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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电发票丨发票额度知多少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6 09:28
发票额度定义与查询 - 当月发票总额度是指一个自然月内纳税人发票开具总金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额度 [2] -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发票业务】模块查询发票额度,在“开票情况概览”中查看当月发票总额度及当前可用发票额度 [2][3] 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流程 - 发票额度不足时,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调整申请,进入【发票业务】模块后选择【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或点击“可用发票额度”旁的【去调整】 [3] - 申请时需选择【新增申请】,填写申请信息,在【申请调整额度类型】中选择“长期”或“短期”,并填入【申请调整额度(元)】及说明理由 [3] - 申请提交后,可在“发票额度调整申请”页面查看审核状态 [5] 发票总额度动态调整机制 - 发票总额度通过四种方式动态确定:月初赋额调整、赋额临时调整、赋额定期调整、人工赋额调整 [5] - 月初赋额调整是信息系统每月初自动对纳税人的发票总额度进行调整 [5] - 赋额临时调整是指税收风险程度较低的纳税人当月开具发票累计金额首次达到一定额度时,系统自动临时调增当月发票总额度 [5] - 赋额定期调整是指系统结合纳税人近一段时间的实际开票总金额情况,自动对当月发票总额度进行调整 [5] - 人工赋额调整是指纳税人因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申请调整,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未发现异常后进行调整 [6] 纳税人分类与赋额规则 - 对于Ⅱ类和Ⅳ类纳税人,其首次初始发票额度平移原票种核定的单张最高开票限额和月最高领用数量之积 [10] - 针对非正常户、走逃失联户、注销户等特殊纳税人,系统会调减其赋额,且不低于5000元 [10] - 若纳税人在完成首次初始赋额后被认定为非正常户、风险纳税人等,当月只阻断发票开具,不影响当月赋额总额度 [10] 系统自动调整具体规则 - 月初赋额类别不变的纳税人中,Ⅰ类、Ⅱ类纳税人系统自动将赋额类别对应赋额与纳税人上月发票总额度相比取低值;Ⅲ类、Ⅳ类纳税人系统直接平移上月发票总额度 [10] - 月初赋额类别发生变化的纳税人,系统按照“发票赋额类别上调取高值、发票赋额类别下调取低值”的原则赋予月初发票额度 [10] - Ⅲ类、Ⅳ类纳税人当月开具发票累计金额首次达到月初赋额80%及以上的,系统自动按比例为纳税人临时增加发票额度 [10] - Ⅲ类纳税人系统自动按照月初发票额度的20%临时增加当月发票额度 [10] - Ⅳ类纳税人系统自动按照月初发票额度的50%临时增加当月发票额度 [10] - 系统临时调整规则每个自然月仅触发一次,若纳税人当月存在有效的人工调整记录或处于未申报状态,则不触发临时调整 [10]
【涨知识】一文看懂电池涂料免征消费税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6 09:28
电池与涂料消费税政策核心内容 - 自2015年2月1日起,电池和涂料被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适用税率均为4% [1] 消费税免征范围 - 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 [1] - 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1] 免税产品检测与资料备查要求 - 纳税人需留存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2] - 纳税人可按类别提供检测报告,但需一并报送该类产品明细清单,且清单内容应与会计核算、销售发票内容一致 [2] - “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指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颁发、现行有效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且证书附表中具备相应电池、涂料检测项目的机构 [3] 特定生产行为的征税界定 - 将外购的电池、涂料大包装改成小包装,或外购后不经加工只贴商标的行为,视同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相关单位和个人应申报缴纳消费税 [3] 免税销售与税务申报操作 - 纳税人销售免征消费税的电池、涂料,应按规定开具税率/征收率的增值税发票 [2] - 纳税人发生符合条件的免征消费税事项,其免征消费税的销售额应填写在《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主表及《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相关栏次 [2]
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6 09:28
住房租赁行业税收优惠政策 -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向个人或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房产税税率减按4%征收[7] - 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房屋(如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在取得项目认定书后,可参照适用上述房产税优惠政策[7][8] - 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上述保障性租赁住房,可参照适用相关的增值税优惠政策[8] 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政策 - 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多项税费[8] - 减半征收的税费范围包括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8] 科技创新孵化平台税收优惠政策 - 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其自用及无偿或出租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9] - 上述孵化平台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9] - 该政策执行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9]
个人取得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应该如何申报纳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6 09:28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税率表 -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税率从3%到45%不等 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 [3] 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计算(居民个人) - 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 应合并计算纳税 [4] - 从同一单位多次取得股权激励的 由该单位合并计算扣缴税款 从不同单位取得的 可由现单位合并扣缴或次年自行办理合并申报 [5] - 股票期权行权时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行权日每股市场价 - 每股施权价) × 行权股票数量 示例中行权日股价16元/股 施权价8元/股 行权5000股 应纳税所得额为40000元 [7][8] 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计算(非居民个人) - 非居民个人一个月内取得的股权激励所得 单独计算当月收入额 不与其他工资薪金合并 按6个月分摊计税 不减除费用 适用月度税率表 [6] - 非居民个人股权激励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本公历年度内股权激励所得合计额 ÷ 6)×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6 - 本年度内已纳税额 [7] - 非居民个人适用月度税率表 共七级 税率从3%到45%不等 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 超过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 [7] 一次性补偿收入个人所得税政策 -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 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 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14] 住房租赁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 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17] - 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取得项目认定书后 出租给个人可适用相应的增值税优惠 出租给个人或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可适用4%的房产税优惠 [17][18] 小微企业及创新平台税收优惠政策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8] -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及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 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其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 免征增值税 [18][19]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如何申报?丨个税扣除信息确认系列热点问答之四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6 09:28
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 - 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正在进行,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2][23][24] - 信息确认操作包括首次填报、无变动确认以及信息修改或删除等多种情况[4]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指南 - 首次填报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需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在“办&查”中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并选择“住房贷款利息”及“2026”扣除年度[5][6] - 填报前需准备好产权证明和贷款合同等资料[8] - 填报流程包括确认本人信息、填写配偶信息、选择产权证明、完善房贷信息、选择贷款方式、填写本人是否借款人、选择扣除比例以及选择申报方式等步骤[12][13][14][15] - 申报方式可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14]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要点 - 扣除范围限于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16] - 扣除标准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且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17] - 夫妻双方婚前均有首套住房贷款的,婚后可选择其中一套由购买方按100%扣除,或双方对各自住房分别按50%扣除,扣除方式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18] - 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享受[19] - 若纳税人此前未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则其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扣除[20] -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一旦申报扣除过,则不得就其他房屋再次享受[21] - 父母和子女共同购房的,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应由主贷款人享受[22] 2026年度其他税务相关事项 - 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达到700元,2026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28][29] - 国家税务总局已明确实行每月或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6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30][31] - 官方发布了2026年度的办税日历,标注了各月申报截止日期及节假日[32][33][34][35][36][37][38][39][40]
企业出租房屋房产税有何税收优惠?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6 09:28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 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 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 号) 规定: 二、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 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 房的, 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三、对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 房屋 (含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改造后出租用 于居住的房屋) 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取得保 障性相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 比照适用第一条、 第二条规定的税收政策,具体为: 住房租赁企业 向个人出租上述保障性租赁住房, 比照适用第 一条规定的增值税政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 业出租上述保障性租赁住房, 比照适用第二条 规定的房产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 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规定: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 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 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 ...
数电发票丨如何开具红字发票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5 22:00
数电发票红字发票开具流程 - 当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或销售折让等情况时,需按规定开具红字数电发票[2] - 操作流程始于有权限的人员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首页“热门服务”下的“发票业务”进入,并点击“红字发票开具”[4] - 随后需点击“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进入相应界面[4] - 录入查询条件并点击“查询”找到对应的蓝字发票后,点击“选择”[6] - 在信息确认界面核对无误,选择正确的“开具红字发票原因”后点击“提交”[7] - 若原因选择“销货退回”,需在弹出的页面中勾选需要红冲的商品明细,然后点击“确定”[8] - 提交成功后,若《红字信息确认单》无需对方确认,系统将提示直接生成红字发票,点击“确定”后提交成功并跳转至“开票成功”页面,可进行交付[9] - 若《红字信息确认单》需对方确认,系统会提示已发给对方,需等待对方确认后方可开具红字发票[11] - 红字信息确认单若由购买方发起,需销售方确认后由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12] - 红字信息确认单若由销售方发起,购买方未对蓝字发票进行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销售方可直接开具;若购买方已确认,则需等待其确认《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后再开具[12] 发票开具的合规要求 - 个人提供劳务取得报酬后,不得使用与实际经营业务无关的发票(如个人消费的餐费、交通费发票)进行凑数代替开具发票[17][18][19] -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17]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开发票,包括为他人、为自己或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18] -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18] - 个人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活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APP线上办理代开发票,流程方便[20]
即将截止!办理后可享个税优惠→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5 21:58
个人养老金制度概览 - 个人养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养老保险补充制度,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个人承担,可自主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 - 个人养老金被称为养老第三支柱,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共同组成中国养老保障体系的“三大支柱” [2] - 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2] 开户、缴费与额度 - 参加人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 [3] - 参加人每年可以两次变更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 [3] - 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缴费不得超过该上限 [4] - 参加人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 [4] 领取条件 - 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时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 [5]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 [5] - 出国(境)定居时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 [5] - 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本省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时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 [5] - 申请之日前2年内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达到12个月时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 [5] - 正在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时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 [6]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 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7] - 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8] - 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9] 个税扣除办理方式 - 参加人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存个人养老金,在享受个税扣除时可根据凭证类型自行选择逐月扣或者按年度汇总扣 [10] - 若凭证类型是“月度”,纳税人可以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任职单位报,逐月扣)或年度自行申报(自己报,按年度汇总扣) [10] - 若凭证类型是“年度”,则纳税人仅可选择年度自行申报(自己报,按年度汇总扣) [10] - 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理个人养老金个税扣除,该App的“一站式”申报功能可直接获取个人养老金缴存信息,无需再下载并录入缴费凭证 [10]
一问一答 | 收藏备用!出口退税实务操作带您一图了解!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5 21:57
出口退税率执行时间确定 - 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除外)以海关出口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4] - 非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以出口发票或普通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准 [4] - 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的货物以货物离境时海关出具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4]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率确认 - 除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明确规定的退税率外,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其适用税率 [5] - 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出口货物劳务退税率文库发布退税率供征纳双方执行 [5] 出口退税申报数据修改操作 - 若申报数据未正式提交,可在新电子税务局申报退税界面点击【撤销】后重新生成申报数据 [6] - 若申报数据已正式提交但尚未核准,企业可在新电子税务局提交《企业撤回退(免)税申请表》撤回该批次申报数据 [6] - 若申报数据已核准并发放税款,企业需在新电子税务局【外贸企业调整申报】模块重新采集信息,缴回已退税款后再重新申报 [6] 部分红冲发票的抵扣勾选操作 - 部分冲红的税控发票无法在电票平台进行勾选抵扣,需全额冲红后重新开具蓝字发票再进行勾选 [12][13] - 部分冲红的数电发票可在【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模块勾选,可抵扣税额为原发票有效抵扣税额与红冲有效抵扣税额之差 [13] 2026年度申报纳税期限 -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已发布通知,明确了实行每月或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6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 [16] - 通知附有详细的2026年度办税日历 [16][18][19][20][21][22][23][24][25][26]
企业招聘退役士兵,这些税收优惠政策需要了解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5 21:57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税收优惠政策 - 政策核心为对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企业,在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后,给予为期3年的定额税收减免优惠[2] - 政策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内开始享受优惠的企业,即使超过2027年底,仍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2][9] - 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2] - 以大连市为例,其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已达到最高上浮幅度[2] 政策适用条件与对象 - 适用对象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即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退出现役并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士兵[3] - 适用企业类型为属于增值税纳税人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等单位[3] - 企业需与招用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3] - 企业若同时符合其他扶持就业专项税收优惠政策,可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得重复享受[3] 税收优惠操作与计算 - 企业需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重点群体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信息表》,提交相关员工信息[5] - 在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时,选择“企业招用退役士兵扣减增值税优惠”,按实际招用人数和定额标准填写抵减额[5] - 抵减顺序为:先抵减增值税,剩余部分依次抵减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最后剩余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减[5] - 若退役士兵工作不满1年,减免税总额需按月换算,公式为:企业核算减免税总额=Σ每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月份÷12×具体定额标准[8] 企业需留存的资料与注意事项 - 企业需留存招用退役士兵的退出现役证书、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以及员工本年度工作时间表[9] - 退役士兵以前年度已享受同类税收优惠政策满3年的,不得再享受本政策;未满3年且符合条件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9] - 对于以前年度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优惠的企业,可依法申请退税,但若相关退役士兵已离职,则不再追溯执行[9] 其他税务相关信息 - 对于部分冲红的税控发票,无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勾选抵扣,需全额冲红后重新开具蓝字发票[15][16] - 对于数电发票,可直接在税务数字账户的“抵扣类勾选”模块操作,可抵扣税额为原发票有效税额与红冲税额之差[17] - 国家税务总局已明确实行每月或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6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