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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象屿(60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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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象屿(600057)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5-03-12 18:31
业务决策 - 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为原则,目的是降低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1] - 2025年3月10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5] - 2025年3月12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的议案》[5] 业务限制 - 授权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合计不超上一年度经审计归母权益的20%[1] - 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1] 业务相关 - 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仓单质押等,不涉及募集资金[2] - 交易操作品种包括能源化工、金属矿产等,交易工具包括期货、期权等[4] 风险管控 - 商品衍生品交易存在价格、流动性等风险[7][9] - 公司通过建立制度、主流机构交易等手段管控风险[10][11] 其他 - 公司根据相关准则确定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12] - 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事项无异议[15]
厦门象屿(600057)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5-03-12 18:31
业务决策 - 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余额不超上一年度经审计营收30%[2] - 2025年3月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议案[6] 风险与应对 - 外汇衍生品交易存在汇率及预测风险[9] - 业务部门按汇率报价锁定成本,重视合同跟踪[10] - 公司制定交易业务管理制度[10] 各方态度 - 交易以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主营现金流[11] - 保荐机构认为交易履行必要程序,无异议[14][15]
厦门象屿(600057)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公司借款额度的核查意见
2025-03-12 18:3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公司借款额度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厦门象屿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象屿")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 对厦门象屿 2025 年度向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集团") 及其关联公司借款额度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人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下 同)拟在 2025 年度向公司控股股东象屿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1、额度:最高余额折合不超过 100 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 借款。本关联交易额度有效期为 2025 年度,在 2026 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年度 额度前暂按 2025 年度额度予以管理。 2、单笔额度和利率: ...
厦门象屿(600057)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与商业银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2025-03-12 18:3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厦门象屿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象屿")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 对厦门象屿 2025 年度与商业银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的流动资金需要,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含全 资、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下同)拟继续与哈尔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哈农商行")、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 农商行")开展存款、贷款等综合业务。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一、与商业银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与商业银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1、2025 年度与商业银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 审议《关于 202 ...
厦门象屿(600057) - 厦门象屿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5-03-12 18:31
2020 年 股权 激 励 计 划 与 2022 年 股权 激 励 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 | | --- | | 引 言 | | --- | | 一、释义 | | 二、律师声明事项 . | | 正文 . | | 一、本次 2020 年计划回购注销的批准和授权 | | 二、本次 2022年计划回购注销的批准和授权 . | | 三、本次 2020 年计划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 . | | 四、本次 2022 年计划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 . | | 五、预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 | 六、结论意见 . | l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T & P A R T 法律意见书 关于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担任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 权激励计划和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2018年修正)》《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关 ...
厦门象屿(600057)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短期投资理财额度的核查意见
2025-03-12 18:3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沉淀,支持公司业务稳健发展,根据 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2025 年 度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 资理财。 2、资金来源 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短期投资理财额度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厦门象屿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象屿")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 对厦门象屿 2025 年度短期投资理财额度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年度委托理财概况 二、年度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1 1、短期投资理财开展的原则 短期投资理财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 的前提下开展。 2、短期投资理财的业务范围 主要是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 ...
厦门象屿(600057)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
2025-03-12 18:3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厦门象屿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象屿")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 对厦门象屿 2025 年度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日常业务经营需要,2025 年度公司拟以信用 或自有资产抵(质)押等方式为子公司、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 过等值人民币 1,740 亿元。本担保额度有效期为 2025 年度,在 2026 年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当年度额度前暂按 2025 年度额度予以管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及公司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前述额度内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签署相关担 保文件,上述授权有效期自本年度(2025 年)的 ...
厦门象屿(600057) - 厦门象屿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361Z0134号)
2025-03-12 18:31
『rsm | 容 诚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361Z0134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 北京 目 录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 --- | --- | --- | | 1 |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 | 1-3 | | ର |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专项说明 | 1-2 | 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5]361Z0134 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象屿公司)管理层编 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厦门象屿公司为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厦门象屿公司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 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
厦门象屿(600057) - 上海荣正关于厦门象屿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3-12 18:31
公司简称:厦门象屿 证券代码:600057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 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 年 3 月 | 一、释义 | 3 | | --- | --- | | 二、声明 | 5 | | 三、基本假设 | 6 | |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7 | | (一)2020 | 年激励计划与 2022 年激励计划的授权与批准 7 | |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说明 | 12 | | (三)结论性意见 | 14 | 一、释义 3 1. 厦门象屿、公司:指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 2020 年激励计划: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 3. 2022 年激励计划: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 股票期权、期权: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 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5. 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 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 ...
厦门象屿(600057) - 厦门象屿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3月)
2025-03-12 18:3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 法违规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 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章 股份转让和锁定期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