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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合规经营进阶指南(一)| 积分提升篇:信用积分提分锦囊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5 19:35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评价体系概述 - 文章核心观点:信用积分是涉税中介机构的重要评价工具,文章旨在详细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规则,指导机构如何通过六大维度提升积分 [3] 信用积分评价周期与等级 - 信用积分按月公告,评价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年4月30日前完成上一年度信用等级评价,评价结果自产生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 [3] - 信用等级从高到低分为五级,信用积分满分为500分 [3] 信用积分指标体系构成 - 指标体系包含9个一级指标,分别是:上一评价周期信用情况(100分)、委托人纳税信用(20分)、纳税人和税务机关评价(50分)、实名办税(90分)、业务规模(20分)、服务质量(120分)、业务信息质量(50分)、行业自律(30分)、人员信用(20分),总分500分 [3] 委托人评价指标细则 - 委托人评价指标满分20分,评价分为“非常满意”(20分)、“满意”(15分)、“基本满意”(10分)、“不满意”(5分)、“非常不满意”(0分)五个等级 [4] - 机构需在委托协议终止30天内提醒委托人评价,超过期限未评价则按“基本满意”计10分,指标分值等于评价得分总和除以发起评价次数 [4] - 每个评价周期末,税务机关会向每个委托人发起一次评价,若周期内结束委托关系则在结束当天发起评价 [4] 服务协议信息报送指标细则 - 报送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指标满分30分,得分按协议数量与从事涉税服务人员总数的比值计算 [4] - 具体计算公式为:30分 × (评价周期内报送协议数量 / 评价周期内从事涉税服务人员总数),人员总数包括期间内已退出人员 [4][5] 业务规模指标细则 - 业务规模指标满分20分,由业务结构(10分)和人均涉税专业服务收入(10分)两部分构成 [5] - 业务结构得分计算公式为:(纳税申报代办收入 + 一般税务咨询收入 + 专业税务顾问收入 + 税务合规计划收入 + 涉税鉴证收入 + 纳税情况审查收入 + 其他税务事项代办收入×50% + 其他税务代理收入×50%) / 涉税专业服务总收入 × 10分 [5] - 人均收入得分计算公式为:人均涉税专业服务收入 / 全省人均涉税专业服务收入 × 10分,比值≥1时得满分10分,人均收入计算时,同人在多机构从业按1人算,人员总数包括已退出人员 [5][6] 特定业务信息报送与行业自律指标 - 单独报送一般税务咨询、其他税务代理业务信息指标满分20分,每报送一份协议加0.5分,封顶20分 [6] - 接受行业自律管理指标满分为25分 [6]
电子税务局常见问题汇总解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5 19:34
出口退税政策核心要点 - 对出口货物、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实行增值税免征和退还政策 出口的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 购进出口的货物退还前一环节已征消费税[17] - 融资租赁企业包括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租赁公司 经商务部批准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 以及经批准开展试点的内资融资租赁企业等[19] - 2017年1月1日前签订的海洋工程结构物销售或融资租赁合同 在合同到期前可继续按现行出口退税政策执行[20] 融资租赁出口货物适用范围 - 融资租赁出口货物范围包括飞机、飞机发动机、铁道机车、铁道客车车厢、船舶及其他货物 需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21] - 海洋工程结构物的范围、退税率及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具体范围 依照财税〔2012〕39号文及财税〔2023〕51号文相关规定执行[22] 融资租赁出口退税申报要求 - 融资租赁出租方应在货物报关出口或收取海洋工程结构物首笔租金开票之日的次月起 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信息后向主管税务局申报退税[23] - 申报融资租赁货物退税需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 或融资租赁海洋工程结构物的首笔租金发票[23] - 申报需提供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属于消费税应税货物的还需提供消费税专用缴款书[24] - 申报需提供租赁期在5年及以上的融资租赁合同中文版 融资租赁海洋工程结构物的还需提供列名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收货清单[24]
带您了解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的常见误区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5 17:44
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 - 常见误区是认为业务招待费可按发生额的60%全部扣除 [3] - 正确规定为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 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4] - 个体工商户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计征个人所得税时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与企业所得税规定一致 即按发生额60%扣除且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 [5][6] 融资租赁出口退税政策 - 适用主体包括金融租赁公司 经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 试点内资融资租赁企业及经授权批准的融资租赁公司 [15] - 政策规定2017年1月1日前签订的海洋工程结构物销售或融资租赁合同 在到期前可继续按现行出口退税政策执行 [16] - 融资租赁出口货物范围包括飞机 飞机发动机 铁道机车 铁道客车车厢 船舶及其他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货物 [18] - 退税申报需在货物报关出口或收取首笔租金开票之日的次月起 收齐凭证后向主管税务局办理 [19] - 申报所需资料包括出口货物报关单 首笔租金发票 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缴款书 租赁期5年以上的融资租赁合同等 [20]
一图了解企业破产程序中相关税费征管事项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5 15:32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税务总局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关于企业破产程序中若干税费征管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24号),旨在明确企业破产程序中的税费征管规则,解决长期存在的制度模糊问题,以提升执法确定性和统一性,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1][2] 政策背景与目的 - 政策出台是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健全企业破产机制和完善市场退出制度的精神,以应对近年来逐年增多的企业破产案件及税收征管中的新问题[2] - 该公告是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旨在规范企业破产涉税费征管工作,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并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2] 施行时间与适用范围 - 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3] - 对于公告生效时,人民法院尚未裁定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终止重整程序或和解程序的案件,均按照公告规定执行[4] 税费债权申报范围与分类 - 申报范围包括企业所欠税款(含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款滞纳金、罚款、因特别纳税调整产生的利息、社会保险费及其滞纳金,以及税务机关征收的非税收入及其滞纳金(违约金)[4] - 申报类别规定:税款和社会保险费需单独申报;税款滞纳金和利息按普通债权申报;社会保险费滞纳金和罚款按规定申报[4] 税费债权的确定 - 税费债权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为截止日进行计算确定[4] - 对于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已发生但法定申报期限未届满的纳税、缴费义务,视为到期,企业应依法办理申报[4] - 对企业破产申请受理前的涉税费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应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前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并申报债权;若在此期限后作出决定,原则上应在债权人会议第一次表决相关方案前补充申报债权[5] 破产程序中新生税费的性质认定 - 企业因处置债务人财产发生的相关税费被认定为破产费用[5] - 企业因继续营业发生的相关税费被认定为共益债务,并由破产财产随时清偿[5] 破产程序期间的法定涉税义务履行 - 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应依法接受税务机关的税务管理并履行法定义务,破产程序中发生应交税费情形应按规定申报缴纳[5] - 管理人负责管理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应代表债务人履行申报纳税、扣缴税费、开具发票等涉税义务[5][6] 涉税费事项办理要点 - 管理人持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件等材料到税务机关办理涉税费事项,办理时可以使用管理人印章代替债务人公章[6] - 经实名办税信息采集和验证后,管理人的具体经办人员可在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查询和办理债务人涉税费事项[6] - 人民法院或管理人可根据需要向税务机关查询破产企业涉税信息,税务机关应予以配合[6] - 需要开具发票时,管理人可以企业名义领用开具发票或申请代开发票;企业因大额资产处置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发票总额度的,经管理人申请,税务机关将按照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有关规定调整额度[6] 特殊情形处理 - 非正常状态解除:破产企业应就逾期未申报行为补办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出具处罚决定书后立即解除企业非正常状态,并依法向管理人申报相关税款、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债权[6] - 保全措施解除:税务机关收到受理破产申请裁定书和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后,应依法解除对企业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并中止强制执行[6]
关于体育事业的这些税费政策,你了解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5 15:25
体育场馆税收优惠政策 - 企业拥有并运营管理的大型体育场馆,其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和土地,可减半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4] - 高尔夫球、马术、汽车、卡丁车、摩托车的比赛场、训练场、练习场,以及体育场馆辅助用房及配套设施用于非体育活动的部分,不享受上述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4] - 一般纳税人提供体育服务,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4] - 纳税人在境外现场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4]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5%,该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4] 税务行政处罚种类 - 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罚款、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 [10][11] - 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11] 社保信息系统操作问题 - 企业申报时若无法带出缴费人1-11月或12月的参保信息,可能是因为原工伤/失业系统的数据已合并至新系统,后台将原数据停保至11月,并从12月起在新系统重新参保,导致参保信息分属两段且经办机构不同,办理业务时需选择对应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操作 [13][14]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5 09:24
非正常损失的增值税进项税处理 - 非正常损失的定义包括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货物或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 [3] -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其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 -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3] -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3] -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3] 个人所得税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 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 [11] - 如果雇主为雇员负担的税款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则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 [11] 历史增值税进项抵扣信息查询与打印 -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的【统计确认】-【查看历史确认信息】模块,查询打印以前月份的增值税申报进项抵扣汇总和抵扣类勾选结果 [13] - 操作路径为:登录电子税务局首页,进入热门服务【发票业务】,然后点击【发票勾选确认】下的【抵扣类勾选】 [16] - 在【抵扣类勾选】页面,选择【统计确认】下的【查看历史确认信息】 [17] - 选择需要查询的【税款所属期】,系统会显示该月的进项抵扣汇总数据及勾选明细,点击【打印】或【下载】按钮即可获取数据 [17] - 示例显示,2025年09月税款所属期,有一份“本期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283.02,税额为16.98 [18]
企业承担员工工资的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5 09:24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是一份由山西省税务局发布的官方办税指南和提醒 旨在指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等线上平台完成2025年12月的各项税费申报缴纳工作 并推广“征纳互动”平台和“悦悦”人工远程问办服务以提升办税便利性 [6][8][17] 2025年12月办税日历 - 2025年12月1日至15日期间 需申报缴纳的税种包括增值税 消费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文化事业建设费 个人所得税 以及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车船税 [8] - 2025年12月1日至25日期间 需申报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费 [8] - 2025年12月1日至31日期间 需申报缴纳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及由自然人缴纳的2025年度车船税 [8]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指引 - 房产税按年征收 分半年缴纳 下半年的应缴税款需在当年12月底前完成申报缴纳 [10] - 纳税人需首先在电子税务局进行税源信息采集 路径为【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新增税种】 选择相应税种后点击【税源采集】-【新增】并提交信息 [11] - 完成税源采集后 系统会自动带出信息 纳税人可勾选对应税种进行确认式申报并提交 [13][14] 线上办税与征纳互动服务 - 纳税人缴费人办税时应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或电子税务局APP进行网上办理 [17] - 当线上功能无法满足需求时 纳税人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 可通过“悦悦”人工服务获得远程问办协助 [17] - 使用“悦悦”人工服务的操作步骤为:登录电子税务局或APP 点击“征纳互动”图标 进入咨询页面后选择“人工” 即可在线联系座席并远程提交资料办理业务 [18] - 完成实名认证后 纳税人可扫描二维码加入山西税务微信企业号 以获取税费知识 在线提交诉求并享受相关服务 [19]
个人房屋买卖是否缴纳印花税?财产和行为税问题汇总~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5 09:24
土地增值税与印花税处理 - 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在转让环节缴纳的印花税[4] 附加税计税依据确定 - 当企业当期增值税有留抵税额时,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按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4] 购买期房契税纳税义务时间 - 购买期房的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含期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现房买卖合同等)的当日[4] - 纳税人应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4] 绿化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 - 对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绿化用地,应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4] 预付卡消费发票开具规定 - 使用公司发放的超市购物卡(属于预付卡)购买商品时,销售方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10][12][13] - 售卡方在销售预付卡时,可向购卡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此时取得的资金不缴纳增值税[13] - 持卡人在商户使用预付卡消费时,销售方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13] 增值税视同销售 - 增值税视同销售是指企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虽未发生实际销售行为,但按税法规定需视同销售计算和缴纳增值税[18][19]
注意!这些情形下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5 09:24
固定资产的定义与计税基础 -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运输工具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 [3] - 外购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为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 [4] -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为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 [5]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签订合同发生的相关费用为准;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则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费用为准 [6] - 盘盈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为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 [7] - 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计税基础为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 [8] - 改建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除特定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9]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 房屋、建筑物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20年 [10] 数电发票红冲与额度管理 - 试点纳税人开具数电发票后,当月开具红字数电发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会同步增加其可用发票额度 [16] - 跨月开具红字数电发票,或开具的红字数电发票无法对应原数电发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不增加其当月可用发票额度 [16] - 对于销售折让的情形,开具红字发票也不会增加可用发票额度 [16]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17] -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17] -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48个月扣除期限包括因病、因故休学且学籍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需连续计算 [18] - 处于本硕博连读博士阶段且父母已享受子女教育扣除的纳税人,如果在读书当年取得律师资格证书,且有综合所得,可以在取得证书的当年享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 [19][20] - 参加自学考试并具有考籍管理档案的考生,可以按规定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21] - 在国外接受的学历继续教育或取得的国外技能证书,不符合“中国境内”的规定,不能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22]
你问我答丨电子税务局如何办理涉税资料补正?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5 09:24
电子税务局涉税资料补正操作流程 - 企业需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版 [3] - 登录后通过【我要办税】→【其他事项申请】→【涉税申请资料补正】路径,或首页【待签收文书】进入办理 [4] - 在“纳税人涉税资料补正”界面输入查询条件并点击【查询】,于待补正信息处点击【查看】进入申请办理界面 [5] - 点击【资料补正】查看待补正材料信息,上传正确资料后点击【补正提交】 [6] - 系统弹出“提交成功”提示即完成业务 [7] 社会保险费申报系统切换说明 - 缴费人在申报1-11月缴费工资时若无法带出职工信息,是因所有缴费人1-11月的参保数据均保留在旧系统,即经办机构为工伤/失业的经办机构 [13] - 办理1-11月工伤、失业险种业务时,需选择经办机构为“工伤/失业的经办机构”进行查询 [13] - 从12月开始,办理工伤、失业险种业务需选择经办机构为“企业社会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的经办机构” [13] 增值税视同销售知识普及 - 增值税视同销售指企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虽未发生实际销售行为,但按税法规定需视同销售计算和缴纳增值税 [16][17] - 在日常业务办理中,存在关于增值税视同销售的常见易错事项,可通过扫描提供的二维码查看详细解读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