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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博生物(06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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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盘异动丨瑞博生物暗盘大涨近40%,一手赚4606港元
格隆汇· 2026-01-09 09:23
公司上市与市场表现 - 公司将于明日在香港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6938.HK [1] - 上市前暗盘交易表现强劲,在富途暗盘交易中一度上涨近40%,报81港元 [1] - 以每手200股计算,不计手续费,一手可赚4606港元 [1] 公司业务与行业地位 - 公司是一家生物制药公司,主要从事小核酸药物的研究和开发 [1] - 公司尤其专注于siRNA(小干扰RNA)疗法领域 [1] - 公司成立于2007年,是该领域的开拓者之一 [1]
瑞博生物(06938) - 配发结果公告
2026-01-08 22:43
发售股份情况 - 全球发售股份数目为31,610,400股H股,香港发售2,748,800股,国际发售28,861,600股[8][11] - 发售量调整权发行额外股份4,123,000股H股,均为国际发售[12] - 超额分配发售股份4,741,400股H股,均为国际发售[12] - 国际发售初步可供认购24,738,600股H股,最终28,861,600股[14] 发售价及所得款项 - 发售价为每股57.97港元,另加相关费用[8] - 所得款项总额1,832.45百万港元,净额1,701.80百万港元[12] 股份相关数据 - 面值为每股H股人民币1.00元,股份代号6938[8] - 上市后已发行股份数目(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为165,813,510股[11] 认购情况 - 香港公开发售有效申请数目42,771,成功申请5,367,认购水平101.06倍[13] - 承配人数量177人,认购水平达16.7倍[14] 投资者分配 - 基石投资者获分配13,420,400股,占发售股份42.5%[16] - 王兴国等多名投资者获分配不同数量股份[17][18] 禁售承诺 - 多家机构和个人上市后须遵守禁售承诺,禁售期到2027年1月8日[19] - 基石投资者禁售股份13,420,400股,禁售到2026年7月8日[28] 股东持股 - 前25名、前10名、前5名承配人获配不同比例H股[29] - 前25名、前10名H股股东上市后持有不同比例H股[33] 上市安排 - 开始买卖日期为2026年1月9日[11] - H股每手买卖单位为200股[65] 其他 - 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并获同意多项股份分配事宜[46][49] - 发售股份将根据美国证券法豁免发售[61] - 全球发售完成后多项指标符合相关规定[63][64]
瑞博生物(06938) - 董事名单及其角色和职能
2026-01-08 07:29
公司基本信息 - 苏州瑞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为6938[1] 公司管理层 - 梁子才博士担任董事长、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2] - 董事会成员包括梁子才、甘黎明等9人[2] - 宇学峰、马朝松、王瑞平为独立非执行董事[2] 委员会成员 - 梁子才是战略委员会主席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3] - 宇学峰是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和提名委员会主席[3] - 马朝松是审计委员会主席和提名委员会成员[3] - 王瑞平是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和战略委员会成员[3] - 张鸿雁是提名委员会成员[3] - 甘黎明、戚飞、李东、李宇辉是战略委员会成员[3]
瑞博生物(06938) -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6-01-08 07:25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至7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非执行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董事长担任[5]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会前3天通知[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表决方式多样,书面签署决议案有效[14] 工作流程 - 工作小组负责前期准备,提案经讨论提交董事会[10] - 重大项目需多流程处理[12] 细则生效与修订 - 细则自公司H股上市生效[20]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
瑞博生物(06938) - 提名委员会职责和议事规则
2026-01-08 07:18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应过半数,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6] - 委员由董事长、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产生[6]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 - 组成未满足规定时,董事会应在未能满足相关要求之日起三个月内补足[7] 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定期审查董事会架构、人数、人员组成以及相关资质[9] - 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出任其他上市公司董事职务数量,出任第六家及以上香港上市公司董事职务需董事会确信其能投入充足时间[9] - 每年审查非执行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所需投入时间,应用表现评估其是否投入足够时间履行职责[10] 委员会运作 - 主席召集、主持会议,督促、检查工作及决议执行,签署有关文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等[10] - 委员按要求出席会议、提出议题、获取信息、保证工作时间和精力等[13] - 应在香港联交所及公司网站公开职权范围,解释角色及董事会转授权力[11] - 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签发召开会议的通知,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三日送达[16]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且每一名委员不能同时接受两名以上委员委托[17] - 委员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或一年内亲自出席会议次数不足总次数的四分之三,视为不能履行职责[20] - 会议作出决议需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22] 会议记录与纪要 - 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编号、召开方式、日期、地点、主持人姓名等内容[26] - 会议纪要应发送给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秘书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及有关部门和人员[26] 细则相关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30] - 解释权和修订权归公司董事会[31] - 若中英文版本产生歧义,以中文版本为准[31]
瑞博生物(0693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和议事规则
2026-01-08 07:13
蘇州瑞博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職責和議事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蘇州瑞博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及高 級管理人員的薪酬與考核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 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範性文件(合稱「國家法律法規」),《香港聯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以下簡稱「《香港上市規則》」)及《蘇州瑞博生物技術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設立公司董事會(以下簡稱「董事 會」)下轄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並制定本《蘇州瑞博生物技術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職責和議事規則》(以下簡稱「本細則」)。 第二條 委員會是公司董事會下設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負責制定公司董事 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考核標準並進行考核,提出意見或建議;負責制定、審查公司 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政策與方案。 第三條 本細則所稱董事是指公司所有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是指董事會聘 任的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及《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高級 管理人員。 第四條 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並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第五條 本細則適用於委員會 ...
瑞博生物(06938) - 审计委员会职责和议事规则
2026-01-08 07:07
蘇州瑞博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審計委員會職責和議事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建立和規範蘇州瑞博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審 計制度和程序,強化公司董事會(以下簡稱「董事會」)決策功能,確保董事會對 經理層的有效監督,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 律、行政法規、規範性文件(合稱「國家法律法規」),《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證券上市規則》(以下簡稱「《香港上市規則》」)及《蘇州瑞博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設立公司董事會下轄審計委員會(以下簡稱 「委員會」),並制定本《蘇州瑞博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職責和 議事規則》(以下簡稱「本細則」)。 第二條 委員會是董事會下設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負責公司內、外部審計 的溝通、監督和核查工作及公司的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工作。 第四條 本細則適用於委員會及本細則中涉及的有關人員和部門。 第二章 委員會組成 第五條 委員會由不少於三名董事組成,且應僅由非執行董事組成,其中獨 立非執行董事應過半數。委員會委員應當具備與其職責相適應的財務或者法律等 方面的專業知識和商業經驗。應至少有一名成 ...
瑞博生物(06938) - 章程
2026-01-08 07:02
蘇州瑞博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年3月18日經2025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審議通過) 目 錄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五章 董事會 第六章 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一節 監事 第二節 監事會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經營宗旨和範圍 第一節 股份發行 第二節 股份增減和回購 第三節 股份轉讓 第一節 股東 第二節 股東會的一般規定 第三節 股東會的召集 第四節 股東會的提案與通知 第五節 股東會的召開 第六節 股東會的表決和決議 第一節 董事 第二節 董事會 第三節 董事會專門委員會 第八章 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十章 合併、分立、增資、減資、解散和清算 第一節 合併、分立、增資和減資 第七章 監事會 第二節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一節 財務會計制度 第二節 內部審計 第三節 會計師事務所的聘任 第一節 通知 第二節 公告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公司、股東、職工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規範公司的組織和 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境內企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