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股份(600303)

搜索文档
ST曙光: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29 18:45
激励计划时间节点 - 2024年9月27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7][8] - 10月22 - 31日对激励对象内部公示[8] - 11月2日披露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8] - 11月7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9] - 11月8日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自查公告[9] - 11月29日确定授予日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0]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向80名激励对象授予8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1.22元/股[10] - 授予对象包含公司董事,关联董事回避表决[20] 授予条件 - 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16][17]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和内控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6]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16]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认定不适当人选或受处罚禁入[17]
ST曙光:ST曙光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首次授予日)
2024-11-29 18:45
股权激励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出1000万股[3] - 总裁李全栋获授120万股,占比12%[3] - 75名核心人员共获授500万股,占比50%[3] - 预留200万股,占比20%[3] - 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未超股本10%[2] - 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拟授予权益20%[2]
ST曙光: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11-29 18:45
激励计划概况 - 2024年上海信公轶禾担任激励计划独立财务顾问[6] - 9月27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16] - 11月29日为首次授予日,向80人授予800万股,1.22元/股[19][21][31] 解除限售安排 - 激励有效期最长60个月,首次解禁不少于12个月[21] - 三个解除限售期比例分别为30%、30%、40%[22] 人员获授情况 - 总裁李全栋获授120万股[24] - 副总裁马浩旗获授40万股[24] - 副总裁连江获授60万股[24] - 75名核心人员获授500万股[24] - 预留200万股[24]
ST曙光: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11-29 18:43
会议信息 - 2024年11月14日提前15日公告召集股东会[5] - 11月29日下午14:00现场会议召开,9:15 - 15:00网络投票[6] 参会情况 - 现场1人代表97,895,000股,占14.49%[7] - 网络571人代表95,467,855股,占14.1307%[8] 议案表决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185,341,876股,占95.8518%[12] - 中小投资者同意87,446,876股,占91.5982%[12]
ST曙光:ST曙光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11-25 17:13
股价情况 - 2024年11月21 - 25日连续3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超12%,属异常波动[2][3][7] - 自2024年4月26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8] 经营与决策 - 生产经营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5]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议案[5]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议案[5] 业绩数据 - 2024年1 - 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 22366.35万元[8] 其他情况 - 自查未发现重大影响事项,董监高、控股股东未买卖股票[5][6] - 董事会确认无应披露未披露事项,前期信息无需更正补充[9]
ST曙光: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2024-11-22 15:37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材料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顺利推进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综合考虑整 体审计工作要求及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与工作计划等情况,经公司 审慎评估和研究,拟改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 年 11 月 29 日 1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议案一: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 2024 年 10 月,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54 人,注册会计师 26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96 人。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54,909.97 万元(含合并数,下同), 审计业务收入 ...
ST曙光: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4-11-15 17:51
上市公司: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股票简称: ST 曙光 股票代码: 600303 信息披露义务人: 梁梓 住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 SOHO 塔 1A 座 1508 北京维梓西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一致行动人: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乡双桥路 3 号八层 8053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 SOHO 塔 1A 座 1508 增加 权益变动性质: 声明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签署日期: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2、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曙光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 ...
ST曙光: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4-11-15 17:51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E券承销保存有限公司 NG FINANCING SERVICES CO.,LIMITED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8 层 签署日期: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声 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财务顾问") 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 权益变动的相关情况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辽宁曙光汽 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以供投 资者和有关各方参考。 为此,本财务顾问特作出以下声明: 1、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信披露 文件内容与格式符合规定 ...
ST曙光:ST曙光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4-11-13 19:41
股票简称:ST 曙光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24-087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4 日 1 本次预案的披露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次预案所述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等程序,相关事 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
ST曙光:ST曙光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024-11-13 19:41
股权发行 - 公司拟向梁梓发行A股股票,梁梓为实控人[2][3] - 发行数量上限148,517,345股[3][5][6] 股权结构 - 发行前维梓西持股97,895,000股,占14.49%,梁梓未直接持股[3][5][6] - 发行后梁梓持股148,517,345股,占18.02%[3][5][6] - 发行后维梓西持股97,895,000股,占11.88%[3][5][6] - 发行后梁梓及维梓西合计持股246,412,345股,占29.90%[3][5][6] 相关进展 - 发行事项获2024年11月13日董事会会议通过[5][7] - 尚需股东会、上交所、证监会审核[3][9] 发行影响 - 发行后控股股东由维梓西变更为梁梓,实控人不变[3][6][10] - 有助于巩固控制权稳定,促进公司发展[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