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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已有超7000家境内外平台依法履行涉税信息报送义务
新华财经· 2025-11-29 00:10
政策执行进展 - 自10月1日起平台企业首次正式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身份与收入等信息 已有超过7000家境内外平台履行涉税信息报送义务 [1] - 平台内经营者税法遵从度提升 政策有效推进公平竞争并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1] 市场主体登记要求 - 绝大部分平台内经营者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但个别经营者实际开展互联网销售业务却未按规定办理登记 [1] - 个人从事网络交易年交易额超过10万元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同一经营者在不同平台的多家网店交易额需合并计算 [1] - 平台内经营者需依法履行市场主体登记及“亮证经营”义务以维护自身权益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1] 涉税信息确认与申报 - 部分平台内经营者虽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未及时到税务部门办理涉税信息确认 其线上收入未申报影响线上线下公平竞争 [2] - 税务部门不再要求单独办理税务登记 但纳税人应在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进行税种认定并连续按期申报 [2] - 税务部门通过平台报送信息能精准识别经营者是否办理涉税信息确认 建议经营者在实际产生纳税义务后及时办理确认并依法申报 [2] 纳税申报合规性 - 对于少数自行申报收入明显低于平台报送收入的经营者 税务部门已进行提示提醒 绝大部分已依法更正申报 [2] - 个别经营者未如实申报线上线下全部收入 存在虚假申报、隐匿收入偷逃税款等涉税风险 [2] - 税务部门通过数据比对可快速识别偷逃税行为 对经提示仍未如实申报者将依法处理 建议经营者如实汇总各平台及线下全部收入并核对申报情况 [3] 未来监管方向 - 税务部门将持续推进政策落实 加强部门协同共治 依法查处无证经营、未办申报、虚假申报等违法行为 [3] - 将持续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 助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 [3]
税务总局:超7000家境内外平台完成涉税信息报送
中国经营报· 2025-11-28 16:15
政策执行与合规进展 - 自10月1日起,平台企业首次正式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收入等信息,依据《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 [1] - 截至11月28日,已有超过7000家境内外平台积极履行了涉税信息报送义务 [1] - 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税法遵从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1] 监管目标与行业影响 - 该规定的执行有效推进了公平竞争,并有力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1] - 税务部门将持续推进规定落实,推进部门协同共治 [1] - 下一步监管将依法查处无证经营、未办申报、虚假申报等违法行为 [1] 行业长期发展导向 - 监管行动旨在持续助力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 [1] - 最终目标是助力平台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1]
超7000家境内外互联网平台已向中国税务部门报送涉税信息
中国新闻网· 2025-11-28 13:14
互联网平台涉税信息报送概况 - 截至新闻发布日已有超过7000家境内外互联网平台向中国税务部门履行涉税信息报送义务 [1] - 报送规定自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要求平台企业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收入等信息 [1] 平台内经营者合规情况分析 - 经分析平台报送的第三季度涉税信息,绝大部分平台内经营者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1] - 仍有少数平台内经营者实际开展互联网销售业务但未按规定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1] - 根据法规,个人从事网络交易且年交易额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应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同一经营者在不同网店的交易额需合并计算 [1] 税务申报与监管动态 - 前期税务部门对少数自行申报收入明显低于平台报送收入的经营者进行了提示提醒,绝大部分经营者已按提示更正申报 [2] - 仍有个别经营者未如实申报线上线下全部收入,存在虚假申报、隐匿收入偷逃税款等涉税风险 [2] - 专家提示若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进展顺利 三方面涉税事项需平台内经营者关注
第一财经· 2025-11-28 10:01
政策执行概况 - 自10月1日起平台企业首次正式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身份及收入等信息 已有超过7000家境内外平台履行义务 [1] - 该规定旨在提升平台内经营者税法遵从度 推进公平竞争并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1] 市场主体登记要求 - 绝大部分平台内经营者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但仍有少数实际开展业务却未按规定办理登记 [1] - 个人从事网络交易年交易额超过10万元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同一经营者在不同平台的交易额需合并计算 [1] - 平台内经营者需依法履行登记及“亮证经营”义务以维护自身权益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1] 涉税信息确认与申报 - 部分经营者虽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未及时进行涉税信息确认 也未对线上收入办理纳税申报 [2] - 税务部门不再要求单独办理税务登记 但纳税人应在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进行税种认定并连续按期申报 [2] - 平台报送信息后 税务部门能精准识别未办理涉税信息确认的经营者 建议其及时办理以避免风险 [2] 纳税申报合规性 - 税务部门对少数自行申报收入明显低于平台报送收入的经营者进行了提示提醒 绝大部分已依法更正申报 [3] - 个别经营者未如实申报线上线下全部收入 存在虚假申报及隐匿收入偷逃税款等风险 [3] - 税务部门通过数据比对可快速识别偷逃税行为 对经提醒仍未如实申报者将依法处理 [3] - 经营者应如实汇总各平台及线下全部收入 核对是否存在少申报情况 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3] 未来监管方向 - 税务部门将持续推进规定落实 协同部门共治 依法查处无证经营、未办申报及虚假申报等违法行为 [3] - 此举旨在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 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3]
平台企业缘何着迷“点评”业务
经济日报· 2025-11-26 06:01
行业趋势:服务消费成为新增长引擎 - 传统电商增长步入平稳期,服务型消费需求如餐饮、娱乐等成为重要增长领域[1] - 餐厅、游乐场等服务的消费决策高度依赖主观判断和口碑分享,点评内容成为关键流量入口[1] - 互联网平台如京东、高德、抖音、百度、携程等纷纷推出点评榜单,旨在通过内容留住用户时间并创造高频接触点[1] 平台战略:从工具到决策指南的转型 - 京东不再满足于家电产品评价,积极介入消费者选择餐厅的决策过程[1] - 高德地图从导航工具转型为影响游客目的地的指南,推出“扫街榜”[1] - 平台战略核心是通过点评内容缓解增长焦虑,争夺服务消费市场的咽喉要道[1] 商家与消费者视角 - 对商家而言,新平台榜单意味着以极低成本直接触达海量潜在顾客的营销窗口[2] - 消费者不排斥免费参考渠道,并期待通过点评发现新场所和优惠套餐[2] - 用户核心需求是获取真实信息以支持重要消费决策,如纪念日餐厅或家庭出游酒店[2] 行业挑战:信任机制与内容真实性 - 现有点评模式存在模板化好评和精修图片等问题,导致消费者对高评分店铺产生信任危机[2] - 点评生态的基石是用户、平台、商家之间的信任契约,但正被付费水评和恶意差评蚕食[2] - 平台面临双重角色冲突:既要维护内容真实性为“裁判”,又追求流量与收入为“选手”[3] 未来发展:信任重构与机制创新 - 新平台破局关键在于信任机制重构,需超越功能复刻,聚焦虚假信息识别和刷评约束[3] - 建议采用消费凭证、行为分析等智能算法放大真实用户声音,而非仅宣传用户规模[3] - 点评业务本质是长期信誉生意,平台竞争内核是人心与公信力,而非表面点击数据[3]
两部门拟明确“守门人”认定标准,AI新贵们也入围了?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23 15:57
政策背景与核心内容 - 国家网信办与公安部发布《大型网络平台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大型平台的认定标准及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1] - 该规定是《个人信息保护法》第58条“守门人条款”及《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的配套文件,与9月发布的监督委员会规定一脉相承 [1] - 正式版本发布后,将对满足条件的平台企业的个人信息保护合规产生重要影响 [2] 大型网络平台认定标准 - 主要认定因素包括:注册用户5000万以上或月活跃用户1000万以上 [3] - 提供重要网络服务或经营范围涵盖多个类型业务 [9] - 掌握处理的数据一旦泄露、篡改、损毁,对国家安全、经济运行等具有重要影响 [9] - 除传统互联网巨头(如腾讯、阿里、字节跳动等)外,DeepSeek、MiniMax、Kimi等AI新贵以及OPPO、vivo、荣耀等智能终端厂商(其AI助手月活均破亿)也可能被纳入监管范围 [1][3] 平台组织架构与合规要求 - 要求大型平台指定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并公开联系方式,明确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机构 [6] - 需组建专门团队负责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设专人负责未成年人信息保护 [6] - 要求大型平台每年编制发布个人信息保护社会责任报告,但此前测评显示多数企业未发布专门报告或披露内容简略 [6] - 平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应存储在境内数据中心 [7] - 需按国家规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风险评估等活动,并鼓励优先选择通过认证的第三方机构 [7] 独立监督机构设置 - 要求成立主要由外部成员组成的独立机构(个人信息保护监督委员会)对个人信息保护情况进行监督 [8] - 委员会成员人数应与业务规模匹配,一般不少于7人,外部成员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二 [10] - 职责包括监督合规制度体系建设、平台规则修订、敏感信息保护、数据出境合规、自动化决策等多项内容 [10] - 应建立与用户常态化沟通机制,至少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并作出监督意见 [11] - 若委员会履职不到位导致重大安全事件,省级以上网信部门可要求平台解散并重新成立监督委员会 [11]
每周海内外重要政策跟踪(25/11/21)-20251121
国泰海通证券· 2025-11-21 19:53
核心观点 - 报告系统梳理了2025年11月14日至20日期间海内外重要政策动态,重点关注国内宏观政策协调、产业监管升级、地方消费与创新激励以及国际经贸关系与科技合作[1][3][5] - 国内政策核心在于通过财政与产业协同扩大内需、推动制造业数智化转型,并加强金融市场监管与反垄断合规[5][6][16][17] - 国际层面凸显全球经贸壁垒博弈加剧,中美、中日、美沙等多边关系动态对科技、能源、投资领域产生显著影响[3][8][20][21][22] 国内宏观政策 - 国务院常务会议聚焦"两重"建设,部署增强消费品供需适配性措施,并审议《商标法(修订草案)》等法规[5][16] - 财政部明确"十五五"期间财政政策将从提振消费、扩大有效投资及建设统一大市场三方面发力,中央财政对消费试点城市最高补贴4亿元/城[5][16] - 中德高级别财金对话达成跨境上市合作,支持沪深交易所与法兰克福证交所互发存托凭证(GDR/CDR)[5][16] - 李强总理在上合组织呼吁减少经贸壁垒,强调强化安全合作与新能源合作机制[5][16] - 出入境政策优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口岸增至100个[5][16] 产业政策 - 金融监管方面,《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实施,明确经纪服务范围并禁止债券发行经纪业务[6][17] - 反垄断监管升级,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互联网平台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列举8类风险示例包括"二选一"、"全网最低价"等行为[6][17] - 环保督察启动第三轮第五批,覆盖8省市大运河专项督察及5家央企例行督察[6][17] - 产业升级方面,工信部目标2027年建成200个高标准数字园区,实现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6][17] - 商务部对美正丙醇维持反倾销税(254.4%—267.4%)和反补贴税(34.2%—37.7%),并推动茧丝绸产业产值至2028年突破3000亿元[6][17] - 磷酸铁锂行业开展反内卷行动,行业协会将每月公布平均成本区间以遏制低价倾销[6][17] 地方政策 - 雄安新区"十四五"期间累计投资超万亿元,GDP年均增长17.1%[7][18] - 江苏省汽车消费补贴最高提升至1万元,北京市出台金融方案支持新能源汽车及服务消费领域信贷[7][18] - 京津冀签署自贸试验区全产业链协同创新方案,聚焦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现代物流三大产业[7][18] - 广东省目标2027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占GDP比重超16%,人工智能产业规模超4400亿元[7][18] 海外动态 - 韩美关税协议调整:美国对韩部分产品关税统一至15%,韩国对美投资备忘录金额达3500亿美元[8][20] - 韩国2026年电动汽车补贴额度提高20%,补贴金额从7800亿韩元(约5.35亿美元)增至9360亿韩元(约6.58亿美元)[8][20] - 美沙人工智能战略合作签署,沙特对美投资计划从6000亿美元提升至1万亿美元,美沙投资论坛协议金额达2700亿美元[8][21][22] - 中美经贸摩擦持续,美国专利商标局修改专利审查规则针对外国背景企业,中方暂停进口日本水产品并就涉台问题对日严正抗议[8][21][22] - 欧盟计划2026年起对免税小额包裹征收关税,美国调整"对等关税"适用范围并排除部分农产品[8][20]
上海全力净化网络空间 网络生态治理成为营商环境建设关键一环 “清朗浦江”为企业排雷为信心铺路
解放日报· 2025-11-21 09:32
文章核心观点 - 上海将网络生态治理作为营商环境建设的关键一环,通过“清朗浦江”等专项行动,构建全链条、多维度、常态化的治理体系,旨在为企业筑牢发展的“硬底盘”和净化网络空间的“软环境”[1] 网络黑公关治理行动 - 针对“编谣言、炒旧闻、软敲诈、黑水军”四类问题,上海网信部门已协调处置涉上汽集团、米哈游等企业典型案例100余起[4] - 指导小红书、哔哩哔哩等属地平台拦截清理涉企侵权信息40.7万余条,处置账号5039个[4] - 房地产、汽车领域是网络黑手高发区,相关违法违规账号被依法依约禁言[4] 主动服务与协同治理机制 - 上海市、区两级网信部门已开展涉企侵权信息受理处置培训27场,惠及1800余家企业[6] - 升级发布《涉企侵权信息处理服务包2.0》,指导企业有效提交举报线索[6] - 建立涉企侵权信息受理服务站(网信)、守沪e站(公安)和网络检察空间站(检察)的协同治理合力[7] - 指导平台推出创新举措,如小红书对争议笔记采取“争议标签”或“限时加私”措施,要求“自媒体”承担举证责任[7] 网络生态治理体系与成效 - 2025年推进开展算法治理、短视频、网络水军、网络谣言等20多个专项行动,累计清理违法和不良信息818.04万余条,处置违规账号27.5万余个[8] - 将智能学习设备终端、大模型平台以及“自媒体”、MCN机构纳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社会责任报告范围,并发布规范AI使用倡议[9] - 在33家参与单位基础上,吸纳16个区委网信办为协同机制区级参与单位,加强属地涉网事项跨部门协同治理[9] MCN机构合规治理 - 联合多部门举办市、区两级合规指导系列活动,覆盖16个区、重点MCN机构70家次,提供“一站式合规服务”[10]
从“备选”到“必选”,互联网平台竞相入手支付牌照
第一财经· 2025-11-20 20:41
互联网平台支付牌照收购动态 - 小红书通过全资子公司宁智科技100%控股东方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后者为首批获证机构,牌照有效期至2026年5月 [2] - 同程集团关联企业艺龙网以约3亿元收购新生支付100%股权,并将注册资本增至3.3亿元 [2] - 58同城以2385万元拍得圣亚云鼎支付70%股权,实现完全掌控 [2] - 抖音集团收购合众易宝和联动优势,并将抖音支付注册资本从1.5亿元大幅增至31.5亿元 [2] - 快手在2024年通过关联方完成对北京华瑞富达支付的收购 [2] - B站运营主体以约1.18亿元拍得甬易支付65.5%股权的交易未获批准,最终由其他机构接盘 [3] 支付机构增资与资本动作 - 抖音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从1.5亿元增至31.5亿元,增资30亿元 [2][3] - 腾讯旗下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增资至223亿元 [3] - 京东旗下网银在线的注册资本提升至15亿元 [3] - 唯品支付注册资本从1亿元增至2亿元 [3] 收购支付牌照的战略动因 - 支付被视为战略底座,重要性接近物流、云服务等基础能力,对维持交易闭环、用户路径、反洗钱与大额支付环节的稳定性至关重要 [4] - 支付作为底层基础设施,直接影响平台的变现能力、风控能力以及跨场景扩展能力 [4] - 2024年实施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明确"一控一参"新规,平台无法再通过代持等方式规避持牌要求 [4] - 在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规下,长期依赖第三方处理支付数据将带来商业和合规风险,自持牌照由"加分项"变成"必选项" [4] - 支付是超级平台的核心能力,也是商业模式闭环的关键环节,涉及电商、直播、内容分成、跨境业务、数字化营销等场景的资金流转和结算 [4][5] - 尾部支付机构普遍面临场景匮乏、业务规模不足等问题,与平台形成互补,例如同程的业务模块可利用新生支付作为统一结算节点提升效率 [5] 支付行业监管与合规趋势 - 支付牌照续展审核全面趋严,央行对反洗钱、备付金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等要求持续加码 [6] - 今年7月央行公布续展信息,抖音支付、乐刷支付等13家机构获批"长期"有效牌照,但另有六家机构续展中止、不予受理或主动退出 [6] - 人保支付的牌照于7月1日被注销,业内累计被注销牌照数量达到103张,年内已有7张牌照退出市场 [6] - 新规要求的注册资本、备付金比例等只是合规达标的第一步,后续在身份识别、交易监测等方面的监控力度将持续加强 [6] - 支付行业正沿着优胜劣汰的路径发展,不合规经营、业务竞争力不足以及战略调整是机构退出的主要原因 [7]
新指南新在哪?平台反垄断新指南发布:AI定价、生态封禁等八大场景划出合规红线
36氪· 2025-11-20 15:33
监管框架定位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5年11月16日发布《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与2025年8月的《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构成监管组合拳 [1] - 《价格规则》是规范所有经营者的普遍法,核心目标是维护基础价格秩序,聚焦明码标价、促销透明、禁止价格欺诈等底线要求 [3] - 《新指南》是针对具有显著市场力量平台的重点法,门槛更高,聚焦于垄断风险,其判断核心在于行为是否具有反竞争效果 [3] 相较于旧指南的升级 - 相较于2021年印发的《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的原则性框架,《新指南》在深度、广度和精度上实现显著升级,划定的反垄断行为更加具体和精准 [1][4][5] - 监管视角从行为升级至生态,首次将生态性作为反垄断核心考量,强调平台是规则制定者和生态管理者,市场支配地位评估需考虑平台生态规模及平台内经营者依赖性 [6] - 监管手段从现象穿透至算法,要求平台对核心算法如定价、推荐、排序算法进行定向筛查和动态监控,并鼓励建立算法迭代纠偏机制,实现对技术性垄断的穿透式监管 [7][8] - 风险预警从原则具化为示例,以附录形式提供8个具体的新型风险示例,为平台合规提供清晰指引,特别是关于封锁和禁用的限制性做法 [9] 针对双十一乱象的监管重点 - 叫停支配地位平台的非理性价格战,明确规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无正当理由通过过度补贴、交叉补贴等方式以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构成滥用行为 [11] - 禁止AI杀熟和个体歧视,特别规制利用AI和算法进行客户侧写与价格歧视,明确平台不能以用户消费习惯不同、支付意愿不同为由为价格歧视辩护 [12] - 禁止裹挟商家捍卫定价自主权,将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参加促销优惠活动或承担应由平台承担的费用列为可能构成滥用的行为,即使非支配地位平台强行要求全网最低价也可能构成纵向垄断协议 [13][14] - 细化封禁屏蔽推动互联互通,指出封禁屏蔽行为不仅表现在应用层如下架封号限流,也可能是传输层网络层的限制,以降低商家多平台运营成本和新入局者公平触达用户的机会 [15] 行业影响与趋势 - 监管关注点正从市场地位转向行为效果,即使中等规模平台若利用其作为关键交易渠道的杠杆地位强迫商家接受损害竞争的条件同样会面临反垄断合规风险 [14] - 新指南构建了更精细前瞻的合规框架,是指引平台经济从资本驱动流量竞争迈向技术驱动生态共赢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路标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