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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矿业上半年归母净利润2.81亿元 连续第二年中期分红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26 20:09
核心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24.15亿元,同比增长10.46% [1] - 归母净利润2.81亿元,经营性现金流净额6.9亿元,同比上升39.76% [1] - 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连续第二年实施中期分红 [1] 油气业务进展 - 洛克石油油气权益产量604.29万桶当量,同比大幅增长51.35% [1] - 八角场气田权益产量同比增长40.22%,天然气售价固定不与油价挂钩 [1] - 阿曼油田项目并表及八角场增产措施共同推动产量提升 [1] 新能源业务布局 - 马里布谷尼锂矿一期工程进入试生产阶段,已产出锂精矿约3.5万吨 [1] - 锂矿包销协议已完成签署,马里政府入股及出口许可手续积极推进中 [1] - 新能源业务被定位为第三发展赛道 [1] 全球化战略实施 - 境外子公司营收13.83亿元,占比提升至57% [2] - 境外资产70.68亿元,占比超过48% [2] - 持续关注海外战略性资源并购机会,深化"矿产+能源"全球布局 [2] 股东回报与区域机遇 - 2022-2024年度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亿元 [2] - 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运作将为公司发展带来重要机遇 [2] - 战略定位为"以战略性资源为核心的国际性产业发展集团" [2]
投资者走进宝地矿业:探绿色矿山路径 谋区域发展新篇
全景网· 2025-08-24 22:14
核心观点 - 新疆上市公司协会与证券期货业协会联合组织投资者走进宝地矿业活动 通过实地探访和座谈交流 展示公司资源禀赋 发展战略和投资者回报机制 增强企业透明度和投资者信任 [1] 资源禀赋 - 公司拥有4处核心矿区 2024年末铁矿石资源储量达3.8亿吨 收购葱岭能源87%股权后资源总量将提升至4.6亿吨 [2] - 2022至2024年营业收入从7.61亿元增至11.96亿元 复合增长率26.3% 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收7.21亿元 [2] - 累计获得34项发明专利 拥有2座自治区级绿色矿山 2024年中国冶金矿山企业50强中位列第25位 [2] 产能建设 - 备战矿业取得新疆自然资源厅核发的1000万吨/年采矿许可证 天华矿业200万吨/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变更已取得核准批复 [3] - 收购葱岭能源项目稳步推进 其320万吨/年项目建设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3] 绿色发展 - 公司连续三年主动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 全面披露环境保护 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实践成果 [3] - 作为新疆绿色矿山示范企业 吨矿能耗和碳排放指标领先全国 持续投入智慧矿山与绿色矿山建设 [3] 投资者回报 - 自2023年3月上市以来累计现金分红4次 总金额达2.66亿元 [4] - 2024年中期加年度两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000万元 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62% [4] - 2025—2027年承诺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实现分配利润的10% 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4]
产业西移与西电西用协同发展新路径
中国电力报· 2025-08-22 11:13
产业西移政策背景与战略意义 - 国家推动产业向中西部梯度转移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区域协调发展和"双碳"目标实现 [1] - 国家能源局提出引导高载能产业向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区转移并推动"西电西用" [1] - 该战略对"十五五"电力和产业协同规划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1] 甘肃省产业转移现状 - 2023年甘肃GDP占全国比重0.94% 较2020年提升0.05个百分点 [3] - 2023年工业增加值占全国比重0.85% 较2020年提升0.13个百分点 [3] - "十四五"期间25个工业大类呈现产业转入 较"十三五"增加16个 [3] - 规上工业企业营收份额提升0.13个百分点 用工份额提升0.06个百分点 [3] - 转入产业以能源密集型、矿产资源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为主 [3] 用电量变化与行业特征 - 工业用电占比维持在70%以上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4] - 产业转移带来年均增加电量约10亿千瓦时 [4] - 13个行业用电量占全国份额明显增加 包括有色金属冶炼、化学制品、电子设备制造等 [4] - 4个行业用电量份额降低 包括黑色金属冶炼和石油加工等 [4] 新能源消纳影响分析 - 2025年产业转移增加电量20亿千瓦时时 新能源利用率提升0.2-0.4个百分点 [5] - 2025年增加电量40亿千瓦时时 新能源利用率提升0.5-0.8个百分点 [5] - 2030年增加电量70亿千瓦时时 新能源利用率提升1.0-1.9个百分点 [5] - 2030年增加电量140亿千瓦时时 新能源利用率提升1.7-3.8个百分点 [5] 产业布局区域差异 - 产业布局河西地区较中东地区新能源利用率提升更显著 [6] - 2030年转移电量140亿千瓦时全部布局河西地区 新能源利用率较中东地区高2.1个百分点 [6] - 小规模产业转移时布局负荷聚集区更有利 大规模时布局新能源聚集区更有效 [7] 战略实施路径 - 建立省域产业规划与新能源协调滚动修编机制 [8] - 引导工业负荷向新能源富集区布局 构建清洁能源基地与制造业产业集群融合体 [8] - 加强西北区域产业和电力协同谋划 完善区域电力市场 [8] - 探索新能源与传统高耗能产业及新兴用能产业的融合发展模式 [9]
安宁股份: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问询函》回复之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19 19:09
交易定价与资金安排 -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交易定价为650,768.80万元,参照前次竞拍成交价并经协商确定,与公司现金余额425,338.69万元存在差距[2] - 资金支付分三期:裁定批准后30日内支付335,075.78万元、90日内支付191,417.66万元、9个月内支付89,521.60万元,支付至管理人账户受法院监管[2][4] - 支付安排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支付56.83%款项后可取得100%股权,股权过户前出资人无法取得款项,有利于交易执行[4] 资金来源与偿债能力 - 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不超过32.00亿元、银行授信不超过30.00亿元及控股股东无息借款不超过10.00亿元[6] - 公司经营性现金流良好,2022-2024年净额分别为92,799.29万元、89,242.75万元和118,382.57万元,2025年1-3月为26,827.55万元[7] - 偿债能力稳健,2025年3月末流动比率4.36、速动比率4.30、资产负债率23.09%,交易后备考资产负债率47.54%[7] 协同效应与资源整合 - 标的公司小黑箐铁矿与公司潘家田铁矿属同一矿脉,整合可减少安全隐患,符合省级部门推动整合的要求[11] - 交易后公司资源储量大幅增加,工业品位铁矿储量7,511.5万吨,伴生TiO2量1,066.3万吨,潜在资源丰富[10] - 公司可将采选工艺、成本管控和销售渠道优势赋能标的公司,实现协同开采和资源最大化利用[12] 评估方法与参数差异 - 资产基础法评估增值484,290.09万元,增值率1,831.95%,其中产成品评估值131,959.00万元因低品位矿再利用价值高[12][16] - 收益法估值考虑协同效应,与资产基础法差异源于生产规模、回收率、成本及税率等参数优化,如地采规模从110万吨/年提至200万吨/年[22][23] - 收益法折现率9.61%采用WACC模型,参数包括无风险利率2.03%、市场风险溢价6.57%、Beta值0.9742,处于可比案例8.10%-10.50%区间[24][26] 采矿权评估依据 - 评估利用资源储量10,504.34万吨,依据2018年评审备案的《储量核实报告》和2024年评审的《再评价报告》,新增低品位矿2,811.9万吨因品位标准调整[28][33] - 关键参数设计损失量1,244.46万吨、露采回采率97%、地采回采率75%均参考可行性研究报告,符合行业规范[35][36] - 产品价格选取基准日前5年1期均价,铁精矿576.13元/吨、钛精矿2,113.24元/吨,符合矿业权评估准则[41] 风险应对与合规性 - 公司已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达成并购贷款意向,额度20-30亿元,利率按5年期LPR下浮40-60BP[7] - 交易未设置业绩补偿因业绩实现取决于公司经营管理能力,且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对非关联交易的规定[9] -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50年8月,评估服务年限34.75年至2059年,续期无实质性障碍且无需额外费用[28]
海南矿业: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资参股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8 00:11
对外投资概述 - 公司拟以30,000万元人民币现金增资丰瑞氟业,获得其15.7895%股权,以优化资源产业布局并提升盈利能力 [1] - 增资事项已通过总裁办公会审议,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1][3] 投资协议主体基本情况 - 丰瑞氟业实际控制人为王中喜,其子王琛担任上海柏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柏帝投资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王中喜持股90% [1] - 中原能矿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由河南省财政厅全资控股,2025年6月末资产总额365,576.51万元,净利润12,770.41万元 [4]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 丰瑞氟业主营萤石矿采选及无水氟化氢生产,拥有8个萤石矿采矿权,保有资源量1,354万吨,2024年开采量71.8万吨,年产萤石块矿及精粉各7.8万吨 [4][5] - 2025年6月末丰瑞氟业资产总额178,446.28万元,资产负债率69.90%,上半年净利润7,480.33万元 [6] 增资协议核心条款 - 公司认购新增注册资本3,388.5万元,增资款需在交割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共管账户,交割条件包括股权解质押、工商变更等 [7] - 若丰瑞氟业未在18个月内完成IPO或被收购,公司有权要求回购股权,回购价格按约定公式计算 [8][9] - 业绩承诺期为3年,累计扣非净利润不低于6亿元,未达标时公司可获现金补偿,超额部分50%奖励实际控制人(上限3,000万元) [10] 对外投资影响 - 增资符合公司战略布局,不会改变合并报表范围,对财务及经营无重大影响,不新增担保或同业竞争 [12]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13 04:28
董事会会议情况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7名,会议由董事长牛国锋主持[1]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全票同意选举王喜明为副董事长,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2]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5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3] 人事变动 - 董事梁宝东因公司治理需要辞职,辞职后继续担任子公司四川大中赫锂业副董事长,其直接持股8,618,859股(占比0.57%)[6] -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喜明为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同步选举其为副董事长,王喜明现任四川加达锂矿建设项目负责人,未直接或间接持股[7][10][11]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2022年发行可转债募资152,000万元,截至2025年7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66,737.12万元[12][16] - 本次拟使用57,000万元闲置募资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1,710万元(按3.0%利率测算),专户管理且不改变资金用途[19][20] - 前次70,000万元临时补流资金已于2025年8月5日按期归还至专户[18] 可转债付息安排 - "大中转债"将于2025年8月18日付息,债权登记日为8月15日,票面利率1.00%,每10张派息10元(含税)[25][26][33] - 债券存续期为2022年8月17日至2028年8月16日,转股期为2023年2月23日至2028年8月16日,票面利率逐年递增至第六年2.00%[27][28] - 个人投资者实际每10张获息8元(税后),QFII/RQFII暂免征税[33][36]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中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4-08 03:11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因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规模、结项、变更和延期,“大中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公司发布回售提示性公告,明确回售价格、申报期等相关事项,同时“大中转债”在回售申报期暂停转股 [2][4][17] 回售条款概述 - 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与承诺出现重大变化且被认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持有人有一次回售权利,可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回售,满足条件后可在申报期回售,未在该次申报期回售则不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2]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 IA=B×i×t/365,其中 IA 指当期应计利息,B 指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指当年票面利率,t 指计息天数 [3][4] “大中转债”本次回售原因及方案 导致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规模、结项、变更和延期的议案》,包括扩大项目产能、变更资金用途、延期项目时间等,使“大中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4][5] 回售价格 - 本次回售价格为“大中转债”票面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经计算为 100.644 元/张(含息、税) [6][8] - 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回售实际可得 100.515 元/张,合格境外投资者回售实际可得 100.644 元/张,其他债券持有者回售实际可得 100.644 元/张 [8] 回售权利 “大中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回售,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大中转债”,本次回售不具强制性 [9] 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回售事项的公告期 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应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持有人回售权利,回售公告至少发布三次,公司将在指定网站和报刊刊登公告 [10][11] 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持有人应在 2025 年 4 月 9 日至 2025 年 4 月 15 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报回售,申报当日可撤单,确认后不可撤销,未申报视为放弃回售权 [12] 付款方式 公司按回售价格回购“大中转债”,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清算交割,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5 年 4 月 18 日,回售款划拨日为 2025 年 4 月 21 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 2025 年 4 月 22 日,回售期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公告回售结果和影响 [13] 回售期间的交易 “大中转债”回售期内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同一交易日多项报盘申请按交易或转让、回售、转托管顺序处理 [13] 备查文件 - 关于回售“大中转债”的申请 [14]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14] “大中转债”暂停转股 - “大中转债”转股起止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3 日至 2028 年 8 月 16 日,暂停转股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9 日至 2025 年 4 月 15 日,恢复转股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6 日 [16][17] - 因“大中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回售申报期间应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为五个交易日,暂停期间正常交易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