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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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越被终止上市
中国经营报· 2025-06-10 15:22
退市决定 - 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因2023年和2024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均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2024年内部控制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2] - 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5年6月16日,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5年7月4日 [2] - 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且在退市整理期间不得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 信息披露违规 -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 - 此前已因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受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 [3] - 2021年至2022年期间,控股股东高鑫金控组织公司通过向供应商预付货款形式转出资金,2021年1-6月发生额1.77亿元,2021年全年3.77亿元,2022年全年6.88亿元 [3] - 截至2023年4月30日,案涉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但未及时披露,仅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部分披露且不完整 [3] 资金占用情况 - 2024年年度期初占用余额1.24亿元,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1.93亿元,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2.77亿元,期末占用资金余额3976.50万元 [4] - 公司董事王侃和独立董事高汉祥均称无法保证2024年财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 财务表现 - 2023年营业收入21.28亿元,同比下降67.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5亿元,同比下降538.01% [4] - 2024年营业收入14.83亿元,同比下降30.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0亿元,同比下降22.14% [4] - 业绩下滑原因为贸易业务规模下降、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及财务费用增加 [5]
立案,终止上市!又一“老油企”告别A股
格隆汇APP· 2025-06-08 16:08
公司退市决定 - 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ST海越股票上市,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6月16日进入退市整理期,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5年7月4日 [1] - 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这是第三次遭监管立案 [3] 公司背景与退市原因 - 公司成立于1993年,2004年登陆A股市场,早期以石油仓储、液化气销售、成品油贸易为主业,后拓展至新能源领域如锂电池材料投资 [5] - 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2024年年报审计机构依旧维持"无法表示意见"结论,并出具否定意见的内控报告 [6][7] -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连续两年年度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发强制退市红线 [8] - 公司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问题,2021-2022年违规占用资金超12亿元,以及信披违规等历史问题 [9]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营收从2021年的81亿元跌至2024年的14.83亿元,三年累计下降逾80% [11] - 2024年实现营收14.83亿元,同比下降30.32%,净利润-3亿元,同比下降22.14% [11] - 2023年实现营收21.28亿元,同比下降67.7%,净利润-2.45亿元,同比大降538.01% [11] - 2025年一季度营收5.24亿元,同比增长12.75%,但净利润仍亏损1408万元,同比减少243.19% [12][13] 公司历史违规记录 - 2021年12月18日公司首次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2020年间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数额达19.83亿元,占公司2020年半年报记载的净资产绝对值的63.19% [10] -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和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邱国良分别处以100万元、70万元罚款,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罚款50万元 [10]
600万罚单+市场“封杀”3年!ST百利实控人遭重罚,公司去年亏穿4亿
格隆汇· 2025-06-06 23:48
监管处罚 - ST百利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处以400万元罚款,实控人王海荣被罚款600万元并被禁止进入证券市场3年[1][2] - 调查发现2022年6月至2023年9月期间,公司通过7家供应商将1.92亿元预付款项违规转移至王海荣控制账户用于偿还个人债务[4] - 公司在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和年报中均未披露上述资金占用事项,构成重大遗漏[4] - 除王海荣外,其他责任人王伟、虞兰剑分别被罚款80万元和50万元[5] 财务表现 - 2022年公司营收32.2亿元同比增长209.24%,但净利润仅858.85万元同比下滑70.71%[7] - 2023年营收降至20.69亿元同比下降35.74%,净利润由盈转亏至-1.18亿元同比下滑1473.54%[7][8] - 2024年一季度数据显示:总资产28.18亿元同比下降30.34%,净资产1.39亿元同比下降74.22%,营收12.17亿元同比下降41.19%,净利润-4.01亿元同比下滑240.31%[10] 股价波动 - 公司股票因2023年审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及内控否定意见,于2024年5月6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11] - 实施ST后股价从4.33元/股暴跌至1.33元/股,一个月内累计跌幅超67%[11] - 近期出现异常波动:2025年5月30日至6月4日连续3个交易日累计涨幅超12%,6月6日再次涨停[5] 公司背景 - ST百利成立于1992年,主营业务为新能源和传统能源行业提供智慧工厂整体解决方案,包括工程咨询设计、设备制造及EPC总承包服务[7] - 业绩下滑主要受行业周期波动、项目实施放缓及内部控制问题影响[7]
造假、欺诈⋯⋯东旭系相关主体合计被罚17亿元,光伏大佬李兆廷终身市场禁入
搜狐财经· 2025-06-06 22:55
行政处罚与罚款 - 东旭集团因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虚假记载、欺诈发行公司债券等违法行为,被河北证监局处以约5.8亿元罚款 [1][5] - 东旭集团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因组织、指使信息披露违法及欺诈发行等行为,被河北证监局处以约5.9亿元罚款 [1][5] - 东旭光电因股票和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欺诈发行及未按时披露2023年年报,被河北证监局处以约3.9亿元罚款 [8][9] - 东旭蓝天因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及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被深圳证监局处以1200万元罚款 [6][7] - 东旭集团、李兆廷及相关责任主体总计被罚款金额合计约17亿元 [1][9] 公司历史与资本运作 - 东旭集团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出生于1965年,2019年以235亿元财富成为石家庄首富 [2] - 巅峰时期,李兆廷掌控东旭光电、东旭蓝天、嘉麟杰三家上市公司 [2][3] - 2011年,东旭集团接手宝石A后更名为东旭光电;2015年成为宝安地产第一大股东后注入光伏业务并更名为东旭蓝天;2016年通过股权受让控制嘉麟杰 [4] 违法违规行为详情 - 东旭集团在债券市场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其发行公司债券存在欺诈发行行为 [5] - 李兆廷及东旭集团组织、指使东旭光电从事信息披露违法及欺诈发行股票行为 [5] - 李兆廷及东旭集团组织、指使东旭蓝天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5] - 东旭光电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欺诈发行,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 [8] - 东旭蓝天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遗漏,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 [6] 其他监管措施 - 河北证监局对李兆廷等五人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6] - 东旭光电与东旭蓝天均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而受到处罚 [6][8] 风险事件回顾 - 2019年11月,上海清算所公告未收到东旭光电发行的中期票据付息兑付资金,显示其债券违约 [4] - 2025年3月,李兆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 [4]
ST立方: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6 18:04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1]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四)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1]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4条第(五)项规定,公司需披露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1] 公司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 -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否定意见,将采取措施消除影响 [2] - 加强公司治理和三会运作机制,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强化全员法律法规及内控制度培训 [2] - 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详见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 [2] - 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完善沟通机制、联席工作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 [2] - 控股股东合肥岭岑持有的32,000,0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99%)可能被司法强制执行 [2] - 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定期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2] 公司后续计划 - 持续完善内控制度的执行和审计监督机制,加强对重点风险领域的内控检查 [3] - 积极配合证监会调查工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驾校第一股ST东时再遭证监会立案 面临退市风险
犀牛财经· 2025-06-05 19:26
公司动态 -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1] - 此次立案距离上一次被立案调查仅过去17个月,2023年12月27日公司曾因同样原因被立案 [3] - 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2023年和2024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连续两年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 财务与经营状况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为8.07亿元,同比下降22.55% [3] - 2024年净利润为-9.03亿元,同比下降149.5%,连续5年下滑,2025年一季度仍旧保持下滑趋势 [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达3.87亿元 [3] 监管与风险 - 因内控失效,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3年4月30日股票简称由"东方时尚"变更为"ST东时" [3] - 北京证监局要求被占用资金必须在2025年6月19日前归还,若未能按期解决,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停牌 [3] - 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上交所将终止其股票上市 [3]
*ST京蓝跌停,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快讯· 2025-06-03 09:49
公司动态 - *ST京蓝股价跌停,市场反应强烈 [1] -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1]
锦富技术虚报营收3.36亿被罚400万 扣非四年亏13.4亿负债率73%
长江商报· 2025-06-03 06:37
财务造假及处罚 - 公司连续三份财报财务造假,2021年一季度、半年度和前三季度分别虚增营业收入5293.88万元、1.11亿元和1.72亿元,合计3.36亿元 [1][4] - 虚增营收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0.02%、21.14%和20.74% [4] - 证监会拟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顾清、邓浩、方永刚、ZHANG WEI分别被处以120万元、100万元、80万元和50万元罚款 [5] 财务状况 - 2021年至2024年公司净利润累计亏损10.63亿元,扣非净利润累计亏损13.41亿元 [2][9] - 2025年一季度公司资产负债率达72.96%,处于历史高位 [3][12] - 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4.51亿元,同比增长16.50%,净利润亏损4978.58万元,亏损幅度同比收窄14.97% [11] 业务调整及业绩表现 - 2024年底公司剥离电力设备维护及安装工程业务,目前业务聚焦消费电子和新能源领域 [8] - 2021年至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9.72亿元、14.02亿元、17.43亿元和17.97亿元,但净利润持续亏损 [9] - 2024年公司因市场竞争加剧导致智能检测及自动化装备业务营收和毛利率下降,子公司迈致科技商誉减值 [9] - 公司2025年计划实现销售收入27亿元,销售成本控制在22.3亿元以内,费用预算4.5亿元 [11]
又一A股,被立案调查!
中国基金报· 2025-06-01 16:31
公司概况 -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ST东时)是中国驾驶培训行业的领军企业,素有"驾校一哥"之称 [2] - 公司注册成立于2005年,总部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北京园区占地3000亩,被世界纪录协会认证为"全球最大驾培机构" [10] - 公司是A股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3377,截至5月30日总市值为19.59亿元,股价收于2.74元/股 [11] 监管调查 - 5月30日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2] - 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 - 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样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6] 资金占用问题 - 截至2024年11月底,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约2.20亿元 [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金占用余额扩大至约3.87亿元 [7] - 截至5月30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累计归还占用资金0元 [6][7] - 若6月19日前未清收3.87亿元被占用资金,公司股票将面临停牌及退市风险 [7] 关联交易问题 -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问题,如与桐隆汽车的交易 [8] - 子公司东方时尚驾驶学校晋中有限公司在预付工程款计入在建工程方面出现差错 [8] - 与北京千种幻影科技有限公司的VR模拟器采购交易存在未完整交付情况 [8] 财务表现 - 2024年一季度营业收入1.38亿元,同比下降26.31% [10] - 归母净利润亏损4801.65万元,上年同期亏损3510.60万元 [10] - 扣非归母净利润亏损5092.71万元,上年同期亏损2903.87万元 [10] 公司应对措施 - 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调查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 - 督促控股股东制定还款计划,尽快偿还占用资金 [10] - 完善防止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10]
贸易业务只垫资并收取利息,计入营收合适吗?锦富技术立案调查结果来了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5-31 09:58
行政处罚及违规事实 -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监管部门拟对公司罚款400万元,对董事长顾清罚款120万元,对时任财务总监邓浩罚款100万元,对时任总经理方永刚罚款80万元 [1] -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2年8月2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1] - 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上海挚富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与供应商厦门市中智信联实业有限公司、客户厦门炬煜实业有限公司开展金属品贸易业务,但仅履行垫资义务并收取固定利息,相关所得不应计入营业收入 [1] - 公司错误核算上述业务,2021年第一季度虚增营业收入5293.88万元(占当期营收20.02%),半年度虚增1.11亿元(占21.14%),前三季度虚增1.72亿元(占20.74%),导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 责任认定及业务细节 - 董事长顾清、时任总经理方永刚未督促公司正确核算业务,时任财务总监邓浩采用错误会计处理方法,三人被认定为信息披露违法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 - 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兼审计委员会委员ZHANG WEI参与业务审批但未审慎关注会计处理准确性,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拟被警告并罚款50万元 [2] - 2021年公司与厦门炬煜实业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协议,提供锌锭、电解铜、钴湿法冶炼中间品等金属制品,并按总额法错误确认收入及成本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