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柳林财税室
搜索文档
2025年年终奖12月发还是2026年1月发?个税问题大不同!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3 15:03
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要点 - 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9] -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纳税 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9] - 单独计税时 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 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9]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年度归属与汇算清缴 - 年度汇算的“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汇算时的收入和扣除均为该区间内实际取得和发生的 [5] - 全年一次性奖金按实际发放时间确定所属纳税年度 例如2025年的年终奖在2025年12月发放属于2025年度收入 在2026年1月发放则属于2026年度收入 [4][6] - 奖金所属年度决定了其对应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 例如属于2025年度的收入在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汇算 属于2026年度的收入则在2027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汇算 [6][16]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范围与限制 - 只有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适用单独计税办法 其他名目的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计税 [7] - 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根据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综合考核情况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8] -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 对每一个纳税人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8] 企业破产重整中的税收征管支持 - 在企业破产重整或和解程序中 税务机关依法受偿后 依据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仍有未获清偿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因特别纳税调整产生的利息的 不影响企业申请纳税缴费信用修复和后续信用评价 [21][22] - 上述未获清偿的税款债权部分 也不影响企业办理迁移、注销等涉税事项 [22] - 此项政策旨在支持企业再生 助力困境企业消除历史包袱 恢复经营能力 [21] - 相关政策公告自2025年11月27日起施行 公告生效后人民法院尚未裁定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终止重整程序、和解程序的 按照公告规定执行 [24][25]
山西: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如何查询员工扣缴申报明细?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3 09:27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操作指南 - 扣缴义务人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的【查询统计】模块,查询员工个人所得税扣缴明细 [3] - 具体操作路径为:登录扣缴端后,点击左侧菜单栏中的【查询统计】,然后选择【个人扣缴明细查询】进入查询界面 [3][4] - 在查询界面,需选择“税款所属期”、“姓名”和“证件号码”作为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后系统将展示员工的扣缴申报汇总及明细 [6] - 查询结果可以导出,在结果页面点击【导出】即可保存为Excel表格 [6] 个人扣缴明细查询结果示例 - 查询结果以表格形式展示,包含“税款所属期”、“所得项目”、“收入”、“免税收入”、“减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关键数据列 [7] - 示例数据显示,某员工在2025年1月的“正常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中,收入为11,免税收入为1,减除费用为11,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均为1 [7] - 另一条记录显示,某员工在2025年0月的“正常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中,收入为1,免税收入为1,减除费用为1,1000,000,基本养老保险费为100,基本医疗保险费为1 [7] 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操作指南 - 企业可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查询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13] - 第一步: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网页端 [14] - 第二步:登录后,可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路径进入,或通过【场景办税】直接进入,亦可在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词查找 [15] - 第三步:进入“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功能界面后,可按条件(如【项目所在地】或【状态】)查询已采集的报告,点击【查询】后系统将展示满足条件的报告列表 [17] - 查询结果可显示报告表的状态(如已报告未报验、已报验未反馈、已反馈、已作废),以及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编号、合同有效期起、合同有效期止等信息 [17][18] - 示例查询结果表格中包含“合同名称”、“合同有效期(启)”、“状态”等列,其中一条记录状态为“已反馈”,表格底部显示分页信息为“10 餐/页 >” [20]
轻松办税说 ▏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被解除异常后这样操作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3 09:27
出口退税异常凭证处理 - 核心观点:对于已收到解除异常通知且已完成相关税款调整的出口企业 其对应的异常凭证可恢复正常状态并继续用于申报抵扣[2] - 操作流程:企业需登录电子税务局 在“发票勾选确认”模块下选择“抵扣类勾选” 对已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异常发票进行重新勾选[2] - 历史处理:对于在2021年7月税款所属期之前已完成进项转出处理的异常凭证 经税务机关核实后 允许继续抵扣的税额可直接以负数进行申报 无需再次勾选[2] - 统计确认:完成发票勾选后 需在“发票勾选确认”下的“抵扣类勾选”模块进行“统计确认” 以完成最终抵扣操作[2] 跨区域报验户三方协议办理 - 核心观点:跨区域报验户纳税人可在经营地直接使用机构所在地已签订的三方协议缴纳税款 无需重新签订[7][8] - 操作路径:以报验户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 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进入“三方协议签订”模块[8] - 具体步骤:在模块中点击“查询机构所在地三方协议” 选择需使用的协议 系统将自动带出银行账户信息 确认或补充信息后提交验证即可[8] 季节性用工等费用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 核心观点: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所发生的费用 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 并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10] - 扣除规定: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部分 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 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10]
合规经营小课堂丨@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这样扣除才合规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3 09:27
涉农及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 - 政策核心是为减轻金融企业负担、助力涉农及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实体经济增长[1] - 金融企业准予按照全部贷款余额的1%计提一般贷款损失准备金[1] - 针对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需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进行风险分类后,按特定比例计提[1] - 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2] - 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2] - 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2] - 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2] - 涉农贷款包括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3] - 农户贷款以贷款发放时承贷主体是否属于农户为准[3] - 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指发放给注册地位于农村区域的企业及各类组织的贷款[3] - 金融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对贷款进行准确分类[5] - 属于涉农及中小企业贷款的,应单独标识、分别核算,否则无法享受特殊税前扣除优惠[5] - 申报时需在A105120《特殊行业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第2行和第3行填报贷款损失准备金合计金额[5] - 所有类型的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都不得再次按1%的公式计提准备金,二者不可叠加享受[3] 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 - 全年一次性奖金按实际发放年度确定税款所属期[10] - 个税汇算“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收入、扣除均以该区间实际发生为准[10] - 例如,2025年年终奖在2025年12月发放,属于2025年度收入,在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汇算[11] - 2025年年终奖在2026年1月发放,属于2026年度收入,在2027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汇算[11] -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根据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综合考核情况发放的一次性奖金[13] - 具体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14] - 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计税[14] - 计税方式有两种:合并计税与单独计税[15] - 合并计税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额[16] - 单独计税是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18] - 居民个人小宋案例:2025年工资收入360000元,全年基本减除费用60000元,全年可扣除三险一金及专项附加扣除60000元,12月收到年终奖60000元[20] - 合并计税下,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00元,应纳税额为43080元[21][22] - 单独计税下,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为5790元,工资薪金应纳税额为31080元,总计应纳税额为36870元[22] - 在该案例中,单独计税比合并计税更划算[22] - 在个税汇算清缴时,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分别尝试两种方式,系统会自动计算结果,可选择税负较低的方式[22] -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22]
【热点问答】哪些进项税额不得从其销项税额中抵扣?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3 09:27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核心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废止 [3] - 明确增值税法中的“非正常损失”定义,包括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导致货物或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等情形 [3] - 详细列举了四类属于“非正常损失”的项目,涵盖购进的货物、相关的服务、在产品与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及服务、不动产及其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货物和建筑服务 [3] - 明确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范围,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及给排水、采暖、通风、照明、通讯、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光伏发电、智能化楼宇设备等多种配套设施 [3] - 定义固定资产为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及其他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3] - 规定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增值税法所称的个人消费 [3] - 规定纳税人购进贷款服务的利息支出,以及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贷款服务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支出,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 跨区域报验户税务操作 - 跨区域报验户纳税人可在经营地直接使用其机构所在地已签订的三方协议缴纳税款,无需重新签订 [8][9] - 具体操作路径为:以报验户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三方协议签订】模块,或直接搜索该模块,然后查询并选择使用机构所在地的三方协议信息,系统将自动带出银行账户信息,确认并提交验证即可 [9] 企业所得税前费用扣除规定 - 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11] - 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部分,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并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11]
经营所得和工资薪金有什么区别?我既有工资又有经营所得,怎么报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3 09:27
经营所得和工资薪金有什么区别?我既有工资又有经营所得,怎么报税?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个税系列辅导 经营所得 热 点 答 疑 篇 问题 答 主要区别在于收入来源不同。工资薪金是您受雇于单位获得的固定报酬,一般由单位代扣代缴个税。经营所得 是您为自己"打工"赚的钱,需要您亲自申报 。如果您两种收入都有,需要分开处理: 工资薪金部分: 您的单位会帮您按月预扣预缴税 款。 经营所得部分: 您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按季度(或按月)预缴税款。 到了次年,您需要分别进行综合年度汇算清缴和经营所得年度汇算清缴,计算全年总共应缴多少税,然后多退 少补。 西 城 来源:北京西城税务 来源: 北京西城税务 来源 北京西城税务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0 (二)免征增值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2 (三)非正常损失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四)购进并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的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对应 8 的进项税额; (五)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服务、 > 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对应的进项税 额;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进项税额。 ...... 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 共和国增值 ...
【政策】关于上海市2024年度—2026年度(第五批)和2025年度—2027年度(第三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3 09:27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发布2024年度—2026年度(第五批)和2025年度—2027年度(第三批)符合公益 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市2024年度—2026年度(第五批)和2025年度—2027年度(第三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 上海市2024年度—2026年度(第五批)和2025年度—2027年度(第三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 |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社会组织各称 | 有效年度 | | --- | --- | --- | --- | | 1 | 53310000MJ49557780 | 上海市泰信公益核任奥士 | 2024-2026 | | 2 | 5331000050178090 ...
2025年度个税扣缴手续费退付开始办理啦!操作及热点问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3 09:27
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办理指南 - 核心观点:扣缴义务人可在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指定线上渠道申请退付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比例为所扣缴税款的百分之二,逾期未申请将视为自动放弃 [1][2][14] - 申请截止时间:根据相关规定,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申请必须在2026年3月31日前提交,因扣缴义务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手续费 [1][14] - 退付比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2][14] - 手续费用途:扣缴义务人领取的扣缴手续费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办税人员 [15] 线上申请操作流程(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 登录与入口: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后,在“代扣代缴”界面点击左侧菜单栏内的【退付手续费核对】进入申请模块 [4] - 信息核对:系统自动带出单户核对清册,需核对单位2025年度扣缴税款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4][5] - 确认与提交:查看并确认结报单,填写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后点击【申请退库】,最后核对退付金额并点击【提交】,系统将推送至税务机关及国库审核 [6] 线上申请操作流程(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 登录与入口:登录国家税务总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点击【单位办税】后选择对应企业,进入【办理个税业务】 [8][9] - 信息核对:在左侧“扣缴申报”模块下点击【退付手续费核对】,系统自动带出单户核对清册,核对2025年度扣缴税款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11] - 确认与提交:查看并确认结报单,填写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后点击【申请退库】,最后核对退付金额并点击【确定】完成申请 [12][13] 常见问题与处理方法 - 银行账户信息异常:若申请时系统提示“无满足条件的退库银行账号”或“收款人名称与扣缴义务人名称不一致”,需登录电子税务局,在“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中维护银行账户信息,或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15] - 信息未同步更新:若公司名称和银行账号已变更但系统仍显示旧信息,需在电子税务局的“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中核对信息,如未同步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更新 [17] 电子税务局办税员权限管理 - 权限问题:若办税员在电子税务局无法进行开票等操作,提示没有权限,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账户中心进行授权 [28] - 授权步骤: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后,进入“账户中心”的“人员权限管理”,找到对应办税员并点击【管理】,在权限设置中勾选“发票业务”等相应权限后确认即可完成授权 [28][29] - 咨询渠道:遇到办税问题可拨打010-12366热线,其智能语音助手“小慧”提供7*24小时在线咨询服务,解答精准,响应迅速 [25][27][31]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3 09:27
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操作指南 - 文章核心观点为介绍企业用户如何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查询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状态及相关信息 [7][12] - 操作指南详细说明了查询功能的具体路径和步骤 [7][8][9][10][12] 系统登录与功能入口 - 第一步要求用户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网页端 [7] - 登录后可通过三种主要路径进入“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功能 [8][9] - 路径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 [8][9] - 路径二:直接点击【场景办税】中的【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 [9] - 路径三: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词进行查找 [9] 查询操作与信息展示 - 进入功能界面后,用户可按条件查询已采集的报告,筛选条件包括【项目所在地】或【状态】 [10] - 点击【查询】后,系统会展示满足条件的报告,点击【展开】可选择更多查询条件 [10] - 查询结果可显示报告表的状态,例如“已报告未报验”、“已报验未反馈”、“已反馈”、“已作废” [12] - 同时可查看报告表的详细信息,包括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编号、合同有效期起、合同有效期止等 [12]
@民营医院,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您都知道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2 22:16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别别忘忘记记给给蓝蓝色色柳柳林林财财税税室室加加个个星星标标 ★ 来来源源||海海南南税税务务 为支持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针对民营医院及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出台了涵盖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 税、耕地占用税等多税种的专项税收优惠政策。 非营利性与营利性医疗机构的享受优惠有何不同?各项政策的适用条件、享受期限是什么?具体依据又有哪些? 快来一起看看 吧~ 增值税 一 (一)对 非营利性 医疗机构 自产自用的制剂 , 免征 增值税。 (一)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但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 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 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给予下列优惠 :对其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对其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3年 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 (三)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免征 增值税。 政策依据: (二)对 营利性医疗机构 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对其 自产自用的制剂 3年 内 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