无缝管智能化制造项目”、“扩建年产5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项目(一期)”、“年产6万吨空调制冷管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年产3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智能制造项目”和“补流还贷项目”[2]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4] - 公司及多家全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多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资金管理[4]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资金处理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将“年产6万吨空调制冷管智能化生产线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5] -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完成将该募投项目专项账户余额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办理销户手续,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6] 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完成 - 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7] - 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换发后的《营业执照》[7] - 换发后营业执照显示,公司注册资本为贰拾贰亿玖仟壹佰柒拾伍万伍仟贰佰柒拾肆元人民币(即2,291,755,274元)[7]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有色金属合金制造与销售、压延加工、制冷空调设备制造与销售、光伏发电技术服务及再生资源相关业务等[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