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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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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医药: 复星医药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24
核心财务表现 - 报告期末总资产达1188.2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末增长1.16%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73.9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末微增0.29% [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58%,同比提升0.92个百分点 [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得益于供应链管理优化和运营效率提升 [2] 收入与利润结构 - 营业收入同比减少,主要受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续标及部分地方集采开展影响 [1] - 创新药品收入在报告期内实现稳健增长 [1] - 利润总额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主要系出售Unicorn II Holdings Limited(和睦家)剩余股权及其他非核心资产收益贡献 [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影响因素包括:营业收入减少、复星凯瑞持股比例增加导致亏损扩大、部分联合营公司收益减少 [3] - 2025年第二季度扣非净利润达5.50亿元人民币,环比增加1.40亿元,受益于精益管理和提质增效措施 [3] 股东与股权结构 -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户数为23万户 [2] - 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股36.00%,其中A股889.89百万股、H股71.53百万股 [6] - HKSCC NOMINEES LIMITED持股20.65%,代表多个客户持有H股 [6] - 前十大股东包括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4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未知)及多家指数基金 [2][6] 债务与偿债能力 - 存续中期票据包括:2022年发行的"22复星医药MTN001"余额2.40亿元利率3.10%、2025年发行的"25复星医药MTN001"余额5.00亿元利率4.20%、"25复星医药MTN002"余额10.00亿元利率2.70% [6][7] - 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为49.24%,较上年末的48.98%略有上升 [7]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为7.62,显著高于上年同期的5.70 [7]
第11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报量:回应临床真实需求
经济日报· 2025-08-18 09:56
集采报量新规则 - 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报量工作于8月6日至8月25日开展 [2] - 报量规则首次增设按厂牌报量选项 医疗机构可不区分厂牌按品种报量 也可细分到具体厂牌报量 且可填报的厂牌数量不受限制 [2] - 若医疗机构填报的厂牌未中选 相应报量将转为该省主供企业负责供应 医疗机构仍需完成主供企业的协议量 [3] 医疗机构报量要求 - 各品种总报量原则上不得低于2023年和2024年两年平均采购量的80% [4] - 对临床指南推荐地位提升、使用量呈上升趋势的品种 报量需力争达到历史平均采购量的100%或更高 [4] - 对限适应症的品种 可根据适应证使用量如实填报 允许在历史平均采购量80%的基础上适当减少报量 [4] - 因科室调整或临时性用药导致预期使用量明显降低的品种 允许按实际需求适当减少报量 [4] 临床用药与采购政策 - 集采协议量要求是医院报量的60%至80% 协议量之外允许医疗机构自主选择采购中选或非中选药品 [5] - 不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的特需医疗、国际医疗等用药 可不纳入报量范围 [4] - 对于使用量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品种 如季节性流行性疾病用药 医疗机构可综合考虑疾病特点合理报量 [4] 集采政策影响与原则 - 10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已累计采购435种药品 7轮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累计纳入530种新药 [5] - 本次集采坚持稳临床、保质量、防围标、反内卷的原则 [5] - 企业需做好成本收益核算 科学研判市场竞争格局 坚持理性报价、诚信经营 [5]
优化规则满足群众多元用药需求
经济日报· 2025-08-18 09:30
集采报量新规则 - 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报量工作于8月6日至8月25日开展,首次增设按厂牌报量选项,满足多元化用药需求 [1] - 医疗机构可根据需要不区分厂牌按品种报量,或细分到具体厂牌报量,可填报的厂牌数量不受限制 [1] - 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及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需参加报量 [1] 报量要求与原则 - 各品种总报量原则上不得低于2023年和2024年两年平均采购量的80% [2] - 对使用量呈上升趋势的品种,报量应达到历史平均采购量的100%或更高,限适应证品种则允许在80%基础上适当减少 [2] - 因科室调整或临时性用药导致预期使用量明显降低的品种,允许按实际需求适当减少报量,基本医保以外的特需医疗等用药可不纳入报量范围 [3] 协议量与采购灵活性 - 集采协议量要求是医院报量的60%至80%,协议量之外允许医疗机构自主采购中选或非中选药品 [3] - 若医疗机构填报的厂牌未中选,相应报量将转为该省主供企业负责供应,医疗机构需完成主供企业的协议量 [2] - 医疗机构需与“一品两规”政策衔接,合理选择厂牌数量 [2] 集采政策影响与原则 - 10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已累计采购435种药品,7轮国家医保目录调整累计纳入530种新药 [3] - 本次集采坚持“稳临床、保质量、防围标、反内卷”原则,要求企业理性报价、诚信经营 [4]
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报量启动 优化规则满足群众多元用药需求
经济日报· 2025-08-18 07:56
集采报量新规核心要点 - 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报量工作于8月6日至8月25日开展,规则首次增设按厂牌报量选项,满足多元化用药需求 [1] - 新规则允许医疗机构不区分厂牌按品种名称报量,或细分到具体厂牌报量,且可填报的厂牌数量不受限制 [1] - 集采政策鼓励优先使用中选药品,但协议量仅为医院报量的60%至80%,协议量外医疗机构可自主采购非中选药品 [3] 参与机构范围与报量基准 - 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及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需参加本次集采报量 [1] - 各品种总报量原则上不得低于2023年和2024年两年平均采购量的80%,相关数据将导入系统作为参考 [2] - 对于使用量呈上升趋势的品种,报量需力争达到历史平均采购量的100%或更高 [2] 特殊情形报量规则 - 限适应症的品种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如实填报,允许在历史平均采购量80%的基础上适当减少 [2] - 因科室调整或临时性用药导致预期使用量明显降低的品种,允许医疗机构按实际需求适当减少报量 [3] - 不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的特需医疗、国际医疗等用药可不纳入报量范围,季节性流行性疾病相关用药可合理报量 [3] 厂牌选择与中选结果处理 - 若医疗机构填报的厂牌未中选,相应报量将转为该省主供企业负责供应,医疗机构需完成主供企业的协议量 [2] - 医疗机构需与“一品两规”等政策衔接,合理选择厂牌数量,若报量厂牌中选则必须完成协议量 [2] 集采政策历史成效与未来导向 - 2018年以来10批国家集采累计采购435种药品,7轮国家医保目录调整累计纳入530种新药 [3] - 本次集采坚持“稳临床、保质量、防围标、反内卷”原则,要求企业理性报价、诚信经营,共同抵制不法行为 [4]
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报量启动—— 优化规则满足群众多元用药需求
经济日报· 2025-08-18 05:54
核心观点 - 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报量规则首次增设按厂牌报量选项 满足公众多元化用药需求 并允许医疗机构在协议量外自主采购非中选药品 [1] - 集采政策要求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中选药品 但协议量仅覆盖报量的60%至80% 剩余部分可自主选择采购中选或非中选药品 [3] - 集采规则持续完善 已累计采购435种药品 同时通过7轮医保目录调整纳入530种新药 提升用药可及性 [3] 报量规则优化 - 医疗机构可选择不区分厂牌按品种报量 或细分至具体厂牌报量 且可填报厂牌数量不受限制 [1] - 总报量原则上不得低于2023年和2024年两年平均采购量的80% 系统将导入两年平均采购量作为参考 [2] - 对临床指南推荐地位提升的品种 要求报量达到历史平均采购量100%或更高 而限适应证品种允许在80%基础上适当减少 [2] 报量灵活性安排 - 预期使用量明显降低的品种允许按实际需求减少报量 基本医保外的特需医疗用药可不纳入报量范围 [3] - 季节性流行性疾病相关品种因使用量不确定性大 允许医疗机构合理报量 [3] - 若填报厂牌未中选 相应报量将转为该省主供企业供应 医疗机构需完成主供企业协议量 [2] 参与范围与原则 - 所有公立医疗机构 军队医疗机构及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需参加报量 [1] - 集采坚持稳临床 保质量 防围标 反内卷原则 要求企业理性报价并抵制围标串标行为 [4]
国家医保局明确了,55种药品拟纳入第11批集采范围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8-06 12:47
国家药品集采政策与第十一批集采概况 - 国家药品集采坚持"新药不集采、集采非新药"原则,自2018年以来已开展十批集采,覆盖435种药品,第十一批集采已启动 [1] - 第十一批集采拟纳入55种药品,480家企业提交资料,平均每个品种15家企业竞争,3个品种超40家企业竞争,最多达45家 [1] - 集采规则优化包括:医疗机构可报具体品牌需求量,价差计算锚点不以最低价为参考,最低价企业需公开说明合理性并承诺不低于成本报价 [6] - 质量要求提升:投标药品生产线需两年内无违反GMP记录,药监部门对中选企业检查和产品抽检实现"全覆盖" [6] 第十一批集采品种结构与竞争格局 - 第十一批集采剂型分布:口服常释剂型23个品种(占比41.8%),注射剂22个品种(占比40%),另有颗粒剂、吸入剂等其他剂型 [6] - 竞争激烈品种:头孢唑肟、法莫替丁等注射剂超30家企业竞争,美索巴莫等注射剂及达格列净等口服剂型超20家企业竞争 [7] - 大品种市场规模:头孢唑肟注射剂2024年公立医疗机构终端销售42亿元,洛索洛芬贴剂销售近15亿元(同比增长10.92%) [7] - 首次纳入品种:头孢唑肟注射剂为首批集采品种,洛索洛芬贴剂为首个化药贴膏剂集采品种 [7] 集采政策转型与产业影响 - 集采累计节省医保基金4400亿元,其中80%(3600亿元)用于创新药支付,实现"减负担、腾空间、促改革"目标 [10] - 政策导向从"低价竞争"转向"质量竞争+成本控制+合理利润"模式,强化产业生态调节功能 [10] - 价格治理进展:已完成2.7万余个药品品规价格规范,启动注射剂"三同"价格治理,建设全国挂网药品价格一览表 [12] - 违规案例:第十批集采中因GMP不达标取消海梦智森间苯三酚注射液中选资格,涉事企业暂停18个月集采资格 [11] 地方执行与企业要求 - 多地发布通知推动集采结果落实,要求医疗机构和企业履行"带量"核心要求,促进"采、供、用、报"衔接 [2] - 企业需科学核算成本收益,理性报价并抵制围标串标行为,药品联采办将核查企业资质及关联关系 [2]
480家药企竞逐第十一批集采,国家医保局强调理性报价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8-05 17:17
第十一批国家药品集采概况 - 第十一批集采确定55种药品拟纳入采购范围 涉及480家企业提交资料 平均每个品种有15家企业 3个品种企业数超40家 企业数最多的达45家 [1] - 集采工作已实现规范化 制度化和常态化运行 自2018年以来国家已开展十批药品集采 覆盖435种药品 [1][2] 集采规则优化措施 - 坚持"稳临床 保质量 防围标 反内卷"原则 优化报量方式 允许医疗机构选择报具体品牌的量 [2][3] - 优化价差计算"锚点" 不再以最低价作为参考 要求报价最低企业公开说明报价合理性并承诺不低于成本报价 [3] - 提高质量保证要求 生产线两年内不得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药监部门实施检查和抽检两个"全覆盖" [3] 集采品种结构分析 - 第十一批集采以口服常释剂型(23个品种 占比41.8%)和注射剂(22个品种 占比40%)为主 还包括颗粒剂 吸入剂等剂型 [3] - 多个品种面临激烈竞争 头孢唑肟 法莫替丁 二羟丙茶碱等注射剂符合申报资格企业超30家 美索巴莫 氯诺昔康等注射剂及达格列净等口服剂型企业数达或超20家 [3] 重点品种市场规模 - 头孢唑肟注射剂首次纳入集采 2024年中国公立医疗机构终端销售规模达42亿元 [4] - 洛索洛芬贴剂/贴膏剂为首个纳入国采的化药贴膏剂 2024年销售规模接近15亿元 同比增长10.92% [4][5] - 洛索洛芬贴剂 头孢唑肟注射剂 普伐他汀 达格列净 奥拉帕利等均为超10亿元大品种 [4] 集采政策转型与成效 - 集采从单纯控费工具转型为产业生态调节器 引导企业从"低价竞争"转向"质量竞争+成本控制+合理利润"模式 [6] - 2018年以来国家带量采购累计节省医保基金4400亿元 其中3600亿元用于谈判药使用 "老药"集采省下的钱80%用于创新药 [5] - 集采药品年合格率达99.8%以上 高于全国化学药平均水平 药监部门实现企业监督检查 产品抽检 不良反应监测"三个全覆盖" [6] 质量监管与违规处理 - 对质量问题坚持"零容忍" 取消中选资格 纳入违规名单等措施惩戒 如取消海梦智森间苯三酚注射液中选资格 暂停企业18个月集采资格 [7] - 海梦智森间苯三酚注射液以0.22元/支最低价中标 较限价降幅超92% 但监督检查后评定不符合GMP要求 [7] 未来政策方向 - 持续推进集采常态化制度化 所有达到触发条件品种均纳入集采范围 做到应采尽采 [8] - 建设全国挂网药品价格一览表 全量汇总展示各地挂网价格信息 对异常价格予以标识 已规范2.7万余个药品品规价格 [8][9] - 开展"四同"药品价格治理和"三同"注射剂价格治理 处置因包装数量等形成的不公平价格问题 [8]
保障人民健康 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医疗保障局介绍“十四五”时期医保工作情况
中国发展网· 2025-07-28 09:31
医保改革成效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左右,2024年度全国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到13.27亿人 [1] - 医疗救助每年资助参保约8000万人 [1] - 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全面建成,医保码、移动支付和电子处方全面应用 [1] -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人次从2020年的537万人次增加到2024年的2.38亿人次,增长了44倍,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超过90% [1] - 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建设持续强化,《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两部行政法规颁布实施 [1]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 医保支付方式从"后付制"转向"预付制",按病种付费基本实现全覆盖 [2] - 2024年基本医保基金支出2.98万亿元,患者个人负担同比下降5%左右 [2] - 医保基金预付金制度建立,2024年至今全国已预付医保基金超过1700亿元 [3] - 医保结算周期从30个工作日压缩到不超过20个工作日,部分地区实现"次日结" [3] - 即时结算覆盖全国91%统筹地区、48.48万家定点医药机构,拨付金额5948亿元 [3]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 已出台放射检查、心血管系统等30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 [4] - 新增100多项与新技术相关的价格项目,包括脑机接口、人工耳蜗等 [5] - 新设"床旁超声""早产儿护理""分娩镇痛""亲情陪产"等体现技术价值和劳务付出的价格项目 [5] - 规范医美行业项目名称和收费,构建更加规范透明的市场环境 [5] 药品价格管理 - 除麻醉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其他药品由企业自主定价 [6] - 国家层面开展10批药品集采,覆盖435种药品 [7] - 第11批集采启动,优化采购规则,强化质量保证 [7] - 规范2.7万余个药品品规价格,建设全国挂网药品价格一览表 [8] - 推进8批药品价格风险处置,督促566家企业调整726个药品品规价格 [8] - 指导31个省份上线定点药店公开比价小程序,督促近20万家定点药店完成线上线下价格整改 [8] 医保开放与创新 - 新设立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目录,支持医药创新 [9] - 联合国高度评价中国全民医保成就,与世卫组织签署合作协议 [10] - 下一步将从机制保障、数智赋能、宣传动员三方面巩固和扩大参保覆盖面 [10]
产品价格大滑坡 福安药业上半年净利或“腰斩”
中国经营报· 2025-07-25 15:46
业绩预告与下滑原因 - 公司预计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为1亿元至1.3亿元,同比下降39.95%—53.81%,扣非净利润预计为9100万元—1.21亿元,同比下降40.50%—55.25% [3] - 业绩下滑主要由于国家集采中标产品价格下行,核心产品价格平均降幅达70%,抗感染药物降幅最大为84.27%,心血管药物降幅超60% [5][7] - 公司2024年净利润增长20.69%,扣非净利润增长1467.78%,主要受益于集采红利带来的销售费用下降,但2025年价格下降空间有限导致利润空间被挤压 [5][6] 公司业务与产品结构 - 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主要从事化学药品研发、生产、销售,拥有完整产业链布局,产品涉及抗生素类、抗肿瘤类、特色专科药类等 [4] - 核心产品包括头孢唑肟钠、头孢他啶、庆大霉素、盐酸昂丹司琼等,占整体收入的47.59% [7] - 2024年多个产品在国家集采中标,包括重酒石酸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注射用氨苄西林钠舒巴坦钠、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等 [6][7] 研发与转型进展 - 2024年研发投入1.7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7.14%,多个原料药产品通过技术审评,制剂产品获得注册证书或通过一致性评价 [9] - 公司正尝试转型创新药和高端仿制药,但创新药研发周期长、风险高,参股公司优诺金生长激素类创新药尚未获得生产批文 [8][9] - 国际化方面,尼麦角林原料药获得韩国药品注册证书,子公司通过美国FDA检查,但海外销售收入占比仅3.17% [9] 历史业绩波动 - 2023年归母净利润2.32亿元,同比增长13.32%,但扣非净利润仅1648.83万元,同比下降89.94%,主要依赖子公司拆迁收益2.19亿元和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 [5] - 2024年营业收入23.91亿元,同比下降9.68%,但归母净利润2.8亿元,同比增长20.69%,扣非净利润2.59亿元,增幅高达1467.78% [5]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4.68亿元,同比下降42.22%,归母净利润6904.9万元,同比下降43.63% [5]
医药板块爆发,医疗ETF(159828)涨超2%,创新药ETF国泰(517110)、创业板医药ETF国泰(159377)涨超1%
搜狐财经· 2025-07-25 10:30
医药板块市场表现 - 医疗ETF(159828)涨幅超过2% 创新药ETF国泰(517110)和创业板医药ETF国泰(159377)涨幅超过1% [1] 药品集采政策调整 -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进入深化阶段 核心原则为"稳临床、保质量、防围标、反内卷" [1] - 第11批集采规则优化 允许医疗机构选择认可的品牌 中选规则不再简单以最低价为锚点 要求最低价企业说明报价合理性并承诺不低于成本 [1] - 强化药监部门对生产企业检查和产品抽检的"两个全覆盖" [1] 行业影响 - 政策调整将遏制恶性价格竞争 推动行业从"价格战"转向"价值战" [1] - 具备稳定生产能力、质量控制体系完善、成本控制能力强的头部企业将持续受益 [1] - 医保局开展"四同"药品价格治理 规范2.7万余个药品品规的价格 头部优质企业市场份额有望进一步集中 [1] 企业运营效率提升 - 探索医保基金对集采和国谈药品耗材企业的直接结算 推动药企回款周期从6个月缩短到30天以内 [1] - 该举措将显著改善企业现金流 提升行业整体运营效率 [1] 投资工具 - 投资者可通过医疗ETF(159828)、创新药ETF国泰(517110)、创业板医药ETF国泰(159377)布局医药板块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