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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全国新设经营主体2574.5万户
新浪财经· 2026-02-27 15:05
全国经营主体发展态势 - 2025年全国新设经营主体总量达2574.5万户,其中新设企业950万户,新设个体工商户1619.4万户 [1] - 经营主体整体呈现向新向优的发展态势 [1] 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 - 2025年全国新设“8大新兴产业+9大未来产业”相关企业共计113.4万户,较上年增长9.9% [1] - 人形机器人、民用航空、生成式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的新设企业数量涨幅居前 [1] 消费领域相关产业 - “智能消费设备制造”相关经营主体总量达7.8万户,2025年新设0.5万户 [1] - 2025年文化旅游产业新设相关企业330.2万户,较上年增长12.2% [1] - “银发经济”产业2025年新设相关企业6.8万户,较上年增长17.1%,持续保持高位增长 [1]
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相关企业增长迅猛 全国经营主体发展向新向优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6-02-27 14:23
全国经营主体发展概况 - 2025年全国新设经营主体总量达2574.5万户,其中新设企业950.0万户,新设个体工商户1619.4万户,经营主体呈现向新向优发展态势 [1] 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 - 2025年全国新设“8大新兴产业+9大未来产业”相关企业113.4万户,较上年增长9.9% [1] - 人形机器人、民用航空、生成式人工智能等部分前沿领域新设企业涨幅明显 [1] - “8大新兴产业”指已具备产业基础、处于规模化扩张和商业化应用关键阶段的重点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创意及相关服务业 [1] - “9大未来产业”指处于技术孕育突破期或产业化前期、代表长期发展方向的领域,有望在未来形成全球引领优势 [1] 消费领域相关产业 - 2025年“智能消费设备制造”相关经营主体总量达7.8万户,当年新设0.5万户,体现新供给创造新需求 [2] - 2025年文化旅游产业新设相关企业330.2万户,较上年增长12.2%,体验式消费赋能美好生活 [2] - 2025年“银发经济”产业新设相关企业6.8万户,较上年增长17.1%,持续保持高位增长,适老化需求推动产业升级扩容 [2] 创业人群特征 - 截至2025年底,“批发与零售业”青年创业者达172.9万人,较2021年提升8.4% [2] -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与“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青年创业者分别达到21.3万人和52.6万人,是新兴领域创业主力 [2] - 2025年新设网络直播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迅速增长,依托互联网的创业模式快速发展 [2]
全国经营主体发展向新向优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6-02-27 13:47
2025年全国新设经营主体数据概览 - 2025年全国新设经营主体总计2574.5万户,其中新设企业950.0万户,新设个体工商户1619.4万户,经营主体呈现向新向优发展态势 [1] 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发展 - 2025年全国新设“8大新兴产业+9大未来产业”相关企业总计113.4万户,较上年增长9.9% [1] - 人形机器人、民用航空、生成式人工智能等部分前沿领域新设企业涨幅明显 [1] - “8大新兴产业”指已具备产业基础、处于规模化扩张和商业化应用关键阶段的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创意及相关服务业 [1] - “9大未来产业”指处于技术孕育突破期或产业化前期、代表长期发展方向的领域 [1] 消费领域企业发展 - 2025年“智能消费设备制造”相关经营主体总量达7.8万户,当年新设0.5万户 [2] - 2025年文化旅游产业新设相关企业达330.2万户,较上年增长12.2% [2] - 2025年“银发经济”产业新设相关企业达6.8万户,较上年增长17.1% [2] 创业人群特征 - 截至2025年底,“批发与零售业”青年创业者达172.9万人,较2021年提升8.4% [2]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青年创业者达21.3万人 [2]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青年创业者达52.6万人 [2] - 2025年依托互联网的经营主体(如网络直播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快速增长 [2]
发展向新向优!2025年全国新设经营主体2574.5万户
证券日报网· 2026-02-26 20:17
核心观点 - 2025年全国新设经营主体总量达2574.5万户,其中企业950.0万户,个体工商户1619.4万户,经营主体呈现向新向优发展态势,为高质量发展蓄势聚能 [1] 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 - 2025年,全国新设“8大新兴产业+9大未来产业”相关企业113.4万户,较上年增长9.9% [1] - 人形机器人、民用航空、生成式人工智能等部分前沿领域领衔涨幅,推动产业体系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迈进 [1] 消费领域相关企业 - 智能消费设备制造相关经营主体总量达7.8万户,2025年新设0.5万户,体现新供给创造新需求 [1] - 文化旅游产业2025年新设相关企业330.2万户,较上年增长12.2% [1] - “银发经济”产业2025年新设相关企业6.8万户,较上年增长17.1%,持续保持高位增长 [1] 创业人群与模式 - 截至2025年底,“批发与零售业”青年创业者达172.9万人,较2021年提升8.4% [2] - 新兴领域青年创业者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达21.3万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达52.6万人 [2] - 2025年新设网络直播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迅速增长,体现依托互联网的经营主体快速增长 [2]
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全国新设经营主体2574.5万户 发展态势向新向优
智通财经网· 2026-02-26 15:53
全国经营主体总体发展情况 - 2025年全国新设经营主体总计2574.5万户,其中新设企业950.0万户,新设个体工商户1619.4万户 [1][2] - 经营主体呈现向新向优的发展态势,为高质量发展蓄势聚能 [2] 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发展 - 2025年全国新设“8大新兴产业+9大未来产业”相关企业113.4万户,较上年增长9.9% [1][3] - 人形机器人、民用航空、生成式人工智能等部分前沿领域领衔增长,推动产业体系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迈进 [1][3] 消费领域企业发展亮点 - 智能消费设备制造相关经营主体总量达7.8万户,2025年新设0.5万户,体现新供给创造新需求 [4] - 文化旅游产业2025年新设相关企业330.2万户,较上年增长12.2%,体验式消费赋能美好生活 [4] - “银发经济”产业2025年新设相关企业6.8万户,较上年增长17.1%,适老化需求推动产业升级扩容 [4] 创业人群与创业模式特征 - 传统领域青年创业者持续增加,截至2025年底“批发与零售业”创业者达172.9万人,较2021年提升8.4% [5] - 新兴领域青年创业者仍是主力,“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与“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创业者分别达21.3万人和52.6万人 [5] - 依托互联网的经营主体快速增长,2025年新设网络直播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迅速增长 [5]
在临港 打造青年创业理想城 “临港科创城”建设方案发布 建设国际科创中心重要基地
解放日报· 2026-01-22 09:31
上海市“临港科创城”建设方案核心内容 - 方案旨在将临港新片区打造成科技成果转化重要承载地、新兴产业发展重要集聚地、新业态新模式重要试验场和青年创业发展理想家园 [1] - 方案提出两个阶段性目标与四大标杆科创社区、五大重点行动计划 [1][2][3] 阶段性发展目标 - 到2027年目标:建成投用不少于7个高能级实验室等一流科研机构 全社会研发经费占生产总值比重保持在5.5%以上 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2000家 建成7个标杆性科创社区和一批创客之家 导入各类创新创业人才4万人以上 [1] - 到2030年目标:战略科技力量进一步夯实 创新策源能力稳步提升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显著增强 建成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基地 [1] 四大标杆科创社区产业聚焦 - 滴水湖AI创新港:聚焦数字文化、汽车电子、智能终端等产业赛道 [2] - 滴水湖IC创新港:聚焦集成电路、脑机科学、新材料等产业赛道 [2] - 滴水湖金融湾:聚焦出海服务、跨境金融等产业赛道 [2] - 滴水湖国际数据港:聚焦数字服务、电商直播等产业赛道 [2] 五大重点行动计划 - 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发挥高能级科研机构和大科学设施创新策源能力 围绕集成电路、民用航空、高端装备等重点产业加强概念验证和中试平台布局 建设全球离岸创新基地 [3] - 强化前沿产业引领:前瞻培育第四代半导体、可控核聚变、新型储能、智算芯片、空天计算、新型显示终端等未来产业赛道 发展“来数加工”、数字文化出海、数字化服务能力出海、跨境直播电商、增值电信等数字服务贸易新业态 [3] - 强化创新创业人才集聚:出台高层次人才“蓝鲸计划” 广泛汇聚数字游民、创客、主理人等数字时代“超级个体” [3] - 强化资本加速赋能:设立首期规模6亿元的启航系列基金 五年投入3亿元用于“拨改投”专项 探索在民用航空、生物医药等前沿产业复制推广共保体模式 设立临港青年创业基金 [3] - 强化创新生态构建:5年内为创业人才提供超30万平方米的低成本创新创业载体和超5000套青年公寓 其中包括“0租金”孵化空间10万平方米 “低成本”科技产业发展空间20万平方米和“0租金”临港青春驿站1000套 完善基础设施体系 引进优质教育医疗文化资源 加快青年友好型城市生活样板建设 持续举办高能级创新创业活动 [4] 官方定位与战略意义 - 该方案是临港新片区向2035发展战略发起冲击的动员令、冲锋号和路线图 [4] - 未来将继续围绕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创新双轮驱动 加速构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集聚区 [4]
聚焦“从1到10”,临港未来5-10年建成国际一流科创城
第一财经· 2026-01-21 22:34
文章核心观点 - 上海正式启动临港科创城建设,旨在用5-10年时间将其打造为科技之城,推动临港从“产业高地”向“创新创业高地”升级,以强化上海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新质生产力 [1] - 临港科创城将与张江科学城错位发展,其核心定位是聚焦并强化科技创新“从1到10”的成果转化和“从10到100”的产业化扩张环节,系统性破解成果转化过程中的“死亡谷”难题 [2][3] - 为实现目标,临港科创城提出了“低成本、善陪伴、有场景”的系统性解决方案,并设定了到2027年和2030年的两个阶段性发展目标,同时将落实五大行动计划 [3][4][6] 战略定位与发展目标 - **定位**:作为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承载区,临港科创城是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承载地、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集聚地、新业态新模式的重要试验场和青年创业发展的理想家园 [2] - **与张江错位**:张江科学城强于“从0到1”的原始创新,而临港凭借深厚的产业根基与开放制度,专注于“从1到10”的成果转化和“从10到100”的产业化扩张 [2] - **阶段目标**: - 到2027年底:建成投用不少于7个国际一流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2000家,建成4个标杆性科创社区,导入各类创新创业人才4万人以上 [3] - 到2030年:战略科技力量进一步夯实,创新策源与成果转化能力显著增强,建成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基地 [3] 产业基础与独特优势 - **强大的制造业底盘**:临港贡献了上海市超1/9的规上工业产值,集聚了约1/5的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和2/5的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为科创提供了丰富的应用场景和完整的产业生态链 [2] - **低成本创业环境**:提供极具吸引力的低成本创业空间,包括在滴水湖周边布局的AI创新港、IC创新港等四个“组团式”科创社区,可提供10万平方米“0租金”孵化空间和20万平方米低成本发展空间 [4] - **全周期金融支撑**:通过临港启航基金、“拨改投”专项、临港科创盾等构建“投、贷、担、险”四位一体的金融支持体系 [4] - **开放的应用场景**:推动链主企业开放应用场景,开展“揭榜挂帅”,让初创企业的技术能快速获得首批订单,加速创新成果验证与商业化落地 [4] 重点发展的未来产业赛道 - **发挥主导产业溢出效应**:依托集成电路、民用航空、智能汽车、高端装备等现有主导产业 [6] - **前瞻培育未来产业**:重点布局第四代半导体、可控核聚变、新型储能、智算芯片、空天计算、新型显示终端等未来产业赛道 [6] - **发展数字服务贸易新业态**:建设国际数据中心,发展“来数加工”、数字文化出海、数字化服务能力出海、跨境直播电商、增值电信等新业态 [6] - **绿色能源与生物医药**:借助开放优势,打造航运绿色燃料检测认证服务平台,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并利用洋山特殊综保区政策推动绿色燃料、生物医药等领域的保税研发与国际技术贸易 [6] - **示范项目推广**:支持如“光伏制氢加氢一体化”等成功模式,推动开放试验验证、示范应用和规模化商用等多层次场景 [7] 支持体系与实施路径 - **市级政策支持**:上海市发改委、科委、经信委等部门将全力支持,包括在市级权限内开展更大力度改革试点,通过系列政策提升企业创新策源和成果转化能力 [1][5][8] - **全链条培育体系**:围绕未来赛道构建从技术突破、平台支撑到企业孵化、集群发展的全链条培育体系 [6] - 针对科技型企业,建立健全覆盖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的梯度培育体系,分层分类制定专项政策 [8] - 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领军企业接续成长,并前瞻培育未来产业生态主导型科技企业 [8] - **发展离岸经济**:支持临港积极发展离岸经济功能,强化离岸与在岸衔接,引导创新成果回流、转化和产业化 [5]
发布“一揽子”创新举措,2026临港科创城大会启幕
国际金融报· 2026-01-21 20:57
核心观点 - 上海临港新片区发布“临港科创城”建设方案,旨在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打造国际一流科创城,聚焦科技成果转化、新兴产业集聚和青年创业 [1][2] 建设目标与规划 - 提出“2+4+5”总体框架,即两个阶段性目标、四大标杆科创社区、五大重点行动计划 [4] - 到2027年底,目标建成投用不少于7个国际一流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2000家,建成4个标杆性科创社区,导入各类创新创业人才4万人以上 [4] - 到2030年,目标建成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基地 [4] 产业聚焦方向 - 聚焦“4+1”主导产业,包括集成电路、民用航空、高端装备、智能汽车、数字经济 [2][3] - 加快发展“来数加工”、数字文化出海等新业态,探索文旅商体会展IP新经济 [3] - 前瞻培育未来产业赛道,发展跨境数据服务业态 [5] 四大标杆科创社区 - 滴水湖AI创新港:聚焦数字文化、汽车电子、智能终端等产业 [4] - 滴水湖IC创新港:聚焦集成电路、脑机科学、新材料等产业 [4] - 滴水湖金融湾:聚焦出海服务、跨境金融等产业 [4] - 滴水湖国际数据港:聚焦数字服务、电商直播等产业 [4] - 社区旨在构建“链主牵引、赛道鲜明、平台支撑、协同孵化、资本加速、职住平衡”新范式,降低创业门槛 [6] 资金与政策支持 - 设立首期规模6亿元人民币的启航系列基金 [5] - 五年投入3亿元人民币用于“拨改投” [5] - 设立临港青年创业基金 [5] - 现场发布临港青年科创基金、启航天使基金、启航国泰海通创投基金三大创业启航基金 [8] - 构筑贯穿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科创人才保障、产业扶持、金融支持”政策支撑体系 [8] 创新生态与成果 - 发布新一批12个“滴水•科创驿站”,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空间与创业服务 [9] - 新一批11个来自高校院所的“拨改投”项目发布签约 [9] - 启动“滴水湖青创荟”创业者社群,提供活动与资源对接平台 [10] - 临港估值10亿元人民币以上高成长企业已突破50家,其中进入B轮及以后融资阶段占比超70%,总估值超1500亿元人民币 [10] - 举办X·TIME 2025国际创业大赛,680个项目参赛,63个项目获奖,特等奖项目将获得“拨改投”专项支持 [10] - 大会期间同步举办集成电路、OPC、AI+软件、具身机器人四大产业沙龙暨项目路演 [10]
欧洲执意卡中方脖子!欧空局认可C919,但就是不发适航证
搜狐财经· 2026-01-17 14:17
C919适航认证进展与全球市场准入 - 欧洲航空安全局已派遣专家团队赴上海对C919进行试飞评定 并给予高度评价 认为除少许软件需调整外 飞机安全性和性能表现良好[1] - 获得欧洲或美国任一适航许可 将使C919正式进入全球商用客机竞争序列 有望促使更多外国航空公司使用该机型[1] - 若最终未能获得欧美适航证 备用方案是先满足国内航司需求 待国内市场稳定后再逐步向外推销[3] 地缘政治与市场竞争格局 - 全球民航市场目前由空客和波音垄断 美欧出于维护现有市场格局和自身高利润行业的考虑 不希望中国商飞迅速崛起成为强有力的竞争对手[5][6][8] - C919若成功进入国际市场 有望很快成为全球第三大民用客机制造商 仅次于空客和波音 这对现有巨头构成巨大威胁[6] - 欧洲航空安全局此次考察被视作更多是一种政治行为 旨在缓解中欧贸易紧张关系 而非单纯的商业评估[5] 中国航空工业的发展战略与能力 - 中国已具备独立生产几乎所有工业产品的能力 仅少数领域如光刻机和尖端芯片除外[8] - 中国的发展路径与美欧不同 已启动低空经济战略 计划推广飞行汽车和小型载人飞行器 例如小鹏等企业已在积极开拓该市场[10] - 在此战略布局下 中国对某个外国适航证的获批与否并不十分在意[10] 全球市场影响与潜在机遇 - 若美欧允许C919在全球市场公平竞争 将推动全球民航市场快速发展 使消费者享受到价格更合理、性价比更高的航班服务[12] - 目前美欧仍保持限制态度 拒绝承认中国在全球市场中日益重要的地位[12]
新型储能纳入政府投资基金投向!国家首次作出系统规范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首次在国家层面系统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的布局和投向,发布《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试行)》及配套的《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旨在引导基金服务国家战略、优化生产力布局、培育新质生产力,并解决当前存在的定位不清、投向同质化等问题 [2][3][4] 政策背景与目标 - 政府投资基金是由各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单独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及创新创业的基金 [2] - 政策目标是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难以有效配置资源的薄弱环节,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新兴支柱产业,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防止同质化竞争和对社会资本的挤出效应 [3][11] 基金布局与投向指导 - **优化基金布局**:要求基金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推动科技与产业创新融合,培育新兴支柱产业 [3] - **加强投向指导**:基金投向须符合国家重大规划和国家级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不得投向限制类、淘汰类及政策明令禁止的产业领域 [3] - **明确分级管理**:国家级基金要立足全局,重点支持国家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地方基金要结合本地产业基础和发展实际,重点支持产业升级、创新能力提升以及小微民营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孵化 [4][5][7][15] - **制定省级清单**:省级发展改革部门需牵头制定本省政府投资基金重点投资领域清单,作为优化本地区基金布局和投向的依据,清单需以三级分类形式列示 [9][15] 支持的重点产业领域 - **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新兴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民用航空和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等领域;未来产业包括元宇宙、脑机接口、量子信息、人形机器人、生成式人工智能、生物制造、生物育种、未来显示、未来网络、新型储能等领域 [2][33] - **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包括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产业基础再造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支持企业“走出去”等 [3][33] - **支持数字经济发展**:包括“人工智能+”行动、大模型广泛应用、人工智能手机和电脑、智能机器人等新一代智能终端以及智能制造装备、5G规模化应用、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发展数据产业等 [3][33] 禁止的投资行为 - 不得通过名股实债等方式变相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13] - 除设立方案明确可参与的并购重组、定向增发、战略配售外,不得从事其他公开交易类股票投资 [13] - 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期货等衍生品类交易 [13] - 不得为企业或项目提供担保 [13] - 不得开展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13] 投向评价管理体系 - **评价体系构成**:建立覆盖基金运营管理全过程、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投向评价体系,指标体系包括3部分、13个具体指标 [5][6][29] - **指标权重分配**:政策符合性指标权重60%,优化生产力布局指标权重30%,政策执行能力指标权重10% [7][29] - **评价流程**:按年度开展,每年第三季度前完成上一年度评价,依据全国政府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系统中的信息进行初评、补充说明、整改确认及最终评价 [22][23][24] - **激励与约束措施**:对评价结果排名靠前的基金采取通报表扬、示范推广、项目推介、要素保障等激励举措,并鼓励国家级基金加大合作力度;对出现负面行为或布局投向不符合要求的基金,采取不予出具评价结果、通报、约谈、调整出资和管理费等措施 [25][26] 详细的评价指标体系 - **政策符合性指标(60分)**: - 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情况(10分):根据基金投向支持领域(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传统产业改造、数字经济)的资金与实缴规模的比例计算得分 [31][33] - 支持科技创新和促进成果转化情况(10分):考察新增发明专利或技术成果(每项0.5分,满分3分)、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涉及则得2分)、支持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涉及一个领域得3分,多个得5分) [31][34][35] - 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情况(10分):考察是否设置返投比例(未要求得3分,比例超1.5倍得0分)、是否附加注册地迁移条件(未要求得3分)、是否存在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行为(无情形得4分) [31][36][37] - 支持绿色发展情况(5分):考察碳减排比例(≥5%得3分)及支持绿色发展的其他情况(涉及得1分,资金占比超20%得2分) [31][38] -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和促进民间投资情况(5分):根据基金已投金额中民营企业获得金额的占比计算得分,占比≥50%得5分 [31][40] - 壮大耐心资本情况(5分):根据“投早投小”金额占比(投资A轮及以前)或平均投资期评分,占比≥70%或平均投资期≥5年得5分 [31][41] - 带动社会资本情况(5分):根据基金实缴规模中社会资本出资占比计算得分,占比≥50%得5分 [31][42] - 服务社会民生等其他重点领域情况(10分):考察单位投资创造的就业岗位数(排名前10%得5分)及支持其他重点领域(如乡村振兴、一带一路等,涉及一个得3分,两个及以上得5分) [31][43][44] - **优化生产力布局指标(30分)**: - 落实国家区域战略情况(10分):基金投向符合国家重大区域战略要求得10分 [31][44][45] - 重点投向领域契合度(10分):国家级基金考察投资于设立方案明确重点领域的比例(≥90%得10分),地方基金考察投资于省级清单内行业的比例(≥90%得10分) [31][46] - 产能有效利用情况(10分):考察投资企业的产能利用率(高于行业水平得5分)和资产周转率(≥100%得5分),对“投早投小”占比≥70%的基金给予满分 [31][46][47][48] - **政策执行能力指标(10分)**: - 资金效能情况(4分):考察出资完成比例(≥50%得1分)、闲置资金占比(<30%得1分)、基金内部收益率(≥3%得1分)、资产增值率(≥5%得1分),对“投早投小”占比≥70%的基金在内部收益率和资产周转率项给予优待 [31][48][49][50] - 基金管理人专业水平(6分):考察高级管理人员平均从业年限(≥10年得1分)、风险防控有效性(有制度且无较大损失得1分)、信用建设情况(2分)、信息报送及披露情况(2分) [31][51] 负面行为清单 - 新增投向不符合《工作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要求,或存在第六条明确禁止的投资行为 [29] - 投向国家实施产能调控行业领域的一般性产能建设项目 [29] - 政府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发生严重失信行为 [29] - 出现重大负面舆情,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引发社会稳定风险 [29] -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定须纳入的其他行为 [29] 管理与实施机制 - **登记要求**:新设或续期基金在第一笔实缴资金到位后20个工作日内,需通过全国政府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已设立未登记的需在《工作办法》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 [16][17] - **存量基金调整**:对于已设立但投向不符合要求的基金,或同一地区同类基金较多、投资领域明显交叉重合的,应依法依规及时调整并在存续期满后有序退出,鼓励整合重组 [11] - **评价结果应用**:评价结果将与基金信用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并通报至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评价对象和金融机构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