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60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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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汽蓝谷: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5 19:17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北汽蓝谷拟取消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相关议案已于2025年8月15日经第十一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1] - 公司同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系统性修订,以符合《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规要求 [1] 公司章程核心修订内容 - 删除章程中所有涉及"监事"、"监事会"的条款,包括股东权利中关于监事的起诉权、监督权等表述 [1][9][10] - 明确审计委员会取代监事会职能,例如股东请求提起诉讼的对象由监事会变为审计委员会,且审计委员会成员不承担原监事相关责任 [10][11] - 增加法定代表人履职条款,规定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其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2] - 细化股东权利,允许符合条件的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而不仅限于财务会计报告 [9] - 完善股东大会决议效力条款,增加决议不成立的情形认定,并明确轻微程序瑕疵不影响决议效力的例外情况 [10] 股份管理相关修订 - 调整股份回购条款,明确六种可回购情形及相应处置时限,其中为维护公司价值而回购的股份需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 [5][6] - 补充财务资助条款,允许公司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10% [4] - 规范董事、监事及高管持股变动披露要求,强调其减持行为需同时遵守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 [7]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 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其不得占用资金、不得要求违规担保、不得从事内幕交易等禁止性行为 [16][17][18] - 要求控股股东维持控制权和经营稳定,尤其在质押所持股份时需确保公司正常运营 [18] - 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执行公司事务时需承担董事般的忠实和勤勉义务,若指示董事从事损害行为则承担连带责任 [17][18] 股东大会机制优化 - 降低股东提案门槛,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即可提出临时提案(原为3%) [26] - 明确网络投票时间窗口,要求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下午3:00开始,且不得早于现场会议结束当日下午3:00结束 [27] - 补充委托投票规则,要求授权委托书需载明代理人姓名、持股类别和数量、具体表决指示等内容 [32]
北汽蓝谷: 十一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5 19:17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相关监事职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解除[3][7] - 监事会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7] - 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8] 财务报告审议 - 监事会全票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确认报告符合上交所规定且真实反映公司经营状况[1]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获监事会全票通过 确认资金管理符合监管规定且无违规情形[2]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获全票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会议程序合规性 - 十一届八次监事会于2025年8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5名监事全部出席[1] -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1] - 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2][8]
北汽蓝谷2025年上半年净亏损23.08亿元
北京商报· 2025-08-15 19:16
财务业绩 - 公司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95.17亿元,同比增长154.38% [1] - 净亏损23.08亿元,同比收窄10.24% [1] 销售表现 - 上半年总销量6.7万台,同比增长139.73% [1] - 极狐品牌销量5.3万台,同比增长198.06% [1] 经营策略 - 公司通过实施创新营销策略推动销量增长 [1]
晚间公告丨8月15日这些公告有看头
第一财经· 2025-08-15 18:57
公司重大事项 - 科华控股控股股东筹划股份转让 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 股票于2025年8月18日起停牌不超过2个交易日 [2] - 新天然气境外附属公司中能控股拟供股融资2.39亿港元 用于喀什北项目开支 供股前实施股份合并及分拆等资本重组 [3] - 联泓新科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联泓化学 以实现一体化管理并降低成本 合并后注销子公司法人资格 不影响财务状况 [4] 市场热点澄清 - 冠石科技澄清不涉及电子束光刻机设备制造 光掩膜版业务2025年上半年收入占比不足2% [5] - 金田股份说明2025年1-7月铜排等产品在算力领域销量占比不足2% 其中散热领域不足1% 对业绩无重大影响 [6] 半年度业绩表现 - 生益电子上半年营收37.69亿元同比增长91% 净利润5.31亿元同比增长452% 拟每10股派3元共2.47亿元 [7] - 蓝盾光电上半年营收1.86亿元同比下降27.26% 净亏损3507.1万元 拟每10股派0.05元 [8][9] - 天士力上半年营收42.88亿元同比下降1.91% 净利润7.75亿元同比增长16.97% 拟每10股派2.1元 [10] - 科力装备上半年营收3.18亿元同比增长12.41% 净利润8278.23万元同比增长4.88% 拟每10股派5元 受益新能源汽车产业景气度提升 [10] - 电科数字上半年营收48.55亿元同比增长7.56% 净利润1.08亿元同比下降19.33% 拟每10股派0.6元 [11] - 西藏药业上半年营收16.51亿元同比增长2.23% 净利润5.67亿元同比下降8.96% 拟每10股派8.81元 主力产品新活素销售收入14.56亿元 [12] - 金徽股份上半年净利润2.53亿元同比增长19.62% 拟每10股派2元 [13] - 濮耐股份上半年营收27.94亿元同比增长3.57% 净利润6890.32万元同比下降48.26% [14] - 铜冠铜箔上半年营收29.97亿元同比增长44.8% 净利润3495.4万元实现扭亏 拟每10股派0.2元 [15] - 冀中能源上半年营收72.93亿元同比下降27.87% 净利润3.48亿元同比下降65.24% [16] - 博通股份上半年营收1.49亿元同比增长5.23% 净利润1333.29万元同比增长42.95% 主要因子公司城市学院教育业务收入增长 [17] - 金沃股份上半年营收6.14亿元同比增长7.96% 净利润2546.93万元同比增长94% [18] - 石头科技上半年营收79.03亿元同比增长78.96% 净利润6.78亿元同比下降39.55% [19] - 民丰特纸上半年营收6.01亿元同比下降23.21% 净利润1507.37万元同比下降68.88% 主要因PM20及PM22纸机停产导致产销量减少 [19] - 海油工程上半年营收113.18亿元同比下降15.72% 净利润10.98亿元同比下降8.21% 新签合同额120.68亿元 在手订单总额407亿元 [19] - 北汽蓝谷上半年营收95.17亿元同比增长154.38% 净亏损23.08亿元 [20] 股东减持计划 - 舒泰神股东香塘集团拟减持不超过2%股份 [21] - 西部黄金股东金源公司拟减持不超过1%股份 因资金周转需求 [22] - 康恩贝股东康恩贝集团拟减持不超过1%股份 [22] - 长春一东股东一汽股权公司拟减持不超过2.97%股份 [23] 融资与重大项目 - 安硕信息拟定增募资不超过6亿元 用于人工智能智慧信贷系统及风险数智化平台等项目 [24] - 中材国际签署沙特水泥生产线EPC总承包合同 总价2.98亿美元 [24][25] - 银龙股份子公司签署1.08亿元轨道板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25] - *ST松发下属公司签署船用钢板采购框架合同 预估总额33.71亿元 [25]
北汽蓝谷(600733)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08-15 18:49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 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以下简称《公告格式》)和《北 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 模的战略,以达到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 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新设立企 业的股权投资;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现有投资 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公司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股票、 基金投资;债券、委托贷款及其他债权投资;委托理财及其他投资等。 第三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 政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 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 ...
北汽蓝谷(600733)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08-15 18:49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已经公司十一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维护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应 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有利于公 ...
北汽蓝谷(600733)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08-15 18:49
(已经公司十一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防范和降低对外担 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与公司具有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具有控制关系的单位。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核查被担保人的资 信状况,并在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能力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提 供担保。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分/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分/子公司以自有资产 或信誉为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 对外担保 ...
北汽蓝谷(600733) - 公司章程
2025-08-15 18:49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已经公司十一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1 目录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54 | | --- | --- | ---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 57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58 | | 第九章 | 通知和公告 | 59 | | 第一节 | 通知 | 59 | | 第二节 | 公告 | 60 | | 第十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60 | | 第一节 |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60 | | 第二节 | 解散和清算 | 62 | | 第十一章 | 修改章程 | 65 | | 第十二章 | 附则 | 66 |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2019727706。 第三条 公司于 1996 年 7 月 1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发字[1996]109 号、110 号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1200 万股,原内部职工股占用额度上市 800 万股。并于 1996 年 8 月 16 日 2000 万社会流通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余留的 800 万股 内部职工股 ...
北汽蓝谷(60073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15 18:49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不少于1/3,职工代表董事1人[6]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兼任职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1/2[8] 会议召开 - 每年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2]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13]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14]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2日发书面通知[14] - 变更定期会议需提前3日发书面通知[16] 会议出席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6] - 董事可书面委托,一人不超两名[18][20] - 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委托有要求[20] 决议规则 - 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24] - 担保决议需全体过半数且出席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8] - 提案未通过,1个月内无重大变化不再审议[29] 其他规定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38]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用通讯表决[21] - 董事对提案回避表决有多种情形[29] - 会议记录有规定内容[31] - 董事签字确认,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33] - 董事长督促决议落实并通报[35] - 按规定公告决议,由董秘与办公室办理[38]
北汽蓝谷(600733)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8-15 18:49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9]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董事等人员应至少在关联交易5个工作日前书面报告交易信息[12]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总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3]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经程序并披露[16]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程序并披露[16]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18] 特殊关联交易审议 - 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非关联董事相关审议并股东会审议[19]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相关审议并股东会审议[19] 协议期限与额度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15] - 关联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4] 数据汇总 - 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需在季度结束后10日内/半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汇总关联交易数据报公司财务管理部[26] 预计与审议 - 每年下半年,财务管理部牵头预计公司次年日常关联交易并按权限提交审议[33] 表决规则 -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则提交股东会审议[35] - 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36] 担保规定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0] - 公司因交易使被担保方成关联人,应就存续关联担保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0] - 董事会或股东会未通过关联担保事项,交易各方应提前终止担保[20] 累计计算原则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或不同关联人特定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2] 委托理财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可合理预计额度作为计算标准,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23] 办法说明 - 本办法“以上”含本数,“超过”“不足”不含本数[40] -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执行[40] - 本办法与法律等冲突时以法律等为准[40] - 本办法涉及责任部门名称条款,部门名称变更自动调整[40] - 本办法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及修改[40]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1]