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巨石(60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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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国新型建筑材料行业整体现状分析及发展趋势研判:已渗透到建筑行业的各个领域,局势一片大好[图]
产业信息网· 2025-06-16 09:42
行业定义及分类 - 新型建筑材料区别于传统砖瓦、灰砂石等建材 包括新型墙体材料、保温绝热材料、建筑防水材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四大类基础材料及部品 [1] - 在节能环保方面 新型墙体材料和保温绝热材料能显著减少建筑能耗 降低施工污染并提高建筑物舒适度与质量 [1] 行业发展现状 - 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推动建筑业发展 建筑材料性能直接影响施工方法及工程安全性与适用性 [3] - 科技应用推动新型建材市场活跃度 材料特点包括轻质、高强、保温、节能、节土及出色装饰性 [3] - 中国95%住宅为高耗能建筑 建筑能耗占全国总能耗27%以上 单位使用能耗是发达国家2-3倍 新型建材渗透率较发达国家仍有差距 [4] - 2024年新型建筑材料市场规模20661.6亿元 其中防水密封材料964.9亿元 墙体材料13200.7亿元 保温隔热材料1270.7亿元 装饰装修材料5225.3亿元 [4] - 预计2025年市场规模达21099.6亿元 其中防水密封材料1000.1亿元 墙体材料13489亿元 保温隔热材料1289.2亿元 装饰装修材料5321.3亿元 [4] - 2024年新型建材行业产值23215.4亿元 预计2025年达23768.7亿元 [6] 行业产业链 - 产业链上游涵盖水泥/混凝土改良材料、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绿色原材料等基础材料及功能性添加剂与生产设备 [8] - 产业链中游为新型建筑材料生产 下游应用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城市更新等建筑行业及交通工程、地下管廊等基础设施领域 [8] - 建材与建工相辅相成 共同推动建筑高质量发展 2024年中国建筑业总产值326501.1亿元 其中建筑工程产值289683.4亿元 安装工程产值26993亿元 其它产值9824.7亿元 [10] 行业发展环境 - 政策推动绿色建材发展 包括《"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等 [12] - 2016-2024年中国新型建筑材料专利数量合计1457件 2023年达268件峰值 [12] 行业竞争格局 - 市场呈现多元化和差异化特点 重点企业包括海螺新材、北新建材、中国巨石、方大集团、金隅集团、正源股份等 [14] - 海螺新材主营塑钢及铝合金型材等节能环保产品 产销规模居行业第一 [16] - 北新建材以石膏板、防水材料、涂料为核心业务 石膏板产能33.58亿平方米居全球第一 防水业务规模行业前三 [16] - 中国巨石主营玻璃纤维及制品 玻纤纱年产能260万吨 产品涵盖20多个大类3000多个规格品种 [16] - 方大集团业务遍及全球120个国家 地铁屏蔽门系统、石墨烯材料、光伏建筑一体化、智慧幕墙系统等4项产品市占率居行业前列 [16] - 金隅集团形成纵向一体化产业链结构 旗下金隅砂浆年产能260万吨 [16] - 正源股份人造板产品主要为中高密度纤维板 产能87万立方米/年 居西南地区首位 [16] - 2024年企业营业收入:海螺新材52.76亿元 北新建材258.21亿元 中国巨石152.27亿元 方大集团44.24亿元 金隅集团1079.56亿元 正源股份10.06亿元 [16] 代表企业分析 - 金隅集团为全国第三大水泥产业集团 绿色建材营业收入786.51亿元 营业成本711.64亿元 毛利率9.52% [18] - 北新建材石膏板市场份额国内第一 2024年石膏板营业收入131.07亿元 龙骨营业收入22.87亿元 防水卷材营业收入33.22亿元 防水工程营业收入4.11亿元 涂料营业收入4.14亿元 [20][21] 行业发展趋势 - 新型建材技术含量高且功能多样化 已渗透到建筑行业各领域 具有巨大市场潜力和良好发展前景 [23] - 未来将通过新技术引进和自主研发 实现节能节地及废弃资源综合利用 并在生态化、智能化方面突破 减少各类环境污染 [23] - 材料将结合智能家居和计算机应用系统 提升楼宇智能化和舒适度 更符合现代化城市建筑特点 [23]
四川实现首例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跨区域置换
四川日报· 2025-06-16 09:38
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跨区域置换机制 -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与青白江区达成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批量互换协议 温江区以90吨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置换青白江区60吨氮氧化物总量指标[1] - 置换依据《成都市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工作规程(试行)》 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按1:1.5比例互换[5] - 置换推动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 打破区县间环境资源配置壁垒 实现指标"跟着项目走"[3] 置换项目及投资规模 - 温江区获60吨氮氧化物指标 用于保障成都西电中特大型特种变产线、四川海思科制药新建锅炉、四川锦丰纸业技改等项目 总投资超30亿元[1] - 青白江区获90吨挥发性有机物指标 用于支持巨石集团高性能玻纤智能制造基地、秀德畅盈碳纤维全产业链一体化产业基地、中环院西南中试基地等项目 总投资额约150亿元[1] - 四川锦丰纸业技改项目需氮氧化物替代指标每年15.2吨 总投资5.5亿元 投产后年产特种纸6.3万吨[2] 区域产业特征与指标供需差异 - 温江区拥有医药健康、绿色食品、高端装备、印务轻纺四大百亿级产业集群 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成效显著但氮氧化物指标短缺[2] - 青白江区氮氧化物总量指标储备丰富 在成都市各区县排名靠前 但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相对偏少[5] - 挥发性有机物指标主要涉及化学品、家具、塑料制造及表面涂装、印刷等行业 氮氧化物指标涉及电力、建材、钢铁、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3] 政策创新与实施条件 - 置换需满足上一年度PM2.5浓度达国家二级标准或连续两年同比改善的条件[4] - 成都市推出跨区域调剂机制 将总量指标从富余地调剂到匮乏地 并实施承诺预支方式落实建设项目总量指标[5] - 政策基于成都市"十四五"期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超额完成国家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前提[6]
中国巨石业绩反弹拟近32亿扩张 累计派现108亿大股东十年未减持
长江商报· 2025-06-16 08:51
公司战略布局 - 公司加速主业玻璃纤维产能扩张 近期发布多则公告涉及国内外产能扩张升级 上游资源保障和子公司增资赋能 几大产能提升项目投资额合计约31 86亿元人民币 [2] - 全资孙公司巨石成都计划投资23 48亿元建设年产2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生产线 预计建设周期三年 分期实施 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拟向巨石成都增资1 6亿元 项目全部建成后预计平均投资收益率为11 62% [3] - 海外孙公司巨石埃及拟对现有年产8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 总投资8997 91万美元 提升产能至每年10万吨并配建煅烧白云石生产线 预计平均投资收益率29 78% [3] - 全资孙公司九江钙业拟投资1 92亿元开展熔剂用灰岩矿项目 巨石集团将对九江钙业增资1 55亿元 旨在保障玻纤生产原料供应稳定性和安全性 [4] - 公司成功发行2025年度第四期科技创新债券 发行总额7亿元 募集资金已于6月11日到账 为后续战略投资提供资金支持 [5] 经营业绩 -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 79亿元 同比增长32 4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 3亿元 同比增长108 52% [6] - 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公司总资产达538 3亿元 同比增长0 65% 较2021年同期增加超160亿元 [6] 行业地位与研发投入 - 公司产能规模全球第一 实现并保持"热固粗纱 热塑增强 电子基布"三个"世界第一" 拥有6大生产基地 产品远销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7] - 2021年至2024年公司年度研发费用均超5亿元 四年研发支出合计达21 46亿元 2025年第一季度研发费用1 53亿元 同比增长19 89% [7] - 截至2024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1300人 占总人数比例为9 65% [7] 成本控制与股东回报 - 2024年公司期间费用率下降至4 79% 创年度历史最低纪录 2025年一季度微涨至5 88% 仍处于较低水平 [8] - 自1999年上市以来公司累计派发现金红利21次 金额达107 7亿元 股利支付率39 3% 派现融资比106 13% [8] - 2015年以来十年间控股股东中国建材从未减持 反而增持9201 3万股 目前持股11 7亿股 持股比例29 22% [8]
中国巨石: 中国巨石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2 20:53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并将职权移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1] - 同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19项配套制度 [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明确审计委员会替代原监事会监督职能 [1][19] 公司章程核心修订内容 - 法定代表人产生机制调整为"经董事会过半数通过"并新增辞任条款 [3] - 高级管理人员范围扩大至总法律顾问 [5] - 新增公司社会责任条款要求考虑职工、消费者及生态环境利益 [5] - 股份回购情形新增"转换可转债"和"维护公司价值"两种情形 [11] - 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强化披露要求与回避规则 [44] 股东权利与义务调整 - 股东查阅权扩展至会计凭证并明确电子通信参会方式 [17][33] - 累积投票制强制适用于独立董事选举 [46] - 控股股东新增8项禁止性行为包括不得占用资金和影响独立性 [25] - 股东提案权门槛从3%股份降至1% [31] 董事会运作规范 - 董事消极任职资格新增"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被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格"情形 [49] - 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且董事会需10日内回应 [30] - 明确董事会决议不成立的四种具体情形 [18] 股份管理相关修订 - 股份质押披露要求新增维持控制权稳定的义务 [26] - 限售期违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 [43] - 财务资助总额不得超过股本10%且需三分之二董事通过 [10]
中国巨石: 中国巨石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向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增资16,009.925592万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2 20:53
对外投资概述 - 巨石集团拟向全资子公司巨石成都增资16,009.925592万元人民币 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由133,990.074408万元增至150,000.00万元 [1] - 增资目的为提升巨石成都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地位 支持年产2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生产线项目建设 [2] - 本次增资已通过董事会审议 无需股东会批准或政府部门审批 [1]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 巨石成都成立于2004年 注册资本133,990.07万元 主营玻璃纤维及制品、复合材料等业务 [2] - 截至2024年底总资产589,981.81万元 负债169,928.05万元 净资产420,053.76万元 资产负债率28.80% [2] - 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63,700.32万元 [2] 对外投资影响 - 增资将直接扩大巨石成都产能规模 加速2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项目落地 [2] - 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有助于强化行业地位 [2]
中国巨石: 中国巨石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关于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生产线建设项目的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12 20:53
项目概述 - 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生产线建设项目 [1] - 项目旨在响应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经济政策,部署企业国内经济增长点 [1] - 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人才团队等优势扩大生产规模 [1] 战略意义 - 项目实施将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更好满足高端市场需求 [1] - 有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1]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一致同意该项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1] 签署信息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签字成员包括张毓强、刘燕、杨国明、商德颖、汤云为、武亚军、王玲 [2]
中国巨石: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12 20:30
公司治理结构 -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ESG相关事宜的研究与建议 [1] - 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1][2] - 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或副董事长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 [2][5] 职责与权限 - 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方案、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并提出建议 [3] - 负责识别评估ESG重大风险和机遇,参与建议ESG策略,监督ESG工作进展,审阅ESG报告 [3] -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4] 决策程序 - 公司投资部门负责委员会关于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前期准备,包括立项建议书及合作方资料提交 [4] - ESG工作小组负责ESG事项决策的前期准备,评审重大议题并向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4] - 委员会讨论提案后将结果提交董事会并反馈相关部门 [4] 议事规则 - 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需提前五日通知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5][6]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5][6] - 会议记录需保存至少十年,内容包括会议日期、出席委员、议程、发言要点及表决结果 [6][7] 附则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 [8] - 细则若与法律或《公司章程》冲突,以最新规定为准并及时修订 [8]
中国巨石: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12 20:30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制定,作为公司章程附件,规范股东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1] -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日常事务,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1] - 临时股东会触发条件包括董事不足章程规定三分之二、未弥补亏损达股本三分之一、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六种情形[1] 股东会召集与提案机制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2]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未按期反馈时审计委员会可召集[3][4] - 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提案,临时提案需在会议10日前提交[4][5] 会议通知与登记程序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且不可变更[6][8] - 股东登记需提供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需法定代表人证明[8] 会议召开与主持规则 - 股东会以现场会议为主,可结合网络投票方式[10] - 董事长为主持人第一顺位,依次由副董事长、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接替[11] - 会议需制作签名册,董事高管需签字,律师需对会议程序合法性出具意见[11] 表决机制与决议类型 - 实行记名投票制,每股一票表决权,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12] - 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表决权可集中使用[13]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会议记录与信息披露 - 会议记录需记载出席人员、议程、表决结果等,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9] - 决议公告需列明出席股东持股比例、表决结果及决议详情[19] - 未通过提案或变更前次决议需在公告中特别提示[19] 规则修订与执行 - 董事会可根据法律法规修改规则并报股东会批准[20] - 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与后续法律冲突时以后者为准[19][20]
中国巨石: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12 20:30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旨在防止关联方占用资金,建立长效机制,涵盖经营性及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规范要求 [1] - 制度明确禁止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等六类方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3] - 资金支付需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及董事长审批,并留存完整决策文件作为支付依据 [4]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2] - "关联方"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及《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一致 [5] 资金往来分类与限制 - **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需明确结算期限,严格限制资金占用 [1][2]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代垫费用、代偿债务、无商业实质的资金拆借等,制度明确禁止此类行为 [2][3] 资金支付程序 - 支付前需提交依据至财务负责人审核,董事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4] - 支付依据需包含协议、合同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等决策文件 [4] - 财务部门需遵守公司财务纪律,建立专门档案管理资金往来记录 [4][5] 监督与法律责任 - 年度审计需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说明并公告 [4] - 发生资金占用时,公司需采取法律手段追责并要求赔偿,董事会负有报告义务 [5] - 违规高管将面临警告、降职、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5][6]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经董事会通过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6] - 若与后续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以最新规定为准并及时修订 [5]
中国巨石: 中国巨石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6-12 20:18
股东会基本信息 - 股东会召开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14点30分,地点在浙江省桐乡市凤凰湖大道318号公司会议室 [1] - 投票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9:15-15:00,其中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 [1] 投票程序 -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需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执行 [2]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通过任一账户投票,系统将自动合并相同类别股票的投票结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3][4] -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需表决完毕才能提交,选举票数超过有效票数或应选人数的视为无效 [4] 审议事项 - 本次股东会议案包括非累积投票议案,具体内容需参考2025年6月13日发布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 参会对象与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4日,A股股东(证券代码600176)登记在册后有权参会 [4] - 参会登记需提供股东账户卡、身份证等材料,法人股东需额外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支持邮件登记(联系邮箱:ir@jushi.com) [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律师将出席会议 [4] 其他事项 - 会议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2] - 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4] - 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未作指示的由受托人自主表决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