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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铝业(6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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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铝业(600219) -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9-01 16:30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5-052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12/1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 年 月 27 12 | 12 | 日~2025 | 年 | 月 | 26 | 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300,000,000元~600,000,000元 | | | | | |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 | | | | | | |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 | | |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69,636,189股 | | | | | |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60% | | | | | |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267 ...
南山铝业董秘隋冠男荣获第十一届金麒麟·金牌董秘十年成就奖
新浪财经· 2025-09-01 16:06
核心观点 - 南山铝业董事会秘书隋冠男荣获第十一届新浪财经金麒麟·金牌董秘十年成就奖 体现其个人卓越能力及市场和投资者对公司治理水平与价值成长的高度认可 [1][2] 董秘角色与评选标准 - 董秘作为上市公司与资本市场间关键纽带 扮演公司规范运作守门人、资本战略参谋者、信息披露发言人及投资者关系架构师等多重角色 [1] - 新浪财经金麒麟·金牌董秘评选已成功举办十一届 累计评选优秀金牌董秘900余人次 成为业内高度认可且影响力广泛的权威奖项 [1] - 评选标准综合考量信息披露质量、投资者沟通成效、公司治理、ESG建设及资本运作等多维度贡献 [1] 优秀董秘价值体现 - 优秀董秘能在复杂市场环境中精准传递公司价值 在合规底线之上创新沟通方式 关键时刻展现企业责任与担当 [2] - 通过专业透明高效沟通构建企业与投资者、监管机构、媒体公众间信任桥梁 为企业长期稳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
南山铝业跌2.22%,成交额9.29亿元,主力资金净流出6057.82万元
新浪证券· 2025-09-01 12:22
股价表现与资金流向 - 9月1日盘中下跌2.22%至3.97元/股 成交额9.29亿元 换手率1.99% 总市值461.06亿元 [1] - 主力资金净流出6057.82万元 特大单净卖出7452.75万元(买入占比7.59% 卖出占比15.62%) 大单净买入1400万元(买入占比28.53% 卖出占比27.02%) [1] - 年内股价涨3.93% 近5日跌7.46% 近20日涨0.51% 近60日涨6.15% [1] 股东结构与机构持仓 - 股东户数16.55万户 较上期减少7.76% 人均流通股70,175股 较上期增加8.41% [2] - 香港中央结算公司持股7.49亿股(第三大股东) 较上期增持1097.56万股 [3] - 华泰柏瑞沪深300ETF持股1.24亿股(第七大股东) 增持1039.69万股 易方达沪深300ETF持股8849.57万股(第八大股东) 增持872.86万股 [3] - 华夏沪深300ETF持股6488.82万股(第九大股东) 增持1082.04万股 南方标普红利低波ETF持股5787.26万股(第十大股东) 为新进股东 [3] 财务业绩与分红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72.74亿元 同比增长10.25% 归母净利润26.25亿元 同比增长19.95% [2] - 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95.65亿元 近三年累计派现38.44亿元 [3] 主营业务与行业属性 - 主营业务为铝及铝合金制品开发生产加工销售及电力生产 冷轧卷/板占比53.46% 氧化铝粉25.11% 铝型材11.69% 铝箔4.57% [1] - 属于有色金属-工业金属-铝行业 概念板块包括低价 空客概念 有色铝 铁路基建 证金汇金等 [1]
南山铝业半年报发布:营收大幅增长 航空板业务实现技术突破
大众日报· 2025-08-31 21:50
财务业绩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72.74亿元 同比增长10.25% [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6.25亿元 同比增长19.95% [1][3] - 归母扣非净利润26.11亿元 同比增长21.04% [3] - 子公司南山铝业国际收益596.8百万美元 同比增长41.0% 股东应占利润248.2百万美元 同比增长124.2% [1] 产能扩张 - 印尼已建成200万吨氧化铝产能并满产运行 拟再建200万吨新产能(其中100万吨已投产) [9] - 拟建25万吨电解铝新产能且项目已开工 [9] - 拟投资18.68亿元在印尼建设年产20万吨烧碱及16.5万吨环氧氯丙烷项目 [10] - 国内氧化铝产能140万吨 与印尼产能形成协同效应 [21] 产品与技术 - 航空铝板应用于国产大飞机C919关键部位 并同时供货波音、空客及中国商飞 [15] - 参与C929产品研制 与设计研究院成立联合研究中心 [15] - 汽车板业务与宝马、大众、蔚来、理想等车企深度合作 供货量持续增长 [17] - 再生铝项目实现10万吨产能 采用保级利用工艺降低生产成本 [11][21] 产业链布局 - 构建"热电-氧化铝-电解铝-高端制造-再生铝"完整闭环体系 [13] - 罐体料业务拓展全球核心供应商阵营 铝箔产品与国内外食品企业及电池制造商建立合作 [21] - 建筑型材开拓家装零售和系统门窗市场 [22] 资本市场行动 - 控股子公司南山铝业国际于2025年3月25日在港交所主板上市 募资超20亿港元 [6] - 2025年中期分红每10股派0.4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65亿元 [4][23] - 2024-2026年度承诺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年度可分配利润的40% [23] - 计划每年以不低于3亿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 截至2025年7月31日已回购6508.42万股(占总股本0.56%) 支付金额2.49亿元 [24] 可持续发展 - MSCI ESG评级上调至BBB 员工健康安全及劳工治理表现突出 [11] - 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ESG环境管理实践优秀案例"、华证指数ESG评级A级(行业排名第27) [11][26][27] - 再生铝工艺使能耗显著降低 温室效应影响下降 [11] - 获中集集团冷藏箱铝型材领域"优秀供应商"称号 [25]
民生证券:给予南山铝业买入评级
证券之星· 2025-08-31 15:05
核心观点 - 民生证券给予南山铝业买入评级 公司印尼氧化铝项目稳步推进 汽车板需求潜力大 但氧化铝价格下跌拖累2025年第二季度业绩 [1][3][4] 财务业绩 - 2025年上半年营收172.7亿元 同比增长10.3% 归母净利润26.3亿元 同比增长20.0% [2] - 2025年第二季度营收82.9亿元 同比下降1.8% 环比下降7.7% 归母净利润9.2亿元 同比下降31.1% 环比下降45.9% [2] - 2025年上半年毛利率28.5% 同比提升3.3个百分点 净利率19.2% 同比提升2.4个百分点 [3] - 2025年第二季度毛利率23.7% 环比下降9.2个百分点 净利率13.5% 环比下降11.0个百分点 [3] - 2025年上半年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 现金分红总额4.6亿元 分红率17.7% [2] 产品产销与价格 - 电解铝产能68万吨 氧化铝产能340万吨 其中国内140万吨 印尼200万吨 [3] - 2025年上半年电解铝产量约34万吨 产线基本满产运行 [3] - 2025年上半年铝价20321元/吨 同比上涨2.7% 山东氧化铝价格3416元/吨 同比下降0.4% [3] - 2025年第二季度铝价20201元/吨 环比下降1.2% 山东氧化铝价格3032元/吨 环比下降20.2% [3] - 预焙阳极均价2025年上半年5329元/吨 同比上涨18.4% 第二季度5627元/吨 环比上涨11.9% [3] 印尼项目进展 - 印尼200万吨氧化铝项目一期100万吨产能已于2025年上半年投产 预计下半年释放产量 [3] - 二期100万吨氧化铝产能建设如期推进 [3] - 印尼25万吨电解铝及26万吨碳素产能同步建设中 [3] - 配套规划印尼年产20万吨烧碱及16.5万吨环氧氯丙烷项目 正积极推进 [3] - 公司计划投资60.6亿元建设印尼25万吨电解铝和26万吨碳素项目 [4] - 2024年4月公告投资63.3亿元分两期建设印尼200万吨氧化铝产能 [4] 战略布局 - 南山铝业国际已于2025年3月25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助力深耕印尼业务 [4] - 公司为汽车板龙头 三期20万吨产能已实现部分投产 [4] - 新能源车市场高速增长带动汽车板需求 轻量化趋势加速推进 [4] 盈利预测 - 民生证券预计公司2025-2027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9.3亿元 52.0亿元 56.8亿元 [4] - 对应现价PE分别为10倍 9倍 8倍 [4] - 德邦证券预测2025年归属净利润51.17亿元 预测PE为9.23倍 [5] - 多家机构2025年净利润预测区间为41.29亿元至54.88亿元 [6]
南山铝业(600219):2025年半年报点评:氧化铝价格下跌拖累业绩,印尼项目稳步推进
民生证券· 2025-08-31 14:56
投资评级 - 维持"推荐"评级 对应现价PE为10倍、9倍和8倍 [4][7] 核心观点 - 氧化铝价格下跌拖累Q2业绩 但印尼项目稳步推进且汽车板需求潜力大 [1][2][3][4] - 印尼业务分拆上市助力国际资本市场融资 上游成长空间打开 [4] - 新能源车轻量化趋势推动汽车板需求 公司作为行业龙头将充分受益 [4] 财务表现 - 2025H1营收172.7亿元(同比+10.3%) 归母净利26.3亿元(同比+20.0%) [1] - Q2单季营收82.9亿元(环比-7.7%) 归母净利9.2亿元(环比-45.9%) [1] - H1毛利率28.5%(同比+3.3pct) Q2毛利率23.7%(环比-9.2pct) [2] - 拟每股派现0.04元 现金分红4.6亿元(分红率17.7%) [1] 产品与价格 - 电解铝产能68万吨 氧化铝总产能340万吨(国内140万吨+印尼200万吨) [2] - H1电解铝产量约34万吨 铝价20321元/吨(同比+2.7%) [2] - Q2氧化铝价格3032元/吨(环比-20.2%) 预焙阳极5627元/吨(环比+11.9%) [2] 项目进展 - 印尼200万吨氧化铝一期100万吨已投产 H2将释放产量 [3] - 二期100万吨建设如期推进 配套25万吨电解铝及26万吨碳素产能同步建设 [3] - 规划新建20万吨烧碱及16.5万吨环氧氯丙烷项目 [3] 盈利预测 - 2025-2027年归母净利预测:49.3亿/52.0亿/56.8亿元 [4] - 营收增长率预测:2025E +2.8% 2026E +15.3% 2027E +6.6% [6] - 每股收益预测:0.42/0.45/0.49元 PB维持0.8-0.9倍 [6][11]
南山铝业(600219):国内外氧化铝价格回落 业绩表现符合市场预期
新浪财经· 2025-08-31 10:30
公司业绩表现 - 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收172.74亿元 同比增长10.25% [1] - 归母净利润26.25亿元 同比增长19.95% [1] - 扣非归母净利润26.11亿元 同比增长21.04% [1] 氧化铝市场动态 - 国内氧化铝均价3495元/吨 同比上涨约3% [1] - 国内价格呈现阶段性调整 供应端良性扩张推动理性回调 [1] - 5月因几内亚矿权事件带来原料不确定性 价格出现回升反弹 [1] - 海外氧化铝均价436美元/吨 同比上涨约8% [2] - 海外新产能投产压制价格 供强需弱导致价格自高点断崖式回落 [2] 铝价市场表现 - 原铝均价20288元/吨 同比增加约3% [2] - 1月受海外关税政策扰动推动价格攀升 [2] - 4月美国关税政策压制铝价 [2] - 后期贸易环境趋稳及库存下滑带动价格回升 [2] 盈利预测 - 预测2025-2027年EPS分别为0.36元、0.40元、0.45元 [3] - 对应PE分别为11倍、10倍、9倍 [3]
南山铝业: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30 00:4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SHANDONG NANSHAN ALUMINIUM CORPORATION LTD [4] - 公司注册住所为山东省龙口市 邮政编码265706 [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613,670,848元 [4]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4] -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或更换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总经理担任 [4] 公司设立与上市 -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的股份有限公司 [1] - 公司经山东省烟台市体改委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 1997年重新规范并注册登记 [1] - 公司于1999年9月10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500万股 于1999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 公司章程与治理 - 公司章程制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1] -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成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3] -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公司 [4] - 公司经营宗旨以市场为导向 以优质产品占领市场 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使股东获得最大投资收益 [4] - 公司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保障股东合法权利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4]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燃气经营等许可项目 [5] - 一般项目包括陆地管道运输、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等 [5] - 还包括汽车零部件研发、金属结构制造、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加工等业务 [5][6] 股份结构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 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6] - 公司全部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托管 [6] - 公司发起人为南山集团公司 认购股份数12,200万股 以实物出资 出资时间为1993年3月18日 [7] -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18,200万股 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1元 [7] - 公司总股本共计11,613,670,848股 股本结构全部为普通股 [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3] - 股东享有依照所持股份份额获得股利、请求召开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监督公司经营、查阅公司章程等权利 [18] - 股东承担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款、不得抽回股本等义务 [22] 股东会 -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职权 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 [26]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召开 [25][28]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由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1] 董事会 - 公司设董事会 由九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设董事长一人 可设副董事长一人 [63]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等职权 [63][6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由董事长召集 临时董事会会议可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 [66]
南山铝业: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30 00:41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本身、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机构及相关人员、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1] - 信息披露需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泄露 [2] - 境外披露信息需同步在境内市场披露,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2] - 自愿披露信息需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与法定披露信息冲突或误导投资者,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或市场操纵 [2] - 信息披露文件以中文文本为准,若采用外文文本需保证内容一致 [2] 信息披露一致性要求 - 披露信息需前后一致,财务信息需有合理勾稽关系,非财务信息需相互印证,重大差异需充分披露原因 [3] - 公告文稿需重点突出、逻辑清晰,避免使用专业术语、晦涩表达及外文缩写 [3] - 其他公共媒体发布重大信息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代替公告义务 [3] 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 - 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不得私下提前向机构投资者、分析师、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披露 [4] - 需关注公共传媒报道及证券交易情况,及时回应证监会和上交所问询并公告 [4] 信息披露及时性要求 - 需配备必要通讯设备如投资者咨询电话、网站专栏,加强投资者沟通 [5] - 重大事项触及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知悉重大事项或信息泄露导致交易异常波动时需及时披露 [5] - 重大事项需分阶段披露进展,已披露事项发生重大变化需及时公告 [5] - 符合条件时可申请暂缓披露,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原因消除或期限届满需及时披露 [6] - 符合条件时可申请豁免披露,需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范围 [6] 定期报告披露要求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需在法定期限内按规编制 [7]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需在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 [7] -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变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申请,原则上只接受一次变更 [8] - 董事会需确保定期报告按时披露,无法形成决议时需以公告说明原因及风险 [8] 定期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股票债券发行及股东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持股报酬情况、董事会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重大事件影响、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等 [8]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重大诉讼仲裁事件影响、财务会计报告等 [8] - 季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8] 定期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期报告在特定情形下需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无须审计 [9]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需专项审核并披露 [9] - 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 [9]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需发表意见并披露 [10] 业绩预告及快报要求 - 需合理谨慎准确披露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修正公告,不得使用夸大模糊或误导性陈述 [10]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同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扭亏为盈、期末净资产为负时需在一个月内预告 [10] - 出现向有关机关报送未公开财务数据预计无法保密或业绩泄露导致交易异常波动时需及时披露业绩快报 [12] - 实际业绩与预告或快报差异较大时需及时披露修正公告 [12]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需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 [12] 非标准审计意见处理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时需按规提交董事会专项说明、会计师事务所专项说明等文件 [13]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时需在后续中期报告说明情形是否消除 [14] 风险及行业信息披露 - 需充分披露可能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 [15] - 未盈利公司需披露尚未盈利成因及对现金流、业务拓展、人才吸引、团队稳定性、研发投入、生产经营可持续性等方面影响 [15] - 需结合行业特点披露行业信息和公司经营性信息,包括技术、产业、业态、模式等反映行业竞争力信息 [15] 临时报告披露要求 - 临时报告包括董事会决议公告、股东会决议公告、重大事件公告,需及时披露并加盖董事会公章 [16] - 发生可能对证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需实时披露临时报告 [16] - 重大事件包括经营方针范围重大变化、重大投资行为、购买出售资产超过资产总额30%、重要合同关联交易、重大债务违约、重大亏损、外部条件重大变化、董事总经理变动、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化、分配股利增资计划、重大诉讼仲裁、涉嫌犯罪、大额赔偿责任、大额资产减值准备、股东权益为负、主要债务人资不抵债、新公布法律法规影响、股权激励回购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股份质押冻结、主要资产被查封、主要账户冻结、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业务停顿、额外收益、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信息更正、刑事处罚、立案调查、重大行政处罚、留置措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行职责等 [17] 临时报告披露时点及持续披露 - 需在董事会形成决议、签署意向书或协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时及时披露 [18]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泄露或出现市场传闻、证券交易异常时需及时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 [18] - 首次披露后需持续披露决议情况、意向书协议主要内容及变更解除终止情况、批准或否决情况、逾期付款原因及安排、交付或过户事宜及进展、其他进展或变化 [19] 董事会及股东会披露要求 - 董事会会议结束后需及时报备决议,涉及股东会表决事项或重大事件需及时披露 [20] - 股东会需提前二十日或十五日发出通知,结束后及时披露决议公告,延期或取消需提前两个交易日通知 [20] - 股东提出临时提案需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自行召集股东会需提前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备案 [21] - 股东会发生突发事件导致不能正常召开需立即报告并披露,通报未披露重大事件需与决议同时披露 [21] 交易及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包括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租出资产、委托管理资产业务、赠与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转让受让研发项目、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等 [22] - 交易披露标准包括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资产净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成交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交易利润占最近一年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年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年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23] -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包括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 [24] - 重大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 [24] 信息披露审核与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编制需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秘书送达董事审阅、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 [25] - 临时报告编制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立即向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报告、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和披露 [26] - 公告披露需董事会秘书合规性审查、董事长签发、董事会秘书提交上交所系统、指定媒体披露 [27] 信息披露责任划分 - 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信息披露,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 [28] - 董事会秘书负责与上交所联络、信息保密、协调组织信息披露 [29] - 证券事务代表负责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资料收集和编制 [30] - 董事需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代表公司发布未公开信息,子公司董事需及时报告子公司信息 [31] - 经理层需及时向董事会报告生产经营等情况,答复董事会询问,子公司总经理需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并保密 [32] -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主动告知事件并配合信息披露,不得要求提供内幕信息,及时提供关联人名单 [33] - 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需指派专人管理并及时报告 [34] 内幕信息保密责任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需保密,不得在公告前向第三人披露或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 [35]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务可获取内幕信息人员、保荐人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人员、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36] - 非正式公告方式传达信息需严格审查,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37] - 通过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不得提供未公开信息 [3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提名人、兼职股东或其他单位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 [39] - 商务谈判等业务活动需提供未公开信息时需签署保密协议 [40] - 重大事件筹划过程中需采取保密措施,信息处于不可控状态时需立即公告 [41] - 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时需立即报告并公告 [42] 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 - 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管理,股东会董事会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统一存档 [4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履职情况由董事会秘书记录并存档 [44] - 对证监会等单位正式行文需董事长审核批准,相关文件由董事会办公室存档 [45] - 查阅信息披露文件需董事会秘书批准,查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文件需董事会秘书核实身份、董事长批准 [46] - 需及时通报监管部门新颁布规章、处分决定、监管函等文件,董事会秘书需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并通报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7] - 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48] 责任追究及处理措施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需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职务处分,并可要求赔偿 [49] - 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未及时报告或报告不准确造成信息披露不及时疏漏误导需对责任人给予行政经济处罚 [50]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被公开谴责批评或处罚时需对管理办法及实施情况检查并采取更正措施,对责任人纪律处分 [51] - 涉嫌违法时按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规定处理,责任追究处分情况需及时向山东证监局和上交所报告 [52] 附则 -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53]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54] - 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55]
南山铝业: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30 00:41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实现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 平等 主动 诚实守信原则 旨在建立双向沟通机制 提升公司透明度与治理水平 [2] - 公司通过多元化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 包括法定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 媒体合作等方式 确保信息传递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5]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 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活动 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企业价值 [2] - 管理原则包括合规性 平等性 主动性和诚实守信 要求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主动回应诉求 并注重诚信规范运作 [2][3] - 公司禁止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做出误导性宣传 或对股价公开预期承诺 防止内幕交易与操纵市场行为 [3][4] 管理内容与对象 -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涵盖在册及潜在投资者 证券分析师 行业分析师 财经媒体 证券监管机构等相关个人与机构 [4] - 沟通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 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经营管理信息 环境社会与治理信息 文化建设 股东权利行使方式等 [4][5] - 公司需通过定期报告 临时公告 年度报告说明会 股东会 公司网站 分析师会议 一对一沟通 电话咨询等方式与投资者保持互动 [5] 信息披露与沟通机制 - 公司信息披露需第一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 其他公共传媒披露不得先于指定渠道 且不得以新闻发布替代公告 [6] - 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包括业绩说明会 现金分红说明会等 董事长或总经理一般应当出席 特殊情况需公开说明原因 [6][7] - 在现金分红未达规定 终止重组 证券交易异常波动 重大事件受质疑等情形下 公司必须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7] 组织架构与职责 - 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负责人 董事会是决策机构 董事会秘书为管理事务负责人 证券部为职能部门 [8]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职责包括信息沟通 定期报告编制 会议筹备 分析研究 媒体合作 网络平台建设 危机处理等 [9][10]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需全面了解公司运营与战略 熟悉法律法规 具备沟通协调能力与良好品行 [8][9] 实施与操作规范 - 公司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由专人负责 确保畅通并及时反馈 变更需及时公布 [10] - 接待投资者来访需建立档案记录并签署承诺书 委托发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需注明受托完成 [11][12] - 在业绩说明会 分析师会议等活动中 公司需事先确定可回答范围 拒绝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问题 [11] 媒体关系与公共关系 - 公司业务宣传材料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 媒体采访需提前报审并审核文字资料 确保报道客观独立 [12] - 公司需与证券监管部门 证券交易所等建立良好沟通 及时解决问题 并与其他上市公司保持交流合作 [11][12] - 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 说明行业状况 发展战略 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 分红情况等内容 [13] 培训与档案管理 - 公司应对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培训 重大活动前举行专门培训 确保规范运作 [13] - 投资者关系活动需建立完备档案 包括参与人员 时间 地点 谈论内容 泄密处理过程等 [13] - 若在活动中发布应披露重大信息 需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在下一交易日前正式披露 [13] 制度执行与修订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上市之日起正式执行 [14]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确保法律合规性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