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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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万户家庭住上公租房 泰安健全住房保障体系,让安居梦照进现实
大众日报· 2026-02-27 10:47
政策修订核心 - 泰安市正式修订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以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1] - 此次修订聚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优化、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机制完善、保障性住房供给体系提质三大关键领域[1] - 政策修订旨在增强针对性、实效性与可操作性,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标志着公司在打造“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住房保障体系的法治化、规范化道路上迈出坚实一步[1][2] 政策实施成效 - 自2022年原政策实施至本次修订前,全市累计1.6万户家庭获得公租房实物配租[1] - 为1万余户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补贴,金额达7400余万元[1] - 核发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书5份,落实房源533套(间),有效缓解了新市民、青年人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压力[1] 公共租赁住房政策优化 - 放宽准入条件,将人均住房面积标准从12平方米提高至15平方米[2] - 放宽收入上限,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上限放宽至全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收入上限放宽至该水平的1.2倍[2] - 取消财产限制,不再将存款、股票等作为申请限制条件,以扩大保障范围[2] 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强化 - 破除新建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面积上限,以释放市场供给潜力[3] - 明确项目准入、建设、运营、退出全链条管理要求,实施闭环监管[3] - 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开工、长期停工拒不整改等情形,将收回项目认定书并追回优惠政策,以确保资源规范高效利用[3]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机制建立 - 新增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内容,坚持政府主导、封闭运行原则,聚焦工薪收入住房困难群体[3] - 申请条件包括:家庭在泰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主申请人具有本地户籍或居住证且稳定就业[3] - 坚持小户型、现房为主、成本定价,售后实行封闭管理,未满5年不得流转,满5年可申请政府回购或转让给符合条件家庭,以防保障房变相流入商品房市场[3] 行业影响与发展方向 - 政策修订是推进住房保障法治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成果,旨在破解当前难点堵点并完善长远体系[3] - 政策有效覆盖“夹心层”群体,推动住房资源公平分配与高效利用[3] - 公司将以新政策实施为契机,加大宣传解读,细化配套举措,强化督导考核,以法治方式持续提升住房保障质效[4]
泰安|1.6万户家庭住上公租房 泰安健全住房保障体系,让安居梦照进现实
大众日报· 2026-02-27 09:08
政策修订核心 - 泰安市正式修订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旨在破解居住难题,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标志着其在打造“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住房保障体系的法治化、规范化道路上迈出坚实一步 [1]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优化 - 放宽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将人均住房面积标准从12平方米提高至15平方米,并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上限放宽至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收入上限放宽至该水平的1.2倍 [2] - 取消将存款、股票等作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限制条件,让更多住房困难群众便捷申请 [2] - 坚持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并举,重点保障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2] 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完善 - 破除新建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面积上限,以释放市场供给潜力 [3] - 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准入、建设、运营、退出的全链条管理要求,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开工或长期停工拒不整改的情形,将收回项目认定书并追回优惠政策,通过闭环管理确保资源规范高效利用 [3]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机制建立 - 新增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内容,坚持政府主导、封闭运行原则,聚焦工薪收入住房困难群体 [3] - 申请条件为家庭在泰安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主申请人需具有本地户籍或居住证且稳定就业 [3] - 配售型保障房坚持小户型、以现房为主、按成本定价,售后实行封闭管理,未满5年不得流转,满5年后可申请政府回购或转让给其他符合条件家庭,以防其变相流入商品房市场 [3] 政策实施成效与目标 - 自2022年原政策实施至本次修订前,泰安市累计有1.6万户家庭获得公共租赁住房,为1万余户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补贴7400余万元,核发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书5份、落实房源533套(间),有效缓解了新市民、青年人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压力 [1] - 政策修订旨在增强针对性、实效性与可操作性,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有效覆盖“夹心层”群体,推动住房资源公平分配与高效利用 [2][3] - 下一步将以新政策实施为契机,加大宣传解读,细化配套举措,强化督导考核,让政策直达基层,持续以法治方式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4]
【房地产周评】保障房也要建成“好房子”
新浪财经· 2026-02-11 07:14
行业政策与宏观方向 - 国家“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满足城镇工薪群体和各类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求[2] - 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超过67%,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不足50%,完善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体系是城镇化“下半程”的重要任务[2] - 行业正在形成保障和市场两个体系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的供应格局[2] 行业规模与历史成就 - “十四五”时期,行业累计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及改造安置住房超过1100万套(间),惠及超过3000万名群众,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2] - 2025年,北京市计划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约6.7万套(间),并持续增加“一张床”“一间房”的供应比例[2] - 北京市通州区金隅通和园等小区的青年人才公寓已迎来首批青年后备人才入住[2] 产品定位与发展重点 - 保障房建设需以“解危、解困”为出发点,优化配租型、配售型“两类保障房”供给,并稳步实施城中村、城市危旧房“两个改造”[2] - 保障性住房应建成“好房子”,需符合好标准,使用好设计、好材料、好建造、好运维,满足群众对安全、舒适、绿色、智慧住房的新期待[3] - 行业发展需适应新市民、青年人对职住平衡及工薪群体对价格可负担产权住房的分化需求,推动住房保障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3] 具体实施模式与供给策略 - 行业将有序发展公租房,着力缩短轮候期并规范分配程序[3] - 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利用存量闲置土地和房屋进行建设,并加快房源竣工和分配入住[3] - 因地制宜发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健全定价和退出机制[3] - 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宿舍、人才房等,以多渠道盘活存量商品房[3] 运营管理与体系建设 - 行业需持续完善住房保障轮候库和信息系统建设,地级及以上城市将全面建成轮候库,建立需求动态摸底和项目供需匹配机制[4] - 需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轮候、配售配租、退出等全流程管理制度,并健全居住社区管理机制[4] - 应引入专业机构开展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提升小区治理效能,并对建成年代早、管线设施老化的公租房进行更新改造[4][5] - 应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以实现“住有优居”[5]
泰安:《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修订发布
齐鲁晚报· 2026-02-06 12:44
政策核心内容 - 泰安市修订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 标志着全市在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住房保障体系的法治化、规范化进程中迈出坚实步伐 [1] 政策修订背景与目标 - 自2022年原文件实施以来 泰安市累计已有1699户家庭入住公共租赁住房 核发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书5份涉及房源533套(间) 为1218户困难家庭发放租赁补贴250余万元 [2] - 随着政策深入推进 原政策在保障标准与居民收入动态衔接、公租房资源优化配置、保障性租赁住房全过程闭环管理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 [2] - 本次修订旨在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为推动全市住房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2] 公共租赁住房政策调整 - 公租房继续采取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 重点保障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3] - 放宽准入条件 将人均住房面积标准由12平方米提高至15平方米 [3] - 放宽收入标准 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标准上限放宽至不高于全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收入标准上限放宽至不高于该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 [3] - 取消财产限制 不再将存款、股票等财产状况作为申请公租房的限制条件 [3] 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调整 - 取消对新建宿舍型保租房的建设面积上限限制 以进一步激发市场供给活力 [3] - 加强对项目全过程的监管 明确对取得项目认定书后出现无正当理由一年内未开工建设(改建) 或无正当理由连续停工六个月以上且拒不整改等情形的 将收回项目认定书并追回已享受的优惠政策 实现从准入到退出的全链条闭环管理 [3]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新增机制 - 新增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机制 旨在促进全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工作 [4] - 明确以保障住房困难的工薪收入群体为核心 实行政府主导、封闭运行的管理原则 [4] - 规定申请家庭需满足在泰安市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等条件 主申请人应具有本地户籍或居住证并稳定就业 [4] -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小户型现房为主 按成本定价 [4] - 售后实行封闭管理 未满5年不得流转 满5年后可申请由政府回购或转让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 确保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始终在保障体系内循环 严禁变相流入商品房市场 [4] 政策预期影响 - 新政策的实施将有力推动解决当前住房保障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 更好的覆盖夹心层群体 促进住房资源的公平配置和高效利用 [6] - 泰安市将以《实施意见》的出台为契机 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 细化配套措施 强化督导考核 确保惠民政策直达基层 [7]
建设银行支持上海首批收购 二手住房用于保租房项目
金融时报· 2026-02-04 10:01
文章核心观点 - 建设银行通过支持上海市收购二手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推动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并拓宽房源筹措渠道 [1] 事件概述 - 2月2日 建设银行举办支持上海市首批收购二手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签约活动 上海市副市长与建设银行副行长出席 [1] - 来自上海市住建委 房管局 浦东新区 静安区 徐汇区 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等单位的70余位代表参加活动 [1] 公司具体行动 - 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有关支行与浦东新区 静安区 徐汇区三个区公租房公司签署合作协议 [1] - 首批拟收购房源聚焦房型匹配 布局合理 配套成熟 交通便捷等优势 [1] 项目目标与影响 - 项目旨在精准匹配各领域人才"职住平衡"需求 为更多青年人提供优质居住选择 为城市核心产业发展筑牢人才支撑 [1] - 签约强化供给与需求匹配 租赁与购置联动 将推动上海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1] - 项目将进一步拓宽房源筹措渠道 有效缩短建设周期 优化区域布局 [1] - 项目助力形成"政策引导 市场运作 多方协同 群众得益"的良好格局 [1]
2025年地方土地出让收入41518亿元;上海启动收购二手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 | 房产早参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2-03 07:09
地方财政与土地市场 - 2025年地方政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为41518亿元,较上年下降14.7% [1] - 该收入为连续第四年出现两位数降幅,与2021年峰值8.7万亿元相比,累计减少约4.6万亿元,降幅达52.3% [1] - 行业深度调整推动地方政府财政结构转型,减少对土地收入的依赖 [1] 房企融资与债务管理 - 越秀地产计划发行总额17.35亿元人民币、票面利率3.4%、于2029年到期的有担保绿色票据 [2] - 发行票据的净所得款项将用于置换一年内到期的境外中长期债务,并为合资格绿色项目提供融资或再融资 [2] - 旭辉控股境外债务重组工具中的强制可转换债券,累计自愿转换本金已超过8.15亿美元,超过债券总额20%的触发门槛,因此未触发首次定期强制转换 [4] 住房市场与政策动态 - 上海实质性启动收购二手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浦东新区、静安区、徐汇区为首批试点区 [3] - 收购工作旨在精准对接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租赁需求,首批房源注重房型、布局、配套及交通的合理性 [3] - 海南陵水成功出让两宗市场化商品房宅地,总面积约76.6亩,成交总价4.84亿元 [5] - 其中清水湾片区一地块经过40多轮竞价,以3.29亿元成交,溢价率超15%,另一地块楼面价为3400元/平方米 [5]
上海收购二手住房用于保租房试点启动
上海证券报· 2026-02-03 02:44
项目概况与模式 - 中国建设银行支持上海市启动首批收购二手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并完成签约 标志着相关工作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 [1] - 项目首批试点区域为浦东新区 静安区 徐汇区 旨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强化供给与需求匹配 租赁与购置联动 [1] - 项目运作模式为“政策引导 市场运作 多方协同 群众得益” 旨在为青年人提供优质居住选择 为城市核心产业发展筑牢人才支撑 [1] 浦东新区试点方案 - 试点阶段收购范围优先聚焦内环内 2000年以前建成 单套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下 且总价不超过400万元人民币的产权清晰的个人二手房源 [1] - 收购核心面向有置换需求的产权人 优先考虑租售比较高 保租房房源供需矛盾较大 居住配套成熟的区域 [1] - 收购原则为房型匹配 布局合理 配套成熟 交通便捷 以群众可负担 运营可持续为原则 精准匹配人才“职住平衡”需求 [1] 静安区试点方案 - 确立了“政府统筹 国企实施 专业运作”原则 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建工作专班 [2] - 明确由区属保障性住房公司作为指定实施主体 全流程主导房源排摸 洽谈签约 收购落地等环节 [2] - 房源筛选聚焦产权人有置换本区商品房意愿 总价适中 产权清晰的成套小户型二手住房 [2] - 采取“片区式收储为主 零散收购为辅”策略 优先收购布局在重点产业园区 核心商圈及轨道交通站点3公里辐射圈内成本较低 交通便捷 居住配套成熟的区域 [2] 徐汇区试点方案 - 探索通过区保障性住房公司收购存量小户型房源 经装修配置后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 [2] - 由区房管局等多部门组成工作专班 区保障房公司作为具体收购单位统筹推进 [2] - 首期安排一定规模的区级财政资金注入区保障房公司作为资本金 专项用于收购 同时通过银行贷款融资增加收购资金 [2] 行业影响与意义 - 该试点对于后续超大城市 特大城市的市中心项目具有非常好的导向作用 [3] - 该政策能进一步释放住房改善需求 促进一 二手房市场联动以及“卖旧换新”需求更好地循环 [3]
上海官宣收购二手房做保租房
第一财经· 2026-02-02 18:32
上海启动收购二手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 核心观点:上海通过“以二手存量补保障”的新路径,收购二手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旨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撬动楼市流动性与改善市场预期 [3] - 首批试点区域包括浦东新区、静安区和徐汇区,优先收购地段条件较好、产权清晰、中小户型、业主置换意愿强烈的房源 [3] -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为此项目提供定制化专项方案及全周期、多层次的金融服务支持 [4] 政策对市场流动性与预期的影响 - 该政策被认为能推动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完善,通过收购存量房源有效缩短建设周期、优化区域布局、完善房型结构、加快形成有效供给 [4] - 政策对二手房市场整体流动性有积极影响,被收购房源的业主将进入改善型住房市场,有助于保持市场活力并促进购买力持续释放 [4][5] 上海二手房市场近期表现 - 2025年1月上海二手房市场成交约2.2万套,同比上涨25%,且在没有新政刺激下已连续三个月成交量突破2.2万套 [4] - 市场出现“企稳”信号,成交价已连续2个月止住下跌趋势,市场成交不再单纯依靠“以价换量”,刚性需求持续释放 [4] - 中环内“老小”优势凸显,成交占比攀升,超过80%的客户可在90天内成交,市场观望情绪逐渐减弱 [4]
上海官宣收购二手房做保租房,三大核心区先行
第一财经· 2026-02-02 17:56
上海二手房市场表现 - 上海二手房市场在没有新政刺激的情况下,已经连续三个月成交量突破2.2万套 [1][2] - 1月上海二手房市场成交约2.2万套,同比上年1月上涨25% [2] - 二手房成交价已出现“止跌”信号,连续2个月止住下跌趋势,市场成交不再单纯依靠“以价换量” [2] 保障性租赁住房新路径 - 上海启动收购二手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首批签约活动已举行 [1] - 收购的二手住房将用于满足新市民、青年人、大学毕业生等群体的租赁需求 [1] - 浦东新区、静安区和徐汇区三个区将率先成为试点,已各自形成工作方案 [1] 政策举措的预期影响 - 通过存量房源收购,可有效缩短建设周期,优化区域布局,完善房型结构,加快形成有效供给,推动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2] - 此举对二手房市场整体流动性有积极影响,二手房业主的房源被收购后,会进入改善型住房市场,促进市场整体流动性保持活力 [2][3] - 市场刚性需求持续释放,中环内“老小”优势凸显,成交占比攀升,超八成客户可在90天内成交,市场观望情绪逐渐减弱 [2] 相关机构与市场观点 -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将定制专项方案,提供全周期、多层次的金融服务支持 [2] - 上海中原地产资深分析师认为,该举措能促进住房购买力的持续释放 [2][3] - 上海链家研究院负责人指出,市场已现“企稳”信号 [2]
禁止变更为商品房!深圳出台配售型保障房管理办法
证券时报· 2026-01-23 21:13
深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 深圳市印发《深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申请条件、配售方式、封闭管理等核心内容 [2] -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限定户型面积、销售价格及处分权利,实施封闭管理,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工薪群体配售,实行现房配售,以小户型一居室和两居室为主 [2] 申请与配售条件 - 申请需满足深户、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申请受理日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或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在本市缴纳社保满5年(符合人才引进条件者满3年)等条件 [2] - 市或区住房主管部门可根据具体项目情况调整部分申请条件,经市住房主管部门同意后在项目配售通告中载明 [2] 封闭管理与流转规定 - 实施严格封闭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变更为商品住房 [3] - 签订买卖合同满3年后可申请封闭流转,转让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市住房主管部门可通过参考价格上限等方式规范转让行为 [3] - 发生回购时,回购价格计算公式为:原购买价格 × (1 - 1% × 建筑物已使用年限) [3] 定价模式与市场影响 - 配售价格按照覆盖项目划拨土地成本、建安成本、适度合理利润及相关税费等原则,适当考虑住房供需关系、工薪群体支付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3] - 定价模式符合保障房性质,价格优势对深圳新市民具有极大吸引力,但封闭流转限制及二次出让折旧规定使其失去金融属性,未来交易存在确定性损耗 [3] - 未来配售型保障房供应将成为深圳住房体系重要类型之一,解决新青年、新市民部分刚性住房需求,可能对周边刚需竞品商品房项目产生一定冲击,使优质改善型商品房资产显得更加“稀缺” [3] 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政策调整 -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调整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购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4] - 各商业银行可在政策下限基础上,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具体首付款比例,该政策自2026年1月23日起执行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