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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沭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护航年味”食品专项抽检活动
新浪财经· 2026-02-28 10:43
监管动态 - 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市场监管局启动2026年“护航年味”食品专项抽检活动 旨在营造规范有序的节日市场环境并筑牢节日安全防线 [1] - 专项抽检围绕节日消费特点 聚焦食品及餐饮等重点环节制定计划 并坚持“重点区域、重点品类”双轮驱动的精准靶向抽检策略 [1] 抽检范围与重点 - 抽检聚焦农贸市场、批发部、便利店及商超等重点区域 [1] - 抽检针对肉制品、乳制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及炒货坚果食品等10大类热销产品 [1] - 检测项目涵盖微生物指标、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含量及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等关键安全指标 [1] 执行进展 - 截至目前 专项抽检活动已完成68批次产品的抽检工作 [1]
河南省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6年春节专项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
新浪财经· 2026-02-24 16:01
食品安全抽检结果 - 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了春节专项食品安全抽检 共抽检196批次食品 [1] - 抽检食品种类包括食用农产品 乳制品 酒类 糕点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餐饮食品 粮食加工品等 [1] - 本次抽检结果显示所有196批次食品均合格 未发现不合格食品 [1] 市场监管与消费者互动 -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注意食品安全 遇到问题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1] - 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常态化食品抽检“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 鼓励消费者扫码参与 [1]
安徽省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6年第5期)
新浪财经· 2026-02-14 17:15
抽检概况 -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了对12类食品的抽检工作 抽检范围包括食用农产品 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 乳制品 酒类 餐饮食品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水果制品 粮食加工品 肉制品 蔬菜制品 饮料 淀粉及淀粉制品 [1] - 本次抽检共涉及63批次样品 [1] - 根据检验结果 合格样品为60批次 不合格样品为3批次 总体合格率为95.2% [1] 监管行动 - 对于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 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启动核查处置程序 [2]
辽宁省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的通告(2025年第 9 期)
新浪财经· 2026-02-14 13:06
抽检总体情况 -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完成了食品安全抽检,总计393批次 [3] - 抽检范围覆盖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0个食品大类 [3] 抽检结果 - 本次抽检的393批次食品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 [3] - 详细的检验项目、合格食品情况等信息已通过附件形式公布 [3]
安徽省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6年第1期)
新浪财经· 2026-02-14 13:05
抽检概况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了一次食品安全抽检 覆盖了水产制品 豆制品 餐饮食品 糕点 茶叶及相关制品 粮食加工品 蔬菜制品 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 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 水果制品共10大类食品 [2] - 本次抽检共计涉及50批次样品 [2] 抽检结果 -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 本次抽检的50批次样品全部合格 合格率为100% [2] - 抽样检验工作由国家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淮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和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检 [2] - 通告明确指出 抽检合格仅代表该企业该批次产品所检项目合格 [2] 消费者提示 - 市场监管部门提示消费者应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食品并保存购物凭证 [2] - 消费者在购买时应查看外包装标识 包括生产日期 保质期 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 [2] - 消费者应避免购买无厂名 厂址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 以及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并谨慎购买临近保质期的产品 [2]
福建省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第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新浪财经· 2026-02-14 13:05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 - 本次监督抽检涉及粮食加工品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糕点 罐头 酒类 餐饮食品等6大类食品[2] - 抽检总批次为150批次 全部批次合格 合格率为100%[2] 市场监督与消费者权益 -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抽检并通告结果[2] - 消费者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不合格产品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2]
“年货”火爆! 杭州市场监管部门抽检131批次
每日商报· 2026-02-10 06:17
行业监管与食品安全状况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春节前对年货食品开展了专项监督抽检,共抽取样品131批次,经检测全部合格 [1] - 食品生产环节抽检乳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共计31批次样品,全部合格 [1] - 流通环节抽检调味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等8类食品共计55批次样品,全部合格 [1] - 餐饮服务环节抽检餐饮食品、水产制品、肉制品、速冻食品等5类食品共计45批次样品,全部合格 [1] 消费者购买行为指引 - 消费者在购买年货时,应尽量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正规超市、商场或市场购买食品 [1] - 购买肉类、禽类、水产等生鲜类食材时,需认准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确保新鲜优质 [1] - 选购有包装的食品时,应认真查看标签、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拒绝“三无”产品,不选购外包装破损、过期或存储条件不符的食品 [1] 餐饮消费与风险防范 - 外出聚餐时,应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的餐饮单位,避免在卫生条件差的小摊小馆内用餐 [2] - 点菜时需注意避免自身体质容易过敏或正在服用药物冲突的菜品 [2] - 收取外卖时,要留意包装是否完好、配送是否及时 [2] 消费纠纷与权益维护 - 如出现呕吐、腹泻、腹痛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立即就医,并保留可疑食物和消费凭证 [2] - 如果发生消费纠纷,可先与商家沟通协商,若无法解决,可拨打12345请求帮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
江苏太仓最新食品抽检结果出炉,这些不合格
新浪财经· 2026-02-02 16:43
文章核心观点 - 太仓市2025年12月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总体合格率较高,为97.76%,但在食用农产品和餐饮食品领域仍存在特定农药残留和微生物污染问题 [1][2][3] 抽检总体情况 - 2025年12月共抽检食品样品402批次,合格393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7.76% [2] - 抽检覆盖生产、流通、餐饮和种养殖环节,涉及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淀粉及淀粉制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乳制品等多个品类 [1] - 其中针对羊肉面店的“你点我检”专项活动共抽检60批次 [2] 各部门及品类抽检结果 - **市场监管局(生产环节)**:抽检17批次,涵盖豆制品、糕点、酒类等,合格率100% [4] - **市场监管局(流通环节)**:抽检277批次,涵盖粮食加工品、肉制品、调味品、食用农产品等,合格率为98.56% [4][5] - **市场监管局(餐饮环节)**:抽检79批次,涵盖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等,合格率为93.67% [5] - **农业农村局(种养殖环节)**:抽检29批次,涵盖蔬果、稻谷、水产等,合格率100% [5] 不合格项目具体情况 - 本期共有9批次样品不合格,涉及食用农产品4批次和餐饮食品5批次 [3] -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项目**:主要为农药残留超标,包括联苯菊酯、苯醚甲环唑、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3][7] - **餐饮食品不合格项目**:均为大肠菌群检出 [3][7] 不合格产品详细信息 - **食用农产品**:涉及4家水果经营单位,不合格产品包括黄相授(检测联苯菊酯0.2mg/kg,标准值≤0.05mg/kg)、桔子(检测联苯菊酯0.08mg/kg)、酸南所橙(检测苯醚甲环唑0.3mg/kg,标准值≤0.2mg/kg;检测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0.25mg/kg,标准值≤0.2mg/kg;检测联苯菊酯0.21mg/kg)、橙子(检测苯醚甲环唑1.23mg/kg)[7] - **餐饮食品**:涉及5家餐饮店,不合格产品均为面碗或汤碗,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要求为不得检出 [7] 不合格项目相关知识 - **联苯菊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长期食用超标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影响,在沃柑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超标原因可能是用药量过大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 [8] - **苯醚甲环唑**:低毒杂环类杀菌剂,在柑、橘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超标原因可能是未按规定用量使用或未遵守安全间隔期 [8] -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神经毒杀虫剂,超标原因可能是农药配比过高、降解或采摘周期短 [9] - **大肠菌群**: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复用餐饮具中不得检出,检出原因可能与灭菌工艺不彻底或储存不当有关 [9]
广东省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6年第6期)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6-01-16 16:32
中山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总体情况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第6期对餐饮食品、调味品、糕点、乳制品和食用农产品五大类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 [2] - 本次共抽检210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202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6.2% [2] 餐饮食品不合格详情 - **中山市石岐区杨国福麻辣烫店** 使用的碗被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检测结果为0.0324mg/100cm²,而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2] - **中山市坦洲镇宝云食店** 自制的烧鸭(熏烧烤肉制品)菌落总数超标,检测结果为1.2×10⁷ CFU/g,根据标准,≥10⁶ CFU/g即为不合格 [2] 调味品不合格详情 - **广东卓梅尼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经营的干辣椒被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检测结果为0.594g/kg,而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2] 糕点不合格详情 - **宁晋县凯行食品厂** 生产、由**中山市石岐区鲜宜乐生鲜超市经营部** 销售的原味合桃酥过氧化值超标,检测结果为0.72g/100g,标准值为≤0.25g/100g [3]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详情 - **中山市坦洲镇梁妹仔蔬菜档** 销售的小黄姜铅含量超标,检测结果为0.307mg/kg,标准值为≤0.2mg/kg [3] - **中山火炬开发区曾小珍蔬菜档** 销售的芹菜毒死蜱超标,检测结果为0.11mg/kg,标准值为≤0.05mg/kg [3] - **中山市横栏镇佩敏水产档** 销售的鲩鱼(淡水鱼)同时检出五氯酚酸钠和恩诺沙星超标,五氯酚酸钠检测结果为17µg/kg(不得检出),恩诺沙星检测结果为114µg/kg(标准值≤100µg/kg) [3] - **中山市东凤镇小问题水产品档** 销售的黄花鱼(海水鱼)磺胺类总量超标,检测结果为504µg/kg,标准值为≤100µg/kg [3]
广东省珠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2025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第11期)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6-01-12 16:25
珠海市2025年第11期食品抽检总体情况 - 本次监督抽检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环节,共抽检15类食品261批次样品 [2] - 抽检结果显示合格样品251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6.2% [2] - 不合格问题主要集中在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两类 [2] 不合格产品涉及的主要品类与问题指标 - 在食用农产品中检出农药残留超标,主要涉及噻虫胺、噻虫嗪、戊唑醇、吡唑醚菌酯等指标 [2] - 在食用农产品中检出重金属超标,主要涉及铅、镉等指标 [2] - 在餐饮食品中检出微生物及清洁剂污染,主要涉及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等指标 [2] - 在部分食品中检出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如三氯蔗糖 [2] 具体不合格产品案例详情 - **案例1:**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水新村路口某水果店销售的“木瓜”,噻虫胺实测值0.049 mg/kg(标准值≤0.01 mg/kg),超标3.9倍;噻虫嗪实测值0.019 mg/kg(标准值≤0.01 mg/kg),超标0.9倍 [5] - **案例2:** 斗门区斗门镇某购物广场销售的“芒果”,戊唑醇实测值0.11 mg/kg(标准值≤0.05 mg/kg),超标1.2倍;吡唑醚菌酯实测值0.086 mg/kg(标准值≤0.05 mg/kg),超标0.72倍 [5] - **案例3:** 斗门区斗门镇某生鲜超市销售的“芒果”,戊唑醇实测值0.081 mg/kg(标准值≤0.05 mg/kg),超标0.62倍;吡唑醚菌酯实测值0.12 mg/kg(标准值≤0.05 mg/kg),超标1.4倍 [5] - **案例4:** 香洲区某商行销售的“姜”,镉实测值0.139 mg/kg(标准值≤0.1 mg/kg),超标0.39倍 [6] - **案例5:** 香洲区万科城市中心某水果店销售的“木瓜”,噻虫胺实测值0.012 mg/kg(标准值≤0.01 mg/kg),超标0.2倍;噻虫嗪实测值0.047 mg/kg(标准值≤0.01 mg/kg),超标3.7倍 [6] - **案例6:** 香洲区前山某生鲜超市销售的“橄榄”,三氯蔗糖实测值0.0721 g/kg(标准为不得使用) [6] - **案例7:** 香洲区湾仔某餐饮馆的“复用餐饮具(碗)”,检出大肠菌群(标准为不得检出) [6] - **案例8:** 香洲区前山某餐厅的“复用餐饮具(碗)”,检出大肠菌群且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实测值0.040 mg/100cm²(标准为不得检出) [6] - **案例9:** 香洲区前山某餐饮店的“复用餐饮具(碟)”,检出大肠菌群且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实测值0.040 mg/100cm²(标准为不得检出) [6] - **案例10:** 金湾区三灶镇某酸辣粉店的“复用餐饮具(碗)”,检出大肠菌群且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实测值0.021 mg/100cm²(标准为不得检出) [6] 监管部门的后续处理措施 - 监管部门已要求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并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召回、下架、销毁等措施 [2] - 要求相关企业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同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安全信用档案 [2] - 查处情况将通过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官网公开,方便公众查询 [2] 对消费者的提示 - 建议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并保存购物凭证,注意查看外包装标识是否齐全 [3] - 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保质期、超过保质期以及已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3] - 如发生疑似食源性疾病,应及时就医并保存证据,同时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举报 [3] - 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抽检信息公布,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举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