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信用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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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动态 | 金融监管总局:调整保险公司投资相关股票的风险因子,培育壮大耐心资本
新浪财经· 2025-12-09 21:41
监管政策调整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的通知》,旨在完善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发挥保险资金作为耐心资本的优势,并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1][3] - 政策调整在严守风险底线的基础上进行,贯彻落实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1][3] 股票投资风险因子下调 - 对持仓时间超过三年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成分股,其风险因子从0.3下调至0.27,持仓时间根据过去六年加权平均持仓时间确定 [1][3] - 对持仓时间超过两年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其风险因子从0.4下调至0.36,持仓时间根据过去四年加权平均持仓时间确定 [1][4] - 此举旨在培育壮大耐心资本,鼓励保险公司进行长期投资 [1][3] 出口信用保险业务风险因子下调 - 保险公司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保费风险因子从0.467下调至0.42 [2][4] - 上述业务的准备金风险因子从0.605下调至0.545 [2][4] - 此举旨在鼓励保险公司加大对外贸企业的支持力度,有效服务国家战略 [1][3] 对保险公司的要求与指导 - 金融监管总局将指导保险公司贯彻执行《通知》要求,推动其提高长期资金投资管理能力,并加强偿付能力管理 [1][3] - 保险公司应完善内部控制,准确计量投资股票持仓时间,持续提高长期资金投资管理能力 [3][5] - 保险公司应加强偿付能力管理,准确计量各类风险资本要求,确保偿付能力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3][5]
东兴证券:降低险企部分投资业务风险因子 进一步释放险资活力
智通财经网· 2025-12-09 11:49
政策调整核心内容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旨在引导保险公司提高长期投资管理能力,强化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更好发挥保险资金耐心资本作用,有效服务实体经济[2] - 调整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是针对保险公司投资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成分股以及科创板股票的风险因子,根据持仓时间进行差异化设置,以培育耐心资本、支持科技创新;二是调整保险公司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保费风险因子、准备金风险因子,以支持外贸企业和服务国家战略[2] 风险因子具体调整细则 - 保险公司持仓时间超过三年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成分股的风险因子从0.3下调至0.27,持仓时间根据过去六年加权平均持仓时间确定[3] - 保险公司持仓时间超过两年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的风险因子从0.4下调至0.36,持仓时间根据过去四年加权平均持仓时间确定[3] - 保险公司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保费风险因子从0.467下调至0.42,准备金风险因子从0.605下调至0.545[3] 政策调整对资本市场的影响 - 在中美经贸关系面临重大变革时期,险资的资本市场“稳定器”作用尤为重要,本次降低风险因子有望推动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1] - 调整将有效推动险资加快入市进程,平抑市场波动,涉及指数包括沪深300、红利低波100和科创板指数,基本涵盖主要宽基和主流投资风格,支持范围广、力度大[4] - 无论是大盘蓝筹、高股息红利还是科技成长都有望迎来活水,有利于权益市场均衡健康发展[4] 政策调整对保险及证券行业的影响 - 风险因子下调有望提升险企资金运用效率和投资收益,进而提升险企经营业绩[1] - 资本市场运行环境的改善亦将直接推动券商业绩释放[1] - 调降出口信保海外投资业务的风险因子,有望有效推动险企和外贸企业的业务联动,加快推动国内优势企业出海发展,更好服务“一带一路”等国家核心战略[4] 投资建议 - 当前非银行业的马太效应不断增强,行业头部机构更有能力和机会参与政策创新,把握政策红利窗口期,提升自身经营业绩,建议持续重点关注行业头部公司的投资价值[5] - 在ETF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出于投资需求的差异化,证券、保险ETF的投资价值也应继续重点关注[5]
非银行金融:降低险企部分投资业务风险因子,进一步释放险资活力
东兴证券· 2025-12-08 18:42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 行业评级:看好/维持 [6] 报告的核心观点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旨在引导保险公司提高长期投资管理能力,强化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更好发挥保险资金耐心资本作用,有效服务实体经济,推动保险公司持续稳健经营 [1] - 风险因子调整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是对保险公司投资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成分股以及科创板股票的风险因子,根据持仓时间进行差异化设置,以培育壮大耐心资本、支持科技创新;二是调整保险公司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保费风险因子、准备金风险因子,引导保险公司加大对外贸企业支持力度、有效服务国家战略 [2] - 此次调整将有效推动险资加快入市进程,平抑市场波动,支持范围涵盖主要宽基和主流投资风格,有利于权益市场均衡健康发展,同时有望推动险企和外贸企业业务联动,服务国家核心战略 [4] - 在当前资本市场承担更大稳定和发展职责的时期,险资的“稳定器”作用尤为重要,本次调整有望提升险企资金运用效率和投资收益,进而提升其经营业绩,同时资本市场运行环境的改善也将直接推动券商业绩释放 [5] - 投资建议持续重点关注行业头部公司的投资价值,以及证券、保险ETF的投资价值 [5]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事件与政策调整细节 - 事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的通知》 [1] - 具体调整细节: - 保险公司持仓时间超过三年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成分股的风险因子从0.3下调至0.27,持仓时间根据过去六年加权平均持仓时间确定 [3] - 保险公司持仓时间超过两年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的风险因子从0.4下调至0.36,持仓时间根据过去四年加权平均持仓时间确定 [3] - 保险公司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保费风险因子从0.467下调至0.42,准备金风险因子从0.605下调至0.545 [3] 行业影响与投资逻辑 - 年初以来逆全球化进程和中美贸易风波给国内经济复苏带来较大不可预测性,资本市场波动保持在较高水平,险资作为长期资本和耐心资本成为稳定市场信心、补充流动性的关键因子 [4] - 风险因子下调涉及沪深300、红利低波100、科创板指数,基本涵盖主要宽基和主流投资风格,支持范围广、力度大,大盘蓝筹、高股息红利及科技成长板块均有望迎来资金活水 [4] - 调整出口信保业务风险因子有望推动险企与外贸企业业务联动,加快国内优势企业出海发展,更好服务“一带一路”等国家核心战略 [4] - 当前非银行业的马太效应不断增强,行业头部机构更有能力和机会参与政策创新,把握政策红利窗口期,提升自身经营业绩 [5] 行业基本数据 - 行业:非银行金融 [6] - 股票家数:79家,占全市场1.76% [6] - 行业总市值:77107.94亿元,占全市场6.76% [6] - 行业流通市值:60360.33亿元,占全市场6.39% [6] - 行业平均市盈率:11.06 [6]
A股,重磅利好!
证券时报· 2025-12-07 17:07
监管政策与资本市场改革 - 证监会主席吴清提出对优质机构优化评价指标、适度拓宽资本空间与杠杆上限,提升资本利用效率[2][6] - 金融监管总局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持仓超三年的沪深300指数成份股、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成份股风险因子从0.3下调至0.27,持仓超两年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风险因子从0.4下调至0.36[8][9] - 证监会就《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对市值管理、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作出明确要求,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7] - 据机构测算,仅沪深300成份股相关调整,若险资全部增配对应股票,可能为股市带来超千亿元增量资金[14] 金融机构与资金动向 - 中国央行11月末黄金储备报7412万盎司,环比增加3万盎司,为连续第13个月增持黄金[5] - 金融监管总局调低保险公司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保费风险因子和准备金风险因子,保费风险因子从0.467下调至0.42,准备金风险因子从0.605下调至0.545[10] - 国盛证券研报称,政策力推中长期资金入市,测算2026年险资配置建筑板块资金为794亿元,较2025年增量为286亿元,占自由流通市值的3.53%[26] 基金管理与薪酬激励 - 基金经理绩效薪酬与基金业绩强挂钩,过去三年产品业绩低于业绩比较基准超过十个百分点且基金利润率为负的,其绩效薪酬降幅不得少于30%[3][15] - 根据《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业绩显著超过比较基准且利润率为正的基金经理,绩效薪酬可以合理适度提高[3][15] 医药健康产业动态 - 国家医保局、人社部印发2025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首版《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新版目录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16] - 2025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新增114种药品,其中50种为1类创新药,首版商保创新药目录纳入19种药品,包括CAR-T等肿瘤治疗药品[17] - 对于未成功续约被调出目录的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给予6个月过渡期,至2026年6月底前医保基金可按原支付标准继续支付[16] 公司与市场信息 - 国航、东航、南航将涉及日本航线客票免费退改签政策延长至2026年3月28日[18] - 本周(12月8日至12日)将有38股解禁,合计解禁市值396.3亿元,其中宁波远洋解禁10.6亿股,解禁市值97.1亿元,亿纬锂能解禁1.25亿股,解禁市值86.2亿元[20][21][22] - 从解禁比例看,宁波远洋、欧克科技和晶品特装的解禁比例居前,均超50%[24]
培育壮大耐心资本、支持科技创新 金融监管总局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
中国证券报· 2025-12-06 12:32
文章核心观点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 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 旨在引导保险资金发挥耐心资本作用 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推动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健发展 [1][3] 风险因子调整的具体内容 - 保险公司持仓时间超过三年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成分股的风险因子从0.3下调至0.27 [2] - 保险公司持仓时间超过两年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的风险因子从0.4下调至0.36 [2] - 保险公司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保费风险因子从0.467下调至0.42 准备金风险因子从0.605下调至0.545 [2] 对保险行业投资行为的影响 - 风险因子下调直接提升资本效率 在相同投资规模下占用更少资本 偿付能力充足率相应提高 可释放资金用于扩大投资或开展其他业务 [3] - 调整对保险公司投资行为重塑效果明显 长期配置优质资产将获得监管奖励 推动保险资金投资策略从交易型向配置型转变 更加注重基本面研究和价值投资 [4] - 科创板风险因子针对性下调 为保险资金参与科技创新提供了制度激励 [3][4] 对服务实体经济与国家战略的影响 - 对沪深300、中证红利低波动100及科创板股票风险因子进行差异化设置 旨在培育壮大耐心资本、支持科技创新 [3] - 调整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业务风险因子 旨在引导保险公司加大对外贸企业支持力度、有效服务国家战略 [3] 监管要求与行业背景 - 监管要求保险公司完善内部控制 准确计量投资股票持仓时间 持续提高长期资金投资管理能力 [2] - 监管要求保险公司加强偿付能力管理 准确计量各类风险资本要求 确保偿付能力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2] - 截至三季度末 保险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6.3%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34.3% [2]
引导“长钱长投” 险企多项业务风险因子下调
证券时报· 2025-12-06 01:26
政策核心内容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对长期持有特定股票的保险公司给予资本优待,并调低了出口信用保险相关业务的风险因子 [1] 股票投资风险因子调整细则 - 保险公司持仓时间超过3年的沪深300指数成份股、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成份股的风险因子从0.3下调至0.27,持仓时间根据过去6年加权平均持仓时间确定 [1] - 保险公司持仓时间超过2年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的风险因子从0.4下调至0.36,持仓时间根据过去4年加权平均持仓时间确定,计算采用先进先出原则 [1] - 差异化风险因子设置的目的在于培育壮大耐心资本、支持科技创新 [1] 对保险行业资本与投资行为的影响 - 政策从偿付能力规则角度给出激励措施,降低相关风险因子,减少资本占用 [2] - 对于普遍存在资本紧张的保险行业,该通知将降低已有持仓的资本占用并提升偿付能力充足率水平,从而腾挪出资本空间 [2] - 此举将进一步提升险资入市并长期持有的积极性 [2] 对险企资产配置策略的预期影响 - 策略上会更偏向“长期持有”,特别是高股息蓝筹股和国家战略支持的科创板股票 [2] - 结构上会更追求“稳健+成长”,用大盘价值股作“压舱石”,同时增加对科技成长股的长期配置 [2] - 管理上会更注重“长期能力”,内部考核和投研体系会更多向长期业绩倾斜 [2] - 保险公司投资股票的方式可能会逐渐发生转变,将以更长期的视角发掘投资标的,以股权的投资方式来投资股票,关注企业长期的竞争力而非短期股价波动 [2] 政策调整的背景与行业呼声 - 在低利率市场环境下,保险公司对权益类资产配置提升有潜在需求,业界对优化权益类资产投资的偿付能力政策的呼声较多 [3] - 不少业内人士建议,从投资领域和持有期限等维度细化风险因子分类,给予长期投资的符合战略导向的股票一定的资本优待 [3] 出口信用保险业务风险因子调整 - 将保险公司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保费风险因子从0.467下调至0.42 [3] - 准备金风险因子从0.605下调至0.545 [3] - 这一调整同样降低了海外投资保险的资本要求,旨在引导保险公司加大对外贸企业支持力度、有效服务国家战略 [3]
充分发挥保险资金作为耐心资本的优势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
证券日报· 2025-12-06 00:31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的通知》,通过下调特定投资的风险因子,旨在完善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引导保险资金发挥耐心资本优势,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1] 风险因子调整的具体内容 - 保险公司持仓超过三年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成分股的风险因子从0.3下调至0.27,持仓时间根据过去六年加权平均确定 [1] - 保险公司持仓超过两年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的风险因子从0.4下调至0.36,持仓时间根据过去四年加权平均确定 [1] - 保险公司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保费风险因子从0.467下调至0.42,准备金风险因子从0.605下调至0.545 [1] 政策调整的目标与影响 - 对沪深300、中证红利低波动100及科创板股票风险因子进行差异化设置,旨在培育壮大耐心资本、支持科技创新 [2] - 调整出口信用保险相关风险因子,旨在引导保险公司加大对外贸企业支持力度、有效服务国家战略 [2] 持仓时间的计算方法 - 以科创板股票为例,持仓时间按先进先出原则,采用加权平均方式计算过去四年持仓时间,超过四年按四年计,持仓超过两年适用0.36的风险因子 [2] 对保险公司的要求与后续监管 - 要求保险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准确计量投资股票持仓时间,持续提高长期资金投资管理能力 [3] - 金融监管总局将指导保险公司贯彻执行《通知》,推动其提高长期资金投资管理能力,加强偿付能力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3]
A股迎来重磅利好!保险资金股票投资多项风险因子下调
北京商报· 2025-12-05 21:29
政策核心内容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的通知》旨在防范风险、引导保险公司提高长期投资管理能力并更好发挥保险资金耐心资本作用 [1] - 下调风险因子意味着相关投资的资本占用降低 险资配置活力可以得到进一步释放 [1] - 政策有助于鼓励和引导作为市场“压舱石”的保险资金加大入市力度 为市场带来更多增量资金 [1][4] 风险因子具体调整 - 对保险公司投资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成分股以及科创板股票的风险因子 根据持仓时间进行差异化设置 [3] - 保险公司持仓时间超过三年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成分股的风险因子从0.3下调至0.27 [3] - 保险公司持仓时间超过两年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的风险因子从0.4下调至0.36 [3] - 保险公司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保费风险因子从0.467下调至0.42 准备金风险因子从0.605下调至0.545 [3] - 持仓时间计算以投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为例 按照先进先出原则采用加权平均方式计算过去四年持仓时间 超过四年的按四年计算 持仓时间超过两年则适用风险因子0.36 [3] 政策影响与市场预期 - 风险因子下调直接降低了保险公司投资特定股票的资本占用 在偿付能力不变的情况下释放了保险资金的配置空间 [4] - 政策为市场带来更多增量、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 [4] - 业内此前测算 在假设50%沪深300成分股配置情况下 若全部增配沪深300 可能为股市带来超千亿增量资金 [3] - 政策对沪深300成分股、红利低波动标的及科创板股票的差异化支持 凸显监管对蓝筹股、稳定分红资产及科技创新的偏好 [5] - 未来资金将向优质资产集中 可能推动市场风格向长期价值投资转向 提升整体估值中枢 [5] 对保险公司与资本市场的作用 - 政策通过降低持仓时间达标股票的风险因子 鼓励保险公司长期持有优质资产 减少短期交易行为 [5] - 有助于培育耐心资本 降低市场波动 强化A股作为实体经济“压舱石”的功能 [5] - 引导保险资金长期配置 与寿险等长期负债形成更好匹配 有利于减少短期市场波动对利润表的冲击 提升保险公司稳健经营能力 [5] - 政策要求保险公司必须提升相应的长期资金投资管理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 完善内部控制并准确计量投资股票持仓时间 [5]
金融监管总局:险企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保费风险因子下调至0.42
北京商报· 2025-12-05 20:16
监管政策调整 - 金融监管总局于12月5日发布《关于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的通知》[1] - 该政策旨在调整保险公司特定业务的风险因子[1] 具体调整内容 - 保险公司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保费风险因子从0.467下调至0.42[1] - 保险公司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准备金风险因子从0.605下调至0.545[1] -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保费风险因子从0.467下调至0.42[1] -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准备金风险因子从0.605下调至0.545[1]
持仓沪深300指数成分股超3年 风险因子下调至0.27 金融监管总局再出实招引导险企支持资本市场发展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05 20:13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下调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旨在完善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发挥保险资金作为耐心资本的优势,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并鼓励保险公司加大资本市场投资力度 [1][2][4] 监管政策调整内容 - 对保险公司投资相关股票的风险因子进行下调,以培育壮大耐心资本 [2] - 对保险公司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风险因子进行下调,以鼓励加大对外贸企业支持力度、有效服务国家战略 [2] - 保险公司持仓时间超过3年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成分股的风险因子从0.3下调至0.27 [2] - 保险公司持仓时间超过两年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的风险因子从0.4下调至0.36 [2] - 保险公司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保费风险因子从0.467下调至0.42,准备金风险因子从0.605下调至0.545 [2] 政策调整的背景与目的 - 下调风险因子意味着保险公司的资本使用效率有所提高 [2] - 主要考量是引导保险资金以长期资金的形态进入权益市场,鼓励险资延长持股周期 [3] - 同时缓解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压力,适度降低资本占用有助于提高保险公司偿付能力 [3] - 体现了监管层对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支持与鼓励 [3] - 此次下调是监管鼓励保险公司加大入市力度的体现之一 [4] - 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曾表示,将调整偿付能力监管规则,将股票投资的风险因子进一步调降10% [4] 对保险公司的影响 - 调整后的风险因子有助于优化保险公司的资本配置,增加其对资本市场的长期投资力度 [4] - 为保险公司提供了更大的经营灵活性,有助于提升行业的整体竞争力 [5] - 提高资本使用效率:保险公司可以通过降低投资股市的资本占用,更有效地配置资金,能够有更多的资金参与到股市投资中,尤其是在优质资产中进行长期投资 [5] - 增强长期投资布局:保险公司有更多的资金可以长期配置在资本市场,有助于构建长期稳健的投资组合,减少短期波动的影响,提高资金使用的长期收益 [5] - 优化经营风险结构:保险公司可以在更低的资本占用下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有助于优化整体经营风险结构,在不牺牲偿付能力的前提下增加投资收益 [5] - 推动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在支持战略性产业和高科技企业等方面,保险公司可以加大对国家战略性行业的投资,帮助推动社会经济的创新发展 [5] 历史政策对比 - 2023年9月,金融监管总局曾发布通知,将保险公司投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的风险因子从0.35调整为0.3,投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票的风险因子从0.45调整为0.4 [4] - 对于投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中未穿透的,风险因子从0.6调整为0.5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