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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局严查平台向外卖员快递员等变相收费
 第一财经· 2025-09-29 22:57
 互联网平台税收监管新规 - 互联网平台企业自10月1日起首次需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身份与收入信息 税务部门将严查平台借机向快递员、外卖员等变相收费的违规行为 [1] - 平台企业需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 不得将涉税义务转嫁或以免税名义向从业人员额外收费 [1] - 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的从业人员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免税的无需报送收入信息 税负不会增加 [1]   个人所得税征收优化措施 - 对平台从业人员劳务报酬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预缴税款 月收入低于6250元人民币无需预扣税款 [2] - 月收入高于6250元人民币可于次年汇算时申报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并申请退税 [2] - 从业人员服务收入可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月销售额10万元人民币以下免征增值税 无需按次申报 [2]   税务合规与行业监管导向 - 税务部门将依法查处平台涉税违法违规行为 保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并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2] - 新规明确平台企业需引导从业人员合规享受税收优惠及履行纳税义务 强调政策执行规范性 [1][2]
 国税总局:平台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从业者转嫁税负
 证券时报· 2025-09-29 22:34
 税收征管新规核心内容 - 互联网平台企业自10月1日起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及收入信息[2] - 国家税务总局将严查平台借机向外卖员、快递员等变相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2] - 平台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涉税义务转嫁给从业人员,更不得以代扣代缴为借口额外收费[2]   从业人员税收优惠与负担减轻 - 月收入在6250元以下的平台从业人员无需预扣税款[3] - 对从业人员劳务报酬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以减轻负担[2] - 从业人员自平台取得的服务收入可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3]   政策目标与行业影响 - 平台内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不需要纳税的无需报送收入信息[2] - 税务部门将依法查处平台各类涉税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3] - 新规旨在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3]
 国家税务总局:平台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自身涉税义务转嫁给平台内从业人员
 财联社· 2025-09-29 22:20
 政策核心规定 - 互联网平台企业自10月1日起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及收入信息 [1] - 国家税务总局将严查平台企业借机向从业人员变相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1] - 互联网平台企业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不得将涉税义务转嫁给从业人员或额外收费 [1]   从业人员税收政策 - 外卖员、快递员等平台从业人员无需自行报送收入信息,税负不会增加 [1] - 对平台从业人员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 [1] - 实际月收入在6250元以下的平台从业人员无需预扣税款 [2] - 月收入高于6250元被预扣税款的从业人员,可在次年汇算时申报享受多项专项附加扣除并申请退税 [2] - 从业人员从平台取得的服务收入可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不需按次申报 [2]   政策目标与监管 - 政策旨在减轻平台内从业人员在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环节的负担 [1] - 税务部门将依法查处平台各类涉税违法违规行为,保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
 国家税务总局:平台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自身涉税义务转嫁给平台内从业人员
 新华社· 2025-09-29 22:06
为减轻平台内从业人员在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环节的负担,国家税务总局还专门出台配套公告,明确了 对包括外卖员、快递员等各类"小哥"在内的平台内从业人员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来预 扣预缴税款。 "按照公告规定的累计预扣法来计算,对实际月收入在6250元以下的平台上各类'小哥'无需预扣税 款。"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说,即便月收入高于6250元被暂时预扣了小额税款,在 次年的年度汇算时,还可以申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租金等扣除项 目,并依法申请退税。 公告还明确,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的服务收入,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 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等税费优惠政策,不需再按次申报缴纳增值税。 "对于平台各类涉税违法违规行为,税务部门将依法查处,切实保护平台内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平 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上述负责人表示。 记者29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随着互联网平台企业将于10月1日起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 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国家税务总局将依法严查个别平台借机向外卖员、快递员等各类"小 哥"变相收费等违法 ...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实施在即 平台上外卖员、快递员等年收入12万元以下人群基本无需纳税
 人民网· 2025-09-29 21:45
人民网北京9月29日电 (记者车柯蒙)今年10月1日起,按照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 报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关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将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 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规定》的落地,对于广大从事外卖、快递等便民劳务活动的"小哥"而言,具 体有哪些影响?记者采访了相关财税专家和税务部门负责人。 除个人所得税外,《公告》还细化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代办申报相关规定,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 取得的服务收入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等税费优惠政策,不 需再按次申报缴纳增值税,进一步减轻了平台从业人员的税收负担。 与此同时,依法查处个别平台借机向"小哥"变相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记者了解到,有一些"小哥"担心 平台在代扣代缴过程中变相多扣费用,或借此转嫁涉税义务增加其税收负担。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征管 和科技发展司负责人表示,根据《税收征管法》《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互联网平台 应当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引导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依法合规享受税收优惠和履行纳税义 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平台企业的涉税义务转嫁给平台内的从业人员,更不 ...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实施在即
 搜狐财经· 2025-09-29 21:30
该计税方式具体有哪些好处?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介绍,通常劳务报酬的预缴方 法,是按次用收入减除800元或20%的费用后,乘以20%-40%的三级累进预扣率计算预扣预缴税款,预 扣税款会相对多一些。与之相比,平台从业人员新的累计预扣法不仅扣除金额高,而且适用预扣率低, 明显更为利好。按照《公告》规定的累计预扣法来计算,对实际月收入在6250元以下的平台上各类"小 哥"无需预扣税款。即便月收入高于6250元被暂时预扣了小额税款,在次年的年度汇算时,大部分"小 哥"还可以进一步申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租金等扣除项目,并依法申 请退税。全年来看,年收入12万元以下的"小哥"在扣除减除费用和法定的扣除项目后,基本无需缴纳个 税。 施正文同时介绍,累计预扣法并不是一个新的预扣预缴方法,目前该方法在工资薪金所得、保险营销员 和证券经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等预扣预缴中被广泛使用,是一种已被证实的便捷高效且能较好体现量能 负担的扣缴方法。这次将累计预扣法适用于平台上的"小哥"等从业人员,可以大幅减轻这部分人员预扣 预缴税款的负担。 除个人所得税外,《公告》还细化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代办申报 ...
 10月1日起,互联网平台企业将首次报送涉税信息
 南方都市报· 2025-09-28 12:25
 政策核心与目标 - 互联网平台企业需从10月1日起首次正式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及收入信息 [1] - 政策旨在提升税收服务和管理效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并营造线上线下公平统一的税收环境以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1]   适用范围与报送要求 - 报送主体为互联网平台企业而非入驻商家或个人,覆盖范围广泛,包括网络商品销售、网络直播、网络货运、灵活用工、教育、医疗、旅行等服务平台,以及提供聚合服务或小程序基础架构服务的平台 [2][4] - 平台企业需按季度报送信息,在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上一季度的平台内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身份信息和收入信息 [2] - 需要报送的信息主要包括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基本信息、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和收入信息、以及网络主播与合作方的涉税信息 [2]   对平台内经营者的影响与要求 - 平台内经营者(除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品等法定豁免情形外)需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3] - 个人从事网络交易活动年交易额超过10万元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且同一经营者在不同网店的交易额需合并计算 [3] - 平台内经营者应如实汇总在各平台及线下渠道取得的全部销售收入进行纳税申报,不得通过变更经营主体、关联交易等方式违规分拆收入以偷逃税款 [5]   对纳税人税负的实际影响 - 绝大多数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税收负担不会因信息报送而增加 [6] - 月销售额不超10万元的商户可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年综合所得不超12万元的平台从业人员在享受扣除后基本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6] - 政策主要影响此前存在隐匿收入情况的经营者,其税负将回归正常水平,而对绝大多数平台商家及外卖、快递、网约车司机等从业人员没有影响 [6]   违规处罚与监管强化 - 平台企业未按规定期限报送、瞒报谎报漏报、或拒绝报送涉税信息,将面临最高5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被责令停业整顿 [7] - 年度内2次以上未按规定报送信息的,税务机关可向社会公示 [7] - 政策实施将促进平台内经营者收入信息显性化,从源头防范违法行为,有助于促进税负公平 [7]
 10月起,一批新规将施行,涉及民航铁路客运发票、金融服务等
 搜狐财经· 2025-09-28 09:25
 反不正当竞争法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于10月15日起施行 [1] - 新法包含五章 对整治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内卷式"竞争行为和"傍名牌"现象作出规定 [1]   交通出行电子发票 - 10月1日起 中国民航境内航线旅客运输服务将全面停止提供纸质行程单 全面推广使用数字化电子发票 [2] - 旅客可在航程结束次日通过航空公司官网或购票平台一键提交申请开具电子发票 [2] - 10月1日起 全国铁路客运领域将全面使用电子发票 不再提供纸质报销凭证 [5] - 旅客可在行程结束或退票改签之日起180日内通过铁路12306等渠道申请开具电子发票 [5] - 铁路部门为老年人和脱网人士增加线下申请渠道和代办人开具服务 [5]   金融基础设施监管 - 《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共6章37条 [6][7] - 办法聚焦金融基础设施业务监管 健全运营 风险管理 公司治理等制度规则 [7] - 办法明确系统重要性金融基础设施认定标准和宏观审慎管理要求 实现监管标准统一 [7] - 金融基础设施包括金融资产登记存管系统 清算结算系统 交易设施等 [9]   互联网平台与助贷业务 - 10月1日起 互联网平台企业将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及收入信息 [13] - 平台企业需常态化报送涉税信息 有助于促进线上线下税负公平 [13]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 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的相关规定自10月1日起施行 [14] - 通知明确互联网助贷属于互联网贷款 应遵守相关监管规章制度 [14] - 商业银行应加强成本费用管理 审慎核定合作费用上限 不得为追求业务规模而放松管理要求 [16]   公司登记与资本市场 - 《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将于10月10日起施行 规定了强制注销的程序和救济举措 [17] - 办法明确了可强制注销登记的公司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公司不适用该程序 [17] - 北交所存量上市公司"920新代码"切换工作准备就绪 自10月9日起为存量股票启用新证券代码 [18]
 【大宗周刊】专访广西泛糖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刘经场:以平台赋能重构糖业全产业链
 期货日报· 2025-09-28 08:02
 产业互联网平台角色 - 产业互联网平台通过数字技术深度融合产业全链条 成为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核心引擎[2] - 平台实现上下游客户需求精准匹配和资源有效配置 提高食糖现货流通效率[2] - 一站式供应链集成服务打通上下游信息壁垒 实现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合一"[2]   政府政策支持 -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明确将泛糖产品现货交易平台列为公共服务平台 支持其发展壮大[3] - 平台积极响应政策关于创新发展产业链服务模式的指引 完善平台功能[3] - 广西作为中国食糖主产区 产量约占全国60% 涉糖人口超过2000万[3]   糖业发展挑战 - 糖料蔗种植面临人口老龄化、种蔗收益低、规模化效应不足等严峻问题[4] - 散户靠经验种植收益低 规模化种植户抗风险能力低 每10年淘汰一批种植大户[4] - 2023年公司提出"一体两翼"发展战略 聚焦糖料种植生产和食糖贸易流通关键环节[4]   数字农业实践 - 打造糖料蔗生产"数字基建" 覆盖耕、种、管、收全流程 订单合同备案种植面积占全区99%[5] - 自营万亩甘蔗"数字农场" 新植甘蔗亩产6.01吨/亩 较全区平均亩产提高30%[5] - 形成种植管理标准化体系、数字化管理体系及金融科技服务体系[5]   订单农业平台 - 开发政府端、集团端、糖厂端三类端口 通过数字化打破信息壁垒[7] - 政府端实现动态监测种植进度、订单签约、产量等情况 确保政策红利直达蔗农[7] - 集团端高效汇总各糖厂订单需求和种植计划 实现可视化管理[7] - 糖厂端实现线上签订电子订单 解决传统线下签约流程烦琐问题[8]   平台升级成效 - 泛糖电商平台2.0上线后 糖源全面覆盖全国主要产区 品类包括白砂糖、绵白糖等[8] - 购销模式更加灵活 包括现货挂牌交易、现货竞拍、基差专区、产能预售等功能[9] - 仓单运营平台实现电子仓单注册、转让、融资等全流程线上化管理[10]   期现结合创新 - 与头部贸易企业合作开展含权贸易探索 在现货购销合同中嵌入结构化场外期权产品[13] - 以泛糖现货价格为基准 结合不同品类、地域糖源升贴水形成全国现货定价体系[13] - 推广期货、期权工具需要"认知+效益"双驱动 通过常态化培训降低理解门槛[14]
 涉及民航铁路客运发票、金融服务 10月起一批新规将施行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28 07:25
 反不正当竞争法更新 - 新版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于10月15日施行 涵盖整治"内卷式"竞争行为和"傍名牌"现象等内容 [1]   民航铁路电子发票实施 - 民航境内航线10月1日起全面停止纸质行程单 改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旅客可通过官网或购票平台一键提交申请 [1] - 铁路客运10月1日起全面使用电子发票 旅客可通过12306或车站窗口在行程结束180日内申请 并增设线下渠道服务特殊群体 [2]   金融基础设施监管 - 《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10月1日施行 明确系统重要性认定标准和宏观审慎管理要求 涵盖运营风险及退出监管等6章37条规定 [2] - 金融基础设施定义包括资产登记存管系统、清算结算系统、交易设施、交易报告库、支付系统及征信系统 [4]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10月1日施行 首次明确县级部门需划定储备区作为建设项目占用补划来源 [4][6]   互联网平台税务合规 - 互联网平台企业10月1日起需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身份及收入信息 以实现税负公平和遏制违规招商 [6]   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管理 - 互联网助贷新规10月1日实施 要求商业银行审慎核定合作费用上限 禁止为追求规模放松管理 [6][7][9]   公司登记制度更新 - 《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10月10日施行 明确强制注销程序及适用范围 不包括需预先批准的公司 [10]   证券交易所代码调整 - 北交所将于10月9日起为存量上市公司全面启用"920"新证券代码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